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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地狱那几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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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沈梦怡猛地排向桌子,只见那圆滑的玻璃桌面,瞬间支离破碎,哗的一声碎了一地,沈梦怡的性格就是这样的,做事几乎不考虑后果,大名鼎鼎的天机策,因为自己高兴,就拱手送给了余小乐,吃一顿霸王餐对自己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饭桌瞬间被击碎,彻底激怒了门口站岗的保安,就看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大步流星的跑过来,对着沈梦怡叫道:“我看你不是来吃饭,而是来找茬的!小妞!大爷怜香惜玉,不想对你动手!赶紧把这玻璃桌子的钱掏出来!快点!”

    沈梦怡二话不说,大长腿抬起,一股普通人难以察觉的阳气瞬间洋溢在饭店之中,就看着那大长腿,直接踹向了那保安。

    那保安绝没想到,在这个地方,会有一个女的来找茬,咬着牙,忍着剧痛从地上爬了起来,叫道:“妈的,都给我上!”

    瞬间,十几个人壮汉冲过来,抡起拳头就朝着沈梦怡打去,沈梦怡冷哼一声,优美的身体腾空而起,在那一个刹那,很多人都好像看到了天上的仙女,柔美的身材,倾国倾城的容貌,所有人都迷住了。

    可是下一秒,耳旁就听到了噼里啪啦的声音,那些保安无一例外的飞出饭店,重重的摔在地上。

    沈梦怡没好气的走过来,一把揪住服务员的衣领,叫道:“这霸王餐,我能不能吃?”

    那服务员吓得两腿直哆嗦,叫道:“能能能!我就回去跟厨房给你做!”

    说着,服务员便吓得屁滚尿流的跑进了厨房,不一会就端出了香气四溢的烤鸡,蒸鱼,各种美味佳肴。

    闻着香喷喷的饭菜,沈梦怡再也忍不住了,夹起筷子,美滋滋的吃了起来,顺便把服务员揪了过来,一边吃一边问道:“我问你几个问题,你一定要如实回答。”

    服务员点点头,叫道:“行行行,你问你问。”

    “你见过有个叫余小乐的人吗?”

    服务员倒也真诚,立马做出一副沉思的样子,疑惑道:“大姐,我们镇上好像没有姓余的。”

    “那任山呢?”沈梦怡心里一沉,她已经猜到了自己的提问不会有什么收获,可是她还是抱着一丝希望。

    “也没有。”服务员思索一番,最后摇头答道。

    沈梦怡夹菜的手微微停顿一下,心里浮出一丝悲凉,颠倒阴阳,到底把她的小乐跟三哥颠倒到哪里了?

    自己在西山省,小乐他们会跟自己一个省吗?还是说,流落到别的省份了。

    或者说,流落到华夏之外的其他地方?

    人海茫茫,到底要如何去寻找他们?

    一旁,红毛探出脑袋,看着沈梦怡吃着那么香的东西,舔了舔嘴唇说道:“我的姑奶奶,你到底是什么人呀?这两个人跟你是什么关系?要找人的话,我们不能单方面找!。”

    沈梦怡微微一愣,叫道:“你什么意思?我是谁跟找他们有关系吗?”

    “当然了!华夏这么多人,找个人没那么简单,而且那个余小乐可能并不知道我们在找他!如果他认识你的话,你们要互相寻找,你要透露出你的名字,说不定余小乐也在找你呢!你要让自己的名气变得响亮,让他打听人的时候,有人会瞬间叫出你的名字!”

    沈梦怡点点头,觉得红毛的话很有道理,只见她轻轻道:“我叫沈梦怡!你告诉我,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名气变得响亮?”

    红毛说道“这个很简单!要么名扬天下,要么遗臭千年!做绝顶的好人,或者做绝顶的坏人,都能让人瞬间记住你的名字。你去杀几个人,然后留下你的名字,我保证你的大名一定会红遍大江南北!那余小乐根本不用你去找,说不定自己就来找你了!”

    沈梦怡一愣,筷子在她的手里被瞬间折断,叫道:“你让我去杀人?小乐最讨厌的就是杀人了!不,我不能杀人!”

    “我的意思不是让你杀人!我的意思是,你要么做好人,要么做坏人,反正你的目的,就是让人们快速的记住你的名字,要是能上新闻,就更好了!余小乐肯定能在茫茫人海里听到你的名字!”

    轻轻的,沈梦怡陷入了沉思,看着桌子上丰盛的饭菜,她愣愣失神。

    她的眉头轻轻一皱,一个惊天动地的计划,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里……

第二百四十三章 行尸() 
    一天时间匆匆而过,余小乐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二百块钱的工钱,拿着二百块钱,美滋滋的去买了一些好吃的,啤酒,花生米,余小乐想这一口,已经想了好多年了。之后,余小乐又花了十块钱,去理了个头发,买了一身便宜的地摊货,这样一来,余小乐看起来就正常多了。

