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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回看着尚未回神的两人:“怎么样?说不说呢?”
其实当然是不能鉴的,但刘壮自小残疾,对这个加倍的注意,他只犹豫了一瞬,就招了:“是我。”他惶惶然的扑跪到了地上:“孩子的生父,是我,别别鉴了。”
唐时锦往后头一坐。
事情至此,真相大白。
这就是典型的灯下黑了,只想着他们是兄妹,却从没想过,若是奸夫就在家中,当然不会被看到。
宋隋珠双眼张大,神情极为飘忽,显然已经被这一连串的信息给震懵了。
唐时锦就直接抽身走了,郑信带着人继续审讯。
这会儿,宋家两口子心态都崩了,一审就审了出来。
其实宋母就是典型的没主见的后宅妇人,以夫为天,夫怎么说她就怎么干。
且先不说了。
而宋父,则是一个奇葩。
他从没考过科举,一次考场也没下过,却自以为才高八斗无人可及。
明明他们是以“状元”出名的,他却自比不慕名利不入世俗的大儒,觉得全天下都没他清高绝世。
他吃用着便宜儿子赚来的钱,用着便宜儿子请来的仆人,享着便宜儿子的福,却觉得这铜臭熏着了他的清高德行,对宋和极为不满。
在这一重重的不满累积之下,他们开始怀念亲生的。
本来就是仓促之下,就近买的婴儿,所以,他们当然是很快就找着了亲生的。
亲生的过的不好,父母双亡,只余下了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不知道是人老心软?还是愧疚之心作怪?
反正老两口忍不住对亲生的,一次一次的挥洒着父爱和母爱,用的还是便宜儿子赚来的钱。
三番五次的,刘壮当然察觉到不对了,然后他们就亲人相认了。
本来他们没打算如何,就这么接济着就好,但是他们没想到,刘壮一把年纪了没说上媳妇,发现妹妹不是亲妹妹之后,两人天天一个屋里睡着,就做了丑事出来。
刘壮对刘氏有几分真心,求着他们想办法。
然后父爱大发的宋父,就想了一个什么天才办法呢让便宜儿子宋隋珠当接盘侠,娶了刘氏。
反正宋隋珠马上就要进京赶考,在家里待不了几日了,趁着这会儿赶紧成亲,再想办法要一个亲孙子,到时候便宜儿子科举有成,还能赚钱,他们一家人不就可以舒舒服服的生活在一起??
刘壮起先是不乐意的,谁想戴有颜色的帽子呢?
可是宋母就劝他,人生在世,权、钱不可缺,我儿你没有这样的本事,就只能委屈一二了好在你们本就是兄妹,等到了京城,宋隋珠科举有成,当了大官,给你娶个美貌官家女当正妻,刘氏平时若想见也容易,岂不是好?
刘壮就被说服了。
但是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宋隋珠如此精明,新婚之夜就发现了刘氏的不妥,而且从此再不进她的房。
而刘壮又忍不住。
虽然那会儿还不知道有没有身孕,但是这种事情种子都种进地里去了,长出庄稼来不是早晚的事儿吗?
宋家人自己心虚,格外担心,商量来商量去,终于决定“忍痛”放弃宋隋珠这个工具人,在他们夫妻的事情没传出去之前解决他。
然后就整出来这么一出戏。
后脑的伤是刘壮打的,绳子是刘氏自己挂的,正因为有了“亲生父母”的精湛演技,所以缉事卫很容易就信了,连宋隋珠自己都很茫然,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还以为那时候真有一个假宋隋珠出现过。
但不管怎么说,如今算是查清楚了。
以郑信的高冷,都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们养了他十几年,就算是养条狗,也养出些感情来了吧?”
宋父露出了厌恶的神情。
可是又不敢在他们面前嚣张,低着眼道:“他但凡有三分向学之心,我也不会这般待他!可他如此市侩功利,我着实羞于齿及!他本就不是我的血脉,却这般肆无忌惮的败坏我宋家的名声,我岂能容他!”
羞于?齿及???
可真是长见识了,原来年方十七岁的少年郎,赚出了这么大的一份家业,还考到了乡试第十名,是在败坏你家的名声?
那你亲儿子一事无成、与啥通啥、卖啥求啥的,不是败坏你家名声??
你唱念作打的来了这么一出戏,不是,两出戏,不是败坏你家名声?
再说了,你家有名声??
唐时锦迅速的扫完卷宗,就问郑信:“你骂他了吗?”
郑信愣了愣:“不曾。”
唐时锦道:“你手底下,就没有一个会骂人能骂人的??为什么不骂回去呢??”
他一脸的“这有何意义?”
唐时锦:“”
一个陆凤楼一个郑信,不是,最主要的就是江必安,怎么就这么叫人恨铁不成钢呢??
