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但是这两点目前来说都不可能。
那就剩下第二种办法,就是换一种更适合延安府气候环境的主粮作物。
玉米比起小麦来就合适多了。
玉米比起小麦来没有那么娇贵,具有很强的耐寒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营养价值也很高,亩产量也远比小麦要高。
玉米作为主食,可以蒸馒头,可以做面条,还可以用来熬粥以及制作其他各种吃食,口感也很不错。
玉米的维生素含量非常高,是稻米和小麦的510倍。在所有主食中,玉米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是最高的。
甚至就连玉米外面的那层玉米须都有很好的保健作用,有着“一根玉米须,堪称二两金”的说法。
玉米的秸秆可以用来当做燃料,也能用来饲养牲口。
至于说玉米还是很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制药原料,那自然现在是不用提的。
没那个基础。
不过作为粮食能有上面这么多的优点已经足够逆天了,所以玉米又有“玉蜀黍”的美称。
玉米的播种时间一般是在四五月份,收获时间是九月底十月左右。
甚至晚一点的话在五六月份收完小麦之后可以回茬在小麦地里播种玉米,不使地力浪费。
所以李旭打算在延安府改种玉米,当然肯定是先要在所有劳改农场里面试种。
要想让那些对玉米一无所知的普通百姓一开始就接受玉米这种新作物是很困难的,所以李旭打算让劳改农场里的俘虏们先种出来让百姓们看看。
到时候看到玉米这么好,又好侍弄,产量又高,口感也不错,以后肯定就会自发主动的要求种植了。
还有土豆,更适合在这种山地丘陵地带种了。
山沟沟里随便找块土地都能种,产量大又耐寒,吃法多样,作为主粮的补充还是很不错的。
玉米和土豆结合起来,用上数年时间,绝对会让延安府的粮食产量翻上好几倍,到时候就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
有了更多的人口,也自然可以编练更多的军队了。
可以说,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粮食才是真正决定国家实力的关键所在。
得粮食者得天下啊。
说完了主要的一些安排和布置,谭纶又提到了同样当了俘虏的那个魏国特使,问李旭如何处置。
李旭想了想,说杀了这个人很简单,看看有没有利用的价值。
谭纶说这个家伙骨头很硬,虽然被打的很惨,但是目前为止有价值的情报基本没吐口一点。
李旭说这人是魏国殿前司的千户,本来就是特务组织,肯定受过相应的被俘训练。
再加上此人能被选出来秦国当这个特使,除了能力之外,肯定也是个硬骨头。
再说,这种人一般他们的家眷都肯定在魏国朝廷手中控制着,如果真的敢背叛,全家老小肯定都活不了。
甚至还会牵连到其他的亲族。
本身的骨头硬,背叛的成本又高,所以一般的审讯办法肯定很难奏效。
谭纶点头表示赞同李旭的判断,说若是有办法能撬开这家伙的嘴巴,同时又能打消他的顾虑,就可以借助此人将情报网络铺到魏国去。
至于说撬开自己的嘴巴,李旭想了一会,建议谭纶给这厮试试关小黑屋。
小黑屋的威力并不是让人肉体痛苦,更主要的是让人在那种逼仄黑暗封闭的环境中一步步地陷入精神崩溃,最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谭纶闻言虽然有点不太相信小黑屋的威力有这么大,但是还是点头说下去试试。
至于说打消魏国特使的顾虑,李旭笑道:“子理,你莫非忘了此人潜入秦国的使命了,吗?”
谭纶一愣,也是恍然大悟,笑了起来:“主公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其余诸将都有些不明所以,谭纶看在眼中便解释道:
“此人来秦国的目的就是为了怂恿闪动高胡子叛乱来吸引秦国朝堂注意力,从而达到牵制边关秦军的目的。
但是高胡子现在被我们给灭了,他的使命自然是失败了。
但是我们现在等于是取代了高胡子,而且明显比高胡子实力更加强大,将来打出旗号昭告天下之后肯定更能吸引秦国朝堂的注意力,所以我们比起高胡子这些乌合之众来更适合跟他合作。
当然了,魏国人之前是把高胡子当炮灰的。
他们要跟我们合作的话,那就必须要按照我们同意的方式来合作。
到时候我们手中抓着他的把柄,又给他提供了能继续完成使命的机会,他岂能不愿意跟我们好好配合?”
