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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达便放松精神,在马小跑身边趴下来。
蒙达着实聪明!马小跑一边啃着青草一边放放心心地想。
青草更加茂密了,许多浅浅的小草从地下冒出来,叶片脆嫩,根部多汁,马小跑扎身在草丛中,津津有味地啃嚼着小草,宛如享用高档大餐的样子。
他的身体撞击着草干,青草摇动不已,惊跳出数只米粒大的小蚂蚱,瞬间逃隐到其他地方。
一只小青虫从一棵老草的根部爬出来,身体呈现嫩绿而透明的颜色。
好一份活蹦乱跳的绿色小鲜肉!马小跑瞪大眼睛瞧着小青虫,突然感受到身体对肉食的强烈呼唤。
他深感意外,就他对蟋蟀饮食习惯的了解,蟋蟀属于植食性昆虫,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都喜欢吃,属于作物的害虫,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蟋蟀喜欢吃虫肉。
居然产生强烈的食肉欲望,显而易见,自己依旧保留着人的饮食习惯,不见肉则罢,一见肉就馋象毕露。
落难以来,他还没有开过油浑,眼前这只娇嫩的小青虫,正好打牙祭。
马小跑正打算张开钳子似的大嘴咬住青虫,突然想起闵公和尚的话来:
“世间万物,皆为生灵,唯以平等之心看待,以悲悯之心关爱,方得生命真谛!”
这只小青虫,当然属于“生灵”中的一种,尽管它属于害虫(“害虫”一词是人类对危害人类作物的虫类贴上的标签,不知受到人类猎杀的生物会给人类贴上什么标签),但是自己绝对不能消灭它!
吞下这只美味,不仅还阳之路定将变得遥遥无期,地狱之门也将随之而被打开!
马小跑庆幸自己牢记着闵公和尚的教导。他静静地瞧着小青虫沿着草茎爬上叶尖,尽管馋得清口水长淌,却是努力压制着难抑的欲望。
马小跑突然想回访一下刚回到家门口时住的地方。
他爬出草丛,注意到自己是在大门左边的桂花树下,他所住过的那条地缝,是在右边的桂花树下。
他跳上火砖,三五步便跳到对面火砖上。
蒙达跟随他跑过来,始终与他保持着一尺左右的距离。
“唧唧唧!”马小跑望着蒙达叫三声。
他对蒙达的恪尽职守深感无比欣慰。
“呜呜呜!”蒙达也温和地叫三声回应。
马小跑穿越青草,向地缝处爬去。
一只豆粒大的小虫子在草丛中爬动。仔细一瞧,是一只小蟋蟀!身体呈浅褐色,有点透明,翅膀只冒出一点点尖端,象极一个没有穿衣的光屁股小屁孩。小蟋蟀太小了,可能连自己身体的二十分之一都不到。
“小不点儿,才从蛋蛋中钻出来的吧。”马小跑在心里向小蟋蟀问候到。
但是,立刻,捉虫吃的冲动再一次在他身体中冒出。
马小跑非常羞愧地想:
真是恶性难改!如今也算是蟋蟀的临时同类,如果放任自己同类相残,岂不连畜生都不如!
小蟋蟀也瞧见了马小跑,停下脚步,愣愣望着他。
马小跑想,小蟋蟀看见自己巨大无比的身体,一定惊奇到超出想象。
他一动不动地站住,害怕巨型的自己吓着小不点儿。他打算等小不点儿看惯自己,确认自己不会对它造成威胁之后,再温柔地靠近它。
小不点儿实在太小了,一定刚出生不久,在这个危险无处不在的世界上,尤其是处于食物链最底层的虫虫界,它的生命脆弱不堪。如果能够为它提供安全保护,让它顺利成长,不失为做一件善事,为自己积一份功德。如果能与它成为忘年朋友,在自己无聊时出来找它玩一玩,同样是一件幸事。
他瞧见小不点儿的左眼中有一块白斑,有针尖大小,以人的眼睛观察,几乎瞧不出来。他想,难道小不点儿天生患眼疾吗,为何右眼中没有呢?
马小跑与小不点儿对望片刻,眼神中充满了温和与友好。他见小不点儿一动不动,以为它瞧熟了自己,并不视同类为威胁,便轻移脚步打算靠近它。不料他刚一提脚,小不点儿惊慌不已,迅速转身逃离,消失在草丛中。
第八十一章:几时才能重新做回人啊()
马小跑遗憾地站住,一时陷入沉思。
小不点儿的警惕性真高,连同类都严加防范,这种高级别的安全意识,是与生俱来的。
话说回来,它防范自己是对的,万一自己抑制不住冲动捉吃了它,它将多冤枉啊!
不知小不点儿上辈子是否是人,投生到虫虫界,真有点悲哀。如此年小之时便要独立生活,承担起对自我生命的保护,成长真不容易。在这个弱肉强食、一级吃一级的自然界,它成功长大的机率恐怕一点都不高。
如果是人的话,在它这么小的孩提时代,就如同一条虫一样万事不知,根本不可能俱备它这样的安全意识。人的成长,完全依靠大人的呵护。所以有“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吟唱,有“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之说。
悲怜一只虫子的生命,人的生命又何尝不需要悲怜!