可是她又不能明着鼓励这种事情,毕竟这种事情一往下放就出事儿,她本意是这种人不能惯着,但是“这种”人很难界定,稍微一偏差,就有可能成为打骂嫌犯。
所以唐时锦默默的看了他十几秒,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只叹了口气,把卷宗给了吴不争:“去,把这个给那孩子看看。”
吴不争领命去了。
第1131章 十全十美唐隋珠
宋隋珠这会儿,仍是静静的坐在临时监房之中,只是身上的绳子都被解了。
他这会儿脑子里仍是轰轰的,被这神反转,震的久久无法平静。
可其实,一旦知道了这个结果,之前的很多事情,都有迹可循。
怪不得家里一定要给他定这么一门亲,怪不得家里对这个刘壮好的异常,怪不得事情一出,父母迫不及待的骂他,怪不得他们斩钉截铁的说看到了他的脸
门一开,吴不争溜溜达达的进来,手里端了一杯微烫的茶:“来,喝口水。”
宋隋珠也确实渴了,几乎是本能的接过,甚至还对他笑了一下,才大口喝光。
吴不争接回杯子,道:“我是国安部总部的,我姓吴。”
宋隋珠点头道:“吴大人。”
有些人的品行习惯,确实长在骨子里,就好比现在,他在这种心情之下,答话时都会习惯的微笑,彬彬有礼。
吴不争道:“宋家夫妇已经审完了,你想不想看看卷宗?”
宋隋珠微微怔愕,抬头看他。
半晌,他才哑声道:“多谢大人,我想看。”
吴不争也没多说,就把卷宗递了给他。
宋隋珠双手接过,迅速的扫了一遍,不能置信似的,又放缓速度,慢慢的看了一遍。
吴不争也不催他,由着他慢慢的看完。
宋隋珠接连看了三遍,才缓缓的抬手,把卷宗交还,吴不争拍了拍他的肩:“想开点儿,早知道,总比叫他们算计得逞好的多。”
宋隋珠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吴不争就站起来出去了。
如今宋隋珠是举人,害他就相当于谋害朝廷命官。
而且如今的律法不比之前,之前是民不告官不究,这会儿是案子到了我国安部,有些案子,受害人中途想不究也不行,他们说了不算,不然呢?当我缉事卫两个多月白忙活?
反正这么一来,四个人都是合谋,宋家父母罪重,刘壮和刘氏相对罪轻。
但因为宋隋珠没死,所以几个人的罪说起来都不太重,各自打了板子,刘氏因为有了身孕,暂时记下。
然后国安部判决的时候,直接令他们解除了父子关系,同时因如今的家业全是宋隋珠赚回来的,所以判家业半数偿还养恩,半数还给宋隋珠,自此之后宋家夫妇不得以所谓养恩要挟等等。
然后宋隋珠见也没见,就直接托国安部的人,将这半数家业,送给了他血缘上的亲妹妹刘氏,自此了断亲缘。
唐时锦觉得不够爽。
同时因为看这孩子十分顺眼,于是又单独下了一道命令,将宋和赐姓唐,改名唐琛,但因为字是他在书院的先生帮忙取的,所以字没有改,仍叫做隋珠,唐隋珠。
至此,这狗血一案尘埃落定,状元家彻底臭了名声。
辜东陌立志取代桃六郎,不用唐时锦说,就写了一篇章出来。
而且这孩子,跟桃六郎的路子明显不同,桃成蹊自小是个团宠,他做事任性又敞亮,事无不可对人言,而辜东陌,其实很有点儿小鸡贼。
所以他这篇章,表面上是做为唐时锦的代言人,告诫国安部诸人查案子要更加谨慎,即便表面上很铁板钉钉的案子,也有可能会有意外。
然后这案子之中,绘声绘色的写了宋家父母前后的表现,总之叫人怎么看都觉得宋隋珠,不是,唐隋珠肯定是凶手。
之后猛然反转。
节奏加快,语言酣畅淋漓,写了审案子的时候宋父的神情等等
就因为之前他的表现太“慈父”了,所以反转之后,就显得加倍的面目卑劣,叫人做呕,唐隋珠则显的加倍的无辜可怜。
当然了,这毕竟是天下无不是父母的古代,当然有人有不同意见,觉得不管怎么样也有十几年的养恩。
可偏偏这章是“唐时锦”做为顶头上司在告诫国安部,这是大节大义,至正至公,并非一家之事,所以就算有不同意见,发表的时候也不敢肆无忌惮,毕竟谁也不想在这种事情上,让唐时锦记住。
而且章最后还注明,之后国安部各分部,若审案子需要血嗣蛇,均可向上申请,或等到血嗣蛇多培育一些,多一些会养蛇的人,也会渐渐分派到各地,日常审案可以使用。
这,无疑是给天下人敲了一记警钟,因为在这个年代,生了女儿偷换儿子,拐子拐走儿女什么的,真不算罕见。
然后唐时锦才准备起程。
虽然多管了个事儿,其实也只耽误了两天,所以炎柏葳还没走。
上了马车炎柏葳还问她:“怎么了,想用他?”
“嗯,”唐时锦嗯了一声,却又没再说话,炎柏葳秒懂:“你是想收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