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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魔教少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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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这要是放在盛产剑客的大宋王朝那座江湖来说,每年光是从离地百丈的高空摔死的剑仙数量,就要比大唐王朝的这座江湖要多上个好几倍不止。

    可大宋王朝的那座江湖盛产剑客,对于纯粹武夫可以说是不屑一顾的,甚至还以这些纯粹武夫为耻。

    但饶是以大宋王朝的那座江湖里的剑客死法,他们那座江湖的顶级剑客,还是多如牛毛,这也难怪大唐的剑客都会对大宋的那座江湖趋之若鹜。

    十几年前,大唐著名剑客卢斩衣,就是离开大唐国境远赴大宋王朝的那批剑客之一。

    实际上,在大唐王朝也曾出现过一位名头极大的剑客。只不过那是在前唐时期。大宋王朝重文轻武,而且还喜剑亲酒,这与前唐时期倒是十分的相像。此外,大宋王朝的文坛骚客,比后唐的那些文人士子,更身兼豪气,他们饮酒作诗,醉酒舞剑,皆是前唐才有的文人风采。这在重武轻文的后唐王朝,是那些文人所不具备的。

    孙骆涯当年还住在皇宫里的时候,就曾听他那位舅舅说起过。说是前唐时期有一位被称之为“诗仙”的大文豪,他以国为姓,双名青莲。此人不仅是在文坛上作诗赋歌的文豪,更是一个视酒如命,腰间悬佩三尺青锋的大剑客!

    江湖上最早的飞剑取人头颅,就是这位名叫唐青莲的文豪剑客的手笔。除此之外,这名被民间冠以“诗仙”头衔的文豪剑客,还为自己飞剑杀人的本事提了一首诗,其中就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话最脍炙人口。

    由此可见,百年前的前唐究竟是多么的繁华盛世,竟有这么一位既能写诗又能行侠仗义的酒剑仙。所谓的观一叶而知秋,那只观唐青莲一人,是否就知晓了当年的“皇图盛世”究竟如何个盛极一时了。

    李汉之当时就跟孙骆涯表明,纵观整个前唐盛世,除了千古一帝皇的李皇图之外,他最喜欢和敬佩的人,就是这文能诗书气自华,武能飞剑十里取人头的唐青莲了。

    唐青莲的风采,在于诗。

    唐青莲的风流,在于酒,在于剑。

    李汉之还说,在大宋王朝那边,他们对唐青莲的评价极高。甚至还远超了为一人而让江山的李皇图。大宋王朝的文人余大家,就曾对唐青莲做了“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的最高评价。在余大家的认知中,皇图盛世,李皇图与唐青莲各占一半。

    当时李汉之还告诉孙骆涯,他说他这辈子最羡慕的就是唐青莲这般的人了。想喝酒就喝酒,想出游就出游。如唐青莲这般的豪气,如唐青莲这般的自在,更如唐青莲这般的逍遥,是他这位一国之君最心神往之的。

    可就在他李汉之吐露心扉没多久,太平公主李玉婵就脱了她的那只精巧的绣花鞋,追着这么一位当今天子打了三座宫殿,十一条廊道。给当时年仅四岁的小骆涯给逗得“咯咯”直乐呵。

    后来,孙骆涯回到角鹰山后,他也曾问过孙希平,那位唐青莲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孙希平给出的评价与李汉之又有些不同。李汉之的评价是世间无唐青莲这般逍遥人。而孙希平的评价,却是世间无唐青莲这般豪气人。除此之外,孙骆涯最赞同的还是他那位小姨的评价,她说唐青莲是前唐第一狂人。诗歌狂,喜酒狂,飞剑狂,人间无他这般狷狂人。

    大唐唯有他唐青莲一人,可让内侍为他脱靴,可让贵妃为他斟酒,可让天子为他磨墨,可让天下人的心中因他而盛开一朵青莲。

    放眼古今,又有何人能做到如唐青莲这般?

    在孙骆涯看来,大宋王朝余大家的评价,十分准确。

    大唐王朝,始于李皇图,盛在唐青莲。

    后唐文坛,更有文人扬言,正是唐青莲的风流,才推动了大唐的盛世。

    如今的大宋王朝,又有多少文人在效仿唐青莲,又有多少文人都曾立志要喝最烈的酒,要唱最狂的歌,只为心中那朵青莲能够越开越盛。

    唐青莲那烈酒在喉剑在腰的形象,即便大宋王朝中人无人所见,可却已经牢牢印在了他们的心中。

    大宋王朝,之所以文人豪气,远胜重武轻文的大唐王朝,与他们崇拜的狂人唐青莲脱不开干系。

    据正史记载,唐青莲少时,喜击剑,好任侠,轻财重施。从小就有江湖梦的唐青莲,长大后更是逍遥无穷,他的形象早已是大宋王朝诸多闺中女子的择偶标准。

    只可惜她们生不逢时,没能赶在前唐时出生,一睹青莲剑仙的意气风流。

    在大宋王朝,更是流传了一句“嫁人要嫁唐青莲”的女子心声。

    许多大宋文人攀爬墙头,只为与自己心仪的姑娘见上一面,即便是待字闺中的少女,可他还会唱上一句唐青莲的诗歌,表达他对女子的爱慕之意。

    而那些个尤其喜爱唐青莲诗歌的女子,在听闻了诗歌之后,心中自会觉着该男子与她一般是意气相投之人,两人会更容易合得来,最终能喜结连理的也不在少数。

    唐青莲真真是千古第一风流人。

第199章 李老头与土包鸡() 
腊月三十这一日,鹰山城格外的冷清,许多店铺、摊位都已在昨夜关门收摊。一些个酒肆茶馆也都人去楼空,原本就不像扬州城热闹的山中小城,在这一日,就愈发显得寂寥冷清了。

