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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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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金柳随手接过来,打发一个小丫头:“红儿,拿去热热,热好了叫我。”

    一时招呼着冬麦:“老路刚才过去看羊绒了,你先进来,喝口水,咱慢慢谈。”

    冬麦走进院子,只见院子角落里堆满了毛皮和羊毛渣子,还有几个妇女坐在毛皮堆子里忙活,手里拿着剪刀,戴着口罩,说着闲话。

    牛金柳:“家里弄得到处都是毛,不过也没办法,干这个的,可不得这样,时候长了,我们都习惯了。过两天咱办喜事,这就得把羊毛挪到后面去了。”

    一时进了屋,坐下来,牛金柳沏了橘子水给她喝,说路奎军马上就到,说话间提起沈烈:“你认识沈烈是吧?他等会也来。”

    冬麦微怔了下。

    她对于自己必然见到沈烈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沈烈竟然现在就过来,有些猝不及防。

    牛金柳:“要说沈烈,真是不错,我们这几天又是忙家里的买卖,又是忙奎豪结婚的事,忙得团团转,多亏了沈烈,帮了不少忙,这次我们运回来的羊毛,问题可大了,都得慢慢筛,还不都是他操心。”

    冬麦想起沈烈之前从路奎军这里弄到的那些需要处理的羊毛,便随口问:“是要慢慢捡,对吗?”

    牛金柳:“可不是嘛,那个挺费功夫的,不过也没办法,如果是特别好的羊毛,能一眼知道出绒高,价格就贵,咱买过来,梳了绒,差价也不大,挣不了多少钱。咱就得挑不好的,别人看不上的,咱眼力好,费劲巴拉弄出羊绒来,那个利润就大了!”

    冬麦知道梳绒是一个挣钱的买卖,但她不懂,现在听牛金柳提,自然感兴趣,忍不住多问起来:“这羊毛是怎么梳出羊绒的啊?”

    牛金柳便笑了:“就是用梳绒机啊,梳绒机这边进去羊毛,把羊毛轧过,那边就出羊绒了,不过事情也不是这么简单,这得一遍遍地过,不少工序,才能弄出卖给人家的那种好羊绒。”

    冬麦:“那还挺费功夫的?”

    牛金柳:“可不是嘛,一天到晚得有两个工人在跟前续绒,机子不停,就得连轴转,所以我们现在是两班倒,雇着四个工人,每个工人十二个小时。”

    正说话,就听到外面说话声,接着路奎军和沈烈就进来了。

    沈烈进来后,第一眼就落在冬麦身上。

    冬麦微微抿唇,冲他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路奎军笑呵呵的:“这是说啥呢,还挺热闹!”

    牛金柳笑着说:“我刚和冬麦说梳绒的事呢,她没见过,好奇。”

    路奎军一听,便道:“正好我要过去看,走,和我们一起过去。”

    冬麦确实好奇,也就点头:“那我去见识见识。”

    于是几个人便出了房间,走出了门,到了后面,原来他们家后面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里堆放着更多的羊毛袋子,而那边的北屋里,有机器在轰隆隆地响。

    沈烈便拿出来口罩,一人一个,其中一个递给冬麦:“给,戴上。”

    冬麦抬眼,见他正看着自己,不过目光平淡。

    她沉默地接过来,戴上了。

    几个人便进了屋,一进去,便见空气中尘烟飞扬,发动机的声音轰隆隆,冬麦适应了一会,才看到里面放着一台残留着绿漆的机器,机器上有巨大的滚轮和传输带,而在机器的前方,坐着两个戴了帽子和口罩的女人,正快速地将羊毛续进滚动的刺轨中。

    羊毛被刺轨吃下后,随着那轰隆隆的声音,被梳绒机加工,就在梳绒机的另一头,便出来了薄薄一层絮状的毛绒,那层毛絮轻柔地落在毛箱里,慢慢堆积,成了蓬松的一堆。

    眼看着毛箱子里满了,牛金柳走过去,提了棍子往里面一压,原本蓬松的毛絮便被压下去,满了的箱子又空下来了。

    路奎军过去那两个女人面前,问了问今天的情况,两个女人边续毛,边和他说话,说现在掏了几遍毛渣子,还有几袋子没过第一遍,喷水了吗,屋子里机器轰隆着,说话都特别大声,牛金柳则是抓了一把那絮状的毛绒给冬麦看。

    “你看,这是第一遍的,其实里面还是不少毛,这个还得好几遍。”

    冬麦好奇地看,果然,这些毛絮已经和最初的羊毛不一样了,能隐隐看到里面白絮般的羊绒,但也还残留着许多羊毛,如今只是被压平了而已。

    这时候沈烈正在和路奎军说话,说的话冬麦听不太懂,说什么这次梳的是短毛,转数应该怎么调,又说刺轨开生毛的时候间距多少,好像那意思是这次梳绒机过的粗,估计得多梳两遍,还要让毛轴吃慢点。

    冬麦听着云里雾里,心想这事可真复杂,看来自己是不可能干成,还是老老实实做菜吧。

    从梳绒机房中出来,沈烈看看冬麦:“路哥,你们忙去吧,这里我看着就行,等出三遍,我看情况喷水,再让人拉出去晾。”

    路奎军感激:“行,那麻烦你了,这几天多亏了你。”

    沈烈扬眉,笑着说:“我还指望你教我呢!”

