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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首歌却是例外,那就是赵雷的《成都》。
当赵雷的《成都》火遍全国之后,再拍MV时,MV里女主就是小高同学。
这似乎是小高同学唯一一次在MV里亮相,并且,她在MV里表现出了一副痴迷赵雷的小女人模样,看得连他都忍不住妒忌。
据说,因为老狼的那首《流浪歌手的情人》,每一个喜欢音乐的姑娘,都有一个当流浪歌手情人的梦想,而对大多数喜欢音乐的男人来说,则是幻想当一名流浪歌手,然后被姑娘们所喜欢。
余某人甚至怀疑,他之所以对小高同学如此痴迷,就是前世看了《成都》的MV的缘故。
要不干脆把《成都》给剽窃了,让前世他所妒忌的那一幕,直接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即刻又冒出了这样一念头。
并且这念头一出,就难以抑制。
这就是所谓的妒忌让人面目全非吗?
面目全非就面目全非吧,重要的是自己开心,小高同学开心,至于赵雷……一边凉快去。
“三天?你这么压榨太过分了一点哦,原本就没啥灵感,再这么压榨的话,我会枯萎的。”
他又开始讨价还价。
就算他想剽窃那首绝对能让小高同学满意的《成都》,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最起码得做到两点。
首先,他得先约小高同学去一趟成都,这首歌的出现才有由头。
其次,他最好抽点时间来把吉他给好好练一练,能满足基本的自弹自唱,才能还原出那首歌的原汁原味。
想做到这两点,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尤其是他的吉他水准。
哪怕在前世,他曾跟着班上同学玩过一阵吉他,有一定的基础,但离专业水准还有一定的距离,必须得请高手好好训练一阵子才行。
这么一来,他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被当成豢养工具人,被压榨歌曲的问题。
尽管他的曲库里歌多的是,可三天一首的话,还是能要命的。
“枯萎?你当你是花啊!”
小高同学的回应很快又来了。
但很快又来了第二句:“那就改成一周一首吧,不能再宽限了。”
QQ里的小高同学还是满满的女王范。
不过对余某人来说,这已经够了,他决定即刻去实施他的妒忌让人面目全非计划。
第1161章 好也是问题
爱情这东西,是具备鸡血效应的,这一点,在余老板身上又得到了验证。
头一天晚上还跟小高同学聊天聊得很晚的他,竟然在第二天又起了一个大早,然后又去江边跑了一圈后,就给吴鹰打起了电话:“起床没?赶紧过来。”
这可是把在睡梦中被叫醒的大胡子给弄糊涂了。
老板不是失恋了吗?
怎么还能这么早就起床?不是该继续自闭上几个小时再说吗?
“老板,健力宝那边约的不是十一点吗?这么早干嘛呢?”
他弱弱地抗议道。
早在前一天,健力宝的李经纬就约了余老板去参观健力宝公司,并且还准备了隆重的午宴以表谢意,而余老板不仅答应了,并且还私下叫上了吴鹰。
已决定退出《生存大挑战》的他,不想再继续长期隐瞒真实身份了,最起码一点,得一点一点把自己的真实身份爆出来,以免到时被小高同学当成骗子。
而李老板跟李经纬,将是率先知晓他真实身份的幸运者。
这就是他叫上吴鹰一起的原因。
要知道,他这次去会李经纬,是抱有帮他一把,拯救健力宝的想法,而要想顺利实现这一想法,他那不明不白的假身份似乎还缺一点信服力,而吴鹰的存在,则是为了当他说自己是理想的余老板时,不会被他们当成骗子。
这就是吴鹰纳闷的地方。
明明约的是十一点,干嘛还不到早上八点就给我打起了电话?
“让你来就来,那么多废话干嘛?”
余老板却回了他这么一句。
老板绝对是又发神经了!
大胡子又腹诽了一句,然后不得不爬了起来,匆匆打了一台车往老板的别墅奔。
很快,他就知晓了老板那么早就把他叫过去的原因。
“走,先陪我去逛一下街去。”
他刚一到,余老板就急急忙忙地招呼他出门,大胡子不解地问道:“逛街?你要买啥?”
“买吉他。”
这就更是让大胡子纳闷了,又问道:“你买那玩意干啥?”
买那玩意干嘛?
当然是为了不久之后的成都行做准备啊!
从本质上来说,不管是去健力宝,还是去买吉他,余老板之所以都要拉上大胡子,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充当见证者工具人。
前世已有一定吉他基础的他,要想不让人觉得突兀,就得有个人来证明,他在这一方面同样具备一定的天赋。
从零开始到快速入门的天赋!
当然,因为必须装,他又拽拽地说道:“我这么有音乐才华,玩玩吉他不是很正常吗?”
