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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斯听到这里,脸上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说道“嘿嘿,对付这种心性浮躁的王八蛋,就得用这种威逼利诱的方法对付他!那小子当时什么表情?他不会把脚环偷偷卸掉吧。”
约翰笑着回答道“呵呵呵,当时我就告诉他脚环是用坚硬的合金打造,不会影响行动,可一旦强行破坏就会立即引发爆炸!脚环里面的是最新型的,不但无法检测出来、而且威力巨大,他更别想着自己打开。这小子听完一屁股坐了地上,望着那棵被炸断的小树哭喊着说,一定跟着我干、绝不敢私自逃走!奶奶的,在生死面前,这小子就是个怂蛋!”
他跟着说道“这大半年来,我让手下带着他执行了一些难度不太大的刺杀任务,这小子也确实了得,基本上都是采用暗杀的手段近身完成刺杀任务,而且每次都在不暴露的情况下安全脱身,确实是一个天生的杀手。”
菲利普斯听到这里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沉思了片刻跟着谨慎的说道“这种人就是有再大的能耐,也不能将他作为心腹使用,一定要采用恩威并施的方法拴住他。在钱上你不用吝啬,可以经常带着他出去享受、享受,但是决不能让他知道太多我们的事情,防止这小子反咬我们一口,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约翰立即回答道“对,这点我会掌握,不会让他知道我们这边的情况,我也叮嘱过跟他一同执行任务的人,不要跟他走的太近。前一阶段,我跟一个当雇佣兵的兄弟喝酒的时候,他说他们接了一个押运毒品的任务,任务就是押送毒品进入华夏,他正在寻找熟悉那边山区地形的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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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二百一十二章 临阵脱逃()
太阳已经高高升起,菲利普斯的办公室在窗外积雪的衬托下显得十分明亮。约翰坐在菲利普斯对面继续说道“当时我听到他们在寻找向导,我立即想到了猴子,他所在的玄虚观就在那片山中,他十分熟悉那片区域。所以我为了锻炼猴子,当场就让他把猴子带走了,让这小子多经历一些这种任务。”
他放下手中的酒杯,看着菲利普斯继续说道“这小子原来就多次跟我说,要找机会回去一趟,向他师傅索要那种练功的药物。这小子说,如果没有他师傅给他吃的那种药丸,他每次全力提起功力后都会萎靡好几天,而且功力也无法继续增加。所以我就让那个兄弟把他的带走了,到现在出去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回来。”
菲利普斯听到这里皱起眉头问道“一个月了,押送毒品怎么需要这么长时间,他们不会出现意外吧?”
约翰立即回答道“押送毒品这种事情的周期确实很长,他们需要徒步穿越华夏的边境,并在杳无人烟的大山深处长时间跋涉,而且他们还要绕道刻意躲开人员密集的区域,防止被当地的缉毒警察拦截,这跟我们红狐接的暗杀任务不太一样。”
约翰的话音刚落,他身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他赶紧伸手取出手机看了一眼,随即对菲利普斯说道“是第四小队的队长莫雷,我让他跟猴子单独联系,应该是猴子那边有消息了。”
说着,他将手机举到耳边说道“是我。”说完,他举着手机静静的听了一会儿,脸色忽然黯淡了下来,他随即对着手机说道“你就带着他在那边找一家宾馆住下,让那小子好好恢复一段,不用吝啬钱,有事情随时通知我!”说完,他挂断电话将手机塞进了上衣口袋。
菲利普斯盯着约翰突然暗淡的脸色问道“是不是猴子那边出事了?”约翰拿起身前茶几上的酒杯,仰头将里面的红酒一饮而尽。
他放下酒杯眼神中闪动着泪光说道“完了,我那个兄弟已经在华夏挂了!你也认得他呀,他原来也是你的手下!当年在外面执行任务的时候,一个小子从后面挥到向我脖子砍来,是他伸出手臂挡住了砍刀,跟着拔枪一枪击毙了对方,他对我可是有救命之恩呀!”
菲利普斯的脸色立即变了,他双眉紧锁、小眼睛瞪得溜圆的厉声问道“什么?你是说小菲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猴子也挂了?”
约翰拿起茶几上的酒瓶,“咕咚、咕咚”的又向自己酒杯中倒了半杯红酒,跟着使劲放下酒杯低着头说道“对,就是小菲尔,他是混血儿,长着一副亚洲人的面孔,他身手不错呀,居然会死在华夏的深山野林中!”
他说着猛地站起走到窗边,一把拉开窗户深深的吸了几口外面清凉的空气。他平息了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跟着走回沙发旁重新坐下,这才望着菲利普斯回答道“猴子侥幸逃了回来,现在已经离开华夏跟莫雷在一起。小菲尔和另外两个雇佣兵都死在山里了。”
菲利普斯听到猴子没死,他松了一口气,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感叹着说道“唉,小菲尔身手是不错,可他的脑袋不太灵活,干这行早晚要死在执行任务的途中。当年我们成立红狐的时候,我没将他带进来就是因为这点,一个脑袋不灵活的人,就是身手再好也早晚会死在执行任务的途中!唉,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约翰立即将那个逆徒讲述的情况报告了一遍,他跟着说道“真不可思议,小菲儿他们三个全副武装的人,居然在山中被一老一小两个猎人徒手干掉,这怎么可能?”
