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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怀瑾低头看着自己母亲,心中微叹,她比父亲要年轻几岁,如今却两鬓发白,眼角满布细纹,一双眼本就花的看不清东西,此时更是哭的红彤彤的,如此惨状,都是因为那个抛弃了她的夫君,他突然生出一股可悲之感,为自己,也为母亲,她的话前后不一,嘴里让他相信父亲,遇事却清楚父亲不会站在他们一边,为这么个男人苦了大半辈子不说,现如今,晚年还要整日生活在惶恐不安当中,她的不幸,自己与妹妹的折磨颠簸都是来源于他那位无情重利的亲生父亲!
林怀瑾的声音霎时冷如冰寒:“我挡回去了,常姨娘她是想拖时间,等入冬再接人就麻烦了,娘你放心,我已经托人去渝镇了,就算他们不去,我也能把蓁蓁接回来,到时候我会选个适当的时机,让您出府。”
听林怀瑾说到最后,蕙娘竟然犹豫了,“你有安排就好,至于出府,儿啊,你到底是他的亲生子,族谱上写的是你的名字,这样舍了他,娘不想日后让人戳脊梁骨啊。”
林怀瑾态度冷又决绝:“我不在乎那些。”
“话不是这样说,你读了那么多圣贤书这么简单的道理能不懂?子不可不孝,他虽未养你,却是你的亲生父亲,就算有什么嫌隙,总有解开的一天。”
林怀瑾不知为何母亲非要自己与父亲和解,在他心中,当年被赶走的那一天,他心里就没有什么父亲了,他不愿与母亲起争执,道:“娘你为蓁蓁准备些冬衣吧,总不能她来了,连件合身的衣服都没有,如今已过了小半年,她该是长高了。”
提起林琅,蕙娘一颗心又坠入愁海,眼泪簌簌而落,哭哭啼啼的叹着:“唉,从小到大,我就没离开她这么久,她还小呢,身边连个大人都没有,定是惶恐无依,我一想到这些就难受,云旗啊,我真担心,她一个人可怎么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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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附近高树密林中,“惶恐无依不知道该怎么活”的林琅正打算将此地匪盗的山寨连锅端了。
树林高密,遮天蔽日,带着一股了无人烟的渗人冷意,阴森的丛密林中隐约有一个细长身影幽幽地走来。
林琅心口狂跳的咬住下唇,直到尝到淡淡的血腥气,才看到一个清瘦少年走了出来,靠在她身边的小男孩如嗷嗷待哺的稚鸟般探出脑袋,声音中带着喜悦兴奋:“嘿。”
少年先是一惊,一双凤眼倏然睁大,看到大石头下的小男孩后虚惊舒一口气,一张嘴,声音粗哑的如同魔音,他惊叹道:“哇塞,小子你命太大了,我还以为你被逮回去了呢,这谁呀?”他指着林琅问。
少年只身一人,粗布单衣,略显脏乱,与之前的歹人迥然不同,而且显然他与小男孩认识,林琅紧张吊起的心放了回去。
三人缩在大石头下,经过一番稍微混乱的交谈,林琅知道少年比她大上几岁,名叫王丫,是家里怕养不活他故意起的女名,他极为反感自己的名字,后因到变声期声音变得粗哑如公鸭叫,大家都叫他王鸭子,显然在少年心中,这个外号比本名强,到底强在哪里林琅是琢磨不透。
王鸭子是一家大户的下人,主子出游拜访友人,半路被山寨匪盗劫了,一同关在山寨里,据他说,山寨里的匪人兵强马壮,组织严密,都是些莽夫,一言不合便争斗,其中被抓的无名少女被数夜□□,反抗的男人直接手起刀落,毫不眨眼的杀了。
他被关了足足半个月,才瞄准时机趁人不注意悄悄逃了出来,中途路过关在小笼里的小男孩,一时心软便带他一起跑了,王鸭子是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在山林中玩耍惯了,虽不熟悉此地,可也不耽误他跑的飞快,奈何山寨里的匪盗们很快发现他们的踪迹,逃跑中他与小男孩跑散,本以为是凶多吉少了,没料到在山里转了一圈还能重遇,对方身边还多了个美貌的小姑娘,简直堪称奇遇。
王鸭子啧啧嘴巴,用公鸭嗓连叹道:“我要是能顺利回京,就去找个说书先生,或许能卖个话本子换钱咧。”
林琅皱眉问道:“你要自己回去?不管你主子了?”
