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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星光灿烂的夜空,心里蠢蠢欲动。
黑夜里的森林里,传来阵阵昆虫的鸣叫声,像是爱情的伴奏曲一样,使得二人的体温迅速升高。
陈龙靠着林一的肩膀,伸出手,将其轻轻搂在怀里,燥热的掌心,握住了那盈盈一握的纤细腰肢,林一做出一副娇羞的表情,低着头,呢喃道:“不要!”
陈龙咽了口唾沫,看着面前的美人,就好像一个熟透的大樱桃,几乎唾手可得,陈龙凑到林一的耳边,轻轻道:“亲爱的,你真美!我爱死你了!”
耳边的热气,让林一的娇躯一震,浑身酥软,再无抵抗之意,轻轻躺下,眼里尽是温柔之色。
陈龙迫不及待的脱掉上衣,这一刻,他已经掌握了面前女人的一切!
“吼……”
就在激情刚开始的时候,忽的,黑暗的森林深处,传来一阵兽吼之声,林中飞鸟惊出,霎时间,阴风涌动,诡异至极。
二人大惊,猛地抬起头来,就看见天空之上的月光,早已被乌云遮盖,黑暗吞噬了周围所有星光。
陈龙站起身来,拿起手机,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功能,叫道:“谁在哪里?”
黑暗深处,好像有脚步声正在慢慢靠近。
林一小脸惊悚,搂住陈龙的胳膊,胆战心惊的看着手电筒照向的位置。
“谁在那里!阿伟,是你吗?”陈龙再次问道。
可是没人回应,但是陈龙可以明显的听见有脚步声靠近的声音。未知的黑暗里,就好像有恐怖的怪兽正在靠近。
林一声音从刚才呢喃变成了惊恐,尖叫道:“别玩了!如果是同学的话,就别玩这么无聊的把戏了!我要生气了!你这么吓唬人,是不对的!”
两个人紧紧拉住手,以此来获取一点安全感,可是那脚步声的方向,仍然没有人说话。
突然,手电筒照着的方向,出现了一个黑影,正在往陈龙跟林一的方向靠近。
那人一身长发,衣衫褴褛,身前依稀的可以看见一个破烂的“楚”字。他满嘴是血,就好像刚吃了一头猛兽一般,眼睛如深暗里的怪兽,看的二人如同置身冰窟。
“你是谁?你想要干什么?”陈龙到底是男人,胆子大一点,扯着嗓子叫道。
怪人从黑影里彻底走了出来,就好像在大兴安岭住了几十年的野人,他的眼睛里冒着贪婪的光芒,声音如击鼓,滚滚而来,“哈哈哈!半个月了!终于有活人了!人间的肉,唯独人是最美味的!哈哈哈!我需要你俩,来补充我消耗掉的阳气!”
那癫狂的笑意,在幽暗的森林回荡着。
怪人一点一点的靠近,身上的血腥之气,越来越浓重。
“不要,不要!”林一吓得腿一软,直接瘫倒在地。
陈龙看着那怪人的恐怖模样,彻底散失掉了男人的骨气,撒腿就跑,把林一丢在原地。
林一绝望的呐喊,道:“阿龙,呜呜,不要丢下我……呜呜……”
楚江王一步一步走过来,看着细皮嫩肉的林一,笑道:“本王在这里饿了半个月,一直茹毛饮血,这一次,终于来了美味了!小家伙!不要怪我了!下辈子,当个男人吧!”
言罢,楚江王体内煞气汹涌,一只手快速的穿过林一的胸痛,掏出那颗跳动的心脏。
闻着那诱人的香气,楚江王疯了似的啃咬了起来,自从上一次吃了鬼神遗体的肉,他好像上瘾了!迷上了这种味道!
林一那细皮嫩肉的身体,在眨眼的功夫,变被楚江王啃食的干干净净,就剩下一副阴森的夹带着少许肉丝的白骨,楚江王意犹未尽的站起身来,快速的消化食物,一股股能量,迅速充盈着他的身体。
大兴安岭,广袤无垠,楚江王在这里呆了半个多月,都无法出去,一来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二来第一次来到人间,阳气的消耗的太快,对于真气的控制不是那么得心应手。
“有了这些食物!我就可以冲出这个鬼地方了!余小乐!我要杀了你!!”
幽暗的森林里,发出一声犹如洪荒古兽般的咆哮,声动四野!
…………
“什么?你说花樱就是人皇?小乐,你确定?”正在床上看电视的沈梦怡,在听到余小乐的话之后,将手中的零食扔到了地上,不可思议的看着余小乐。
“几乎可以确定了!听说华夏有一个诸葛世家,擅长占卜之术,恐怕这一次,八九不离十了。”余小乐脸上没有一点表情,自从告别了吕树,他整个人都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天啊!找来找去,怎么花樱是人皇啊!”沈梦怡不可思议的质疑道,“我们这些纵天术的宿主,就等着人皇的元神活命了!这样一来……”
余小乐握紧了拳头,面无表情的说道:“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现在可能已经有人,去找花樱的麻烦了!”
