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于校花姚依兰,赵昊阳心中没有太多的认识,因为他根本就不了解姚依兰,她有可能被花言巧语欺骗。但是自己这个姐姐赵敏却是生在大家族,见识过世面的人,她可能有眼无珠吗?
再说要说到花言巧语,还有比唐丁更不会花言巧语的吗?
赵昊阳参加完婚礼,返回学校,他就开始注意观察唐丁。
果然,这一观察,倒是让赵昊阳看到了不少新奇的事情。
唐丁每天早晨起床很早,这是一次赵昊阳半夜尿急去厕所发现的。
京都进入十一月份的天气,不光已经是秋意浓了,而且随时都可能下雪,但是赵昊阳却发现四点唐丁就起了床,一直到六点半,大家还没起床的时候才回来。
赵昊阳发现唐丁并不像是去锻炼的模样,因为他身上没有汗臭味。
唐丁还是照常去图书馆,还是经常跟姚依兰走的很近。
而且根据赵昊阳的观察,似乎于莎莎也有些看上了唐丁的意思。要知道就在刚刚宿舍老大于泉带回来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四零四宿舍要跟于莎莎宿舍结成联谊宿舍了。
联谊宿舍,是迅速增进友谊,并升华友谊的一种有效方式。
谁都知道四零四跟于莎莎宿舍结为联谊宿舍是因为宿舍好几个人看好于莎莎,除了唐丁明确的表示他不接受于莎莎的求爱之外,其余人都很欣赏于莎莎。
当然赵昊阳也很欣赏于莎莎,但是他却不像别人那么热衷。热衷于追于莎莎的尤其以于泉和郝步建为主,当然王百洋也期待女神能够垂青他,除了赵云胆小,这事不敢想之外,其余人都对于莎莎有想法。
赵昊阳本以为唐丁明确的拒绝过于莎莎,于莎莎肯定不会再考虑他,虽然第一次在食堂那次唐丁给于莎莎留下的印象最深。不过赵昊阳经过一个多周的观察,他发现于莎莎似乎还对唐丁有想法。
当然,这种看法没有证据。
至于唐丁说的什么他有女朋友,赵昊阳是不相信的。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唐丁接打过什么亲密电话。如果他真有女朋友,怎么可能好几个月不联系?况且现在唐丁跟姚依兰打的火热,似乎更佐证了这个观点。
但是站在赵昊阳这个立场上,却不能不帮姐姐的忙,虽然他经常跟姐姐开玩笑,但是亲人毕竟是亲人。虽然姐姐的这个对手有些强大,连赵昊阳自己都感觉姐姐胜算不大,不过忙该帮还得帮。
所以,赵昊阳就准备策划一个让唐丁跟姐姐单独相处的机会。
不过这个机会必须自然,不能让两人感觉太刻意。
虽然到现在为止,赵昊阳都没有找到这个机会。
这几天,两个联谊宿舍第一次举行了集体活动,秋游加会餐。
北方的十一月,很多人都归于冬天,不过四零四众人和于莎莎宿舍却把这季节归于秋天,深秋。
唐丁本想在图书馆看书,可是宿舍众人却极力拉着唐丁一起去,还说这已经不是一个宿舍的活动了,而是两个宿舍的活动,唐丁不去,是耽误了两个宿舍的集体活动。
唐丁现在极力想融入这群年轻的学生中,他知道行慕柳也不希望看自己总是郁郁寡欢。
唐丁也没有拖大家后腿,在大家兴高采烈的时候泼冷水,所以,他也跟着一起去了。
这次的集体活动,大家游的是香山。
京都的秋天,最著名的景点就是香山了。
香山最著名的就是枫林红叶了,香山也专门为旅游设了一个香山红叶节。
虽说香山红叶节从十月中旬就开始,一直到十一月底,但是唐丁和于莎莎两个宿舍来的时候虽然已经是红叶节的末尾,可是由于是周末,依旧是人流如潮。
虽然十二人七点就在校门口集合,朝香山进发,但是依旧享受到了这香山的车流高峰。
在香山脚下两公里处,基本上就堵在路上了。
无奈,大家只能下车步行。
都是年轻人,一起走走路也挺好,大家有说有笑,两公里的路倒也不难走。
(本章完)
第490章 巧劲一撞()
十一月底的香山,漫山红遍。
香山,始建于金朝,经过元明清的不断扩建,已成为京都著名的山林式皇家园林。
香山中景点众多,而且此时正值香山红叶节的末尾,游客众多。
两个宿舍十二人,一路边玩边自拍留影,随着人流往山上走。
这一路,于泉和郝步建不断的邀请跟于莎莎合影,于莎莎不拒绝,来者不拒,王百洋和赵云一见于莎莎不拒绝,也争着来跟她合影。
当然,这些人也不止是跟于莎莎合影,他们也会跟联谊宿舍的赵明明等女生一起合影们当然会偏重于莎莎一些。
只剩下赵昊阳和唐丁从没有跟女生合影,唐丁不合影不奇怪,因为他没这个心情,但是赵昊阳却忙着观察唐丁去了。
其实,赵昊阳越观察唐丁越感觉唐丁这个人有些让他捉摸不透。
