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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关羽有,然后他死了,张飞有,然后他也死了的东西,他们都是死在吕布手下,吕布不希望赵云也死在自己手下,他更希望赵云能够为自己所用,成为自己最有用的出鞘利刃。
至于能不能成功,他也很自信,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此时赵云最大的软肋,尤其是回到了汉昌城内,在临时的住处里安排下了赵云之后,他去探望时就几次三番看见赵云不顾自己休息的宝贵时间而去哄着在一路追杀途中都睡得香甜结果已到了城中安静地界终于醒过来却一直嚎啕大哭个不停的小婴儿的时候,更是加深了这种信心。
等到终于再将小婴儿哄睡着了之后,赵云终于神色复杂的看了吕布一眼,然后将婴孩交给了吕布临时找来的奶娘照看,“温侯找我?”
吕布笑道:“本侯只是送这奶娘过来,子龙擅长沙场厮杀、冲锋陷阵,这照看小孩子的活计还是交给真正懂的人吧,否则本侯真担心信儿被教坏了,从小就打打杀杀地。”
赵云有些尴尬,随即却有些愣神,呢喃道:“信儿?”
吕布道:“是这孩子的名字,本侯决定给他起名为信,叫公孙信,与吕义的义字合起来便是信义二字,本侯希望将来他们兄弟二人也能做到人如其名,信义为本。”
赵云一听吕布还是让孩子姓公孙,微微有些动容,但随即却又皱起了眉头道:“吕义……温侯已经有了子嗣?”
吕布摊手道:“这有什么好奇怪地,难道本侯就不能有自己的子嗣了吗?”
虽是这么说,吕布却明白赵云的心思。
子嗣乃是香火传承之道,这与女儿不同,原本赵云并没有听说过吕布有子嗣,只听说有一个闺女,所以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吕布料定他应该是已经有些动心了。
公孙瓒的托孤和赵云骨子里的性子,使得他在回到城内这段时间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在情感上已经倾向于吕布了,只是理智上他可能还需要对吕布有些试探,要知道这世上不止是主公在挑选人才,有才之人也要则良木而栖,只要吕布在赵云看来是一个值得追随的主公那连最后一丝疑虑都不会再有了。
但现在听说吕布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这种想法就又动摇了。
虽然就算吕布现在没有自己的儿子,以后必然也还是会有,赵云总不可能控制着他不要自己的儿子,但到那时候作为义子的公孙信经过一定时间相处,想必也会与其积累下一点感情,尽管赵云也知道对于诸侯上位者们而言那点浅薄的感情当不得什么事情,但在有些时候,这点感情基础还是会起到一些作用地,至少公孙信能够因此获得更好一些的生活,而且安全上也会更有保障。
但既然先有了自己的儿子,吕布还会对这公孙瓒幼子如何,就很难说了,义子毕竟只是义子,就像是历史上的刘封,刘禅未出世之前,他可能是刘备的掌中宝,刘禅一来,他就成为一根草,甚至都有所不如。
赵云听着吕布的话,赶忙摆摆手道:“云自然不是这个意思,只是……”
“本侯知道子龙的疑虑,不外乎就是信儿并非亲生,担心他受到委屈。但本侯可以在此担保,绝对待他视如己出,与吕义不会相差分毫,当然若是子龙想要离开,那可能就……”吕布故作一脸为难,明里暗里就是一通威胁,这令赵云顿时心头一凛。
“温侯放心吧,信……信儿在哪里,云就会在哪里,绝对不会离他而去的。”
“难道本侯要子龙领兵出征,子龙也不走?”
“当然不是……”赵云急忙要辩解,结果才发现自己是老实人被欺负了,不禁怀疑自己此举到底是不是正确地。
吕布从一开始打的就是这个目的,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够达成心愿。
虽然赵云还是没有明确表态,但他只要不反对留下来,吕布就有绝对的自信让他再也生不出离去之意,赵云的性格里多少有些感情用事,他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有时候却也能成为别人攻破他的弱点。(。)
第二十二章、赵云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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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赵云陪着小公孙信这么些日子,两人之间积累了浓厚的感情,不仅是赵云对小婴儿不舍那小娃娃虽然还不能够辨认出赵云与吕布的区别来,但天生的敏感使他仅仅通过气味就能感受到赵云是这么就一直照顾关怀着他的人,也自然会更加亲近一些,一般只要是赵云抱着,就算是哭的再狠也会很快平息下来,对别人就未必了;所以哪怕是很有经验的奶娘,在刚开始从赵云手中接过了照顾小公孙信的重责的时候,也是一阵手忙脚乱,好几次都需要赵云亲自出马去哄。
不过小孩子的优点是敏感,缺点却是没法记人,经过了最初的适应之后,当渐渐习惯了完全不同于赵云的更加温暖柔软的奶娘的怀抱之后,小公孙信立刻就“叛变”了,在除了赵云之外的人的怀里也是睡得正香,而且哪怕他哭得再狠,也不需要赵云一个大男人去变着各种花样的哄了,只要奶娘解开自己胸前的扣子,将饱满的人工挤女乃器凑到他嘴边让他叼着,就什么哭声麻烦和不满都没有了。
对此赵云的感觉是松了口气,相比于照顾小孩子,还是这种未在断女乃期的婴儿,他更愿意走上战场去多杀几个敌人。
吕布看他如此也不禁笑道:“这些日子看来子龙很是受了一番累啊!”
