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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b于少保萃忠全传 作者:明.孙高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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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迳到本县告理。县官拘王江并邻里究问,通是回护王江一偏之词。皆曰:“止有赖债之情,并无债赖之理。”问官审毕,即提笔判云:

  审得董山往年原借王江本银三百五十两,当日有契有约。据山此时还银,无证无中。岂有三百金之资交还,不即索契取明,而延至两月后兴词?此分明欲图赖债者也。情属可恶,法宜重惩,以警刁诬。

  问官判毕,即将董山重责二十,又禁狱中。待完江本银,方才拟罪放免。董山冤屈无伸,屡屡令子侄到上司去告理,皆以前招为证,反坐越告之罪。

  董山累得人亡家破,召保出外。闻得于公巡按江西,董山吁天祷告曰:“山闻新到巡按于爷,自幼神奇。今日为官,必如明镜。山之冤屈,只在此词。恳乞神天昭鉴,救拔含冤之苦。”于公初临马头,董山拚命拥住轿旁,高声哭告曰:“青天爷爷!小人三年冤屈无伸,只得拚命伸诉。非爷爷明镜,不能察此冤枉。”于公见其迫切之状,非假态也,喝令取词上来。公看毕,即问曰:“还银之时有中;还利取契之时,中人病死。事之不明处在此。”

  董山即叩头诉曰:“青天爷爷!正是。王江见中人魆死,以为无了见证。问官又据王江邻里一偏之词,把小人屈陷三年,累得人亡家破,冤屈无伸。今日爷台亲提究问,便知明白。”于公遂准了词状,喝令董山退去。亦不差人去拿王江,亦不发落董山,与别官究问。

  挨过月余,董山又苦苦哀告于公,公佯为不理。董山情极,叩头流血。于公问曰:“汝还时,银子共有几锭?何处倾销?还有何物抵足其数。”山忙诉曰:“小人银子共四十六锭,二十四块碎银。因不足,还有银杯四个,银钏二副,衣服二套,抵足其数。这钏打造甚精。”于公见说乃曰:“吾已知道。”仍发放山出,于公遂留记在心。

  忽一日,行牌到宜春县,竟拿王江到来。不问起董山之事,反究起强盗事情。公特喝曰:“王江!尔为何为盗,打劫某家,今盗首在吾案下。”即差捕官二员,随即带王江到家。协同地方邻右,将王江家内一一细软之物,尽行用箱柜封记取来,以为起赃之物,各各有号封记。不消半日,尽将所起之物,一一摆列堂中。其文契财物见在,公令王江一一说从何处来的。及至银杯银钏二物,于公见了即曰:“此正是赃物。”王江听说这是赃物,不觉放心进前辩曰:“此非是劫盗赃物,乃是前村董山欠小人银三百余两,因本银不足,将此物抵偿其数。实不是劫盗赃物。”于公见说乃曰:“是了。这田契是董山之名税的,戤契又是山名。他既还你本银,汝又赖他田契不还,观你之心,比劫盗之心尤狠。”即令人带董山过来面证。王江无辩,叩头伏罪。于公大怒,重责王江三十,问徒二年。将江家资判二百两与董山,作为三年负累之苦。董山叩头不已。冤狱分明,一省称为神明。将前问官参论,住俸三月。人皆称仰,不敢为不义之事。

  时有宁府中官属,平素骄横。每遣人和买市物,减其价银;若有不肯与者,即强取之;若与争夺,即扭府中,捶之致死。有司不能禁止。民不胜其苦,无所控诉。公按临,民皆遮拥马前,怨声如雷,诉告之纸,堆如山积。于公检视其事之重大者,即时题奏,付法司拿问。黜其尤者数人,置之法典者二人,但民有不便者,尽为革除。仍立碑垂戒。于是奸吏巨族素强梁者,悉皆缩首,不敢妄肆于民。人皆仰公之德,即祀享公于学宫。

  公按事已完,正欲回京复命,忽有官校因事来捕。说有长芦一带马快船,船中竟夹带私盐万灯。公亦不避权贵,悉置之以法,至今河道肃清,皆公之德。一省闻公回京,皆挽留不住。有号泣相送者,皆欲望公复至。公迳辞谢百姓,回到京都复命。每奏事,声如洪钟。时朝廷闻之钦听,班寮亦皆竦然。时永乐二十二年。

  不两月后,永乐殡天。于是洪熙登极,乃下诏:或在朝,或在野,不拘缙绅、儒流、耆硕之人,但晓典故,博览占今,练达时事者,有司当即奏闻,徵聘到京,纂修前太祖、太宗实录。于公闻得诏下,心中甚喜。乃曰:“吾每欲荐吾友高节庵(高得旸之号),不得其由,实有蔽贤之罪,今乃得其所矣。”即上表保奏其友,未知若何。 



第七传于侍御保友赴京高征君辞爵归省
 
   于公即日具表,奏上于洪熙帝。帝览表毕,有旨下,即敕礼部差官征取到京。此时阁下杨士奇、杨荣,尚书蹇义,都御史王佐,各举所知之人。当有升任杭州府通判朱耀在京,未出都门。于公闻得,即见礼部堂官,礼部官遂奏朱耀,即带敕书征聘高得旸到京。

  朱通判领敕诏,即驰驿到杭州武林驿下马。府县官出接,宣读毕,府官即同朱通判造高君旧宅。有人禀曰:“高君不乐仕进,别筑室于西湖锁澜桥旁。”三府闻言,即同众齐到西湖上来,造高君之庐。只见门首题咏甚多,惟右首一诗,乃高君自咏者。其诗云:

