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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是一个贴切的比喻。意味着这些佣兵,就像一匹老马般值得信赖。
这些佣兵通常都是在当地安了家,经验丰富,手上的功夫也足够硬朗的厉害人物。他们不但对当地的魔兽山脉,地理地形,人情风俗都有足够的了解。而且,其本身就依靠多年积累的佣兵积分,信用和名气吃饭,最可靠不过。
因此,他们是所有佣兵中最受欢迎的一些人。找别的人或许信不过,但找到一个大家公认的“老马”,那就准没错儿!
不但一些缺人的佣兵小队会选择他们,甚至一些路过这里需要人手的骑士队伍,商团护卫队,大佣兵团乃至贵族和军方,也经常会寻求跟他们的合作。
老熊是美丁城任务堂中最有名气的“老马”之一。
他以前是边军出身,在边城龙门跟斐烈人干过不少仗。后来退役之后就四处流浪,当佣兵赚钱。最后才在美丁城中安了家。
虽然他这辈子都没有拿到骑士殿的注册书,不过,他本身却拥有四星武装骑士的实力。加之他对美丁城周边魔兽山脉地形熟悉,战斗经验丰富,使得他在佣兵小队中的作用,比一个勇敢骑士还高得多。
在美丁城佣兵圈中流传着许多关于老熊的故事,而这些故事无一例外,都是对这位“老马”的赞美。许多故事中最终靠着老熊活下来的佣兵,直到现在还每天出现在任务堂里,谁要是说老熊一句坏话,立刻就大耳刮子抽过去。
这就是佣兵的世界。现实,残酷,也充满了浪漫和英雄主义。
在他们刀口舔血的生活中,有出卖,有背叛,有见利忘义,也有名声,信用,友谊和尊敬。他们只尊敬并服从强者。想要得到他们的尊敬,想要在这个世界中生存立足。就只能用自己的本事和实力说话。
征服了自己的同伴,赢得了同伴的友谊和信赖,不用你吹嘘,你的名声都会在佣兵世界中广为传播,走到哪里都吃得开。而没本事的人,嘴巴说得在好,也没人理睬。说不定找到机会就阴你一下,还踩你一脚。
“老熊怎么了?”一个刚刚完成了任务返回美丁城,风尘仆仆的矮个子佣兵,奇怪地问身旁一位相熟的中年佣兵。
“唉。”穿着一身皮甲的中年佣兵叹了口气,低头摇了摇道:“刚刚收到消息,他回娘家的老婆,孩子。带着他老婆一家十几口人,全死在南面了。老熊四十岁才结婚,有了孩子,收到消息当时就崩溃了。”
矮个子佣兵张了张嘴,只觉得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像他们这样的佣兵,一辈子都在社会的最底层打熬。运气好的。得到某位大贵族的赏识,在骑士殿挂上名,成为正式骑士,再以军功得一份采邑。或者就干脆进大佣兵团。拼命往上爬,虽然不是正式骑士,至少也衣食无忧。
可那些毕竟都是少数。大部分人,都只能在社会最底层挣扎,过着今天不知明天事的日子。
老熊在许多人的眼里,都是值得羡慕的对象。
自己有一身过硬的本事,能安下家来,就算不富裕。总算和和美美。尤其是四十多岁有了儿子。这辈子更是值了。
老熊的妻子,矮个子佣兵也见过,虽然算不上漂亮。却温柔贤惠,老熊在家里几乎什么都不干。女人一手就把活儿给包圆了。这么心疼男人的女人,佣兵里的兄弟,哪一个私底下不羡慕得嘴巴啧啧的?
可谁曾想,转眼之间女人死了,儿子也没了。对四十多岁的老熊来说,无异于这辈子都被毁了,这样的打击怎么受得了?
“他妈的!狗娘养的斐烈佬!”矮个子佣兵只觉得心头憋闷得难受,直欲大叫大嚷破口大骂出来。
“前两个月,老熊几次南下去找,但都没有闯过去。差点把命都丢了。原本还抱着希望,以为能盼到老婆孩子回来,”中年佣兵怜悯地道:“谁知道现在收到这样的消息。看样子,老熊也是不想活了。前脚收到消息,后脚就去报名参加了游勇,我估计,他根本就准备把后半辈子都丢在战场上了。”
矮个子佣兵怔怔地发着神。喃喃问道:“那他这是去?”
