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春喜听了这一番话面色苍白,尤其是说到她的儿子赵小全更是她心里一根拔不出来的刺“不会的,我相公不是那样的人,何况婆婆还在呢,就算相公再不喜欢我也不会扔下婆婆不管,你这个恶毒的女人说出这样的话是什么居心。”
林月本是懒得和赵桂花计较,可李桂花是越说越过分,春喜一个女人独自养着婆婆和儿子已经够苦的了,李桂花用如此恶毒的话来攻击人,实在可恶,尤其春喜还是为了帮她才会对上李桂花,说什么也不能让春喜在李桂花手下吃了亏。
林月想着便往地上啐了一口口水“丫丫个呸,真是晦气的很!出门不利,大早上就听到一只胖母狗在乱吠,不知道从哪家放出来的,怕是得了疯狗病,既然得了疯狗病就该关起来,放出来乱吠要是一不小心咬伤了人怎么办,还能不能让人安生的坐在车上了。”
李桂花看林月对着她说,先还没反应过来,后来明白出了林月是什么个意思就狂躁了“好啊,你个小蹄子居然敢骂我胖母狗!”
第104章 欺软怕硬()
林月一脸无辜“哦,我骂了你吗?又没指名道姓,你怎么就把话冠在自己身上了,难不成你真认为自己是胖母狗,啧啧,不过这位身子你确实挺胖的,这样一想还真挺形象的。”
李桂花见林月这幅样子更是气的不轻“你,你,好你个贱…货,居然敢骂我看我不打烂了你。”
“那你打一个试试看,别以为我家二虎出了事我就会任由别人欺负到我们娘儿几个头上来,就放话在这了,今儿你要是敢动手,我也绝对敢跟你拼命,反正要是这么窝囊的或者还不如死了算了,好歹还能拉个陪葬的,不是说要打我吗,动手啊,不敢动手的是孬种!”林月王八气势全开,一副豁出去要拼命的架势,目光森冷的盯着李桂花。
“谁敢欺负我娘,我们兄弟几个就跟谁拼命!”大郎在一旁也是握紧了手上的木棍,真的是准备拼命的架势。
李桂花是个纸老虎,从来都是嘴皮子厉害,见林月这个样子反倒没了胆子,见牛车上的人都看着她有些不自在,指着林月骂了句“你这个泼妇,我不和你一般见识。”便不做声了,倒让那些正等着看好戏的人有些失望,心想着二虎媳妇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性子却格外厉害,连李桂花都不是她的对手,果然不是个好欺负的,因此心里对林月多存了几分忌惮。
至于大郎到底还是个半大的孩子,被人当成打酱油的了,要真算起来,大郎这两年跟着赵二虎学了不少本事,力气又大,拼气命来说不得比林月还厉害几分,不过也不一定,好歹林月也是学了几招防身术,在林月自己看来不算什么,主要也是她自己学的不到家,可那也是几千年的武术精华荟萃改进而成的东西多,不能太差。
林月故意在人前毫不退让表现的如此厉害,也是存了让人忌惮她的心思,那些不怀好意的便不敢随意打她家的主意,不然以后她到集市卖东西的事情传开,要是卖的不好还好说,要是卖得好,少不得就有人想到她这占点便宜,有了今天这一出虽然不能完全杜绝这样的状况,最起码会少了很多麻烦。
以前赵二虎这个强壮的男人在,除了大姑和赵家老屋那些没脸皮的,没人敢打这样的主意,现在赵二虎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只剩下她们母子几个,情况就不一样,这个世道就是如此,从来都是欺软怕硬,要是她再和以前一样温温柔柔好说话,不表现的强硬点,那她们母子几个就真是等着被人欺负上门了。
牛车到集市的时候,集市上的人已经不少了,有的已经摆好了摊子,村里来的人大多是以前在集市上摆惯了摊的,有的是找到以前摆摊的位置,要是被别人先占了就另外再找,也有随意找了合适的位置摆摊的。
春喜邀了林月一起摆摊,林月心里另有打算就拒绝了,从背篓里拿了两个还热乎着的馒头递给春喜就带着大郎另外去寻合适的位置了。
第105章 防范未然()
春喜对林月这一做法没有多想,毕竟两人要卖的东西不一样,林月另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也是常理,林月给她的馒头春喜也没有拒绝,林月的大方和好意她是知道的,心里感激却也不多说什么,只记在心上,不过春喜吃了一小半馒头就收了起来,打算留着带回去给婆婆和儿子吃,她吃点垫垫肚子就行。
林月拒绝和春喜一起摆摊也是有自己的顾虑,毕竟涉及到利益,人心这种东西最难说了,她和春喜这段日子虽然熟悉交好,却远没有到把自己的什么都给对方交底的地步。
在赵二虎醒来之前,除了绣绣品去卖,这就是她生活上最大的经济来源了,林月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收入状况,个人**是其一,而且她预料自己的东西会卖得好,春喜带来那些咸菜和野菜就算全卖出去也就那么些,挣不了多少钱,到时候春喜看着两人明显的收入差异,心里难道不会有想法。
林月这么做也并不是认为春喜就一定会见钱眼开忘恩负义,但凡事细心思量防范于未然才是最多妥当的,这样既能让自己安心,又能保持和春喜之间纯粹的友谊,何乐而不为。
林月带着大郎往前走了一段距离,看见这处人挺多,没人卖鸡鸭牲口这种味道不好的东西,附近也没看村里的人便把背篓放下,在地上垫了一块事先准备好的粗布,把东西一样一样的摆了出来,然后和大郎母子俩一人拿着一个馒头吃起来。
忙活了大半夜,还真是有点饿了,在牛车上的时候倒是有时间吃东西,只是人这么多,林月也不好把吃食拿出来,让一牛车的人盯着她吃东西怎么好意思,再说大家这么一大早起来赶去集市上卖东西,没吃早饭的人肯定不止自己,要是碰到脸皮厚点的问你要点吃的,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都是乡里乡亲的,不答应好像太小气,可是答应了,她做了这些可是为了拿去卖的。
林月胃口小,说是饿了也就吃个一个半馒头就饱了,喝了两口水,把水袋交给大郎,林月让大郎慢慢吃,她开始收拾起摊子上的东西,一边扯着嗓子叫卖,现在最先要做的就是趁着这个时间点把馒头趁热卖出去。
“卖馒头嘞,热乎乎的馒头,又香又软的馒头,只要五文钱一个,大家快来买啊!卖馒头,又香又甜又软的馒头,很好吃嘞,只要五文钱一个,先买先得,卖完就没了,大家快来买啊!”