虫生活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有其生命的艰难,人同样生活在弱肉强食的社会,同样存在生命的不易。人和虫,两种生物,从宇宙层面上看来,其实都差不多。
人类总是自高自大,骄傲地将自己说成是世界的主宰,为万物之灵。
如果蟋蟀知道人类的想法,或许会笑掉大牙。
人类的生命,加上茹毛饮血的原始时期,也不过区区几百万年,蟋蟀却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至少一亿四千万年。究竟谁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不是一目了然吗?!
闵公和尚说出“以平等之心关爱”这句话,显然,他是站在宇宙的高度来看待世界万物的。
当小不点儿转身之时,马小跑瞧见它光光的小屁股上长着三根尾须,比自己的屁股上多出一根。他小时候玩过太多蟋蟀,能分辨雌雄,那多出来的一根是产卵管。
原来小不点是一个女孩儿。如果它能够顺利长大,毕定会结婚生子做母亲,生出一大堆小蟋蟀来延续这个物种的生命。
当人类因为聪明过头而自我毁灭之后,蟋蟀一定依然繁盛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过也不一定!如果人类连地球都毁灭了,那么蟋蟀也将无辜地替人类背书,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成为人类的殉葬品。
不过还是不一定!蟋蟀既然能够在地球上走过一亿四千万年的生命历程,足见其超级顽强的生命和无与伦比的生存智慧。到时人类灰飞烟灭,而它们却搬家到了月球、火星,甚至外太空的某个星球上。到时它们高昂着头颅轻蔑地叹到:
“人类不是说他们是万物之灵,世界的主宰吗,如今去哪儿了呢?”
马小跑一面杞人忧天似地叹息着人类的愚蠢,一面提脚向地缝走去。一路上他碰到十数只小蟋蟀,还瞧见了寻觅食物的黑蚂蚁。他对每一只小不点儿都点一个头,表示友好的招呼。他期望它们不害怕他,允许自己靠近它们。不过每一只小不点儿都从他面前迅速转身逃离,似乎他是一只不可思议的怪兽,是一只会吃掉它们的瘟神。
马小跑无奈地叹息,想培养两个朋友,以解无聊的生活,这么一个简单的愿望为何都得不到满足呢?
青草太过密集,马小跑身体太大,不能象小蟋蟀们一样在青草根部快速穿越,好不容易才到达地缝口。
突然,一条巨大的影子从头上跃过。马小跑一望,是花花跳到了桂花树上。
卧槽!
可恶的花花,贼心不死!
一定是蒙达一时疏忽,给了花花靠近的机会。
蒙达追到树下,花花早爬到枝叉上,蒙达再次退回来守住阵地。
青草被它们踩倒一片。
公鸡糟蹋而留下的痕迹未彻底消失,一截裂缝依旧被泥巴堵着,那砣曾经压住马小跑尾丝、显些让他命丧鸡口的泥块虽然散成几小块,不过依旧堵在裂缝上。
马小跑瞧见自己用土块围成的临时藏身之处依然存在。他趴在洞口朝里张望,一时不适应洞里的黑暗,瞧不见里面有无新主。
他正打算爬进去故地重游,蒙达却“呜呜”叫起来。仰头一望,蒙达正居高临下友好地俯视着他。
显然,蒙达在提醒他该回家了。
一望天空,黑幕已经拉下,一轮弯月爬上了树梢,果然是该回家找妈的时候了。
此时听到哥哥马小跳呼唤蒙达,同时院坝中传来脚步声。
蒙达扭头对着院坝“汪汪”叫两声,回头继续俯视着马小跑。
“吱吱!吱吱!”马小跑对着蒙达回应数声,一头钻进了洞。
洞底一只小不点儿惊慌失措转动一阵,见无路可逃,趴在洞底,用一双惊恐无比的眼睛瞪着他。
又是一只小蟋蟀!
马小跑立刻退了出来。
他可不愿意以大欺小。
马小跳正弓着身子,几乎与蒙达并排脑袋俯视着他。
“吱吱!吱吱!”马小跑向哥哥叫唤两声,爬进了地缝。
时节到了,天气暖和,各种虫子都孵化出来,夜晚的草丛中一定热闹非凡。马小跑化着虫子以来,还没有参与过虫虫界的夜生活,他想趁今晚月色撩人,早早地体验一下,因此拒绝了蒙达和哥哥的招唤。
“蛐蛐儿,蛐蛐儿!”哥哥在招唤。
“汪汪,汪汪!”蒙达在招唤。
“小跳,咋回事?”奶奶站在阶沿上询问。
“蛐蛐儿钻地缝里去了。”马小跳回答。
“大概它打算在外面玩耍,草丛才是它真正的家,由它去吧。”奶奶说。
还是奶奶最理解自己,马小跑想。
马小跑在地缝中慢慢爬着,地缝中东一只西一只小蟋蟀,一见他均纷纷逃离。似乎都知道他曾经是捉杀生灵的恶魔。
小家伙些跑什么,我又不会吃你们,即使有吃虫的冲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