    余小乐还给郭怡文买了一身好看的衣服,虽然都是地摊货,但是郭怡文是蛇灵出身,有一个好身材,加上一个俏丽的脸蛋,一身地摊货,竟然被她穿出了名牌的感觉。

    带着郭怡文吃了饭,余小乐把郭怡文安顿在小旅馆,然后又朝着工厂走去,邋遢老头说这几天经常被偷尸体,所以要留下一个人值班看守,值班的话会有五十块钱的补助费,余小乐就痛痛快快的答应了下来。

    五十块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现在的他,非常缺钱。

    最少,他也要凑齐去往金陵市的路费,以后郭怡文的肚子会越来越大,要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拿着两瓶啤酒,一包花生米,余小乐坐在太平间里,一边喝酒,一边警惕的感受着四周诡异的气氛,因为他知道,偷尸体的贼不会只来几次,很可能今天晚上还会再来。

    微风吹来,窗户上塑料纸沙沙作响,朦胧中,透露着一股邪气。

    太平间里的床岸上,躺着十几具尸体,有的是不知名的尸体,自杀的,溺水而亡的,也有几具是普通人家的故人,那些普通人家的逝者盖着白布,看上去睡的非常安详。

    最恐怖的是那些不知道放了多久的尸体,发着恶心的腥臭味,白布上渗透着红色的血水,令人作呕的气味,弥漫在整个逝所之中。

    余小乐喝着酒,吃着花生米,他对什么人都不害怕,只是心里很好奇,白天见到的那个蓝衣女孩,是用什么办法,驱动着那些尸体的。

    余小乐壮着胆子,走到一个床边,轻轻揭开其中一具尸体的白布,看着那个早已没有生命气息的人,心里陷入沉思。

    按理说,只有人死亡,灵魂就会立刻被阴间的鬼差将魂魄勾走,灵魂再次投胎成人,那么这个肉身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是一个即将腐烂的皮囊,余小乐搞不懂的是,没有了灵魂的肉身,为什么会被蓝衣女孩所利用?她是以什么办法,让这些尸体听命于她的?而她,到底是谁?

    余小乐坐在那具尸体旁边,将体内的阳气运转至四周,将手指轻轻点在那具尸体的额头,嘴里默念着,“大哥,我只是做个实验,反正你的灵魂也不在了,你别生气啊!”说着,余小乐便将一缕阳气注入了那尸体体内。

    就看着那尸体的身体表面,一道金茫绽放,旋即,消失在了尸体里,没有任何反应。

    余小乐失望的摇摇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操控尸体的道法,还真是平生第一次见,如果有可能的话,余小乐倒要见识一下那个蓝衣女孩。

    将白布重新盖好,余小乐双手合十,对着那具尸体鞠了一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喝着酒,吃着花生米。

    喝着喝着,余小乐的眼皮就如灌了铅一样沉重,多年没有喝酒的他,在喝了几瓶啤酒之后,头有些晕,就把头轻轻倚在窗边上,轻轻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余小乐突然感觉有人在搬动他的身子,同时一股腥臭的味道非常刺鼻,“行尸!”

    余小乐睡梦中,不知道为何蹦出了这个字眼,赶紧蹦了出来,却不料一头撞在了一块墙壁之上,惹得他大呼小叫,连忙睁开了眼睛,就发现此刻不知道为何钻进了一个狭小的洞口,四周一片漆黑,看不见任何东西。

    余小乐将阳气运转至眼睛,眼里一道金光散发,这才看清了眼前的事物,一个腐烂的不成样子的行尸,此刻正歪着头,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

    腥臭的腐烂味道,正是从这个人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这一个照面,吓得余小乐菊花一紧,猛地踹出一脚,将那行尸踹出去,就看着那行尸轰的翻滚着,滚出几米远。巨大的力气,让那行尸的头颅转变了一个方向,头颅直接翻转了一百八十度。

    那行尸吼的一声,身上传来骨骼交错的怪异声响,然后徒手抓住自己的透露,“咔嚓”一声,将自己面朝后的脑袋,掰了过来,两只眼睛,无比狰狞的看着余小乐。

    余小乐看着那搞笑的复位动作,差点笑出声来,不过闻到空气中的恶臭之后,面目也是随即一凛,叫道:“老子又不是死人!你是眼瞎了吗?”

    这个行尸一定是跟之前一样,来太平间来偷取尸体的,余小乐喝醉之后,不省人事,行尸不分死活,错把余小乐当成尸体,搬进了土洞里。想把余小乐带到乱坟岗,献给他们的主人。

    余小乐站在行尸面前,踹了行尸一脚,惹得行尸勃然大怒,身体之中散发着恶臭以及淡淡的真气。下一秒,行尸便豁然出击了。

    伴随着咯咯的骨骼交错之声,行尸疯了一样,朝着余小乐扑来,早已烂掉的手掌,抓住了余小乐的手臂,尖锐的骨骼瞬间刺破了余小乐的皮肉,那张血盆大口,朝着余小乐的肩膀就是一口。

    “丝……”那行尸的速度极快,余小乐根本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时间,尤其是在狭小的土洞里,根本不利于余小乐动手,那行尸的力量,好像并不是来源于他的肌肉力量,而是来自体内某个力量源泉。

    因为在它出手的一瞬间,余小乐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一丝真气的迹象。

    那一口腥臭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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