赵云摇摇头,苦笑道:“温侯就别再取笑云了……”
在这样的时代环境背景下,赵云的观念也是趋向于保守,若非听着公孙瓒临终托孤的遗言,自己又很郑重的答应了,有着这样的承诺以及对公孙瓒这个主公要报一番知遇之恩的心态,打死赵云也不会带着一个小婴儿这么东奔西跑还得要去照顾他的吃喝拉撒睡,不仅麻烦更让他觉得丢脸,有谁见过这时候的大男儿做这种事情的?
赵云从小所受到的熏陶便是好男儿志在四方,更崇慕的是汉武帝时冠军后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伟业,他希望自己也能做到那样,至不济也要成为边疆一员守将戍土的猛士,所以出身冀州常山的他却投奔了幽州的公孙瓒,就是因为在这里公孙瓒是对抗异族乌丸人最强硬的一个。
刘虞虽然贵为幽州之主,但他在对待异族的态度上,却属于温和派;他在任期间,乌丸、鲜卑等异族都对他心服口服,也甘愿向朝廷纳贡,这虽然与当时异族本身式微的现实有关,但刘虞的个人魅力和交际手段也是叫人不得不服,可这只能归功于刘虞个人的成功,却很难当成是对付这些异族可以持续有效的手段。
与其相比,后来隋朝时期的重臣长孙晟,则是一个更值得效仿的对象,在以个人魅力和出色射术折服突厥异族的同时,长孙晟却没有沉迷于与异族的交往和以此所获得的荣耀,因为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对于突厥的定位也很清楚,所以他还是提出了分化突厥几大势力,以达到削弱对方从而减轻隋朝边界威胁目的的计策。
但显然,刘虞不是长孙晟,公孙瓒同样不是,刘虞是温和派,公孙瓒则是激进派,在他在任时期,对乌丸的策略与刘虞时期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一个是温和的过分简直当成自己人来对待,这样在边界稳定的同时,一方面使得异族们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最好时机,另一方面却又使得自己麾下守边的将士们得不到充分的锻炼,自然而然他们的战斗力在长期没有实战考验的情况下不仅裹足不前甚至可能在后退,而异族们则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担忧,因为不需要外敌在他们内部各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粮食、水源等都很少能够较长时间维持和平相处,与汉军的安逸环境相比,他们生存生活的环境使他们长时间能够保持自己的战斗力。
此消彼长之下,本来在骑射方面对阵汉军的骑兵就有优势的异族将士,优势更加明显,汉军愈显弱势,一旦发生战争,胜负手在未开战之前就已经注定了。
而公孙瓒如此一面倒的倾向于主动进攻,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若是无法一击就将异族完全打死打残的话,陷入持久战对于汉军反而是更不利的,后勤线的支持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也是公孙瓒数次想要对乌丸围而歼之却始终不能成功的原因,机动性不如对方,无法形成真正完整的包围圈,那此后做得再多,也都是白费功夫。
这也是看着公孙瓒与乌丸交战那么多次,白马义从的确在这过程中越来越强,还能活下来的都是在血与火中历练被择选下来的精英,但也始终未见乌丸的实力有多大的削弱,这等于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到最后就会发现连番的战争其实都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乌丸损失了还可以抢汉人百姓的,而汉军损失了……也是“抢”汉人百姓的,最终遭殃的是普通百姓,可受到波及的却是整个社会结构。
赵云刚开始可想不到这些,那时候的他初出茅庐,一心只想着热血杀敌,但渐渐也发现了这种无意义的战争并不是自己想要地,所以在公孙瓒死前,他其实已经有了脱离公孙瓒另投它途的想法,只是他的观念上还没有转过弯来,始终觉得公孙瓒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没有刻意打压自己,反而屡屡加以重用,这种知遇之恩拼尽性命都难保,何况当时河北兵锋又起,公孙瓒加上韩馥的联合,面对袁绍来势汹汹也是令人堪忧,又叫他如何能够心安理得的抽身而去呢?
如果不是赵云这一犹豫留了下来,如果不是他随公孙瓒一起出征,然后又一起遭到埋伏,如果不是在终于明白大势已去的时候公孙瓒托孤于他,如果不是……最后如果不是吕布突然出现,他与小公孙信的命运又会是什么样呢?
或许很多事情本来就是注定了的,就像是他与公孙瓒留下来这个幼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