    鹰山城中的宅子多半都是角鹰山魔教弟子的住所,而城中大半的商业店铺,却并非角鹰山魔教总坛的产业。而是那些个来自扬州城中,早年在生意场上不景气,走投无路,要来角鹰山上寻死之人开设的。只不过那些人在死前,被孙骆涯领着一批死士给救下,并且安置在了后峰的禁区中。

    后来,这些生意人或许是与阎王爷打了个照面,心境上起了变化,对“世间事除了生死皆是小事”有了深刻的理解,这才与魔教少主借了些银子,在鹰山城中做起了小本生意。

    这些先死而后生的生意人,脾性比起以往有大大的改观,对角鹰山上那些住在鹰山城中的魔教弟子都态度极好,而且也特别好说话。

    那些个角鹰山弟子也没有占着自家地盘而对这些商家出言不逊,或是做那吃喝不给钱,或是赊账不还账的无赖勾当。

    这便使得那些对生活重新充满希望的商家,对这座角鹰山上的魔教弟子更加心生好感。

    基本来讲,这些店铺很少有关门的时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关门的时间,也就从腊月三十这一天开始,一直到正月初三,之后又会重新营业。

    这些商家的掌柜的,多半是回到山下,与他的那些亲戚拜年送礼。自然的,这么多年下来,鹰山城中自然也有他们自己的宅院,平日里店铺打烊后,就会回到自己的宅院去居住。妻儿老小,也一并在宅院中。

    早些年,他们刚在鹰山城中打拼的时候,多半是睡在店铺里的,好在角鹰山中人口数量众多,可偏偏没有商家,每逢买酒买衣裳都要下山去扬州城,自从他们在扬州城中开设店铺以后,虽然没有日进斗金这么夸张,但在所有人都贪图方便,就近买卖之后,日进几两银子倒也不在话下的。

    其中,就以鹰山城贩卖酒水的酒肆最容易赚钱了。

    如今这个世道,世间男子何人不曾喝酒?

    即便是文人雅士,或是士子书生,就连那些个苦读寒窗的穷酸秀才,也都会买上一壶浊酒,小饮一杯。即便浊酒入喉,辣火烧腹,可人生在世,不论好酒浊酒,只要是酒,若能饮上一杯,不论大杯小杯,皆是幸事。

    鹰山城中的酒肆不少,不过贩卖的酒水却不驳杂。他们的酒水都是自己亲手酿造的。城西那间酒肆,卖的是女儿红。城东那间酒肆卖的是土烧,不过比起扬州城的地道土烧,却要性温一些,酒水也要更滑口一些。

    而在鹰山城的城南那里,也同样开设着一间酒肆。只不过店铺的门面不是很大,就一间小小的茅屋房。说起来,在屋舍俨然的鹰山城中,能见到这样一间茅屋,倒也并不稀奇,因为鹰山城中的唯一一座医庐,倒也与这间酒肆是差不多的寒碜光景。

    酒肆并无牌匾,不过是在茅屋的门前,竖着一杆写有小楷字样的“酒”字旗杆。

    酒肆的掌柜,是位年纪颇大的鲐背老人。

    老人膝下子女早在几十年前,被山贼劫道给杀害了,老伴更是早他十年就去世了,如今也算是孤苦伶仃的孤寡老人。

    老人他姓李,在他老伴死后的那天,他来到了角鹰山,想要找根杉树就此吊死,至于不想死在扬州城中,是怕城中人会在他死后,指指点点,说些可怜他的话。老人年轻时就自尊心强,而且也爱逞强,更不需要别人的可怜。

    只是他才在杉树上挂好白绫,就被一位长相俊美的少年郎给撞见了。

    那少年八九岁的模样,生的唇红齿白,颇为好看。若非没有身穿一件长裙,否则李老头还当真以为少年郎就是那天生美女胚子的小姑娘了。

    除此之外,这名少年郎的手中还提着一只被打晕了的山鸡。

    山鸡很肥硕,而且这种红翎黑羽山鸡在角鹰山中可是警觉性奇高的一种山鸡,它们对危机的感触极其敏锐,一旦觉察到不对劲,就会挥舞着它那肥大的翅膀,扑腾几下就没入林间,消失踪迹。

    李老头也不见少年郎有何种捕杀山鸡的猎具,可偏偏这头红翎黑羽山鸡就被他给提在了手中,这就真的很不可思议了。

    就在李老头惊讶这位少年是如何抓捕到这头山鸡的时候,这位少年郎就突然问他,“老爷爷,你这是在做什么?”

    李老头不想在少年的回忆中留下阴影,也就将自杀的念头往心底里压了压,他走到山坡外,望向扬州城的方向,笑着说道:“孩子,老头子我就想着来山上看一看扬州城,别无他意。”

    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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