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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瓶子叫次元瓶,和储物袋类似,不过有两点特殊,第一,它可以储存生物,第二,每一个瓶子都是独立的空间。
得到了次元瓶之后,秦广就给时兽安了家,两个球型的瓶子,一个给过去兽,一个给未来兽,放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小巧的葫芦。
秦广把它挂在腰间,看起来颇为普通,任谁也无法猜到这里面竟然藏着两个足以灭绝文明的恐怖存在。
不过虽然给时兽安了家,但想要饲养它们也并不容易,因为时兽真的很能吃,每天都要向两个瓶子里各自灌入100赤晶,才能堪堪满足它们的胃口。
而且这还是许书心计算出的最少食量,否则真的不知道这些家伙能吃多少。
恩,这笔钱,方恒同样心痛了一把,他当时对秦广这么说的:“都是自己的家的孩子,吃再多我也没二话,不过千万别让它学坏,以后赚了钱,一定不要忘本……”
方恒话虽不多,说的也很委婉,但意思却再明显不过。
秦广,钱给你了,但千万别出岔子,而且以后要给我赚回来!
现在看来,秦广做的倒是不错。
因为只了最少食量,所以时兽的成长幅度很小,它们依然保持着原本的蠢萌模样,同时体型也基本维持不变,但对于现在的秦广来说,这样的时兽已经足够强大了。
一边饲养着时兽,秦广一边研读了许多书籍,最终确定了时兽和共振能力配合的方法。
他要利用过去兽和未来兽的特性,来创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斗方式!
抬手未来,翻手过去,一切变化归于不变,这就是秦广的预想。
他相信,如果能够掌握这一切,他有机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战斗位,攻可克敌制胜,守可千变万化,成为堪比方恒的前场多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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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八章 攀肉山()
计划拟定,秦广也毫不拖延,他立刻向墨香大学购置了一批黑星砂。
黑星砂是一种稀有的素材,其硬度和对源能的抗性都非常强,唯有一个弱点,就是的熔炼非常困难,越是数量多,就越难聚合,所以一般只适合制作飞镖等小型武器,很难发挥出它的特性,所以价格也不算贵。
于是,秦广直接弄了一座黑星砂山!
当然即使这么多黑星砂,也只花掉了数百赤晶,唯一的问题是,黑星砂的特性并不会因为数量多而改变。
秦广也无意改变,依靠时兽的能力,他有自信弥补黑星砂的缺陷!
参照许书心的一本名叫《鲁班秘工》的古书,秦广以微型熔炼炉将的黑星砂都熔炼成了不同的模块,这些模块大小差不多,但内在构造却各有不同。
按照《鲁班秘工》所说,这些模块可以相互组合,形成稳定的坚实结构。
而秦广的工作,就是不断地将这些模块拼接成一个又一个古怪的造型,小如刀枪剑戟,大如门板城墙,数量繁多,花样百出。
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工作,唯有一点却颇为麻烦,整个拼接过程,秦广必须利用空间显微镜,通过共振能力在次元瓶内完成!
是的,他要让两只时兽全面记住整个拼接过程,然后只要以共振之术控制两只时兽的能力,便可以延伸出种种不同的可能。
举个例子:比如一把剑由720块模块组成,并花掉几十分钟时间才能拼接完成,但秦广只需将制造剑的模块放在同一个格子里。然后,当他发出固定频率的源能波长之后,未来兽就会自动将这个格子的时间后调。
于是,剑就直接出现,同时省去了几十分钟的拼接时间!
同样,因为秦广控制的只是模块,所以无论这剑有多大,多重,他都可以轻松控制!
而过去兽的作用同样不小!
体现在战斗中,就是无论承受了什么样的伤害,过去兽都可以按照预设的频率将让模块回归本来的状态,做到毫发无伤,堪称绝对防御。
当然,意图如此,但使用起来却颇为困难。
如何让未来兽和过去兽识别不同的频率,不同的力度,并且有效的连接,这一切都极其繁琐,而且对操作的要求也非常精细,除了秦广这个无论个性还是能力都非常细腻的男人,根本没有人可以做到!
秦广描述的很简单,但方恒却知道黑面男所付出的辛苦绝不比自己要少。
所以,此时此刻,对于秦广的甲胄,方恒完全没有怀疑。
他相信,这铁砂甲胄,一定和秦广一样可靠。
事实也如方恒所料,铁砂空骨,两者合二为一方恒屏蔽掉九成雷音,而剩下的一成,则刚好用来爆晶,这让他不但没有受到伤害,反而小赚一笔。
不过方恒并没有将这些半赤晶收起,而是努力维持着活性状态,这一路难关必定不少,他必须随机应变,随时准备战斗。
数分钟后,方恒出现在了一片光滑的‘山体’旁边,他再次扫了一眼地图,确定这里应该就是那巨人肚子上的一块赘肉。
确定周围没有臭气,方恒双手陡然闪过一丝血色,发动骨变身,局变—壁鬼蛙!
