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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高丽——高丽国建都平壤,国王姓高氏。隋灭陈,高丽王高汤怕隋兵来攻,作战守准备。这本是立国应有的要务,隋文帝却认为高汤有罪。五九七年,高汤死,子高元立。五九八年,高元率众万余人攻辽西,被隋兵击走。隋文帝得到这个借口,发兵三十万,分水陆两路进攻高丽。陆路出临榆关(山海关),军中发生疫病,海路向平壤,遭遇大风,船多覆没。隋文帝只好退兵。史书说,兵士死去十之八九。他无故兴兵,表现了大国的骄横态度,出兵受挫,他当然不会甘心。可是,他终究是个有经验的皇帝。当时正是与突厥达头、都蓝两可汗决胜败的紧要关头,他利用高元遣使来请和的机会,宣告罢兵,恢复两国原来的关系。后来隋炀帝骄横无比,继续走隋文帝受挫的旧路,对高丽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终于引起国内的大乱,隋朝也就崩溃了。
隋文帝为巩固国家统一作出了贡献。首先是厉行节俭政治,使民众在较轻的剥削下得以发展生产。其次是修定刑律和制度,使适合于南北统一后的中国。刑律删去若干秦、汉、南北朝相沿的酷刑,更是一个重大的改进。隋文帝利用突厥内部存在的弱点,以谋略为主,军事为辅,避免发生大战争,这对国家的安定是很有利的。西晋末年开始的国内分裂,经隋文帝积极经营,造成了较为稳定的统一局面,盛大的唐朝就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
第二节 南北统一后的经济状况
民众需要和平与统一,隋文帝政治上的措施,一般符合民众的愿望。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在隋文帝节俭政治的统治之下,民众负担比南北朝时有显著的减轻。封建社会里,民众得到这些必要的条件,社会生产主要是农业生产就会自发地呈现出繁荣景象。过了一个时期,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生活愈益趋于骄奢淫逸,剥削随而愈益无所限制,到后来,生产萎缩,民力耗尽,民欢不得不发动起义来推翻统治者。这种一般的情况,即所谓一治一乱,组成中国长期封建社会螺旋形发展过程中的各个螺旋形。每个螺旋形,大都是一个朝代。朝代有的长,有的短或者很短,这决定于统治阶级制造祸乱的程度。隋是一个很短的朝代,因为隋文帝虽然求治有效,可是隋炀帝的造乱非常剧烈,使得一时稳定下来的隋朝很快就崩溃。
下面主要是叙述隋文帝时候的经济状况。
均田——北齐均田法,普通民众一夫受露田八十亩,一妇受四十亩,奴婢受田数与良人同。丁牛(壮牛)一头受田六十亩,牛数不得多于四头。又每丁受永业田二十亩,种桑或种麻。齐制与魏制不同处,在于齐制奴婢不受永业田。齐文宣帝时,宋世良请分牛地(一牛受田六十亩)给贫人,又说,富家利用奴婢牛受田的制度,迫使贫人无立锥的土地。五五七年,齐文宣帝议迁徙冀(治信都,河北冀县)、定(治安喜,河北定县)、瀛(治河间,河北河间县)三州无田的人到幽州范阳郡(治涿,河北涿县)就宽乡谋生,百姓惊扰,议不能行。足见富贵人聚居及人口众多的州郡,即所谓狭乡,均田法已成空文。周武帝遵行齐制,隋文帝也遵齐制,实际上也就是承认富贵人已占的田地,不加变动。五九二年,隋文帝派遣使官,到全国各地推行均田法,狭乡每丁才得二十亩,老幼所得更少,宽乡可以得到足数的田地。江南地区,士族和土豪于五九○年发动叛变,经杨素武力镇压后,狭乡民众可能从均田法取得较多的田地。民众按人口受田,即使狭乡分田少,比无田终究是好一些。隋文帝时经济繁荣,均田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六○九年,隋场帝诏天下均田,史籍不载均田情形,大概诏书只是一纸空文。
租调徭役——南北朝课役法,大体如下述:南朝以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户主男丁课租米五石,禄米二石,所种田每亩税米二斗;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男丁年十六半课,十八正课。六十六免课。女出嫁为丁,未嫁,二十岁为丁。女丁租、调都半课。男丁每岁服摇役不超过二十日。北朝:齐,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为中男,六十六以上为老,十五以下为小。丁男十八岁受田课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夫妇二人合称一床,每岁课垦租(给朝廷)二石,义租(给郡)五斗;调绢一匹,绵八两。西魏宇文泰使苏绰定课役法,民年十八至六十四以及轻残废人都得纳课,己娶的人,每岁课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石)。单丁(未娶)半课。产麻的地方,课布一匹,麻十斤。单丁课四分之一。民年十八岁至五十九岁服徭役,丰年不超过三十日,中年二十日,下年十日,每家服役不超过一人。五六一年,周武帝改八丁兵为十二丁兵,八丁兵即分服役人为八番,每人八个月内服役一次,十二丁兵是分十二番,十二个月内服役一次。上列南北朝课役法,轻重不一,大抵北齐法较轻,为隋所沿用。