  五年筑室傍西陵,槐柳为墙竹作屏。
  最喜门庭无苛客,每逢时夕有嘉宾。
  南阳诸葛三椽屋,西蜀杨雄半亩亭。
  今日更无尘事扰,抚琴才罢阅诸经。

  朱府判与众看诗毕,皆羡高君有和靖、禹锡之雅操。

  其时早有人报知高君。高君忙整衣冠出迎,令排香案接圣旨。宣读毕,府判与高君各相见礼毕,分宾而坐,高君曰:“不肖匪才,素无学术,遁迹西陵。不料今圣上过听于侍御之荐,有劳诸公祖光顾草庐。恐此行有辜负圣恩,实难应聘。”三府曰:“征君不必拒辞,今日朝廷求贤之意,急于饥渴。特下诏起英耆于侧陋,访硕隽于岩栖。今阁下杨荣,尚书蹇义等,皆举相知,俱已应聘就道。况于侍御之荐,决无谬也。且士当为知己者进。今相国杨士奇先前亦以儒士应聘,纂修我太祖实录,如今已作台辅。征君岂宜若是之执乎?”高征君仍固辞不就。三府又曰:“吾闻鹍鹏不止园池,骐骥志在千里。征君抱经济之才,当展经纶之志,何自韬隐坚却如此?上辜了朝廷隆聘之盛典,下负良友特疏之美举。”征君闻说方始允聘。

  次日,高征君同府官至武林驿中与府官作别,星夜驰驿到京。此时杨阁老荐胡俨,蹇尚书荐李勉俱到,齐觐君完毕。朝廷即用胡俨为翰林检讨,李勉为国子监学录,高得旸为宗人府经历。不旬月之间,朝廷取在京学士刘穆之、杨士奇等为总裁,礼部尚书蹇义,并检讨胡俨、李勉、高得旸等为副总裁。高得旸同众翰苑官在院中,果然博闻洽识,文理纯正,议论合宜,虽总裁刘、杨、赛、夏诸公,亦皆仰重。闲常时,每与于公议论政事,真有经国远猷,安邦宏略。惜乎不乐仕进。每题咏之作,果然脍炙人口。京师盛传于、高二公文词清丽,得一诗一词者,胜如得金。其文词颇多,不能备述。高征君同众纂修国史已完毕,朝廷俱加升职,因升高征君为编修。高君再三固辞,不肯就职,叩乞致仕归故乡,以遂所志。幸朝廷见其固辞,方准所请。

  高君心悦,来辞于公,即日就欲起程。于公仍劝渠就职。高君曰:“弟蒙兄误荐于朝,国史已完,安敢妄贪天禄?弟志已决,不须若留。”于公乃设席款待高君,各言衷曲,并谈国家政事。高君曰:“吾昨夜观天象,不出二十年之间,朝廷多事。非济世之才,不能砥定。安知其不在兄乎?幸朝廷有福,乃生我兄,非兄不能匡济也。”遂别公而出。

  明日,高君不待旨下,即与二仆潜回,留书一秩、诗一首与寓所之人,嘱付曰:“明日于爷来时,汝可将此呈上。”寓主人领诺。高君遂不别于公,飘然长往。于公连日不见高君动静,乃亲到寓所探望。寓主人禀曰:“前日高爷去矣,有书与诗在此。”即时呈上。于公遂取诗拆开看,云:

  兴在思鲈不可留,严滩孤月照羊裘。
  昨宵已定将来事,今日难羁欲去谋。
  报国丹心君自得,栖岩素志我何求!
  谨将治世安民策,付与金兰细玩筹。

  于公看诗,嗟呀不已,曰:“高兄果有严陵之志,吾不及矣!”

  于公因高君去后,国事少暇,乃差人恭请父母并家眷人等到京,同享天禄。差人去不三月,父母家眷皆请到。于公大悦,得尽温凊之礼。正是居家行孝敬,在国尽忠贞。

  不数月,忽报云:“洪熙驾崩。”京城军民人等,若丧考妣,尽皆恸哭。明日乃宣德登基,大赦天下。恩封诸藩王勋戚,次封在京官员。于公生一子,因逢朝廷恩赐父母冠服之日,即取所生子名曰冕。于公正欲奉养二亲,忽报汉王作乱。于是朝廷特取公扈从驾行。公闻报,忙辞父母,随从而行。不知若何。 


第八传 从御驾议收汉庶 至单桥谏免赵王
 
   宣德元年,朝廷乃恩封大小官员,并藩王勋戚臣寮。永乐帝生三子:长即洪熙;次汉王,封于乐安;三赵王,封于彰德。洪熙自幼仁德孝敬,慈爱好文。汉王自幼性凶刚狠,好骑马射箭。及长,甚有膂力。永乐因汉王出兵有功,心甚喜之,初封为天策上将军。王得此职,心中大喜。夸示左右曰:“昔唐太宗曾封为天策上将军,吾今得此职,岂非天意在我乎!”遂造谋有夺兄之意,时常在永乐前谮毁洪熙。洪熙仁厚,不与为较,反加友爱。后永乐察知其欺,遂大怒,改封为汉王,敕于云南建国。汉王哭诉曰:“子有何罪?置于万里之外。”永乐乃改封于乐安。封不数年,永乐崩,洪熙即位。

  汉王心甚不安。洪熙待之益厚,比往时更加优待。不期洪熙在位一载而崩,洪熙之子宣德登极。汉王闻知,心中不乐。后朝廷加汉王封爵,又不上表谢贺,乃与护卫指挥王斌、朱恒、盛坚、侯海等,共为逆谋。暗令人到山东约都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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