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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仙灵-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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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珍没看到这一幕,看到也只会视而不见,暗墓门不就像一坨屎那么臭不可闻吗?

    老弟子们吃什么她不知道,这几十个新弟子们,一天只有一顿饭,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不是烤白息虫就是长脚蜈蚣。如果是白息虫的话,还算是好的。肥肥白白的虫子,内脏只有一条肠子,抽掉之后,便全是肉。味道带着一股土腥气,捏着鼻子也能吃下去。

    假若是长脚蜈蚣,嚼得满嘴的渣子,味道又苦又涩。如果不是因为会饿得厉害,钟珍不说吃,甚至碰都不愿意碰。

    无论是白息虫还是长脚蜈蚣,在地底下靠近水源的地方,随处可见,并且是少数没有毒的虫子,因此大家抓得容易,也吃得很放心,根本不怕吃了这一顿没有下一顿。

    叫她吃饭的人是一同被马洛骗到暗墓门的林娇艳,比钟珍大上一岁多,今年十三岁了,家里开了一间老牌的棺材铺子,几辈子都做这个生意。林家人口多,七八个孩子,还有老迈病弱的祖父祖母,虽然这年头死人很多,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棺材,所以家中日子过得颇有些艰难。

    林家父母听马洛一阵吹嘘,说林娇艳有修行天资,都不用征求三女儿的意见,直接打了个包裹,收拾了几件换洗衣裳,将她送出去。

    林娇艳对此并无太大意见,她平时也很少在家,一般都去帮忙哭丧或者是给死人画妆洗澡。不忙着死人生意的时候也是忙忙碌碌,给弟弟妹妹喂饭洗尿布,能逃脱这个家,绝对是一件让人身心愉悦的好事情。

    除了林娇艳,还有另外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王有根,是个赶尸的学徒。

    本来应当还有两人,都是长期和尸体打交道的,却不知为何,给别的门派给抢了去。马洛在骨头鸟上唠叨了一路,抱怨人家不讲规矩,明明是他先讲好的。

    见越飞越荒凉,林娇艳半道上吵着要回去,可是马大叔却说,骨鸟每半个月用五个灵晶,想要回去,只能自己走路。这自然毫无疑问是强人所难,这地方荒芜得连讨饭都找不着人家,叫她如何回得去。

    三个新人到暗墓门短短五天,王有根已经兴致勃勃的开始修炼,而林娇艳却是沉着一张脸走进走出,好似谁得罪了她祖宗十八代似的。事实上,她祖宗十八代如果面对她现在的问题,也会很不开心。

    等钟珍跑过来吃饭的时候,正看见管理新弟子的刘师姐用手指戳着林娇艳的头,口中念念有词的骂得很带劲。

    听到钟珍过来,她顿时找到新的对象,“吃饭都要人叫,太不像话了,要是我肯定让你活活饿死。你们两个丫头片子,如果还不开始修炼吸收尸气,到时候便将你们送去给邓长老。他可不嫌弃女侍者的多少。不是我对你们凶,邓长老身边的女子足足有十几二十人,来多少个侍女都不嫌多,到时候你们就知道厉害了。”

    真到那个时候,送几张光着屁股的画像给那位邓长老便是了,钟珍不以为意,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冲着这位丑得让人看着眼睛疼的刘师姐甜甜的一笑,“多谢师姐的劝告,我改天一定开始修炼。”

    林娇艳沉着脸闭口不言,夹了小半条白息虫放到嘴中,也没见她咀嚼,一口便吞了下去。今天是她做的饭食,洗得异常干净,虫子并未与往常一样整条整条的,乃是切成一小段一小段,方便她不用咬,便可直接吃下去。

    吃虫子需要勇气,将虫子咬断并且咀嚼需要更大的勇气。

    钟珍却不以为意,即便是带着浓浓的土腥气味,比起长脚蜈蚣还是好吃得多,她一直细嚼慢咽着,筷子一直没停,仿佛少吃一口便会吃亏似的。

    许多人对于食物要求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如果有更差的,那个没那么差的就显得略有些美味了。

第三章 一针毙命() 
对于一干尸修而言,修炼就意味着吸收尸气,这是一件很严肃而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对于刚入门的少女来说,却有极其之大的难度。林娇艳虽然长得不见得真的娇艳如花,却有些姿色,可是吸收了尸气之后,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外,她将会变成一个与刘师姐差不多的丑八怪。

    试问哪个少女情愿自毁容貌。

    钟珍抓了几天的白息虫,也砍了不少地面上的荆棘柴火,脑子里却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为了那具会动的骨头人,她一个不留神将自己变成了暗墓门的弟子,此时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马洛答应好的骨头人,现在已经确定无法弄到手,但是也不是永远不肯能拥有骨人。她已经打听过了,如果修炼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打磨骨头,最终能够炼制属于自己的骨人。