五八一年,苏绰子苏威任度支尚书。苏威听苏绰这样说过,我定的课役法,不免过重,希望将来有人来减轻。苏威听了作为自己的责任,任度支尚书后,奏请减课役,务请轻简,得到隋文帝的允许。当时规定的课役法,以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岁以下为小,十七岁以下为中,十八以上为丁。丁受田(遵北齐制),纳课服役。六十为老,免课役。丁男夫妇为一床,课租粟三石,桑土调绢一匹(四丈),绵三两,麻土调布一端(六丈),麻三斤。单丁及仆(部曲)隶(奴婢)半课。没有受田的人都免课。五八三年,隋文帝改成丁年龄为二十一岁,受田仍是十八岁,负担兵役却减少三年。又改每岁三十日役为二十日,减调绢一匹(四丈)为二丈。五九○年,令百姓年至五十,可纳庸免兵役。庸就是免役人每日纳绢数尺(唐制每日三尺,当是沿隋制),二十日不过数丈,对衰年人也是一种宽政。课役的减轻,有助于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的发展,因之取租粟比周、齐多,还不算过重。六○四年,隋炀帝即位,废除妇人及奴婢、部曲的课役,又改男子成丁年二十一为二十23二,比隋文帝时又宽了些,不过,隋炀帝横征暴敛,大兴兵役,课役法全被破坏,所谓宽政,无非是些具文而已。
户口——史籍所记户口数,一般是比实际户口要少些。自东汉末年起,由于战乱相继,实际户口耗损极巨。又由于士族强盛,各依势力大小,荫庇民户作私属,民户为逃避朝廷的课役,也只好忍受士族的荫庇。所谓“百室合户,千丁共籍”,就是士族夺取朝廷大量户口的一种形式。因之,魏、晋迄南北朝,朝廷所有户口数,比实际户口数又少得多。东汉时期,大抵户数在一千万上下,口数在五千万上下。三国以来,户口骤减,西晋武帝太康年间,有户二百四十五万余,口一千六百万余,号称极盛,但远不能比东汉。四六四年,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八年,有户九十万余,口四百六十八万余。五二○年前后,北朝魏孝明帝正光年间,魏户口比西晋太康时增加一倍有余。如以户五百万,口三千二百万计算,加上南朝宋户口(假设南朝约经六十年,户口数不变),全国有户约六百万,口约三千七百万,也还比不上东汉。隋文帝开皇初年,有户三百六十余万,灭陈得户五十万。后来逐渐增加到八百七十万。六○六年,即隋炀帝大业二年,全国有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四十六,口四千六百零一万九千九百五十六,大体上恢复了四个世纪以前东汉时期的户口数。与户口数相配合的垦田数,五八九年,有可垦田一千九百四十万余顷。《隋书·地理志》载隋炀帝大业年间,有垦田五千五百八十五万余顷,垦田数显然远非事实。两汉按民户所种田亩收租(三十税一),按丁口收赋,因之户口和亩数比较近真。隋按丁口授田收租,授田宽乡狭乡不同,朝廷并不按法令如数给田,收租却不许短缺,因之户口数比较近真,垦田数则是任意夸张,全不可信。
户口在短期间激增的原因,主要是课税轻,摇役少,民众愿意脱离士族的荫庇自立门户。同时,士族制变已经衰微,士族不再有足够的势力和朝廷争夺民户。南方士族政权消灭后,脱离荫庇的民户数量可能比北方更大。五八五年,隋文帝令州县官检查户口,自堂兄弟以下亲属必须分立户籍,检查后得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余口。高颎奏行输籍法,令州县官每年依朝廷所定式样检查户口一次,《隋书·食货志》说,从此地方官无法作弊。北方第一次检查,得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余口,此后历年检查,每年所得新附,人数不多。至六○九年,隋炀帝又一次大检查,得了二十四万余,新附口六十四万余。这次所得,约合五八五年所得的半数,其中还有得自江南的新附,足见隐漏的户口不是很多。假设北方历年所得新附口数,为一千万左右(约二百万户),也还远不合六○六年的户口数,除非六○六年户口数出于虚构,否则激增一倍以上的户口,其中很大一部分应在南朝士族势力最大的江南地区。如果这个推测还不算远离事实的话,那末,南朝陈旧境户数当在三百万以上,口数当在一千五百万以上。这是从未有过的户口数,说明长江流域经东晋、南朝将近三百年的开发,已经拥有约等于黄河流域三分之一的人力,经济上升,成为中国封建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
凡属于朝廷所有的户口,都得负担朝廷规定的课役。户口增多,朝廷正常的收入也增多。五九二年,史籍叙述隋朝廷的富饶,说,度支官奏称,府库都藏满,不能再藏,只好堆积在廊庑下。隋文帝别立左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