吴鹰:“……”
老板突然心血来潮要买吉他玩吉他,绝对是失恋之后发神经了!
但没有反抗权力的他,只好乖乖地上了老板的车,开始了辛苦的寻吉他之旅。
前世的余老板虽然是南粤地头蛇,可是对于琴行之类的根本就不熟悉,因此他只能凭印象去到了有名的乐器一条街,开始一家一家问过去。
“老板,有没有吉普森的民谣吉他没?”
每进一家店,他就只问这一句。
这叫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反正他只知道,吉普森的民谣吉他既是最好的,也是最贵的。
当然,这种暂时还没有在国内生产的国际顶级民谣吉他品牌,不是哪一家乐器店都囤得起的,因此他想要买到,还颇要费上一番周折。
就在他跟吴鹰寻访吉他时,京城那边,圆圆同学也再次跟俞一尘汇合了,她俩今天得一起去圆圆同学之前的经纪公司,把解约的事情给完成,然后圆圆同学才能彻底成为理想的人。
“俞姐,Andy的歌录好了。”
一见到俞一尘,圆圆同学自然是先献宝,来让俞一尘来把关歌的品质。
她把一个已经将新歌拷进去了的MP3递给了俞一尘。
俞一尘很快就听得皱起了眉头。
这是嫌歌不好?
当然不是,相反,她反而是嫌这首歌的品质太好了一点。
太好了也有问题?
当然有。
正常来说,一个歌手的一张新专辑,里面能有一到两首能进各大排行榜的主打歌,品质就已算得上是相当不错,再多一点,三到四首,不能再多了。
为啥?
因为再多的话,大部分的好歌会在同期被自己的好歌所湮没,那会是一种严重的浪费。
而现在呢?
凭她的专业,她就敢断定,这一首《你一定要幸福》,其品质就足以具备打榜的实力,成为成名歌手新专辑的主打歌一点问题都没有。
而在前面,那家伙还有两首品质更好的,不管是《体面》还是《蓝莲花》,都有成为年度金曲的潜质。
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那家伙就拿出了三首具备打榜潜力的高品质歌曲,这是要逆天的节奏?
要是一张专辑里收的都是这种品质的歌,还让其他歌手怎么玩?还让理想以后怎么玩?
这绝非是危言耸听。
要知道,一个音乐人,一生只需要拿出三五首能被传唱的经典,就足以被世人所牢记,被业内人士认为是顶级音乐人。
现在,那家伙随便弄一首出来,就具备成为经典的潜力,这不是在无限拔高业界的标准吗?这不也是为理想的出品定了一条高标线吗?
还有一个问题。
从个人条件方面来说,圆圆的音色确实只能算得上是一般,虽然硬推也能推得出一定的影响力,但绝对不具备顶级歌手的潜力。
这么一来,这么好的歌给她去唱,会不会有点浪费?
浪费一两首也就罢了,要是七八首,甚至是整张专辑都是这种品质,会不会被业界认为,说理想只拿得出手好歌却推不出好歌手?
这算不算是暴殄天物?
这就是俞一尘皱眉的原因。
“我想给你出专辑的事,你跟他说了吗?”
她出声问起了圆圆同学。
此时的圆圆同学还不清楚俞一尘的担忧,回道:“还没。但我跟他提要求了,必须每周都给我一首歌,品质比这首只能好不能差。”
看着圆圆同学得意的神情,俞一尘无语了。
每周一首!
以这一首的品质为最低标准!
这真是要逆天的节奏!
第1162章 两位好重新认识一下
为什么他随便弄首歌出来都能那么出彩?
俞一尘忍不住想起了这个问题。
最终,她给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他除了天赋惊人之外,还有极高的文化素养。
她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在文艺圈内,不管是影视明星还是音乐人士,文化素养都普遍偏低。
音乐圈内的人,大部分都是中学阶段就开始玩音乐,并且因此耽误了正当的学业,有的甚至干脆翘学,当起了流浪歌手或北漂,然后有一小撮人能勉强熬出头。
而影视圈内,就算是科班出身的,高考时基本上都是凭艺术分上大学,文化成绩比普通大学生要差很多很多。
所以,极高的文化素养,加高水准的审美能力,再加出色的天赋,让他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是精品?
俞一尘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
好在她一开始就见识了余某人的改编版《十送红军》,后来又听了他的即兴之作《倍儿爽》,也就对这半个月之内,他又出手三首精品这事太过于惊讶了。
接受归接受,可这首新歌的品质提醒了她,关于圆圆同学的专辑,以及对她后续的培养,似乎得跟那家伙商量一下才行了,等有个具体的计划跟安排才行。
等回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