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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气来,过了好一会儿有些适应了,放眼看去,脚下的树林急急倒退着,空中的小鸟与我们擦身而过,那种感觉好像要成仙了一般的美妙。
我以为我们就这样飞去雪山了,但事情并非这样。离开了我住了一年的那座大山,山脚下有两匹骏马,云姑一骑,我和那男子一骑,我私下问过云姑,才知道那男子叫绍逸,是她的关门弟子。
我从来没真正骑过马,以前骑过两次都是在公园里照像的时候坐在马背上摆摆造型。虽然有绍逸带着我骑,我也怕得要死,听说要是一不小心掉下来,非得摔断脖子不可。我坐在绍逸的背后,紧紧的抱住他的腰,他的两道剑眉拢了拢,好像很不满意我把他抱那么紧。切!本小姐都不介意抱着你,你还拽什么拽。不理他,继续抱紧。
这一路很荒凉,基本都没看到什么人烟,一直到赶了几天路才算渐渐看到路边有了人家。这几天下来,我的屁股估计都被颠平了,全身像要散架一样。终于在一个小镇上我们停了下来。
“小姑娘,我一直忘了问你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的姓名?啊,这一年来东方老头一天到晚丫头丫头的叫,我都快忘记自己的名字了:“我叫路晚晨。”我的名字是很矛盾的,也不知道当初爹妈是怎么想的。
“小名叫晨晨,云姑可以这样唤我。”
云姑慈祥而美丽的笑脸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的心。她摸着我的头,叫了一声:“晨晨”我差点以为是妈妈在叫我。此刻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思念故土,多么思念黄土之下的父母。
在这个叫‘太平镇’的小镇上,云姑为我添置了一此衣服(我穿着东方老头的大袍子实在不雅)。于是在云姑的帮助下我换上了女装,梳上了小辫儿。在东方老头那里我整天穿男装,在山里像野猴子一样到处窜,头发都没好好打理过。云姑说第一眼见我还以为是个男孩子呢。没想到经过云姑的巧手,我稍作打扮之后还挺有看头。也不想想今年我都16啦,是应该出落得婷婷玉立了。
在镇上休息了两天,又骑上马继续前进。这一走就走了快半个月,本来以云姑她两人的能力,十天就应该到达的路程,因为我长时间骑马所带来的不适和对一路景色的流连忘返,足慢了五六天才到达雪山脚下。
雪山脚下也有个镇,叫做‘观雪镇’。云姑说平时有什么需要的都在这个镇上来采买。在现代,不知道还有没有这座雪山的存在,在此时,它却是很默默无闻的,就叫‘雪山’。
到了雪山脚下已经觉得冷得让我有些受不了了。在东方老头那里还是春天,在这里,只怕日日都是冬天了。还好云姑早已为我备下了厚厚的冬衣,又采买了一些日常用品,并将两匹骏马寄放到他们平常寄放的人家去,这才带我上山。的确,在这雪山之上,马是无法行走的,更别说人了。雪山很高很壮丽,就算最表面松软的积雪也有大半个人深,所以说常人无法行走。雪山的景致无外就是白茫茫的一片,这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又加上今天是晴天,看不到‘风舞银蛇’的壮观场面。云姑与绍逸把我当夹心饼干一样一边一个携着我在雪地上飞驰。还好也算习惯了这样飞来飞去,除了冰冷的雪风急速的吹到脸上像刀割一样痛以外。
也不知这样急弛了多久,终于在一个类似山谷的地方停住。这个山谷与外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外面是白雪皑皑四季无春,谷里却是春暧花开生机盎然,外面是冷风刺骨人兽无迹,谷里却是春风拂面鸟语花香。我被这同在一个雪山之 中却有如此差别的山谷惊呆了。云姑微笑着说:“这山谷是我隐居之所,我给它起名‘还春谷’,今后在你未艺满出师之前,都会在这里渡过。”
住在这里?好也!!比东方老头那里的景色美多了。可是。。。等等,我好像听到什么出师?我什么时候拜师了?我心里想嘴里也问了出来。
云姑仍是笑意盈盈的道:“是还没有,但今天你就会拜我为师!”
啊!!!!!!!!!!!!!!没听错吧???
娃娃头儿
出云国
出云国位于栖凤国与夷国之间,三个国家中属它面积最小却最为繁华。繁华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占了地利之便。出云国是栖凤国与夷国之间来往的商旅必经的国家,再加上出云国气候怡人,大量的出产品种繁多的富贵果和上等的丝绸。因此,来往的商旅经过出云国的时候必定是要大量采购。
大郡城位于出云国的中心地带,是出云国的京城所在。这里不但是富贵果产品最多最好的地方,而且‘帜云阁’所产的丝绸乃是出云国一绝。因此,大郡城的繁荣景象可见一斑。
在大郡城的某个角落里,有一间店面不大的茶棚叫‘似云来茶店’。的确也似云来一般,别看店面不大又没有经过装饰,很简单的一家茶店里居然坐满了人。在茶店靠门口最角落处硬和别人挤了半边凳子的一个头发散乱,衣服成条条状,脸上也有些细细的伤痕小伙子那便是——我!