唐丁说话不多,一路上也很少像正常男生一样左顾右盼的看美女,对香山这些景点也不会像没来过的人惊喜万分,他很平静,平静的像一个看尽了世间繁华的老僧。
而且赵昊阳发现,于莎莎虽然没主动找唐丁合过影,但是赵昊阳却发现于莎莎的眼神往唐丁看了很多次,尤其是在别人找于莎莎合影的时候。
赵昊阳的观察力很细致,这当然跟他的家庭成长环境有关。
赵家虽然算不上显赫的大家族,但是却是名副其实的政治家族,搞政治的人,眼力是很重要的。
“小偷,抓小偷啦!”前面传来一阵拥挤,喧哗,一个妇女喊了声抓小偷。
这种人潮拥挤的环境,是小偷活动的绝佳环境。
不过现在的社会风气不大好,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很少人愿意多管闲事。所以,尽管摩肩接踵有这么多游客的,但是却很少有动手的。
而且这些人不光不动手,反而还给小偷让开一条路。
本来小偷被这人群挤的跑不动,但是却被这妇女的这声喊叫一嗓子给吆喝开了路。
一个小偷从山上往下,从挤到跑,竟越来越顺畅。
“别跑!”郝步建见状也超前冲去。
于泉也紧跟其后。
两人都觉得此时处在追于莎莎的关键阶段,是表现其勇武正义的好时候,两人挤开人群,迎着小偷而去。
郝步建在前,一手朝小偷的衣服领子抓去,但是却没他灵巧躲过,接着就是于泉,于泉见郝步建失手,他伸出双手,心里默念着千万不能放跑小偷,因为郝步建已经失手,此时正是突出自己光芒万丈风采的好时候。
不过于泉却见小偷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刀锋森然,于泉是肉体凡胎,可不敢跟着刀子相对,在情急之下,本能的一闪身,也避了过去。
于泉一躲避,这小偷在经过于泉的时候一侧身,从于泉身边跳了过去。
不过在后面的人看来,他们可没看到这小偷掏出了刀子,只觉这个小偷动作颇为灵活,竟然滑不留手,出乎人们的意料。
但是前面的人却看到了小偷手中的匕首,一时间大家纷纷往外躲,谁也不愿意成为那个被小偷捅上的人。
小偷见状暗喜,他见自己手中的匕首有这么大的威力,还没动手伤人就在自己前面展开一条宽敞大道。
小偷正欢喜的脚步飞快,但是突然只感觉整个人腾空飞起,脚也不听使唤。
在小偷落地前,他脑中闪出的想法是:自己这么倒霉,竟然被绊倒了?
不过自己究竟是被什么绊倒了?小偷在落地的时候,还扭头往后看,只见一个矮小的小个子,扬起的脚还没来得及落下。
小偷摔了个七晕八素,他挣扎着爬起来,先是想到的报复这个矮小子,接着他回过神来,才知道此时逃跑应该是第一要务,不过他正准备跑的时候,于泉和郝步建赶了过来,于泉朝小偷一拳打去,目标是他的脸。
不过于泉这拳并没有打到,只见小偷蹬蹬蹬的往后退了五六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原来这是郝步建的一脚比于泉的拳先到。
“妈的,小子,还跑不跑?”郝步建跑过去按住小偷,于泉则捡起了小偷的匕首,这时候后面那丢了东西的妇女才蹬蹬蹬的跑了上来。
这个丢东西的妇女,虽然长的足有一百六七十斤,但是刚刚却跑的飞快,不过喘的跟个破风箱似的,呼哧呼哧。
“偷我的包!拿来吧你!”妇女并没有歇息,一把抢过小偷手中的挎包,挂在自己肩上,这才开始双手叉着腰喘气。
此时大家都围了过来,纷纷赞叹刚刚出脚绊倒小偷的王百洋。
王百洋正感觉奇怪的,他不知道谁在后面踢了自己腿一下,正好在小偷过来的时候,一脚插进了小偷飞快奔跑的双腿中间,把小偷给绊倒了,摔了个狗吃屎。
这一脚踢的恰到好处,快一点,小偷就会有所防备跳过去,慢一点就会错过小偷。
在绊倒小偷后,王百洋还诧异的往后看了一眼,自己后面有不少人,简直就是人挤人,王百洋根本不知道是谁踢的自己。
当然,就算王百洋看到是谁踢的自己,他也不会想到这人是对着小偷来的,这一定是个凑巧。
因为没人能把时机把握的这么好。
不过刚刚王百洋的这一脚,大家可都看到了,谁也不会想到这一脚是被人提的。
“大姐,赶紧把这人送到公安局吧?”于泉此时正按住了小偷,回头对那个包被抢的妇女说道。
中年妇女听到于泉这话,也从呼哧呼哧的巨喘中回过神来,“不用了,不用了。”
“大姐,你不用怕,我们帮你把这小偷送到派出所。”
妇女看看帮忙抓到小偷的于泉和郝步建,又看看小偷露出的眼神,急忙猛烈摇着她的大胖手,“算了,算了,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