“去拿他的剑。”中年佣兵道:“你知道,老熊这辈子,就没穿过一件魔纹装备。攒了一辈子的钱,买了匹好马,买了把四级长剑就去掉了一大半。上次他凑了一百六十金路郎,准备给他那把剑绘魔,不过一直都没人接。他明天就要去军队报到,现在得先把剑给取回来。”
说着,中年佣兵不禁叹了口气:“可怜,他这辈子做梦都想有一件魔武,哪怕只属于他一天也好。可谁知道。。。。。。”
“妈的!”矮个子佣兵猛地拔腿向任务堂跑去。
“你干嘛去?”中年佣兵一愣,问道。
“老子刚收的佣金,无论如何,今天也把老熊绘魔的钱给他凑齐了!老子不能看他这辈子连件魔武也他妈用不上!”矮个子佣兵大声吼着,飞快地向任务堂跑去。
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面红脖子粗的矮个子佣兵,听着他的声音。
中年佣兵最先反应过来,摸了摸兜里的钱,一咬牙,追了上去。片刻之后,忽然,寂静的人群涌动起来,佣兵们不约而同地涌向了任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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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谁接的?()
“萨利,我来拿我的剑。”
进了任务堂的大厅,老熊径直走到了柜台边,找到了任务堂的一位工作人员。
“老熊?!”工作人员萨利是一个头发稀疏两鬓泛白,年约五十多岁的壮年男子。一看见老熊,顿时惊讶地唤一声,也不管柜台旁的其他佣兵,转身就下了座位,从旁边绕了出来,走到老熊身旁一把把他给拉住。
“听说你已经报名参加游勇了?”萨利忧心忡忡地问道。
“嗯,”老熊把连别开,似乎不想再提起这个事情,点了点头道:“明天就要去阿道夫大公的军队报到了,所以,现在想把我的剑取出来。”
“糊涂,你都四十多岁了,还去干什么游勇!”萨利使劲地抓着老熊的手,劝慰道:“人死不能复生,这个城市里那么多难民,谁没有几个亲人死在斐烈人手里,个个都想你这样想,大家都不要活了?”
看老熊沉默着不做声,萨利又道:“你仔细想想,如果你老婆孩子看见你现在这个样子,她们会高兴?”
“萨利,我知道你为我好,”老熊惨笑一声,摇了摇头道:“不过,如果你拿我当朋友,还记得咱们十几年的交情的话,你就别劝我了。我老婆孩子死在斐烈佬的手里,若是我还躲在后面过日子,你觉得我能睡得着觉?”
萨利看着自己的老朋友,一时间只觉得心头堵得难受。
从老熊到美丁城定居以来,萨利就和老熊成了朋友。两人十几年的交情,互相之间的了解可不是一点半点。
他知道,老熊这样的男人,前半辈子都在战场上厮杀,刀口舔血,冲谁都下得了手,表面看起来最是冷血不过了。可实际上。在这个外表诚朴的汉子内心中,却有着一腔滚烫的血。对来自不易的家庭的重视,超过了他的生命。
别说他的女人和孩子,就是这些年的那些任务中,被他咬着牙救出来的佣兵就有多少?
甚至有一次,为了救一名佣兵,这条汉子硬是背靠着一个山洞,在四五十只二级风狼的围攻下,坚持了整整三天,连眼睛都没闭上过。援军赶去的时候发现。最后他的伤势,远比那位他救下来的佣兵要重得多。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加起来好几十处,全身衣服都被鲜血染红了。
后来。那位佣兵伤还没好,就撑着身体到老熊面前,重重磕了三个头。从此之后,只要听见老熊有什么事情,准是第一时间过来帮忙。
和那位佣兵相同的人,这些年来。在这个任务堂中就有多少?
一个连只是临时凑在一起的同伴,都不愿意放弃的男人,怎么可能看着自己的女人和孩子被入侵这个国度的人杀害而无动于衷?
萨利看着老熊眼睛,良久。发出一声深长的叹息,拍拍他的肩膀道:“我去帮你申请撤销任务,应该还没有人接下来。你等着。”
“麻烦。。。。。”老熊的话才一开头,就被打断了。
“萨利,等等!”快步冲进任务堂大厅的矮个子佣兵,飞快地跑过来,一把抓住了萨利的胳膊:“老熊那把剑差多少钱,我来补!”
说着。矮个子猛地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一个钱袋。双手一摊:“这是我刚刚收的佣金,二十五个金路郎,都拿去!”
萨利和老熊都同时一愣。
还没等两人在矮个子佣兵没头没尾的话里回过神来。就看见那中年佣兵紧跟在矮个子身后,大步走过来,大声道:“他妈的,老熊都要上战场了,怎么也不能让他连把魔武都没有。钱不够,我这里还有!”
说着,中年男子也掏干净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拿出十几个金路郎来!
涌进任务堂的佣兵们越围越多,转眼之间,就把老熊和萨利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你们这是?”老熊那张被风霜打磨得坚毅沉着的面容,迎着一双双目光,再也没有办法保持镇静,颤声道。
“老熊,别说了!”矮个子佣兵攥紧了拳头:“我才刚回来,知道你家的事情。要说什么安慰的话,你知道我嘴笨,他妈的,说不出来。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那帮斐烈杂种入侵咱们的土地,杀咱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