对于摆摊这一行当林月好不熟悉,以前读大学的时候为了赚取学费和生活费,除了去做兼职,林月也去广场上或者地铁口摆过地摊,所以现在叫卖起来驾轻就熟没有丝毫障碍,扯着嗓子大声的叫卖,倒是吸引了很多路人的目光,有人好奇的过来看看,一个、两个、三个慢慢的围过来,人就多了起来。
“大妹子,你这馒头真的只卖五文钱一个?那包子铺里的馒头可要十文钱一个,你卖的比包子铺里要便宜一半,不会是不好吃吧?”
第106章 赚头不小()
林月的馒头卖的便宜虽然让人心动,可是也有人怀疑,因此大家都抱着迟疑的态度,只围观,却没有一个人买的,林月也料到了会有此情形,并不着急,从箩筐里拿出两个不同的馒头,分别撕开,分成很多小份。
“各位大妈大伯大叔大婶兄弟姐妹们,你们看,我卖的馒头和包子铺里的不一样,有两种,黄白色的是黄豆馒头,金黄色的是玉米馒头,因着在白面里头加了黄豆和玉米,馒头的成本自然比白面馒头要低些,而且咱们自己做的小本买**不得包子铺,肯定是要卖的实惠,赚的不过是辛苦钱,所以才卖的这么便宜,虽然如此这馒头却不比包子铺的馒头味道差,我说的是不是实话,好不好吃大家尝尝就知道了。”
大郎见摊子面前围了那么多人,赶紧三两口把手里的馒头吃了,随时准备着给林月帮忙。
“大家尝着这馒头怎么样,我没有骗你们吧,以后这生意我还打算长久的做呢,可不会砸了自己的招牌。”林月甜甜的笑说道,让人听着十分舒爽
“确实不错,比包子铺里的还好吃几分,又香又软,吃着里面还有一股玉米的香味,颜色也好看,金黄金黄的,大妹子,我要两个玉米馒头。”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妇人,头上梳了一个妇人髻,一根银簪斜插在上面,一身天青色细棉布罗裙,看着挺清爽的,手里还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
“好嘞,大姐,两个玉米馒头一共十文钱,您拿好。”林月手脚麻利的包了两个玉米馒头,古代可没有塑料袋这种东西,用来包馒头的油纸还是临时从春喜那借的,晚些到杂货店里买了再还给春喜。
有了第一个人开头,大家也都尝了馒头味道确实不错,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好在有大郎在一旁帮忙才没那么手忙脚乱,大郎负责包馒头,林月负责收钱,母子俩合作的很愉快。
大郎看着林月卖的钱越多,笑的嘴巴都咧开了,包起馒头来手脚越发的麻利,林月看着心里好笑,大郎平时表现的再稳重也到底是个孩子。
馒头卖的好,有了馒头的带动,客人们看着林月摊子上别的东西也会问一问,尤其是豆芽看着又嫩又新鲜,这时候卖野菜的人还是少,许多人一个冬季都没尝到,城里人倒是不比乡下农户家里那么拮据,大多手里有些余钱,不过大户人家的暖棚里中出来的蔬菜就算买得起,也没多少人愿意花那个价钱去买,这不是烧钱吗,因此看到林月摊子上卖的豆芽就格外的喜人。
林月把豆芽定价在六文钱一掐,一掐大概七八两重,这个价钱既不算太便宜,也不算太贵,春喜卖的野荠菜就只要三文钱一掐,不过野菜和豆芽不一样,在人们眼里看来野菜是贱物,偶尔尝尝鲜吃个一两次还可以,豆芽却是以前从没见过的新鲜物,炒着又好吃,就是价钱再定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