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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眼,吓得他差点把方向仪丢掉。
那妖物背对着他,赤着的后背长满白色的毛发,头顶竖着一对大耳,当他转向舱盖时,用布条覆着的脸上只露出一双如刀般尖锐的眼睛。
林默没给机会让飞行员作反抗的操作,他一拳砸破了战机舱盖的钢化玻璃,把飞行员压到了椅背上死死按住,另一手摁下了战机紧急逃生按钮。
逃生装置启动,飞行员被弹出机外,接着,林默两手一通砸,将战机操作台砸了个稀巴烂。
失控的战机随之下坠,在战机砸落警局大院地上前,林默已一蹬腿跳到了门前的街道上,追逐挟持着厉笙而去的加达。
埋伏在附近的特工队警员也闻风而动,霎时间,大街上乱作一团,偶有过路的行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最前方是两个毛茸茸的白色身影跑得飞快,四面八方有身着黑衣的人开着摩托追赶,所有人渐渐向警局后巷聚拢。
林默即将追上加达,后者玄力达六级,不过带了一个人类,自然不是林默的对手。
但是,林默也留了个心眼,提防有诈。
妖兽玄力最高级别为十级,这是金字塔的顶端,能达到八级以上的也极少。黑狐族里估计也不超过三个。
这些日子,派来对付他的狐妖玄力都不高,第一次是为了试探他的能力,第二次是另有阴谋,这一次派来六级玄力的,也不见得能从他手上找到便宜。
除非,那狐妖不是单打独斗。
警局后巷是一条死巷,为何加达独独要往这边跑呢?
唯一能解释的,就是援军正在此处等着。
不,这是圈套。
一念之下,林默脚下顿了一顿。他明白,此时此刻,他也许马上转头离开,把这烂摊子丢给人类和黑狐族,让他们自生自灭是最好的。
但是,过往的无数画面像午后被碾碎在林间的阳光,将他的心照得亮堂堂的。
……
他看着厉笙长大,看着他从一个不经事的孩童,长到和他一般高大。
那种感觉很微妙,一个懵懵懂懂,处处依赖着自己的孩子,不知从那一天起开始和自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了。
林默陪他走过许多注脚为幸福的时光,那些在妖兽的一生中微不足道的小却幸,是这个人类捧在手心呵护的美好。
林默也见证过他最痛苦的时刻,他自诩玄力高强,却没能保护他以及他最爱的人。他只能想到离开,把妖兽的世界彻底带离厉笙的生活。
忘情丹,林默手上有两颗,厉笙服下一颗后,前尘皆忘。
人的生命最长不过一百年,其中的26年,两人相伴,如父如子,如师如徒,如兄如弟。对厉笙来说,26年是极其漫长的,对妖兽来说,26年就是一眨眼的工夫。
班特提醒过他,忘情丹药方已失传,就剩这两颗,如果在这个人类身上用一颗,是不是太浪费了?
班特建议他利用玄力控制厉笙的脑电波,删除他的记忆,但林默不愿意。这样删除记忆会造成不可逆的脑部伤害,而他不想伤害厉笙。
他对他的伤害已经足够大了。
所以,19年后,再次相遇,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已步入老年的厉笙再受到伤害。
林默只犹豫了一息,就义无反顾地闯入了后巷中。
悬在巷口的路灯灯泡被一颗子弹打穿,黑暗把这条巷子完全吞没。
林默还是能看见站在巷子尽头的黑色人形轮廓,尤其在他们举着枪口对准他、扣下扳机射出一片火光的时候。
不是纯粹的妖气。黑狐又故技重施,他们控制了几个埋伏的特工,利用人类来对付他。
现在,他得与人类对战了。
“格安王子,你是妖兽族的王者,当然得带领妖兽占领人类世界。杀死他们,你不杀他们,他们也会因你而死。”加达躲在暗处,阴鸷地说。
第34章 妖兽世界
“当然。我肯定会杀了他们。”林默纵身跃起,躲开射来的子弹。他嘴角带着一抹冷笑,黑狐族送给他的大礼,一份比一份分量重,他不能辜负了他们的好意。
他是妖,生来就与人类势不两立。这个道理,不需要黑狐族来提醒他,从小,不管是父亲木阿勒还是长老班特,都不断地在他耳边反复述说。
他蹬着墙壁朝巷子尽头那四个木无表情地不断向前方胡乱射击的特工靠近,挥爪抓破了右边两人的喉咙,再一爪,左边的两人也相继倒下。
血汩汩流出,染红了地面,像破裂的冰层似的以四人的尸体为中心向四方乱爬。
原本站在四人后方的加达鼓起了掌:“妖兽就该心狠手辣,仁慈的是人类,对敌人心软会遭致灭亡。”
微微上扬的语音还是透露了加达的意外,他想不到林默会如此果断地下手。
事实上林默明白没有必要纠结,这四人早就被吸干精魂了,就像黄一朵和那个叫姜贺的警察一样,被黑狐控制着行动。再说,就算他不下手,假冒成他的加达也不会吝啬多加两爪。
“把这个人类交给我。”现在,林默只想多争取一点时间。
“这当然。我们都知道,他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们没动他一根毫发。”
加达化身为狐,沿着墙壁上爬,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墙头。厉笙被留在地上,昏迷不醒。
摩托车的引擎声正朝他们奔来,粗略估计,不下三十人包围着警局,等他自投罗网。
林默心中微动,这行动的规模不小,人类对妖兽界的认知也许没他想象中那么少。
他一手抱起厉笙,从围墙上跳回警局后院。
厉笙此刻对黑狐族是没有利用价值了,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过,林默还有事情没有完成。
他会比他们所希望的,做得更多。不就是露个面吗?