    相貌的美丑,与拥有能够自己动的骨人,后者显然更加有吸引力。至少对钟珍来说,两者的价值的高低,毫无疑问应该是这样排列的。

    天地之间,有许多气息,修行之人吸收这些气息作为根本,转为自身灵力,从而踏入修行之列。尸气是其中一种,也是最为人诟病的一种,但是收效却比其他的快许多。

    即使吸收尸气见效快得让人妒忌,可是除了穷得要命的修行者,很少人愿意真的这么干。因为走到外面,人家一看那张阴气沉沉的脸,轻则被人嘲笑,重则会被人干掉。

    丢脸是小事,丢命才是大事。

    所以大部分尸修,都喜欢窝在漠北荒原一带。在这里谁也不嫌弃谁,大家都是吃一碗饭,同吸一个窝子的尸气。大家吸收尸气,个个炼得瘦骨嶙峋,青白脸,黑眼圈。

    杏花老祖的暗墓门占了个不错的地方,此处曾经为战场,有个活埋上十万士兵的大尸坑,掌门和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住在万人坑旁边。而钟珍等几十个入门不到一年的新弟子,则住在村口雕像的附近尸气略少的地带。

    暗墓门有弟子上千人,散布此地方圆差不多百里,全部住在地下至少二十多丈的地底。地道不算四通八达,却也颇具规模,有一条主道,还有不少小些的分支,大家在分支旁边随意挖个地洞,充当房间。

    如果懒得爬上爬下累得满身大汗,基本上在地底就可以安心的过小日子。

    一顿白息虫吃下肚,钟珍与林娇艳便回到自己的地洞中,刚合上门,便听到咣当一声,门被人大力一脚踢开。

    来人叫做赵勇,进门派已经有三个多月了,之前是做什么行当的不知道,但是为人却是极其霸道。他比大家年纪都大一些,是主动投到门派的,看模样差不多都十八二十了。

    他很霸气的对两名小少女吼道:“从今天起,你们两人就得服侍本大爷。赶紧去烧洗脚水,老子已经三天没洗脚了。洗完脚,都过来给我揉脚捏肩。”

    来暗墓门的女子特别少,如今多了两个新来的,大家都看在眼里,一时没敢动。这赵勇想着自己力气大,便来捷足先登,到时候专门服侍他,端茶送水洗衣叠被子,甭提有多美。

    这样的桥段虽然恶俗,简直带着一股九流戏文的味道,但是它注定了肯定会发生。一群成天蹲在地洞里修行的人,总要找点事情来做,于是那些有地痞流氓性格的,便会找个弱小的欺负一顿,或者干脆一直欺负下去,让生活增添点乐趣和享受。

    林娇艳原本已经很不愉快了,此时更加气愤,火直接冲到脑门。她家中一堆弟弟妹妹,平时就是半个老大,在外面也是横的。“你怎么不去死,要老娘给你烧洗脚水,你怎么不喝老娘的洗脚水。还捏肩捏脚,老娘现在就剁了你的一双臭脚。”

    赵勇哪里会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放在眼里,他举起醋坛子似的拳头,“想挨揍你就继续骂,看你嘴巴厉害还是老子的拳头厉害。。。”

    话音未落,只听一声砰的巨响,张牙舞爪的赵勇头顶突然开了一朵血花。那位看似肌肉结实,人高马大的家伙,晃了几下,眼睛一闭,倒在地上。

    他当然不会自己将自己的脑袋给砸了,砸他的人是钟珍。

    钟珍站在赵勇的背后,放下手里的一条两尺来长的漆黑棍子,拍了拍手,从床上跳下来,“废话什么,直接干翻他。拳头大了不起吗,还不是肉做的。”

    林娇艳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咬人的狗不叫。她惊讶一阵便蹲下身子,探了探赵勇的鼻息,抬头对正在翻自己包袱的钟珍问道:“幸好还活着,真要打死了可不得了,不过现在怎么办?等下他醒了肯定要找我们的麻烦,到时候还得给他烧洗脚水。不如我们去找刘师姐,我就不信同门弟子可以这么欺负人。”

    钟珍一阵无语,你来了几天,还没看出来,这里没有县官老爷,也没有捕快大爷。就算是找县官老爷申冤,几个银豆子都不管用,得花上金灿灿的金豆子。你一没钱二没势,屁修为都没有,刘师姐管你是哪根葱哪根蒜。

    她早就发现老弟子欺压新弟子的事情,而且不是一般的欺负。某个长得清秀的男弟子,竟然被人拉去当娈童,白天走路都一瘸一拐夹着屁股,显然是被欺负得不轻。刘师姐要是不知道才见鬼了,她压根不管。

    “啊,找到了。”钟珍在包袱中翻了一阵,拿出个绣着粉色桃花的荷包,取出一根比平常绣花针要粗长的针来。“先将他绑上,用床单吧。先将被子裹着他身上,然后用床单包起来捆上。”

    林娇艳此时六神无主,完全没有往日的泼辣劲,配合着钟珍,找出各种能用的东西,将赵勇捆了个结结实实。

    这个比她矮上不少,还小一岁的女孩,显然有主意。

    钟珍取了一双袜子,将赵勇的嘴堵上,一只手持明晃晃的细针,另外一只手在他眼角外侧的太阳穴摸着。

    “找到了,就是这里。”

    细针插进骨头缝之间,直接穿透,赵勇的身子在厚厚的被子床单里痉挛了几息,连声音都被发出多少,便没有了动静。

    钟珍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摸了一阵脉搏,“好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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