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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我曾经的罪过他,也不记得的罪过哪个华裔啊!拉卡沙满腹的悲苦与恐慌。
他觉得自己倒霉透了,不过是临时起意想打个野食,没想到竟然遇上了这样恐怖的变态……
是的!变态!拉卡沙对此确信无疑。
如果不是变态,这样一个才十岁出头的少年,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冷静的心理素质和折磨人的残酷手法?
拉卡沙浑然忘了自己十岁时干过的那些勾当,与今日的遭遇相比,也没善良到哪儿去。
见拉卡沙吓得连剧痛都忘了,纵横知道自己可以开始盘问了。
他似用力又似没有用力地用拇指和食指夹着刀柄的末端,将整把刀刀尖朝下吊着,一点一点地让刀尖擦着拉卡沙的皮肤,从他的喉咙往下腹拖。
一边拖,他一边问道:“那么,你觉得我有资格问你一些问题吗?”
拉卡沙只觉得身上凡是被刀尖触过的地方都传来细细的一道酥麻,这种感觉就好像有蚂蚁爬过,又好像被女人的吻一路轻轻吻过,让拉卡沙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但和女人之吻的旖旎相比,拉卡沙岂能不明白这会儿的境况有多么凶险?只要眼前这个变态一个高兴,又或者一个不高兴,他拉卡沙就会变成一具破烂的尸体被丢弃在这条小巷之中在,直到深夜时分,那些带着能让人登入天堂的可爱药物的瘾君子,以及那些拉着即便浑身涂满了廉价化妆品也无法掩盖腐臭气息的“女·支@女”的寻欢客来这里找乐子的时候,才有人会发现他。而那时候,他早就像前些日子被人开膛破肚丢弃在这里的流浪猫一样,早就死得硬挺了。
拉卡沙连忙点头道:“有!有!”
“那么!你能保证所说的都是实话吗?”
刀子在继续滑动。在个别鸡皮疙瘩起得浓密的地方,锋利的刀刃甚至割破了一些皮肤。但拉卡沙浑然未觉,他使劲地点头,仿佛不如此就不能表示他的诚意一般。
纵横的问话在继续:“你叫什么名字?”
“拉卡沙。”
“怎么拼?”
“kasa。”
“所属哪个帮派?”
“十环帮。”
“在帮派当中担任什么职务?”
“只是最底层的小人物……啊!”
拉卡沙的又一根手指遭了秧。
“在帮派中担任什么职务?”
“小……小头目……啊!”
第三个手指头被生生刺穿。
“我说……我说……我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这一回,拉卡沙不敢再说谎了。
“说一说十环帮的组织构成。”
“组织构什么……啊!”
第四个手指头被刺穿。
拉卡沙觉得自己很冤枉。他根本没有欺瞒的意思,只不过眼前这人的用词的确超出了他那贫乏的词汇库,他一时无法理解,才会不自觉地反问了一声。可没想到就这样一个小小的误会,竟又让他吃了一茬苦头。
“对不起!对不起!”拉卡沙涕泣横流,“是我不好!我是笨蛋!我听不懂你刚才问什么!是我不好!”
“哼!我再问一遍。”纵横终于明白是他误会了,可他根本不可能和拉卡沙道歉,“你们十环帮总共多少人?靠什么生意赚钱?头目是谁?头目以下各个阶层分别是谁?每个人负责什么?经常活动的据点有哪些?”
这一回,拉卡沙总算是明白纵横问的是什么了。他哪里敢欺瞒?毫不犹豫的将这些本应死都要吞在肚子里的秘密全都吐了出来。
纵横面无表情地听着,将拉卡沙的供词与赵洛告诉他的信息默默比对。一旦觉得有所疑问,就毫无预兆地一刀刺向拉卡沙的指甲。
很快,拉卡沙的十个指头全都被毁得血肉模糊,就连脚趾头也没有幸免。
期间,拉卡沙痛得死去活来,有一次甚至昏死过去,却很快就被纵横弄醒。然后又被他以此为借口,再多刺穿一根指头。
拉卡沙哪里还敢晕倒?哪怕痛得眼前发黑,他也只能硬挺着保持清醒。
终于,当纵横问到最关键的问题时,拉卡沙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只要纵横问他,他连一秒钟的思考都不敢有,立刻就竹筒倒豆子一般张嘴交代得一干二净。
“前几天发生在洛克伍德路98号赵记中餐馆的案子,是谁做的?”
“‘大diao(第三声)’斯奴普!是‘大diao(第三声)’斯奴普干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是你们十环帮的人?”
“他不是!他是瘸子帮的。”
“瘸子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他们的老大喜欢拄拐杖,所以叫瘸子帮。”
“他本人是瘸子?”
“他不是瘸子,只是喜欢拄拐杖。”
“他们是做什么生意的?”
“废品回收的!偶尔也会做些顺手牵羊的事情!”