诸将一听一下子明白了,齐呼主公英明。
李旭笑着接受了下属们的马屁。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动动嘴皮子就行。
具体的事情还是要谭纶他们来操心的。
说到情报网络,李旭建议在参谋部下面再设一个军情处,在延州总管府下面也设一个情报结构。
前者相当于军中的情报机构,主要是负责搜集筛选分析识别判断各类军事情报,提供给将领们作为排兵布阵的参考。
而延州总管府下面的这个情报机构的业务范围要更加的广泛全面,规模也会更加的庞大。
谭纶深表赞同,并请李旭给这个情报机构赐名。
李旭想了想,官方名称就叫咨议司,代号“夜枭”。
到时候对外宣称这就是一个延州总管府下面的幕僚机构,顾名思义就知道了。
李旭表示会派一些职业间谍过来先充任骨干,将“夜枭”的架子先给搭起来,剩下的事情慢慢完善。
而撬开魏国特使的嘴巴以及争取他的合作这件事就成了夜枭成立后的第一个任务。
第一百六十二章 秦国只能由我来征服
跟谭纶商定了下一步的安排布置之后,李旭又在延安府逗留了两日。
这两日他主要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带着护卫骑着马在延安城周边视察了一番当地的现状,看到许多人烟稀少甚至空无一人的村落和大量因为百姓逃亡而荒芜的田地,心中实在不好受。
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亦苦。
看到这些触目惊心寂寥荒芜的场景,他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前世时那繁华兴盛,国泰民安的热闹场景,两相对比之下,现在的百姓真的活的不如乞丐。
虽然他本心并不是一个抱负多么伟大的人,起兵造反的初衷也只是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
但是如果能够在掌握自己命运的同时,顺便帮更多的人改变命运,那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以前总觉得天下一统这种事有点不现实,也有些遥远和虚幻。
虽然挂在嘴上经常说,但是这几个月来见了许多人间惨事以及百姓们如同野草一样随意被人践踏收割的命运之后,他心中对于一统天下势在必行这件事有了一种更深切更真实的感受,心中的目标也越发的明晰坚定起来。
第二件事就是去找了一趟林逸。
林逸这几天虽然成了俘虏,但是李旭也没有苛待他。
虽然关着他,但是却给了他一个独立的小院子,每日的饭菜也有人送,需要什么东西跟看守的士兵说一声只要合理的都会满足他。
虽然不能跟他在长安城的锦衣玉食的生活相比,但是却也足够释放李旭的善意了。
看到林逸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打拳。
虽然李旭不知道他打的什么拳法,但是看着却是杀气腾腾,狠辣霸道。
李旭也没有打扰,静静地站在一旁看了起来,看了片刻后也有些技痒,脱下外袍扔给护卫,欺身上前跟林逸斗起拳脚来。
林逸早就看见了李旭,此时看他主动挑战,冷哼一声,也放开手脚跟他对打起来。
两人拳脚力度沉重,速度又快,不时传来拳脚互相碰撞的噼啪声,真正的拳拳到肉,所用的招式都是一击毙命的军中招式,看起来险象环生,让观者无比屏住呼吸,凝神静气目不转睛的看着。
林逸在长安城的时候早就听说了李旭勇武过人,连自家在耀州军中担任校尉的族弟林刚都不是对手,虽然有些好奇,但是却也更多的认为是林刚的本事太差,并不是李旭多强。
领兵出征之后也没有机会跟李旭较量,但是想来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比自己这个家学渊源而且苦练十几年的人还要强。
前几日被李旭带兵包围准备自戕的时候,李旭一箭射掉了他手中的腰刀。
让他真切的感受到了李旭的箭术超群,认为跟自己应该在伯仲之间。
但是抡起拳脚和马战,他自认自己不会输给任何人。
如今虽然成了李旭的俘虏,也答应用一年时间来看李旭的进度,但是对于他这样一个从下骄傲到大的人来说,心中自然还是有些愤懑郁闷的。
所以看到李旭主动上来跟自己斗拳脚,他也存了趁此教训李旭一顿的念头,以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意。
一开始他还打的挺畅快的,连声大喊着再来。
结果李旭只是笑而不语,手上的动作却越来越快,力度越来越大,林逸渐渐感觉招架不住,开始有些吃力起来,心中的得意变成了惊讶,最后到愕然。
这小子年纪轻轻,拳脚功夫怎么这般娴熟狠辣,而且力气大的实在惊人。
两人斗了约莫快一炷香的功夫后,李旭忽然吐气开声,“开!”,一拳猛然轰向林逸胸口,林逸急忙双臂交叉挡在了胸前,堪堪挡住了李旭的这一拳。
可是李旭的力气太大,他虽然挡住了,但是整个人却蹬蹬蹬地往后连退了七八步才停下来,小臂上感觉疼痛难忍,面色涨红,气喘吁吁地看着李旭,一脸的不可思议。
李旭收拳,却是气定神闲,别说喘气了,就是连汗都没怎么出,这让对面的林逸更加惊愕了,一副看见鬼的表情。
“你刚才用的是你们林家的家传拳法吗?”李旭接过护卫送上的外袍重新穿上,看着林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