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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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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攻其左。莫云从曰。手太阳者心之表。手阳明者肺之表。在心为啼悸。在肺为喘呼。因开阖不 
清而啼悸喘呼者。病在表而及于内也。 
癫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手太阳。血变而止。 
癫疾始作。先反僵者。厥气逆于寒水之太阳也。因而脊痛者。寒气乘于地中也。脊。背也。易 
曰艮其背。艮为山。止而不动。乃坤土之高阜者。故当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按首节论厥气上乘于 
天。及太阳君火。次节论开阖之不清。此节论厥气逆于水土之中。盖天地水火之气不清。而为癫 
疾也。复取手太阳者。水火神志相交。足太阳之水邪上逆。必致心主之神气昏乱。故俟其血变。则 
神气清矣。沈亮宸曰。以上三证。曰始生始作。 
盖厥气始上逆于太阴太阳阳明之气。而未及乎有形之筋骨也。疾在气者。易于清散。其病已入深。 
虽司命无奈之何。故骨脉之癫疾。皆多不治。使良医得早从事。则疾可已。身可治也。奈人之所 
病。病疾多。而医之所病。病道少。 
治癫疾者。常与之居。察其所当取之处。病至。视其有过者泻之。置其血于瓠壶之中。至其发 
时。血独动矣。不动灸穷骨二十壮。穷骨者。 骨也。 
此言治癫疾者。当分别天地水火之气而治之。太阳之火。日也。随天气而日绕地一周。动而不 
息者也。地水者。静而不动者也。常与之居者。得其病情也。察其所当取之处。视其有过者泻之。 
谓视疾之在于手足何经而取之也。匏壶。葫芦也。致其血于壶中。发时而血独动者。气相感召也。 
如厥气传于手太阴太阳。则血于壶中独动。感天气太阳之运动也。不动者。病入于地水之中。故当 
灸骨二十壮。经云陷下则灸之。此疾陷于足太阳太阴。故当灸足太阳之 骨。二者阴之始。十乃 
阴之终。地为阴而水为阴也。朱永年曰。素问长刺节论云。初发岁一发。不治则月一发。名曰癫疾。 
夫岁一发者。日一岁而一周天。日以应火也。月一发者。月一月而一周天。月以应水也。 
骨癫疾者。 齿诸 分肉皆满而骨居。汗出烦 。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叶坎面也 音 
瞒闷也) 
齿者骨之余。分肉属骨。是以骨癫疾者。 齿诸分肉皆满。骨居者。骨肉不相亲也。汗者血之 
液。汗出烦 者。病在足少阴肾。而上及于手少阴心也。呕多沃沫。太阴阳明之气上脱也。肾为生 
气之原。气下泄。少阴之气 
下泄也。阴阳上下离脱。故为不治。莫云从曰。病入骨髓。虽良医无所用其力。故不列救治之法。 
此下三证。病在有形之筋骨。故不言太少之阴阳。 
筋癫疾者。身倦。挛急大。刺项大经之大杼脉。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病在筋。故身倦挛而脉急大。足太阳主筋。故当刺膀胱经之大杼。呕多沃沫。气下泄者。病有 
形之脏腑。而致阴阳之气脱也。 
脉癫疾者。暴仆。四肢之脉。皆胀而纵。脉满。尽刺之出血。不满。灸之。挟项太阳。灸带脉 
于腰。相去三寸。诸分肉本输。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经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脉癫疾。故暴仆也。十二经脉皆出于手足之井荥。是以四肢之 
脉。皆胀而纵。脉满者。病在脉。故当尽刺之。以出其血。不满者。病气下陷也。夫心主脉。而为 
阳中之太阳。不满者。陷于足太阳也。十二脏腑之经俞。皆属于太阳。故当灸太阳于项间。以启陷 
下之疾。带脉起于季胁之章门。横束诸经脉于腰间。相去季胁三寸。乃太阳经俞之处也。诸分肉本 
俞。 谷之俞穴也。盖使脉内之疾。仍从分肉气分而出。 
癫疾者。疾发如狂者。死不治。 
夫阴盛者病癫。阳盛者病狂。癫疾者。疾发如狂者。阴阳之气并伤。故死不治。夫阴阳离脱 
者死。阴阳两伤者亦死。莫云从曰。阳病速。故疾发。用二者字。以分阴阳。 
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忧饥。治之取手太阴阳明。血变而止。及取足太阴阳明。 
此以下论狂疾之所生。有虚而有实也。先自悲者。先因于肾虚也。经云。水之精为志。精不上 
传于志。而志独悲。故泣出也。喜忘善恐者。神志皆虚也。苦怒者。肝气虚逆也。盖肝木神志。 
皆肾精之所生也。此得之忧饥。夫忧则伤肺。饥则谷精不生。肺伤则肾水之生原有亏。谷精不生。则 
肾精不足矣。阴不足。则阳盛而为狂。取手太阴阳明者。逆气上乘于手太阴阳明。泻出其血。而逆 
气散矣。及取足太阴阳明者。补足太阴阳明。资谷精以助肾气也。此节首论阴虚以致阳狂。即末节 
之所谓短气。息短不属。动作气索。补足少阴。去血络也。盖癫狂乃在上之见证。厥逆乃在下之始 
因。故篇名癫狂。而后列厥逆。上工之治未病者。治其始蒙也。夫癫疾多因于阴实。狂疾有因于阴 
虚。故越人曰。重阴者癫。重阳者狂。盖阴虚则阳盛矣。夫阴虚阳盛。则当泻阳补阴矣。然阴精生于 
阳明。而阳气根于阴中。阴阳互相资生之妙用。学人细心体会。大有裨于治道者也。 