沈梦怡跟郭怡文相视一眼,都觉得惊骇,沈梦怡沉思半响,问道:“那我们怎么办?你还会去杀人皇么?我是说,花樱……”
余小乐虎眼一怔,豁然站起,咆哮道:“你说什么胡话!我怎么可能为了自己,去杀花樱!永远不可能,我宁愿自己死,都不会伤害她!”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题,拿花樱的命,换所有的纵天术宿主的命,从道理上是划得来的。
但是从花樱自身的利益,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比珍贵的,永远无法做成公平的交易!
而且余小乐心意已决,就算自己死,也不会为了自己,夺取花樱的性命。那简直跟畜生没什么两样。
沈梦怡皱眉,问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坐在这里等死?没有一点办法了?”
余小乐心烦意乱,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是不管怎么样,他都要去金陵,找花樱!
余小乐转过身来,对着二人说道:“收拾东西,去金陵!”
第二百七十章 医家初现()
这是余小乐来人间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巨大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快疯了,被现实被逼疯的!
原本他打算等着完美的度过天劫之后,再次找花樱,可是吕树的话告诉他,花樱现在已经是众矢之的,随时都有可能被有所企图的人抢走,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赵月燕,任山,巨无霸他们还不知道去向,余小乐迫切的想知道,他们落在了什么地方,现在能不能吃饱饭,晚上睡在哪?有没有为了填饱肚子,触犯天眼的三不准。
还有,现在郭怡文的肚子也越来越大,说不定那天就生孩子了,总不能让郭怡文在一个荒山野岭生孩子吧?孩子出生之后,怎么安置?
可是现在,天眼执法人的即将到来,天劫也快到来了,花樱又身处未知的危险之中。
无数的难题一下子萦绕在余小乐脑海里,让他处于快要崩溃的边缘!
余小乐将双手狠狠的蹂躏着头发,心烦意乱的样子,让身旁的两个女人一阵心疼。
“小乐,我们现在就去金陵?是不是显得太仓促了。你看,怡文姐的肚子,经不起这么长途跋涉的折腾啊!还有天劫马上就来了。要不……”
在沈梦怡还没有说完的时候,余小乐突然厉声道:“我说现在收拾东西,就现在收拾东西!你没有听清我的话吗?”
沈梦怡愣住了,看着愤怒的余小乐,哆嗦了一下,轻声道:“你……你吼我?”
余小乐转过身来,咆哮道:“我是你男人!你必须听我的!从现在开始,我说的每一句话,你都要好好的听着!我不想你们之间任何一个人,出问题!快收拾东西!”
沈梦怡一撇嘴,说道:“行,听你的!行了吧!吼什么吼,本来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瞎吼什么。”
余小乐思维跳动,沉声道:“我说的不是这些东西,你之前偷的那些钱,都放在哪了?”
沈梦怡惊讶道:“你想干嘛?你不是说你不花那笔钱吗?”
“老子马上就要当爹了!难道让我儿子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吗?老子要让我儿子,住大别墅!开跑车!”余小乐叫道。
“那你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不花。”沈梦怡撇撇嘴,鄙视道:“一口一个老子,装给谁看?哼!”
“我那是在装逼,不行吗?”余小乐觉得现在跟个傻逼一样,说话之间,充满了火药味,可是古怪的是,在这种强硬型的语气面前,一向刁钻的沈梦怡竟然吓得不敢吱声,俨然一副听话的好宝宝。
“那行!我带你去吧!把钱都放在你的魂戒里!”说着,沈梦怡便施展出潜渊缩地,将余小乐带到藏着万贯钱财的地方,一到那个破烂的地下室,余小乐彻底傻眼了。
满满的一地现金,红的耀眼,还有数不清的珍贵宝石,翡翠古董,把余小乐看的呆住了,这丫头,偷了多少啊!
余小乐不敢耽误时间,把那些钱,珠宝首饰,古董收藏,全部打包带走,塞进了余小乐的魂戒之中,上千万的巨额钞票,以及数不清的珠宝,几乎快要把魂戒塞满了,余小乐铁公鸡一个,一毛钱都没有落下,全部带走了。
回到洪门宾馆,余小乐掏出两张身份证,一张郭怡文的,一张是自己的,都是王浩帮他办理的,这样一来,他们两个就可以乘坐火车了。
沈梦怡的潜渊缩地,一直没有进展,尤其是变成人之后,功力又损失了不少,顶多能带一个人,如果带着余小乐,余小乐放心不下郭怡文,如果带着郭怡文,余小乐不放心沈梦怡的“驾驶技术”。
“这样,你没有身份证,所以火车你是坐不了了,你自己一个人使用潜渊缩地,先去金陵,等着我们。我们一天后,在金陵市的金都广场见面。”
沈梦怡哼了一声,叫道:“你不放心郭怡文,难道你就放心我啊?就不怕我被帅哥拐跑了?怡文姐怀个孩子,你拿她跟宝贝似的,却对我指手画脚,哼!”
余小乐看了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