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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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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三章 香鲜滚热辣() 
酉初一过,曾国藩准时到达朝内北小街轩亲王府,关卓凡亲至二厅滴水檐下候迓,一见曾国藩,便用微带埋怨的口气说道:“帖子上不是说了,请涤翁便服奉屈么?涤翁怎么还是着了朝服?”

    不待曾国藩答话,高声说道:“来人,伺候曾中堂更衣!”

    亲王礼绝百僚,即以大学士之尊,正式见礼,也要磕头。不着朝服,便不必对亲王行“国礼”,“便服奉屈”是礼遇的表示;曾国藩未从其言,依旧朝服袍褂,则是表示不敢轻忽朝廷仪制,是自谦的表示。

    一般来说,要揖让升阶,进入门内,才好正式见礼,有时为隆重其事,还要铺上红毡条,没有人还在室外,一个阶上,一个阶下,就行“国礼”的。关卓凡在这个当儿叫人“伺候曾中堂更衣”,是一种明确的阻止曾国藩以“国礼”相见的表示,轩亲王既然坚持“礼遇”,曾中堂也只索罢了。

    换了便服,请过了安,曾国藩跟着关卓凡,来到花厅,奉茶之后,彼此略事寒暄,便开出席来。

    第一道菜便有惊喜——刚刚端进花厅,还未上桌,曾国藩便闻到了菜品散发出来的香辣的气息。

    果然——辣椒炒肉。

    接着,剁椒鱼头、炒血鸭、陈醋鸡、腊味合蒸、姜辣口味蛇、外婆菜……竟然统统都是最地道的湖南菜!

    而且,这个“地道”,可不是徒有其名,品相、口味也极为地道,甚至,比曾国藩自己吃惯的,还要“地道”——曾国藩自奉极简,日常粗茶淡饭,菜里头只要放了辣椒就好,品相、味道什么的,是从不讲究的。

    这桌子菜就大大不同了!

    剁椒鱼头用的,不是惯常的胖头鱼,却远比胖头鱼肥大、鲜美,不晓得是什么鱼?

    落箸之时,轩亲王介绍,这是松花江的白鱼,不但肉质更佳,较之胖头鱼,鱼头的肉也更厚、更多,更适合拿来做剁椒鱼头。

    炒血鸭,鸭血黑里透红,色泽锃亮,甜香酥脆;鸭肉色泽金黄,香辣软嫩,咸鲜适口。

    陈醋鸡,红、白、绿、黄,四色鲜亮,肉质肥嫩,酸辣鲜香,而且,轩亲王说,这道菜的用料,就是湖南永州的东安鸡,这种鸡,鸡腿小,胸大而肥,最宜拿来做陈醋鸡的。

    最宜不最宜的且不去说他,关键是,千里迢迢的,是怎么把湖南产的鸡活着运到北京来的呢?

    这个关窍,轩亲王没有交代,只是说,如果用了北京本地的鸡,“怕味道不地道了”。

    腊味合蒸,腊肉、腊鸡、腊鱼,加入浓郁的鸡汤,合蒸于一钵,腊香浓重,咸甜适口,柔韧不腻。

    姜辣口味蛇——嘿,这个时代,莫说北方人极少吃蛇的,就是曾国藩这个湖南人,大半辈子了,这道“姜辣口味蛇”,拢共也没有吃过几次,席上居然会有这道菜?

    最后一道菜,叫做“金鱼戏莲”,是一道“功夫菜”。

    湖南菜一般不大注重品相,但“金鱼戏莲”是个例外,这道菜考的是厨子的刀功——鱿鱼为主料,卷似金鱼,嬉戏于以鸡蛋、虾料子和青豆精制的群莲中,活灵活现,鲜亮可爱。当然,味道虽然不是第一卖点,但鱿鱼脆嫩,莲蓬滑润,酸辣突鲜,依旧是入口生津。

    在冬天的北京,整治出这样一桌子菜来,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倒不是说花了多少钱——湖南菜的用料,都不算太贵,可是有些用料,怕是有钱没地方寻去——譬如陈醋鸡所用的永安仔鸡。

    这也罢了,关键是,这份心思——或者说“心意”难得!

    尤其叫曾国藩不安的是,这桌子菜,一眼看去,都是红彤彤的——每一道菜,都放了大量的辣椒。自己是湖南人,无辣不欢,自然是对了口味的,可轩亲王是北京人,如此辛辣,怎么受得了呢?

    然而轩亲王却说,“我也吃得辣的,平日里,没有多少机会正正经经吃回湖南菜,今儿算是借了涤翁的光了。”

    曾国藩以为轩亲王客气,心下依旧十分不安,却不晓得这其实是真心话:

    老子穿越以来,一次正经的湘菜也没有吃过,哼哼,今天可算是解了馋了!