菲利普斯凝神听完约翰的报告,他沉思着说道“确实有些不可思议,小菲尔他们三人已经拿枪对准了那两个山里人,怎么会突然击毙?猴子当时不是拿着狙击步枪嘛,他与对方应该有一段距离,难道他没开枪?”
约翰立即说道“莫雷也感到奇怪,他详细问了猴子当时的情况。猴子说,他从师傅的玄虚观出来后,身体就一直感到不舒服,当时小菲尔他们几人遇到那两个猎人的时候,他正在山后方便,他拐过山脚出来后立即看到菲尔三人正在倒地,他大惊着扑向侧面的岩石后面,然后举起狙击步枪扣动了扳机。”
菲利普斯凝神看着他问道“当时视线如何、距离多少米?”“已经是傍晚,距离那两个猎人大约四百米。”约翰立即回答道。
菲利普斯皱起眉头说道“这么近的距离,一个狙击手居然打不中两个山中的猎人?这怎么可能!你们怎么训练的猴子?”
约翰脸色难看的回答道“猴子的狙击技术算不上高超,可他的射击精度绝对没问题,对移动目标的射击也完全符合一个狙击手的标准。据他讲,那两人出手干掉菲尔三人后,就已经发现他从山间走出,两人动作飞快的扑向周围的岩石后面,躲过了猴子射出的子弹。”
“那个年轻人动作飞快的翻滚后面草丛中,跟着就从草丛中拔出一支手枪窜起,直奔他所在的山脚冲来,此人移动的速度极快,猴子连开了几枪都没击中目标。猴子说那人绝对经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一边忽左忽右的向前冲来,一边扬手对着他所在的位置扣动着扳机,让他根本就无法预测对方移动的方向,连开了三四枪都没击中对方。”
菲利普斯听到这里,脸色难看的骂道“奶奶的,猴子这小子肯定是看到对方的枪口接连冒出火光害怕了,一把手枪在数百米外能对他形成什么危险?这个兔崽子就是在战场上临阵脱逃。”
他们红狐的手下拿着一支狙击步枪,居然在数百米外被一个拿着手枪的人吓跑,这让他这个红狐的老板确实感到脸上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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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二百一十三章 可怕的对手()
约翰看到老板菲利普斯难看的脸色,他也有些尴尬的说道:“据猴子形容,那个猎人模样的年轻人动作极快,转眼之间已经冲到了距离他百米的地方。而那个老人也在此时从隐蔽的岩石后冲出,速度更是惊人,转眼之间已经超过那个年轻人,跟着就向他隐蔽的地方甩出了一大块石块。”
“石块呼啸着击中猴子身前的岩石,跟着就像*一般炸开,坚硬的岩石在巨响声中乱石飞舞,猴子在慌乱中赶紧扣动了一下扳机,然后甩出一颗*向山背后逃去。”
菲利普斯听到这里眼神中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拿起茶几上的酒杯凝神望着里面鲜红的酒液。约翰讲到这里看着菲利普斯的神色,立即明白他在质疑猴子所说的真实性。
他赶紧解释道:“当时没有别人,无法证实这小子所说的真实性。不过,我认为猴子这小子报告的内容肯定有些夸张,一块扔过来的岩石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威力?但是,这小子在咱们基地训练的时候,我亲自查看过这小子的枪法,他的枪法绝对不弱。虽然他还缺乏在战场上的应变能力,可在三四百米的距离内绝对是弹无虚发,对方冲来的速度很快,这点不用质疑,不然他手中拿着狙击步枪确实没必要逃走。”
菲利普斯听到这里沉思了片刻,抬起头看着约翰点了点头说道:“对,猴子这小子心狠手辣,他近距离用匕首杀人都不含糊,心理素质应该没有问题。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对他形成威胁,他确实没必要轻易逃走。而且,他们押送的是价值巨万的毒品,如果不到万不得已,这个贪财的王八蛋是不可能放弃那些毒品。”
他说到这里止住话音,沉思了片刻继续说道:“猴子他们在山中遇到的到底是什么人?这一老一小怎么会有这么敏捷的身手,而且那个小伙子身上居然还有手枪。据我所知,华夏民间是不允许持有枪支,只有极少数的猎人可以使用猎枪呀。”
约翰也望着手中酒杯中鲜红的酒液说道:“是挺奇怪。据猴子讲,那里是大山深处,一般的猎人很少到这片区域,小菲尔他们选择这条线路,就是因为那里山高坡陡,人烟罕至,可怎么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