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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物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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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舍《我的母亲》(《老舍散文精编》)
  写小说的老舍和写散文的老舍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前者可以做后者的教师,后者甚至不配做前者的学生。差距就那么大。这和创作态度有关,也和个人的才华构造有关。这篇《我的母亲》,因叙述对象过于特殊,由不得作者草草对付,遂稍可读,稍可感。末句云:“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江小燕《致余开伟先生》(《〈书屋〉佳作精选》)
  平常之心,平常道来,纯朴善良却充满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正气,以及对一切权势、名利和出风头的不屑一顾。
  陈村《意淫的哀伤》(《〈书屋〉佳作精选》)
  知青作家陈村在小说能源枯竭之后,成为嬉皮的小品文高产作家,写作沦入流水线作业。然而在这篇实属罕见的优秀散文中,他在固有的机智和俏皮之外,融入了一种深沉的人性哀痛。在贾宝玉和西门庆两个极端的艺术典型中,他深刻洞见了性与爱的近乎不可逾越的鸿沟。
  陈丹燕《上海的风花雪月》
  陈丹燕对中西文化进行了移花接木,结果使上海人和非上海人都产生了阅读期待。风花雪月本属华夏文化之精华,它可以存在于任何中国内地城市,却独独不会出现在上海,现在居然被发掘出来了,上海的附庸风雅者当然要争相阅读。但上海是西化程度最深的中国现代城市文明的代表,急于追慕西化的内地人当然把上海的伪巴黎风情看作风花雪月,于是内地的附庸风雅者也争相阅读。把这本书称为《上海的附庸风雅》显然更恰当,但那样一来,就没什么人会读此书了。没有误读,就不会有畅销书。
  沈从文《一个多情水手和一个多情妇人》(《湘行散记》)
  沈从文的散文,像他的小说一样浸透了湘西的风情。沈从文是湘西之子,更是大地之子。正如湘西离不开沅水、澧水,沈从文的散文也像他的小说那样,氤氲着湿润的水气。这篇散文,正是最典型的沈记散文,从中可以看出沈从文作为一个间离于时代主题、超越于党派之争的人道主义作家的温润情怀。
  何清涟《漫游二百一十年前的美国费城》(《〈书屋〉佳作精选》)
  何清涟有一种在野的入世激情,这既是她令一部分庙堂先生不快的原因,也是她在民间赢得广泛喝彩的原因。她的思想明晰准确,擅长用最“经济”的方式表达最难缠的话题;她的语言率真直白,但仍不失凌厉锋芒,恰如记者本色。她进入散文界似属误打误撞,然踹门而入之势,竟无法阻挡。稍想原委,或许在于她博涉众域而无玩味之意,志存高远而无冠冕之虞,秀旗甫展,顿时猎猎生风。
  苏青《我的手》(《苏青文集》下册)
  由我来挑选的话,苏青《我的手》是可以入选中国世纪十大散文而无愧色的,而且我还不想让它叨陪末座。这只“手”似乎是在为罗丹准备创作提纲,酝酿创作激情,一经完成,顿归不朽。寥寥千余字,人生的沧桑,世态的寒温,于不经意间如根根骨节暴出。一折杰出的文字戏剧,一帧卓绝的文学特写,读罢喝茶不是茶,见手不是手。
  邵燕祥《我代表我自己》(《忧郁的力量》)
  老诗人邵燕祥,近年全力耕耘散文,再次验证了“工夫在诗外”的格言。这篇散文在普遍缺钙的当代文坛中,具有罕见的刚猛力量。这是一篇并非宣言的宣言,一篇当代知识分子宣布思想独立的战斗檄文。邵燕祥认为,“声称代表全中国人民的人”,怎么能代表“我的七情六欲,我的意志和愿望,我的是非和爱憎呢?”“我代表我自己,而且,只有我代表我自己。自己的代表权,是没有人能代的。”
  汪曾祺《跑警报》(《蒲桥集》)
  汪曾祺的散文,与他的小说在风格上没有很大的差别。他的散文是笔记风格,而他的小说也被称为新派笔记小说。他承认不喜欢唐人传奇,而喜欢宋人笔记。这篇《跑警报》就典型地代表了这种笔记风格。作为一个末代江南才子,他的散文浸透了古典中国的文化精髓,包括绝妙的机智和散淡的性情。他认为中国人久经忧患,心理有很大的弹性,所以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不在乎”。他认为具有“不在乎”精神的中国人,是永远征不服的。
  扬之水《中年情味》(《脂麻通鉴》)
  自我感觉比实际能力高出一肩者是可恶的,自我感觉比实际能力低出一头者是可敬的,扬之水可贵而又可憾地属于后者。心或许高于顶,头实在低于踵,仿佛用一枝出水不畅的原珠笔写作,每写一字,即须轻呵笔端;仿佛在一间有婴儿熟睡的小屋里动笔,凡放一言,必要轻压稿纸,唯恐弄出多余的声响。于是,我们看到了那么多“何妨说”,“又何妨说”,“但如果说”,“或者可以说”,到头来,免不了还要低眉下气地问一声:“恐不致大谬吧”?——真想说一句:大姐,你大胆地往前走。