    阳光底下,戴着口罩只露出眼睛的沈烈笑起来爽朗,好像连墨黑的眉都在发光。

    冬麦忙收回视线,不看他了。

    沈烈望了眼冬麦背影,回去梳绒机房中了。

    冬麦跟着路奎军回去,心里却在想,沈烈这个人挺聪明的,他过来帮路奎军,其实也是在学师。

    这梳绒可真是复杂,许多门道,什么刺辊什么间距,听着那意思,不同长短粗细的毛,间距和转数都不一样,都得调,这就是技术活了,一般人哪能懂。

    但是沈烈现在帮着路奎军干,把他里头门道都学透了,以后自己干,说不定也能发财。

    她又想起沈烈说过的羊绒市场前景,心里开始羡慕,想着懂文化知识就是不一样。

    回到前面院子后,梳绒机的轰隆声顿时减淡了许多,这个时候那个叫红儿的丫头也热好了菜,喊他们呢,路奎军就让端上来,端上来后,路奎军看了看:“这都是你做的?”

    冬麦点头:“是,昨晚上做的,今天拿过来,我估计味道不如刚开始好了,哥这里如果想吃新鲜的,我再做,味道肯定比现在好。”

    冬麦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没底,怕人家的口味高,看不上,毕竟人家见识广。

    路奎军却笑了,叹道:“你这手艺可真好,我乍一看,还以为是首都大饭店的手艺呢!”

    旁边牛金柳已经迫不及待了:“那我想尝尝,刚忙了半天,我正好饿了。”

    吃了一口后,牛金柳就不说话了,动作也停住。

    冬麦担心地看着她:“嫂?”

    牛金柳咽下口中的红煨肉,眼里放光,激动地道:“这也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你太能了,怎么能把红烧肉做这么好吃?我这才知道,我以前吃的都不叫红烧肉!”

    旁边路奎军一听,也忙拿了筷子尝,他尝的是旁边的炒鸡,尝了一口后,砸着嘴惊叹道:“好吃,确实好吃,而且色香味俱全,这是怎么做的,叫什么?这是鸡肉是吧?像鸡肉,可比鸡肉鲜,也比鸡肉香!”

    冬麦看他们两个那样子,应该确实是很满意。

    她舒了一口气,这下子心里有底了。

    她笑了下,便解释起来:“这个叫雪梨炒鸡,是把鸡胸肉切片,用猪油熬熟了,炒三四次,再加上一勺香油,另外加点盐花,姜汁,花椒,最后加点雪梨薄片来入味。这是正宗的做法,不过咱要做席面,到时候不能这么精细,是走量的,普通鸡肉也可以用,做法上也稍减一些,味道会比这个稍浅,但是也不会差就是了。”

    路奎军听得连连点头:“你这手艺可真行,我这次能请到你,菜保准差不了!”

    牛金柳:“那当然了,我看这次谁来咱家吃席,可沾大光了!”

    冬麦接下来又给他们两个介绍了其它几道菜,说起自己对这席面的打算,再添置哪些家常菜,怎么做起来节省食材却又能看上去洋气上档次,听得路奎军和牛金柳连连点头,自然是再没不满意的,冬麦可比陵城饭店大师傅水平高多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冬麦和路奎军两口子把菜单敲定下来,又说好了到时候席面上的人数,需要多少桌,需要采购多少食材,都分门别类理清楚了,最后开了一个单子,路奎军去找人采购。

    冬麦道:“到时候我也跟着去,毕竟这食材挺重要的。”

    路奎军再没不同意的,连连点头。

    这个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中午,冬麦打算离开,路奎军两口子非要留饭,冬麦推不过,又想着干脆自己小露一手,当下就留了,帮着去厨房做饭,厨房里有鱼有鸭,她稍微整治了一番,味道自然不错。

    谁知道到了吃饭时候,路奎军弟弟路奎豪来了,沈烈竟然也来了,一屋子五个人,冬麦顿时尴尬起来。

    偏偏这个时候,路奎军还向沈烈夸:“沈烈,你尝尝,看看这是冬麦走的菜,真好吃,你瞧瞧人家这手艺,这必须是去豪华大饭店才能吃上的!”

    “你还记得咱那年在——”

    路奎军话说到一半,卡住了,他笑了笑,生硬地转了话题:“这个好吃,比咱以前吃过的不差!冬麦可真能耐,做饭这么好吃,她的鱼汤也好吃,肉都烂在汤里,等哪天一定尝尝。”

    冬麦便笑了:“那个得需要火候慢慢做,以后有机会再给哥嫂做了吃。”

    沈烈淡淡地看了冬麦一眼,却是道:“我喝过,以前去她摊上喝,她烙的烧饼熬的鸡汤鸡肉也都挺好吃的。”

    路奎军有些惊讶,看看沈烈,看看冬麦,他一直以为这两个人不熟,对于沈烈来说,冬麦就是隔壁家不怎么吭声的小媳妇,他还记得最初他见到冬麦,让冬麦两口子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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