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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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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那个神秘的声音不再出现了。包里那位关闭了他的大喇叭,又在我脑袋里说了一席话,我没有办法回应他,只能在半身人们不停道歉的干扰声中努力集中注意力,以免漏掉什么重要信息。

    “他们应该不敢再怎么你啦,”邪教头子换了个语气轻松地说,“过会儿等你恢复了,按你的想法跟他们交涉就好,记住不要表现得太亲切,对于这些半身人,威压比抚绥的效果更好。”

    然后他开始呱呱呱地数落我,什么警惕性太差啊,居然被人用这么粗浅的伎俩放倒,而且是栽在战斗力基本等于渣渣的半身人手里,简直给他老人家丢脸,还说我对德加尔盲目信任现在被打脸了吧,说我又不会识人又不懂自保能平安活到现在还能遇见他实在是命好啊扒拉扒拉。他不带大喘气儿地说了半晌,似乎终于意识到在我无法反驳的状况下单方面训话显得有点胜之不武,最后说:“这药劲儿怎么还没过去?……你不跟我拌嘴,感觉真奇怪。嗯,看来是我太光荣正确了,所以你口服心服。”

    ……他一定是不想只有他自己感觉郁闷。

    药劲儿终于还是过去了,比毛姆一开始声称的时间要长上一倍。在这期间他们也没闲着,召集了更多半身人——可能是全屯的居民——在我身边半米外围得一层又一层,把本来还偶尔有穿堂风的地洞挤得水泄不通。我在正中间,艰难地呼吸着从他们肺里喷出的湿热气体,避无可避地嗅着上百个毛发浓密的半身人散发出的体味,好几次都觉得要窒息了。

    毛姆亲自递上了一盆水,让我在能重新动弹之后,把脸栽进去浸了几秒钟,缓解被风干的泪水绷得紧紧的脸皮。

    然后,在众人紧张的围观中,我努力摆出一副冷淡而平静的神情,宣称“我的主人”不想让人知道他的身份;至于胖普屯对我的冒犯,如果能满足我接下来提出的要求,我可以不予计较。他们忙不迭地发誓应承下来。

    第二天上午,当我从豌豆花小姐危机四伏的洞口小心地爬上地面时,已经完全变了个样子——头发剪短了,并用姜黄水反复刷过,呈现出一种半身人常见的稻草色;已经换下了裙子,上身是厚实柔软的灰白色夹棉衬衫,外面套一件看上去就很结实耐磨的藏蓝色背心;下着棕黑色带细棉衬里的灯笼长裤,足蹬一双黑色猪皮靴,用煮过的丝瓜纤维搓的结实鞋带一直系到膝盖下面;腰间宽大的猪皮腰带里有很多暗格,塞满之后,上围几乎就看不出来了。现在的我,看上去活脱脱是个个头稍微高了一点的半身人男孩,好在衣服很宽松,在人群中屈腿弓背一点,就不那么显眼了。

    这身衣服,是毛姆请屯里能干的大妈们连夜赶制出来的。如今我的存在是他们全屯的秘密,为了不得罪我那强大而神秘的“主人”,又要避免被其他屯子发现我这个“通缉犯”,当我提出要乔装打扮的时候,胖普屯上上下下都表现得很是默契。

    其实,我这样子往豌豆花身边一站,自觉还是挺帅的,她打量我的眼神中也流露出了几分赞许,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比其他半身人男孩都更瘦更高些——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呀!

    我告诉毛姆,打算前往“夜莺之森”,他大惊失色过后先是对我异乎常人的勇气给予了极高评价,然后小心翼翼地提醒在这个当口迎风头而上是不是有点不明智。我没有多做解释,他见我心意已决,大约又想到了我的“靠山”,脸上白了一白,便不再规劝,而是告诉我前往“夜莺之森”需要在一个小城镇进行中转,从胖普屯到那个城镇,路途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乘羊车要走两天左右;只是眼下所有的人手和羊车都投在明天晚上的酒神庆典里,实在无暇分身。我接受了毛姆的建议,等庆典结束后再借他的羊车上路。

    包里那位对我的安排没什么意见。昨晚我躺在豌豆花小姐舒适的客房里小声问他,那句“星垣神魔”什么的咒语是怎么回事,他告诉我,半身人的祖先尤达拉族是古代矮人的一个分支,很久以前居住在东都以南一个叫塔兰塔的地方,曾经起过向北侵占地盘的心思,被其他灵族镇压,驱逐到了西南,与半羊人和绿精等灵族结合,繁衍生息至今,倒成了数量挺多的一族,绿精反而成了其中的一支,而半羊人就更少见了。

    他之前念的那一段,就是当年灵族镇压尤达拉族所用咒语的开头部分,咒语的威力视念咒人的魔力水平而定,但即使魔力像被他控制的那个半身人一般渣,如果把全部咒语念完,也会对周围可视范围内的半身人们造成不小的伤害。虽然镇压已经是几千年前的事,半身人对这一咒语的恐惧却是根深蒂固的。

    “那么,谁知道了这个咒语,岂不是就可以控制半身人?”

