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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的杨修,不再把王默当做是后生小子,而是一位身份、地位不在自己自己之下的同道中人!
次日一早,天刚亮,王默便独自一人离开了仙云观。
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不过他知道自己应当远离武当。
武当原本是他的“故乡”,然而现在,他必须离开。
不为别的,就为报仇,他也得离开!
有朝一日,他肯定还会回来。
不到那时候,他相信自己绝对不再是庸庸无为的棺材子,而是王者天下的王默。
咕咕,咕咕……
半天之后,王默被老天打回了凡人,因为肚子不争气的叫了。
人呐,还是现实点好。
理想能当吃饭吗?
还是先找家饭馆填饱五脏庙再说吧。
一顿饱餐后,王默精神复振。
说来也怪,他以前很壮,但自从遭遇变故后,人突然一下子瘦了几十斤。
而养伤这段期间,身体渐渐康复,可也只能说是正常,距离壮还很远。
可能是错觉吧,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居然胖了七八斤。
“我也就是吃了十个馒头,八个包子,五碗米饭,三个小菜,怎么会认为自己胖了这么多?一定是错觉。”
他想。
从饭馆里出来,因为只想尽早远离武当山,所以就没个方向,反正一直走就是。
三天后。
黄昏时分,王默来到了一座院墙高深的庄园外。
眼见前后无店可投,若是继续往前走,也不知什么时候能遇到客栈,便动了在此借住一宿的念头。
他伸手摸摸怀中钱袋子,觉得还不错,就朝庄园大门走了过去。
忽听“吱呀”一声,大门从里被人打开,走出几个人来。
为首那位是个二十六七岁的华服公子,英朗气派,腰间挂着一块宝玉,少说也值上千两白花花的银子。
“老柴,告诉我爹,就说我明天中午才能回来,叫他莫要惦记。”华服公子说着,目光扫了一眼王默,并未放在心上。
“少爷,都这么晚了,我看还是等明早再上路吧。”老柴六十多岁,一副管家打扮,建议道。
“今晚是个好日子,我可不能错过。好了,我得走了,夜里机警点,别睡得太沉。”
华服公子说完,身形矫健的上了一匹骏马。
与他一起出来的人中,除了老柴之外,也都上了马。
转眼之间,几人快马加鞭,风驰电掣而去。
王默走上前去,朝老柴一拱手,说道:“老丈,在下打扰。”
“你是?”
“在下是路过的,姓王名默,只因赶路,错过了宿头,所以想求住一晚,只要能遮挡风雨,任何地方都行。”
老柴听后,上下打量了一会王默,见王默身体虚胖,块头不大,自己挺直了腰板也要比王默高些,况且庄园里有十几个护院打手,区区一个小子,还能真是强盗不成?
再说这几年来,老爷年纪大了,身体不怎么好,为求多活几年,没少做善事。
此刻有人求住,若是拒绝,不等于是破了老爷的善功?
于是,老柴笑道:“出门在外,总有不方便的时候,王小弟既然无处可住,那就在我家老爷府上住一晚吧,我家老爷最爱做善事了。”
王默赶紧表示感谢。
很快,老柴亲自将王默带入了庄园内的一间客房,还叫人给王默送来吃的喝的,很是热情。
王默顿时有种泪流满面的感觉。
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闲聊之时,王默得知此处属于一个名叫谷城的地方,而县城距离此地也就不到十五里路。
他没听说过谷城,只知道襄阳。
老柴问他要去何地时,他就说是襄阳城,同时也借机打听清楚了如何去襄阳。
“对了,老丈,我之前见贵庄的少爷纵马而去,都这么晚了,不知贵庄少爷要去何地啊?”
“县城最近有个灯会,来了不少人。听说有个美人儿,叫什么紫牡丹,艳丽无比,人人都想一亲芳泽。我家少爷从小习武,本事很大,所以就想去县城碰碰运气,兴许能见到这位紫牡丹。”
“原来如此。”
对于王默来说,再美的人都比不上丁灵。
丁灵之美,堪称无敌。
因为善良才是最美的。
可不知怎么回事,他眼前真正浮现出来的人,居然不是丁灵,而是丁灵的姐姐丁凤。
丁凤的胸,丁凤的腰,丁凤的臀,丁凤的大长腿,甚至是丁凤那双黑色长靴,每样都充满了无限魔力,简直就是从头到脚,无一处不充满了致命诱惑,光是想想都会使人血脉偾张。
见鬼!
我怎么会想起这个凶残无比,毒辣无双的黑蜘蛛,我还不想死在她的灵蛇鞭下!
王默甩甩头,将丁凤的影子强行驱散,不让她扰乱自己的心神。
……
是夜,距离庄园不到三里外的一座土丘上,不知何时多了位庄稼汉般的大汉。
梅逴龙!