对啦,真的是我。要问我为什么落得这么凄惨?唉,大前天进城的时候还是好好的,路经一树林,突然发现一只有着五彩羽毛的大鸟(有鸡那么大哦!)我以为发现了凤凰,于是凭着这两年偷懒好耍学来的一点轻功跟那只凤凰在林间玩捉迷藏,那只凤凰看起来笨重,飞起来却灵活极了,在树枝间跟我钻来钻去,把我像猴儿一样耍。在我的不解努力下,才拔到它一根羽毛。结果凤凰没捉成,到把我这一身偷来的衣服挂成乞丐装了。后来把玩那根羽毛的时候被一过路的小姐看中了,死活要买了去,正好我现在身无分文,向那小姐要了五百两银子(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一两银子到底有多大用处)。那小姐到挺大方就付了钱,不过我千算万算都没算到一件事:NND,银子都是五十两一锭的。我穿成这样有钱也不敢拿出来用呀,人家还以为我偷的呢。正当我饿到不行坐在路边叹气的时候,一路过的大娘居然丢了几个铜板给我,于是这两天以来,我就以乞丐作为职业。你还别说,收入居然不错。想我刚掉到这个时空砸到东方老头的茅屋的时候才不过15岁,在东方老头那里混了一年,又被卖到云姑那里当徒弟混吃混喝的两年,到现在好歹我也18了吧?!可是我的身材居然跟来的时候差不多,矮矮的个头,平平的胸部,一点没长进(我想我是不是停止了发育了?),就一张脸还算过得去,现在也弄得像个花脸。做个乞丐混饭吃省时省力也不错,不然就我这1。5米超不了多少的身高,不知道要做点什么才能养活自己。可是就算做个乞丐也逍遥自在吧?总比在那雪山之上天天被那个自称是我师兄和师父的师徒两人天天逼着练功强吧。
茶店里面有一个台子,一位说书的先生正讲得口沫横飞,今天正讲到‘龙族兴衰之迷之江湖浩劫’。这类故事我都能编,以前看的小说可不是白看的。靠着桌子,阳光洒下来,懒洋洋的,是个睡午觉的好时候,将一个破碗放在门口边,不时有几个铜子入帐,嘿嘿嘿,佩服自己选对了国家,如果这里不是这么繁华,老百姓都吃不饱哪会有多于的闲钱接济我这种不事生产的闲人。
正当我上眼皮打下眼皮的时候;突然觉得不对劲;一张眼;看到三个小孩迅速的抓起我那要饭的破碗拔腿就跑。嘿嘿嘿;跟姑奶奶我赛跑?你几个还嫩了点。不是我吹牛,虽然追凤凰追不到,追几个小孩还是没问题的吧。
我不紧不慢跟在他们身后,三个小孩对地形好像也不是很熟,左穿右拐,看老是甩不掉我,都有些心慌。渐渐的跑到郊外一个破庙前,几个孩子终于停了下来。这时从破庙里又窜出六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有些脏的脸,慌乱的眼神,又故作凶悍的样子。
为首的男孩子看来年纪最大,他手里抓着我那只破碗藏在身后,恶狠狠的说:“你还不快走,我们人多,不走就揍你!”
我嘿嘿的笑:“小朋友,我怕天怕地就不怕被揍。连乞丐的钱都抢,我看你们几个小家伙才皮痒想被揍。”
为首的男孩子不过十四五岁,却很沉得住气,他将破碗递给身后的小女孩,将她往旁边一推道:“小芹,你站远点。”又招呼过其余七个男孩低低的吩咐几句,才抬头道:“我看你瘦不拉叽的,比我们也大不了哪里去,我们八个人打你一个人总是打得过的。不过...”。他打量着我:“看你的样子只怕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不如加入我们,以后有饭一起吃,有酒一起喝,怎么样?”
“加入你们?”我呵呵一笑:“加入你们去抢钱啊?这样的事我可不做。要饭多轻松,我没那个精神去抢。”
为首的男孩子瞪着一对大眼睛看着我:“要饭那个叫花子才做的事,我们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
“本事?”我差点晕倒:“抢钱也算本事?小呆子,你脑子里装的什么哟!”
我话刚落,那八个男孩突然攻向我,还好我那三脚猫的功夫对付他们还算不难,三五下就把他们摆平了,我揪起为首的男孩子厉声问到:“你们是哪家的孩子?家里人都不管吗?年纪小小就不学好,干脆送你们去县衙让县老爷管教管教你们!”
“哥哥,不要!”那个叫小芹的小女孩扑到我的脚下一手抓住我的衣摆,一手将破碗递出来:“哥哥,钱还你,你不要为难向富哥哥,他是好人,我们这些都是家里多余的人,跑出来没有饭吃,都靠向富哥哥一个一个收留我们,他不是坏人,真的,他抢钱都是为了让我们有饭吃!!”
我一惊,放开那个叫向富的头儿,拉起小芹,对还躺在地上的其余几个孩子叫道:“都起来,地上凉快吗?跟我来,到庙里坐到给我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