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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厨子辛古()
睡王耶律述律;不管寒冬还是盛夏,只要高兴,每日夜晚喝酒作乐,直到第二天早晨,有时兴起,每次喝酒都要长达七昼夜才肯结束。
这下宫中御厨可是忙得不亦乐乎,他们白天忙着准备食材,晚上忙着烹制菜肴,如果皇帝哪道菜不合胃口,那可是要杀人的。
此时的霍隽和金不怕两人早已坐在厨房的房梁之上。厨房里只有辛古一人,他做菜向来是不许旁人在旁边支应的。
那样会分散他的注意力,他做起菜来,向来都是全神贯注。
辛古年纪在五十岁上下,穿着黑棉衣裤,带着廾保盘仔洌庀滴埂�
他中等身材,身宽体胖,面脸横肉,大脑袋似一颗猪头一般大,但猪头大的脑袋上却长着小鼻子小眼睛小嘴。
他此时正在全神贯注地剁着羊肋骨,根本没有注意梁上的两人,就算是两人此时在他身后,他也不会知道。
他的神精太过集中了,三十年来一直是这样,从来没有改变过。
他把羊肋骨切长12厘米、重50克的的小块,每块肋骨大小重量必需相同,这不需要用称来称,而是靠着这些年来的经验功夫,一刀下去,不差分毫。
霍隽和金不怕不住地赞叹,如果此人学武的话,也会比别人增益翻倍的。
接下来辛古把切好的肋骨放入菊花泡好的温水当中浸泡。浸泡肋骨的时候,辛古开始准备其它的食材。
本来做为皇宫一级的御厨,这些食材的调制和切制都不用他本人动手的,他的手下配有八名支应,可是辛古一概不用,全部自己亲力亲为。
这可把那些支应乐坏了,白拿着奉禄,一天还什么也不用做,何乐而不为?
辛古最后把用鸡蛋和面粉裹好的肋骨炸好后,再一根一根的挂浆,再次回锅干煸。
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需要厨子多年的水平的经验才能做到。时间短一分则太嫩没有嚼劲,时间长一分则太老嚼不动。
辛古一根一根肋骨干煸,煸完一根就看也不看地随手放入盘中,待全部煸完之后,辛古才把额上的汗擦了一擦。
他长出一口气,对自己此次的手艺相当满意。他来不及歇息,他要立刻摆盘,这羊肋需要乘热吃。那蛇妖又是极为挑剔之人,误了一点时间都不行啊!
辛古一回身……却立刻大脑一片空白,耳朵嗡嗡直响!——这盘子为何干干净净?刚刚做的肋骨为何不见了踪迹?
辛古急得团团转,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哪里有肋骨的影子。难道刚才自己那么聚精会神的,是在做了一场梦?
辛古急得团团转,急得汗水哗哗淌。
这时,外面突然喊道:“近侍小哥到!”
话音刚落门帘一挑,已从外面走进来一年轻太监。这年轻人在二十多岁,披散的头发后面随便拢个了辫子。
他长得面似红玉,眉清目秀,偏偏又穿着红色棉袍,如一团晚霞,明亮生辉。
他表情十分焦急,也不知是替辛古焦急,还是替自己焦急,他道:“辛古,菜做好了吗?皇上已经在催了!”
辛古道:“丢了!”
“什么?”近侍小哥立刻吓得一激灵,汗水瞬间流了下来。他道:“难道又遇到上回的狐仙了?要不……你再重做,我再回去找个借口拖延一段时间?”
辛古此时反而平静了许多,事已至此,既然无法挽回,那就只有做最坏的打算了。
他道:“没有用了,上回还有多余食材,现做还能来得及。这回已没有食材了!何况,这回是给蛇妖做的,那个女人,就算没事还要挑些个人来喝血,这回哼……”
辛古说完,泪水竟然流了出来,他道:“只可怜我妻女再无人照料!小哥,你要能活着出宫,有机会请帮我传话给我妻女,让他们赶快去投靠丫角山钱家寨!只是……我再也不能见他们最后一面了”
辛古说完,竟然拿起了案上的菜刀,奔着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小哥道:“辛古,你的话只怕我给你带不到了,黄泉路上你我结伴而行吧!”
小哥说完也拿起一把菜刀,两人互相看看对方,惨然一笑,然后横刀就要抹脖子。
突然两人的手不由自主地一松,手中各自的刀已不翼而飞!
两人再抬眼看时,只见对面多出两人,两人各自指中已夹着他们的菜刀,就像夹着一张极轻地纸片。
两人一个穿青挂皂,极为干净利索。一个破衣烂衫,极为肮脏不堪。
霍隽把菜刀轻轻放下道:“你个驴球球的辛古,不就吃了你两块羊骨头嘛,就这么想不开?”