他对警局的结构不能说了如指掌,但好歹他来过,对大致的方位还是清楚的,他轻易地找到了回去审讯室的路。
审讯室在三楼,破损了的那扇窗户就是。不过不到九米的高度,他完全可以直接跳上去,但是他却沿着外墙上爬,墙壁上没有着力点,他就直接将五指戳进墙上,留下了一串又一串的洞口。
跳入房间后,他用脚将地上的玻璃碎片踢开,清出一小块空地才把厉笙扔下。
厉笙紧皱着眉,他脸上爬满了褶子,19年的光阴在他身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而林默,依然是当初相遇时的那个少年模样。
林默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才将掌心贴在他额上,略施玄力唤醒了他。
厉笙猛烈地咳嗽了两声,缓缓睁开了眼。
看到眼前这个浑身白色毛发,蒙着脸的人,厉笙没有半分惊讶。
不应该这样,他不应该记得。林默想道。
“我知道你。”厉笙平静地开口。林默注意到他说的是“知道”,而不是“认识”。
“我是谁?”林默沉着声问。
厉笙撑着地板坐起来:“我说不上来。但我写过你。”
是的,他写的那系列,被誉为创造了一个庞大的都市妖兽世界,人们夸他想象力丰富。人们只是把这当作来读,包括他自己。
然而,这一切都是真的。
但问题是,厉笙这些想象是哪里来的呢?服了忘情丹,不可能有残留的记忆。林默必须搞清楚这点。
“所以,是真的有妖兽世界吗?”见林默不回答,厉笙又问道。
林默不作声,突然伸出手绕到他后颈上擒住,食指顶住了他后脑的风府穴。
厉笙像一只提线木偶般被林默从地上提了起来,林默话音里透着寒霜:“知道太多的人,必须死。”
厉笙先是瞪大眼,继而又呼出一口气,接受了一切:“动手吧,苍狼。”
他不叫苍狼,可是他默认了这个名字。
厉笙的书他没有看过,里面的描写绝大部分是符合妖兽世界的,但也有一些细节不完全一样,比如这个天狼族族王的称号,在书里就叫苍狼。还真是个不错的名号。
玄力从食指透出,穿过风府穴钻进厉笙体内,精魂顺着这个缺口漫出,被吸入林默体内……
直到枪声响起,林默不闪不避地承受了这颗子弹。
他将厉笙扔回地上,回头看了一眼。厉苍正举着冒烟的枪口对着他的后背,胸口因激动而起伏,但拿枪的手奇稳无比。
林默后背的毛发被血打湿了,但血流得不多,在淌落地面之前,就已经被毛发和裤腰吸干。
他没管厉苍,脚稍一运力从窗口跳了出去。
厉苍狂奔几步追至窗前,对准在远处楼宇之间跳跃、越跳越远的林默射击,他只发出了两枪,林默已经不见了踪影。
他狠狠地咬了咬牙。他的佩枪被收走了,这枪是刚刚发现情况有异以后,他跑到兵器房偷拿的,他觉得如果不是这一耽搁,他能把那个怪人抓到手。
那人明明中了枪,为什么还能若无其事地逃走呢?
又一个疑问增加。不过,这怪人的现身,似乎能解决更多疑问。所有不合常规的事情,一下子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现在,厉苍开始懊恼自己对监控室动的手脚,不知道监控有没有拍下这个怪人,也不知道那些突然冒出来的警察有谁可以共同作证——厉苍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彭越从洛都刑侦科总部带来的人。
如果都没有,他的话只会被当作天方夜谭,大家会认为他疯了。
他回身查看厉笙,后者还有呼吸,后颈部果然也出现了一个细小的针孔,晚来一步,说不定也会一命呜呼……
所以,四人根本就不是中毒身亡的,而是……
而是什么呢?超自然力量?妖怪?
厉苍脑里的澄明又重新浑浊了。他将不解暂时放下,这事情慢慢再斟酌,现在最要紧的是把厉笙送去医院,接着,把他所看到的如实上报。
他掏出手机,急救电话还没拨完,一根冰凉的圆管就抵住了他的后脑。
他停下了指端的动作,脑中飞快地思考着对策,还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