  余纯顺《滴水之恩》(《孤身徒步走西藏》)
  君行健,文字自然刚强不息,其势如影随形,如风激浪。一条孤身徒步闪现在雪域高原上的绝代好汉、“醒世男儿”,他的心潮心声,足迹奇迹,又岂止值得瞩目而已。散文从来不应由所谓“美文”独擅其美,它更应成为人类精神的载体,包括壮士的侠肝义胆,赤子的赤诚情怀,行者的精神家园。何况,作者的文字也实在不赖,正应了那句评语:一千个旅行家也走不出一位余纯顺。
  余光中《听听那冷雨》(《余光中散文选集》)
  余光中是让人浮想联翩,情不自禁的,最易想到“下凡”之境。他的缺点也许在于过分完美,风格一以贯之而较少变化,一句话,一个天生的文学主义者。语言,无可挑剔,漂亮至极;性情,婀娜多态,繁复丰饶;学养,充沛饱满,素无硬伤;见识,高蹈昂扬,一语可缄众口。此诚非常之人,故当以非常之境责之:化板为熟,神乎其技,君固游刃有余,练熟为生,独辟穷荒,尚待更上一层。
  余华《我能否相信自己》(《我能否相信自己》)
  余华是出色的小说家,对世界有完整的看法。而不写小说或小说写得不出色的其他散文作家,对世界的看法常常是支离破碎的,互相矛盾的,出尔反尔的,心血来潮的。这篇散文表达了余华对自己的可贵质疑,标题所问的是,“我能否相信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他借用了艾萨克·辛格的哥哥对弟弟的教导:“看法总是要陈旧过时,而事实永远不会陈旧过时。”此话使辛格成了小说家,也同样激励着余华作为小说家的自信,但使他时刻警惕不要成为一个空谈家。
  余杰《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想飞的翅膀》)
  余杰入选,当然不是根据他的成就,而只是根据他闹腾出的声响。他好斗但不是斗士,他过早地把自己的角色绑定在绷床上,结果便只能以“蹦极”的方式在文坛颠跳。问题是,那绳子扎得太紧,像一个水手结,他自己完全不具备解开它的能力,他只能由着蹦床的弹性,周而复始地起落不已,亮相之日即出丑之时。可怜的孩子,谁能救救他呢?
  余秋雨《酒公墓》(《文化苦旅》)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曾经引起广泛的争论,喜爱者有之,憎恶者有之。作为当代一个重要的散文家,他的文笔和才情是不容置疑的,然而媚俗的矫情和明星的做秀使他失去了丰厚和博大。但在这篇《酒公墓》中,他对这位学逻辑的同乡先贤因英雄无用武之地而潦倒颓废的悲剧命运的深情惋叹,却是感人至深的,而且切中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要害。
  辛丰年《两全其美,有得有失》(《如是我闻》)
  将该文首段略改数字,稍添数语,即可移评其文其人:文学和音乐他都有兴趣,对于二者的相通又不相同,可以交相为用,也很感兴趣。不仅于杂览之中兴会淋漓俯仰其间,还以此为话题,献上珠玉一盘。说是“无非向大家推销严肃音乐而已”,实则大珠小珠,珠玉激溅,还向读者奉献出了天下罕见的至情文字:用心灵感受音乐,用旋律制作文章。观此一文,有得无失。
  李南央《我有这样一个母亲》(《〈书屋〉佳作精选》)
  厚积薄发,一气呵成,以大爱写真情,开创了中国散文写母亲的新纪元。
  金克木《鸟巢禅师》(《天竺旧事》)
  经过五四洗礼的金克木,年轻时游学印度,虽然并非重走法显、玄奘之路,但体现出的是相似的求道精神。他晚年记述旧时行迹,在品味印度文化超然于时间和历史维度之外的永恒精神的同时,表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与包容。而这位受到印度人民敬重的住在树上的现代中国和尚,正是这种精神的一个化身。
  茅盾《白杨礼赞》(《中学语文教材》)
  像挖深井油田那样试图在一花一木中找到莫须有的理想、精神、气节,是中国文学的一道传统招牌菜,其滋味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在一盘麻辣豆腐之上。茅盾先生这篇名文当然也没有成为例外。也许,正因为文人们对讴歌蚂蚁,礼赞白杨过于热衷,才使得中国文化的博物识性之学迟迟得不到发育。不必说,它除了容易滑入滥套之外,还与“虚伪”有着可疑的暧昧关系。
  林语堂《所谓名士派与激昂派》(《人生的盛宴》)
  林语堂文章不好,文字俊俏,于是便一俊遮百丑了。他属于那种写着写着就忍不住被自己逗乐的类型,妨碍他写作的,不是文思,而是突然萌发的朗读一遍的冲动。所以他成了小品文天才,感兴趣的不是文章的做法,而是言语的说法,最容不得言语无味。比如针对文人的颓唐陋习,他评论道:“什么‘生性疏慵’,听来甚好,所以想做文人的人,未学为文,先学疏懒(毛病在中国文字‘慵’‘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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