魔毯滴溜溜一转,化作一本书册,落入方恒储物袋中,与此同时,瘦削少年已当空跃起,双手蛙蹼毫不犹豫的砸向那丘陵一样的赘肉。
“好滑!”
但方恒的手刚刚压上,便不受控制的向下滑去,这时他才看清,这肉山之上油光锃亮,不断地有黄澄澄的油水向下流淌,好像慢速瀑布一样。
“什么啊!”饶是见惯了尸体,方恒依然忍不住呲牙咧嘴,不过现在可不是嫌弃这些的时候,他双手赤光骤然一闪,加大了源能输出,很快稳住身形。
接下来,没什么可犹豫的,爬!
这肉山可比真正的山难爬多了,若非方恒拥有特别的攀登技巧,连爬上几米都难。
却见,他双手压在肉山之上,双脚则好像大鹏展翅一样,连勾带跃,看起来虽然丑陋,速度却不算慢。
这是他独家的攀登技巧,以往面对巨大凶兽时,他总能靠着这一招抢在其他尸贼前面,先把贵重的素材抢到手。
但即使如此,爬这肉山也是非常困难的,好在这肉山是一层一层的,就像梯田一般方恒每爬一段就可以稍稍休息一下。
很快他来到了一片稍微平坦的区域,一望无际,看起来就像是一片沙漠。
“这是到肚皮了吧。”方恒眺望周围。
他突然觉得有些好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凶兽坟场,面对一只巨大的凶兽,唯一的区别是,他可不敢从这巨人身上掠走一点素材。
更新了下数据,方恒很快锁定一个方向,双脚同样化作蛙蹼,疾行而去。
他在黄肉沙漠中奔袭,远远避开腥臭的肚皮深沟,靠着行尸走肉步,小心翼翼的穿过胸毛森林,终于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崖之下!
抬头望着颇具层次感,好像断脊一样的断崖,方恒知道,巨人的下巴,到了。
他没有立刻冲上,而是和许书心联系了一下。
“我这边没有异常,但接下来你一定要小心,脸部区域非常敏感,时刻保持警惕,如果不行就退,千万不能弄醒那巨人。”
“明白。”挂掉了小队内部通讯,方恒脸色一肃,双臂现赤光,陡然爬上。
巨人的下巴坡度确实不小,但因为其本身就相当于一个避风港,能够隔绝鼾声,方恒的攀爬反而轻松很多。
只几分钟,他就一跃跨过了下巴尖,来到了巨人的面孔之上。
但没等他站稳,一片威猛的罡风便带着滚滚雷音,凶横无比的向方恒袭来!
“我就知道!”
罡风来得突兀,但方恒爬了一路,对巨人简直了如指掌,又怎会忽视他的口气?在那罡风吹起的同时,他双臂已猛地张开,肋骨伸长,披风自动覆盖其上,撑起巨大的漆黑翼展!
巨魔蝠翼!
方恒秒变巨魔蝙蝠,却被罡风瞬间吹飞!
但他要的就是被吹飞,要的就是居高临下,俯瞰巨人!
之前不飞,是怕被发现,但巨人的口气,却是最好的保护。
强忍着巨人的口臭,方恒稍稍身姿,借罡风飞遁高空,同时双眼赤色一闪,凝愿心发动,视力骤然增强!
“天!”他终于看到了那巨人的面孔,“果然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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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九章 北极天蓬()
“师傅,你什么时候接着给我讲故事!”
“等你把**咒阵的七十二种变化全部背熟再说。”
“我已经背熟了……”
从有记忆起,方恒便跟着师傅学习咒阵,学习佛法,而唯一的动力,除了吃饭,就是听故事。
师傅肚子里似乎全是故事,每一段都生动的让他做梦都睡不着。
他自然忘不了那一段:“天蓬醉酒入广寒”的故事,更不会忘了故事中主角的模样
赤发绯衣威自生,
面孔古拙显憨态,
肥头大耳酒糟鼻,
不是天蓬又是谁?
一边回忆着师傅的口吻,一边审视着巨人的面孔,方恒只觉越看越像。
真的是那人?!
故事中的人物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按捺住疑惑和诧异,方恒小心翼翼的随风势落回巨人胸前,然后将自己刚刚摄录的发回给许书心——
“我已经拍到了,他的脸庞绘有图腾咒文,顶戴则刻有铭文,你看看能不能解读。”
身为图书员,解读文字就是天职,这当然难不倒许书心,很快,女孩儿就给出了回应,“这是一种远古文字,极其复杂,一字成文,一字便是一个故事,若要详细解读,就算是我也需要耗个三五日。
但如果只是浅显的直译……”许书心沉吟了片刻,道:“脸上的图腾是‘北极’,头顶的金光顶戴则是‘天蓬’”
“北极,天蓬……”方恒重复了一遍,“果然如此。”
“你知道他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