王鸭子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乜了她一眼,“木丫头,我家少爷富贵着呢,到时候家里把钱送过去,人原原本本的回来,啥事都不能有,山寨里那些人现在好吃好喝供着他们呢,也就是对我们这些下人跟喂狗似得,是吧,饽饽。”他喊小男孩。
谁料小男孩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王鸭子没能得到意料中的支持,表情有点讪讪。
被喊做“饽饽”的小男孩实则名为博之,王鸭子自己叫了个诨名,也爱给别人起绰号,林琅变成木丫头,博之成了饽饽,就地取材张口就来,这本事也够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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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晚,暮色四合,秋末夜风寒冷刺骨,小风如同长了眼睛专往衣缝里钻,又一阵冷风袭来,王鸭子龇牙咧嘴地嘶了一声,见林琅长眉轻蹙,纤细娇小的身子缩成一团,开口说道:“眼看天要黑了,咱先凑合一夜,在山里可不能走夜路,等到明日一早,咱们一同找路回京,哎,木丫头你说呢,怎么样?”
林琅垂下纤长眼睫,如瀑的黑发挡住她半边白嫩的脸面,使人看不清她的表情,半晌,她闷闷的声音响起:“我不能走。”
王鸭子以为自己听错了,道:“啥?”
“我的亲人可能被抓到山寨里了,我要找他们。”
林琅抬起头,少女一对长眉下的双眼明亮灵动,她皮肤娇嫩,下巴尖尖,是十足的小美人模样,只是此时她眼睛全然睁开,黑瞳又大又深,黑影森林中,多了几分森然冷绝的意味,一股寒意油然而生,看的人心里直突突。
熟悉林琅的人多半知道,她的倔性又上来了。
29。道义()
林琅想过了,她是不能独自跟他们去京城的。
平叔和杏儿生死不知,毛豆与云绣书多半也落入匪徒之手,她一生中一半的牵挂都留在此地,怎能让她舍下他们独自去京城?
且不说她不认得上京的路,就算能顺利抵京,林府在哪?如何找哥哥?她一个年幼姑娘,怎么可能渡得过这些千山万水。
行走至今,世恶道险,她与平叔杏儿相伴尚且屡屡遇险,如今让她信任一个初次蒙面的少年郎更不可能,若是他心怀不轨,或将她卖了,她以后该当如何。
就算一切顺利,等见了母亲与哥哥,他们问起平叔与杏儿时她怎么说?
她不知道他们的死活,撇下他们自己一个人逃了,也许他们还在匪盗的山寨里,可到时候再去送钱,恐怕早已为时过晚,届时换回两具尸体,让她怎能余生心安。
舍弃亲友独活,简直妄作为人,因此她决不能舍弃他们!
林琅此举十分冲动,可少年热血,十分冲动鲁莽,她现在心中满是对亲人的在乎,比未知的生死更为重要,心里念着宁愿与亲友同死也绝不愧疚一生的独活!
也许很久后,再经历很多事,遇见某个人后,她才会了解,人生之艰难哪里仅仅只是生死这般简单,道义,情意,国家,个人,种种交缠,无法抉择,然而现在的她如此简单,坚定的选择心中对的那条路,又何尝不是一种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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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王鸭子从林琅的眼神中明白她的意思了,凤目微微上挑,当下冷笑一声:“有意思有意思,你继续说,我到时候编成第二个故事卖说书匠,就叫无知少女独闯匪窝风流记,这名字你可满意?”少年声音尖锐,嘴巴也毒的很。
博之听不过去,软软地喊了声:“王大哥。”
王鸭子把脸一扭,对他道:“饽饽你乖哈,等天亮了,大哥带你走,可别跟着个脑子不清楚的女疯子。”
他一脸期待的等着博之的回应,冷言等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片子气哭。
结果却见博之黑亮的眼睛微微一转,小手拉住林琅的手指,仰头道:“姐姐,我陪你去。”
王鸭子顿时气的七窍生烟,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一口气梗在胸口,满肚子的冷言刺语一句竟也吐不出来。
林琅不是不吃惊的,冷绝的面容柔和下来,长眉微弯,“我是要去救我的亲人,此行危险,我顾不得别人更保护不了你,你还是跟着王大哥找路回家吧。”
博之摇头,“我母亲还在那里。”
林琅劝他:“你母亲不会希望你犯险,你之前不是说要去你哥哥家?不如先去哥哥家求助如何?”她和他们不同,她是耽搁不得时间的,若是那群匪盗知道平叔杏儿并非出自大户人家,按照王鸭子对山寨中人的形容,恐怕马上便会手起刀落杀了他们。
博之仍是坚持。
两人正争执间,被冷落的王鸭子终于忍无可忍的吼道:“你们是不是疯了,过去送死啊,那些可是真的杀人的贼子,你们俩给人当下酒菜都不够!”
“那么大一个寨子,每天都有人巡逻,你俩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分几两,还想救人,真不怕死吗!”
林琅正容回道:“人不能因为恐惧而舍弃他人,否则终有一天也会被舍弃。”
王鸭子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冷笑一声,嘴毒少年处于变声期,说话尖声刺耳,话也一样难听:“行行,你重情义,你大圣人,话说在前头,过了今儿晚上,咱们就分道扬镳,各走各的,你们走你们的黄泉路,我过我的金玉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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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琅双颊绷紧,紧抿着唇,王鸭子说的话难听,道理她却不是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