    “可以这么说,但是,谁会想控制半身人呢?当年的尤达拉族还算略有战斗力,现在的半身人却很弱。”

    他说,这个咒语是专门用于镇压尤达拉族的,在那场战争之后就很少使用了,大多数灵族也已经遗忘;甚至连半身人自己,恐怕真正记得的也屈指可数,那些继承了种族历史的少数半身人,自然不会轻易透露给外人。但是,尽管记忆模糊,咒语的威力却是真实的,血液中对咒语的恐惧也是真实的,所以只消念上几句,就能震住他们。

    “很长吗?”

    “很长,但是不必全都念完。”

    “……说真的,你知道完整的咒语吗?”

    ……他拒绝回答。

    我没有对他说出我对“通缉令”的猜测,因为那样会显得有点不知天高地厚;还是让事实来证明或给我泼一盆冷水吧。

第三十四章 为酒神庆典做准备() 
鉴于昨晚我已经表态,胖普屯人不再追问我的“主人”是谁,我有什么奇怪的举动或要求,他们多半也由得我去。所以我把随身的背包洗净拆开,向大妈们讨了针线和制衣剩下的棉布亲自缝上,改成一个更具半身人风格的背包,与我的造型相适应;包里那位也有了“单人间”,不必再跟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挤在一起了。

    豌豆花对待我的态度比其他半身人要随意得多。她略带好奇地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那位大人”的女祭司的,我含糊地回答“有一阵子了”,她不满地哼了一声,又恢复了刚见面时那种冷冰冰的劲儿。

    我不以为意,见她今天穿了一身碧绿色的裙子,便说:“你又穿了绿色啊。”

    她警觉地盯着我:“你想说什么。”

    我笑笑:“绿色很衬你。”

    她脸上快速地掠过一抹红晕,嘟起嘴道:“你又没见过我穿别的颜色,怎么知道绿色衬我?女祭司果然都很讨厌。”

    我像男生那样挑起一边眉毛,微微侧着脑袋说:“你讨厌女祭司?看来,那个麦隆屯的女祭司,你不怎么待见,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阿曼,”她白了我一眼说,“明天晚上你就能见着了,不用人介绍,全场笑得最欢、穿得最花哨的那个,肯定是她。”

    “是因为她的身份,还是因为她的性格?酒神女祭司,选的应该是获胜屯子里最受欢迎的女孩子吧?”

    “是啊。”她凉凉地说。

    “如果胖普屯胜出,你不就是新的女祭司了吗?”

    据我观察,豌豆花应该是这里最出挑的姑娘。屯子里的年轻人们络绎不绝地在她布满陷阱的家门口徘徊,想要受邀通过那道窄窄的橡木门。豌豆花·沃特金小姐,顶着一头灿烂的金色卷发,牛奶色的皮肤上有一层细小的透明绒毛,心形的小脸上嵌着一双大大的淡绿色的眼眸,粉色的嘴唇像花瓣一样柔软——我见过的大多数半身人少女都长着一张红扑扑的圆脸,不能说不可爱,却没有豌豆花这么清秀;说起来,她的确很衬绿色。

    豌豆花听了我的话显得并不开心,她皱起眉头说:“我希望不会发生那种事。”

    “为什么?”

    她抿了抿嘴没有回答,转身把话题岔开了,建议我去看看居民们是怎么为庆典做准备的,凑凑热闹。

    我以感谢大妈们为我缝制衣服为由去了议会厅。那里一夜之间堆满了各种食物果品、蜡烛、装饰用的花边和松枝之类,这些东西将在今晚装进羊车运往北边的湖区,连夜卸货布置;明天清晨才会采摘长老南瓜,作为压轴贡品最后送过去。

    从集中做准备到举行庆典的这两天,半身人们都要不眠不休地昼夜操劳,因此按照惯例,为保持庆典期间的精力,前面几天大家都会尽量多吃多睡,才给偷南瓜的家伙留下了可趁之机。

    大家见到我都非常客气,不知是对我的礼貌举止投桃报李,还是因为昨晚的恐吓余威尚存,我从议会厅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不论对什么事物产生好奇,总能得到热情的回应。

    于是我顺便也了解到了如下信息:成为酒神女祭司在半身人看来是很高的荣誉,名字会与所在屯子的名称被共同镌刻在湖畔的一处石碑上,因此,其命运也就永远地与屯子绑在了一起——酒神女祭司不能远行,甚至不能嫁到外面的屯子。当然啦,大家纷纷表示这根本不算什么:半身人女孩子难道还想嫁给精灵吗?既然只能嫁给半身人,那么外面的屯子当然不如自己的屯子。

    除了以上大家公认的常识,我还听到了一些不能确定真假的风言风语,是关于豌豆花的父母的。据说当年毛姆的独生子小沃特金,也就是豌豆花她爹,热烈追求豌豆花她母亲,有一年,胖普屯在酒神庆典上获胜,小沃特金甚至通过走后门的方式帮她击败了当年屯里的一个竞争对手,让小女朋友成为酒神女祭司,这才搞定美人——婚礼上他是多么幸福啊!负责编织冬青花篮的玛丽女士至今还记得当初的情景。

    可是谁都没想到,他俩婚后还不到两年,小豌豆花刚刚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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