他确实是梅逴龙。
不过此时他的,看上去土里土气,完全像个乡下粗汉,俗称“乡巴佬”。
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相信再过几天,王默就会变成一个大胖子。
届时,他将会施展无上真功,为王默洗尽真阳。
“张太岳,你以为老夫不知道你想做什么吗?老夫年长你二十多岁,纵横天下长达三十余年,岂能看不出棺材子自幼身患绝症,活不过十六岁?
当然,若非你这等功力已入化境之人,时常以武当真功的内气为他强行消解体内阳毒,除非他熬得住阳毒之苦,不然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看来此子与你关系匪浅,为了他,你竟可以吃这种哑巴亏。倘若不是老夫并不在乎,定要查个明白!”
梅逴龙心念转动,面上却是波澜不惊。
“此子根骨平凡,资质愚鲁,难登大雅之堂,唯一可取之处便是有恩必报,有仇必了。似这样的人,换做他时,根本不入老夫法眼。
你让老夫到武当山来,比武只是其次,真正用意在于让老夫遇见棺材子,好让老夫收他为徒,传授他玄阴之术,化解其体内阳毒。
这一步棋可谓瞒天过海,不留痕迹。可惜你的对手不是别人,正是我邪尊梅逴龙。此举早已被老夫识破。
然而,老夫不得不佩服你的魄力。
因为,你明知老夫很有可能看破这一层,一怒之下,随时一掌劈了棺材子,断了你的所有计划。但你却仍是勇往直前,将棺材子推出,想借我之手为他改命,助他为王。
此乃豪雄之胆,天下无出其右。
好!
我就与你赌这一把!
看是你对他有信心走英雄路,还是老夫让他走出一条枭雄路!”
想罢,梅逴龙便欲离去。
可是这时,他听到了衣袂飘动之声,尽管极为微弱,但又怎么能瞒得过他的天耳神通?
他并未真的避开,而是卓立如故。
很快,一道黑影迅速朝土丘这边过来,显然是发现了他的存在。
“什么人?”
来人娇叱一声,身如灵蛇,落在土丘上,距离梅逴龙不过十六七尺。
梅逴龙双目微微眯起,目中陡然闪过一道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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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赛媚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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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是谁,原来是万象殿的丁大小姐。”梅逴龙淡淡笑道。
“既然认得本小姐是谁,还不快速速报上名来?真想死在本小姐的灵蛇鞭下不成?”丁凤玉面含怒,沉声喝道。
“令尊可好?”梅逴龙答非所问。
“怎么?你也认识我爹爹?”丁凤诧道。
“我与他见过三次面。第一次在阴山,他当时三十岁。第二次在东海之滨,时年三十有八。而第三次,距今已有十年。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令尊这十年来,可真是乐不思蜀啊。”
闻言,丁凤不由运转真气,灵蛇鞭无风自动,随时抽出!
“你敢侮辱我爹爹!”
“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令尊自从有了新欢,十年间不思进取,反倒意志消沉,看来万象殿得改名为正气殿……”
丁凤哪里还能忍受得了,怒火中烧,粉面含威,灵蛇鞭霍然飞出,刺破天空,竟是如长剑点向梅逴龙。
“好一招‘鞭剑式’,只可惜火候尚浅,空有其形,毫无其灵。”
梅逴龙随手一抓,就好像神来之笔,一点也不费力,恰到好处之间,便已牢牢抓住灵蛇鞭。
严格来说,那并不是抓,而是夹。
因为梅逴龙用的是两根手指。
从抓变为夹,不过转瞬,丁凤根本未看见。
丁凤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这是什么修为!
“跟我走吧,我有好处给你。”
梅逴龙说完,不等丁凤转身遁走,破空一指点出,指头距离丁凤还有足足六尺,就让丁凤昏倒在地。
“可惜啊可惜,这一指本该至少有十五尺,看来我的功力确实不足五成,得需要静修一段时日。”
梅逴龙说完,隔空伸手一抓,灵蛇鞭到手,然后将丁凤的娇躯用灵蛇鞭卷了,竟是直接带走。
长夜漫漫,星空如画。
啾啾,啾啾。
一只不知从何处飞来的小鸟,扑棱棱落在土丘上,发出单调叫声,使得这天地之间显得越发孤寒。
……
谷城,县名,属于湖广襄阳府。
南依荆山,西靠武当,东临汉水。
明初,谷城是开国大将卫国公邓愈食邑之地,洪武九年才归襄阳府管辖。
传说,明成祖朱棣击败侄儿建文帝朱允炆之后,夺得天下,有一年微服私访,到了谷城,吃到当地一种稻米,惊为天物,于是赐为“贡米”。
王默到了谷城县城,口味极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