金不怕一擦油滋麻花的大嘴,道:“就是,你们的命,难道比我老叫化还不如?”说完,又用那黑漆漆的手指剔牙,显然,吃得意由未尽。
辛古、小哥两人已然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此刻见到从天而降的二人,也不尽吓了一跳。
还是辛古反应快些,他见霍隽能直接叫出自己的名子,又见霍隽的长像,他在丫角山多年,自然听人提起过总辖大寨主的长像。
当下抱拳道:“恕在下冒昧,请问您老可是河东五十寨总辖大寨主,上霍下隽。霍老前辈。”
霍隽点头道:“小古眼力不错,儒子可教!”
辛古一见所料没错,慌忙跪下磕头,道:“爷爷在上,小的给爷爷见礼!”
霍隽本来二十多岁,按年岁辛古能做他的爷爷了。可是他在丫角山辈份比钱万里低了一辈,那钱万里又比霍隽低了一辈,按辈份来讲,他自然要叫霍隽爷爷。
霍隽微微点头。又回头看看金不怕,表情甚是得意。
原来,金不怕为丐帮总帮主,他帮中弟子遍布大江南北,数不盛数。可他绰号叫“金晴好斗”不光与人斗武,不管什么都想与人斗一斗。
偏偏霍隽为河东总辖寨主,手下人数在河东来说比他丐帮分舵的人多,他自然不服。
每每一到河东之地,看到霍隽受人爱戴前呼后拥,甚是妒忌。竟然不惜花重金‘招兵买马’,让河东之人入他们丐帮。
可是,正常之人,如果生活温饱谁愿意做个叫化子?就算是吃不下饭去,百姓也宁愿上山当匪,也觉得比叫化子风光。
何况那霍隽统辖的五十寨不但对老百姓秋毫不犯,而且还时常救济百姓。所以深受百姓爱戴。
相反,他们丐帮的河东分舵人数自然少得可怜。
最后居然只剩下一个舵主,两个副舵主。干巴巴的连个手下乞丐都没有,也不这三个领袖,统领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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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大战蛇妖()
金不怕自己在河东闹了不少笑话,最终终于草草收场。
此时,金不怕又见霍隽的手下对他毕恭毕敬,而霍隽又拿这事气自己,那辛古却好像把自己当成不存在一样。
当下,金不怕也不顾自己的身份高低,抢上前去,对辛古道:“我叫金不怕,是丐帮帮主,你可认得我?”
辛古站起,上下打量一番金不怕,道:“原来是金帮主,在下早有耳闻。”
又转首对近侍小哥道:“小哥,我们的性命有救了!”
这近侍小哥虽然年纪尚轻,但身居贴身近侍多年,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他既能在皇帝身边周旋得游刃有余,自是有他的一番道理。
当下;小哥突然跪到金不怕面前道:“求爷爷救我们一命吧!”
金不怕喜道:“没得说!以后你就跟着我当叫化子去吧!”
当下看了看霍隽,表情甚是得意。
霍隽也不和他计较那么多,他知道如果谁与金不怕较起真来,那将会被他缠上,没完没了。
霍隽问小哥道:“你好好的,为何也要自寻短见?”
辛古、小哥闻声,不尽双目泛红。
原来,近两年来,皇帝耶律述律受了蛇妖柳青青的蛊惑,造延年益寿的仙药,当用男子胆和之,以做药引子。两年间,杀人甚多。
而蛇妖每次来,必然饮尽宫中一名男子鲜血,直到那名男子血干而亡。
两年来,耶律述律除了喝酒、睡觉、游猎外,剩下最大的爱好就是杀人。
近侍小哥道:“前日,耶律述律游猎,支解养鹿人共七人。昨日,近侍东儿因为送吃饭的刀、筷慢了,被他活活取胆杀死。今日,就因为蛇妖看上近侍白海和家童。就被他无端杀死。”
小哥说到此处,早已泪流满面,他道:“我们这些近侍天天如坐针毡,指不定我哪天就会命送黄泉了。”
辛古接着道:“还有我们这些厨子,我的朋友阿不札、曷鲁、术里者、寿哥、念古。全被他杀死。我们拖家带口,跑又跑不掉。就只有等死罢了。”辛古说完怅然泪下。
霍隽道:“两个大男人哭个球球?老子这就把那狗皇帝杀了,给你们出气!”
霍隽说完,像一道光影,已从窗口跃出,支在窗灵的木棒‘啪’地一声,掉到地上,辛古和小哥才反应过来。
金不怕对小哥道:“你们两人乘乱各自逃了吧,记得哦,一定要加入丐帮啊!”说完,也‘腾’地一纵,跃出了窗外。
辛古和小哥愣了片刻,突然听到外面大叫大喊:“快来人啊!抓贼啊!”
喊声连连不断,之后只听外面一片大乱。辛古和小哥一惊——这叫嚷声,竟然是金不怕喊出来的。
霍隽刚跑出御厨数百步,突然一尖锐女子的娇笑之声轻飘飘地传进他的耳朵中:“你怎么才来?”
这声音就仿佛久别的女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