第三十一章 瘸子()
自从和平饭店枪击案爆发之后,“瘸子”欧萨斯连续好几天都心神不宁。
作为一名拥有社区大学毕业文凭的高学历黑帮分子,欧萨斯历来以远见卓识自诩。正是这份远见卓识,让他从最底层的洗车小工开始,从无到有地建立起了“瘸子帮”,以及“瘸子帮”控制下的废品回收业。
如今的“瘸子帮”虽然只有米德伍德这一个据点,但它势力范围早已覆盖俄亥俄州的中西部。在此区域内,每一个美国家庭想要处理自己家中的废旧物品时,首先想到的就是“瘸子帮”控制下的“瘸子环保回收”。
这就是“瘸子”欧萨斯聪明的地方。虽然是黑帮,可他从来不沾黄赌毒生意,一门心思钻在废品回收业上。黑帮对他来说,只是用来为废品回收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的工具,而不是他事业的根本。
正因为如此,尽管“瘸子帮”的势力范围远超寻常黑帮,可警方却从来把他们当成重点防范的目标。
可这样悠闲的日子眼看就要结束了。
“都是‘大diao(第三声)’斯奴普惹的祸!”欧萨斯心想。
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西装,戴着白色的礼帽和黑色的墨镜,嘴里叼着一根粗大的雪茄,手里拄着一根乌木手杖。活脱脱就是一个年轻黑人版的哈兰·山德士上校(肯德基老爷爷)。
但和哈兰·山德士上校永远出现在干净、整洁、充满食物油脂芬芳的肯德基餐厅不同,“瘸子”欧萨斯的工作环境实在不怎么样。
巨大的拆卸维修车间,震耳欲聋的噪音,一摞一摞堆积在一起的各色废品,奇奇怪怪难闻的气味……因为害怕弄脏自己这一身干净的衣裤,欧萨斯很少亲临工作现场。如无必要,他情愿待在自己舒适、豪华的办公室内,抽抽雪茄、看看威士忌、看看报表、调戏调戏美艳的秘书。
可今天他不得不来。为了“大diao(第三声)”斯奴普。
欧萨斯拦住一名浑身油污的黑人壮汉,问道:“嘿!‘大diao(第三声)’哪儿去了?”
黑人壮汉闻言,露出了男人都通的猥琐笑容,道:“听说他昨天半夜带了三个白人妞回来,一直折腾到了天亮。这时候估计还没醒呢!”
欧萨斯顿时一愣,骂道:“妈的!都什么时候了!这家伙还有心思玩女人?!”
“谁让他diao(第三声)大呢?”见欧萨斯生气,黑人壮汉丢下一句俏皮话,便走开了。
欧萨斯想了想,决定去斯奴普的宿舍看看。
宿舍离车间不远。因为就在厂区以内,很多人没有锁门的习惯。至少欧萨斯知道,斯奴普就从来没有锁过门。
走到宿舍门口,只轻轻一推,门果然就打开了。随即,一股夹杂着劣质香水味、酒味、汗臭味和海腥味的奇怪气味立刻扑面而来,让欧萨斯一阵皱眉。
他走了进去,屋里的情况果然与壮汉所说的差不多。斯奴普光溜溜地和三个白人女人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不管是床上还是地上,都是一片狼藉。只不过这三个白人女人并不是什么“妞”,而是三个已经从业多年的中年“女·支”女。
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欧萨斯从没听说过哪个正经人家的女人会在下腹纹上巴特·辛普森(美国动画片《辛普森一家》中的人物)的头像,让这个十岁的小男孩天天吃香蕉的。
“嘟!嘟!嘟!”欧萨斯用力用拐杖笃着地面。
“该起床了!”他喊道。
“大diao(第三声)”斯奴普这才睡眼朦胧地睁开眼睛,问道:“现在几点了?”
“都已经下午四点多了!混蛋!”欧萨斯生气地吼道。他看得出,斯奴普还处于宿醉未醒的状态,否则的话,他刚才说话的语气不会这么随意。
这混蛋喝了什么酒?怎么到现在还迷迷糊糊的样子?欧萨斯扫视着屋内脏乱的地板和桌子。
很快,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张小桌上。
他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又走近了几步,终于确认了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
“斯奴普!你竟敢吸@毒?!”欧萨斯勃然大怒,他举起手杖,就往斯奴普身上抽了过去。
斯奴普昨晚上折腾了一整夜,又是酒,又是烟,又是毒@品,又是****整个人都已经被掏空了,哪里是欧萨斯的对手?他举着手慌忙抵挡不断袭来的手杖,一边挡一边喊着:“别打了!别打了!叔叔!别打了!”
没错,斯奴普和欧萨斯都姓赖斯,斯奴普的父亲,是欧萨斯的亲哥哥。只不过他们从不在人前公开这层关系,使得很少有人知道他们两人竟然是叔侄。
三名“女·支”女眼见两人起了冲突,也纷纷从床上连滚带爬地跑到了一边,匆匆忙忙套上个子的衣衫,就跑了出去。
“嘿!别走!我还没给钱呢!”斯奴普冲着她们的大喊。
“你还知道给钱?”欧萨斯也不知道自己是被气着了,还是被乐着了。
他又用手杖在斯奴普背上狠狠地抽了几下,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