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志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阳明太阳 
太阴。舌下少阴。视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释之也。 
此心气之实狂也。夫阴气盛则多卧。阳气盛则少卧。食气入胃。精气归心。心气实。故不饥。 
心乃君主之官。虚则自卑下。实则自尊高。阳明实则骂詈不休。心火盛而传乘于秋金也。肺者心之 
盖。火炎上则天气不清矣。故当取手太阳之腑。以泻君火之实。取手阳明太阴。以清乘传之邪。舌 
下少阴。心之血络也。此病心之神志。而不在血脉。故当视之。如盛者并皆取之。如不盛。则释之 
而勿取也。盖病在无形之神志。皆从腑以清脏。腑 
为阳而主气也。如入于血络。则取本脏之脉络矣。马氏曰。上节言始生。而此曰始发。则病已成而 
发也。 
狂言。惊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阳明太阳太阴。此肾病上传于心。 
而为心气之实狂也。得之大恐。则伤肾。阴虚阳盛。故狂言而发惊也。经云。心气实则善笑。虚则 
善悲。实则心志郁结。故好歌乐以伸舒之。神志皆病。故妄行不休也。取手太阳以清心气之实。取 
手阳明太阴。以资肾气之伤。 
狂。目妄见。耳妄闻。善呼者。少气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阳太阴阳明。足太阴头两 。 
此因肾气少而致心气虚狂也。心肾水火之气。上下相济。肾气少则心气亦虚矣。心肾气虚。是以目 
妄见。耳妄闻。善呼者。虚气之所发也。当取手太阳太阴阳明。以清狂妄。补足太阴阳明。以资谷 
精。盖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肾为水脏。受藏五脏之精。气生于精也。本经曰。胃气上注于肺。 
其悍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虚窍。循眼系入络脑。出 下客主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此阳 
明之气。上走空窍。出于头之两 。不曰足阳明而曰头两 者。盖取阳明中上二焦之气。以纳化水 
谷也。按、此节即下文之少气身漯漯也。言吸吸也。盖始见在下之虚。即补少阴之阴。今发于上而 
为狂。又当用治狂之法矣。 
狂者多食。善见鬼神。善笑而不发于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阴太阳阳明。后取手太 
阴太阳阳明。此喜伤心志而为虚狂也。心气虚故饮多食。神气虚。故善见鬼神也。因得之大喜。故 
善笑。不发于外者。冷笑而无声也。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故当先补足太阴阳明。以养心精。补足 
太阳之津。以资神气。后取手太阴太阳阳明以清其狂焉。按因于足少阴者。先取手而后取足。因于手少 
阴者。先取足而后取手。皆上下 
气交之妙用。 
狂而新发。未应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动脉。及甚者见血。有顷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骨 
二十壮。 
此总结以上之狂疾。如从下而上者。则当先取肝经之曲泉。应者。谓因于下而应于上也。盖言 
狂乃心气虚实之为病。如因于肾气之实虚。皆从水而木。木而火也。故狂而新发。未见悲惊喜怒。 
妄见妄闻。如此之证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动脉。盛者见血即已。盖病从木气清散。而不及于心神矣。 
如不已。用灸法以取之。 骨。乃督脉之所循。督脉与肝脉会于头项。故灸骨 。引厥阴之脉气。 
复从下散也。按脊骨之尽处为 骨。乃足太阳与督脉交会之处。曰穷骨。曰 骨。曰骨 。盖亦有 
所分别也。 
风逆。暴四肢肿。身漯漯。唏然时寒。饥则烦。饱则善变。取手太阴表里。足少阴阳明之经。 
肉清取荥。骨清取井经也。 
经云。厥成为癫疾。盖因厥气上逆。而成癫疾也。夫肾为水脏。风行则水涣。风逆者。因感外 
淫之风。以致少阴之气上逆也。风淫末疾。故暴肿四肢。漯漯。寒湿也。唏然。寒竞貌。乃风动水 
寒之气。而见此证也。风伤肾水。则心气亦虚。故饥则烦。风木之邪。贼伤中土。故饱则善变也。 
取手太阴表里。以清风邪。足少阴阳明之经。以调逆气。清、冷也。肉清者。凉出于肌腠。故取荥 
火以温肌寒。盖土主肌肉。火能助土也。骨清者。尚在于水脏。故取井木以泻水邪。余伯荣曰。 
取手太阴表里者。取汗也。如用麻黄以通毛窍。配杏子以利肺金。盖里气疏而后表气通也。 
厥邪为病也。足暴清。胸将若裂。肠若将以刀切之。烦而不能食。脉大小皆涩。暖取足少阴。 
清取足阳明。清则补之。温则泻之。 
此足少阴之本气厥逆而为病也。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斜入 中。下 
出内踝之后。入足下。少阴之气逆于内。故足暴清也。胸将若裂。肠若将以刀切之。烦而不能食者。 
厥气从腹而上及于心胸也。血脉资始于肾。脉来或大或小皆涩者。肾气逆而致经脉之不通也。肾为 
生气之原。如身体暖者。实逆也。故当取足少阴以泻之。清者。虚逆也。故当补足阳明。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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