    举箸之时,轩亲王果然饮啖甚健,并没有被“辣到了”的异样,曾国藩倒不由有几分诧异了。

    席上,关卓凡殷殷相劝之外,只说一些京里、京外的闲事,正经的事情,一句不提。曾国藩心知肚明,今日轩亲王见召,绝不会仅仅为了“用个便饭”,一定有紧要情事相商的,但王爷既然暂不提及,他也就不开口相询。

    不过,这个“不开口相询”,只是在席上。

    席罢,归坐、上茶,曾国藩觉得,有些话,还是自己主动说出来的好些。

    “今日陛见,”曾国藩说道,“天语谆谆,似乎以为应在直隶推行蚕桑?这个……我不是十分明白,要请王爷指教。”

    今日陛见,皇帝理路清晰严密,语气吞吐自如,给曾国藩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虽然,他心知肚明,皇帝今儿个说的话,大部分都是事先有高人教授的,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自小养在深宫,没见过什么外臣,也没听说读过什么书,却能把这些话都记了下来,清清楚楚、有章有法的说出来,听上去,不怯场,不造作,和她现在的身份,严丝合缝,这就极为难得了,当得起“天语谆谆”四字。

    更何况,这不是背书,是在接见臣子,是一个你来我往的过程,臣子的回话,不可能百分百皆如事先所料,则皇帝的话,哪句先说,哪句后说,哪句轻,哪句重,哪句竟可以不说,必须由皇帝自己决定。“高人”当场提点一二是可以的,但无法代替皇帝自己的判断,而曾国藩冷眼旁观,那位站在自己上首的“高人”,似乎也没对皇帝做过多的“提点”。

    所以,今上真正是“英气已露”。

    唯一令曾国藩困惑的,是皇帝为什么会主动提出在直隶推行蚕桑?

    因为,这是根本不可行的,那位教授和提点皇帝的“高人”,绝不可能不晓得这一点。

    *

第一七四章 机器轰鸣,心惊肉跳() 
“高人”一笑,说道:“皇上御极之初,难免有一些奇想妙思,可行之则行之,不可行之则缓之,皇上虽然年轻,但从善如流,这件事情,涤翁不必再摆在心上了。”

    轩亲王“奇想妙思”四字,委婉的表明了,他亦不以在直隶推行蚕桑为然,不过,“可行之则行之,不可行之则缓之”一句,语气却有点儿暧昧,曾国藩答了声“是”,心里依旧嘀咕。

    见曾国藩的神色,似乎还是不能释然,关卓凡说道:“这个话头,是这样子出来的——是次登基大典,皇上以服御的朝袍,所费甚是不菲,对我说,如果就近取材,不是可以节省些费用吗?——涤翁晓得的,御用的袍服,基本都是江南织造的差使。”

    “哦……”

    “我说,”关卓凡说道,“直隶未必适合种桑养蚕,说不定,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不过,我在江南呆的时间不算长,也不敢把话说死了,就对皇上说,登基大典之后,曾国藩就要陛见,他在江南呆的时间较长,相关情形,一定更加了解,到时候,皇上可以拿这个事儿,问一问他。”

    “哦……”

    曾国藩沉吟了一下,微微颔首,“今上……俭德可敬。”

    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上头”是否有裁抑江南三个织造衙门的意思?

    “是!”关卓凡说道,“皇上虽然年轻;另外,实话实说,读得书也不算多,可是,‘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倒是念兹在兹。”

    “圣明天纵,社稷之福,臣民之幸。”

    关卓凡微微一笑,“不错。”

    顿了顿,“不过,皇上也说了,这批朝袍、龙袍,所费虽然不菲,活计倒是不坏,较之穆宗毅皇帝御用的朝袍、龙袍,用料、绣工,明显好了许多。”

    曾国藩心想,这倒不稀奇,穆宗践祚之时,江南烽火遍地,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金陵、苏州是在长毛手里,江南织造三去其二;剩下的一个杭州,被长毛长期围困,朝不保夕,早就失去了“内廷供奉”的能力。江南三织造尽废于兵隳,穆宗御用的朝袍、龙袍,不说绣工,单说用料,不“就近取材”亦不可得,所用者,必是内务府存储的陈丝,自然不能够同当年的新丝相提并论。

    不过,他是谨守“万言万当,不如一默”的人,想归想,嘴上什么也没有说。

    “我说,”关卓凡继续说道,“穆宗毅皇帝那时候,咱们还在打仗,诸事从简,和现在不大好比;这时,旁边有个凑趣儿的,说,照他看,皇上的朝袍,莫说穆宗毅皇帝的比不了,就是比起文宗显皇帝的,似乎也要略胜一筹呢。”

    这个“凑趣儿”的,自然是某个年长的太监,不过,轩亲王所述,未必是其原话——太监称呼同治、咸丰二帝,是不会喊“穆宗毅皇帝”、“文宗显皇帝”什么的。

    这且不去理他,关键是,文宗登基的时候,洪杨还没有起反,江南三织造都还好好儿的,“比起文宗显皇帝的,似乎也要略胜一筹”,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我问他,”关卓凡说道,“怎么个略胜一筹法儿呢?用料更好?还是绣工更好?他说是用料更好——很明显的,更滑、更软、更顺、更韧;又补充说,四执事的人说过,那么多年了,印象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绸料。”

    顿了顿,“原本还以为是天时的关系——是不是今年的蚕养的特别的好呢?可是,既然四执事的人说什么‘那么多年了’,那就应该不关天时的事儿了——应该另有缘故。后来,我叫人查了查,果然——皇上朝袍、龙袍所用之丝,是从新建的缫丝厂出来的。”

    曾国藩心中一跳:啊,原来在这儿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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