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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又怎样?就算你是老伯,只要你在我手下你就不要教训我。”辉宇的眼睛里烁闪着狡猾的光芒,脸上写着吃定你了几个大字。
“我要退出组织。”
“好!先把老婆留下!”
“……是不是只要干掉组长就可以继承组长的老婆?”
“你想死啊!”
“你才是想死!”
结果,两个大男人就闹成一团了,你掐我的脖子,我咬你的手臂。剩下三个女士在看戏。
“他们感情很好啊。”雪柔感叹着。
“是啊!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小雪回答。
“真是羡慕啊!好像完全没有我们插足的空隙呢。”海伦托着下巴道。
“小心哦!混进男人的笨蛋摔跤里面,小心被别人的老公吃豆腐哦。”
“……”
第十五章
这边嬉戏热闹,但在世界的另一个遥远的角落里,却是一片阴湿寒冷。
这是一座衰朽破败的古屋,矗立在沼泽地中央唯一的一块坚实的土地上。湖沼的溪水环绕着古屋流过,然后汇入其它水流,并且消失在水汽弥漫的如茵泽草中。
离这儿最近的小镇在六公里之外,住在麦卡尔河下游那一大片水汪汪的沼泽地边上为数不多的居民也与古屋对面潮湿的河岸沙滩地带保持着一定距离,不愿靠近。
据老人们说,那屋子闹鬼,因为里面经常发出莫名其妙的声响。
但真正让其恶名受到宣扬的,却是长年守护在屋子四周的护卫。
担任护卫的除了六、七米长的鳄鱼之外,还有在其它地方难得一见的巨型有毒水蛇。据目击者说,这些水蛇腰身有人的大腿那么粗,身长近十米,却像鬼魅一样潜伏在古屋周围。
实际上,在它们弄翻了一艘不小的气垫船,并把上面的人都送了去见上帝之后,再也没有人敢靠近那里了。
有人说它们是鬼怪的护卫,也有人说鬼怪是它们的护卫。
但有一点可是绝对肯定——“它们也好,鬼怪也好,似乎都没有给附近的人带来什么麻烦。” 距离那儿最近的一家商店的老板艾米是这样说的。
只不过在今晚,有点不同了。
十几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乘坐两艘小艇,静悄悄地接近了古屋。四周没有一丝光亮,然而小艇却在不开灯的情况下准确无误地绕开了沼泽的浅滩,到达了古屋前面。
无视潜伏在水中的毒蛇和随时可能扑杀出来的鳄鱼,在小艇无法再前行的时候,他们勇敢地跳下沙滩,步向古屋。
不消两分钟,十几个人全都消失在古屋那扇摇摇欲坠的大门后面,而那两艘小艇则悄然隐没在高高的水草丛中。
在远远的一个山岗上,几双眼睛正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
“可以肯定?”一个男子用冰冷的语气问他身旁的人。
“从夜视照片可以确认,他们都是天怒的干部。”那人小声但尊敬地回答着。
“嗯。”在第一个男子的鼻孔中发出了若有若无的哼声,算是回答。
“他们每月来一次,虽然时间都不大相同,但都是在15日前后的深夜到达附近的范尼斯市,然后第二晚集体坐船来这里。接着再是……”
“够了。”
冷意的波纹随着嘴唇的开合传散了出去,只是,急于邀功的他正热在心头,并未注意到这点,继续有点唠叨地解说着:“大人只听这些怎么够呢,您应该再了解一下……”
突然,他这次真的说不下去了,因为他被冷气冻住了。
他看过很多人,可是从未看过这样的人,虽然从一开始就诧异于他的打扮,但从未想象过,在这人放出的杀气配合着他的打扮,会如此可怕。
袍子是深黑色的,没有任何的装饰,只是漆墨一片。遮住脸孔的兜帽同样是黑色的,跟藏在阴影中的面孔连成一体。骤然望过去,只觉得他好似中世纪的修道士。但他跟修道士绝对不同,因为修道士没有他这种含带杀意的气质。
一般人所认知的利害,往往是基于外形,比方说带有刀疤的凶恶脸孔。然而眼前这人不同,他的力量是由内而生的,这强大的力量好像是从远古流传下来,延绵了数万年,甚至打破了时空的界限。
他敛起力量的时候还不觉得,可是当他稍微一泄漏力量,就可以真切感受到,杀意就好像冰山上所冒出的冷气,自动在他身边构成冷寒的光晕。
他高大强壮,肌肉像钢筋一样结实有力,身形显得有点纤瘦,但谁也不敢随意妄测这身肌肉中所蕴含着的力量。
他就这样单独站着,可是让人觉得天上的冷月已被他身上的寒意牵引,掉到了地上,嵌入了他的身体中。
黑色的长袍,黑色的鞋子,黑色的手套,黑色的兜帽,如果说他身上还有什么东西是能够被旁人看到的,应该就是他那双眼睛了。
只是,他身旁的人都宁可看不到那双深藏在幽深兜帽阴影里面的眼睛。
太可怕了。
看到那双眼睛,旁人才意识到,原来,冷月不是镶嵌在他的身上,而是镶在他的眼眶里。
冬夜的寒月,足以吸收周围所有暖意的寒月。
他的人,不知是什么时候走的。其他的监视者,神志一直处在一种冰冷的麻痹中。脑海中,只是回旋着他临走时抛下那句“把人手增加三倍”的命令。其余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好久,那个唠叨的家伙才喘口气,冷汗涔涔地问旁边的人:“这个上头派来的家伙是谁?”
同样过了很久才有人回答:“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追魂。”
“追魂么?”
几分钟后,在能够被太阳照耀到的地球另一面,有人发表了如此豪语。
“追魂是笨蛋!”能够说出这种话的人,要么是自大成性的白痴,要么就是实力非凡的强者。很显然,冷血属于后者。
在听到追魂向上头报告说发现天怒主基地时,冷血发出了嗤之以鼻的哼声。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看来追魂在荒地追杀傻瓜太久了,连自己的脑袋也长满草了。”
拿出小镜子,轻调了一下领带的位置,在对自己的仪容做了最后一番整理之后,冷血迈着自信的步伐,走进了M国L市最大的一栋商业大厦——罗帕兹尼帝国商厦里面。
如果辉宇此刻看到冷血,恐怕杀了他他也不会相信眼前这个家伙是冷血。最大的改变是气质,那种阴冷孤傲的气息不见了,取而代之是妖邪的气息。正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此时的冷血,就是那种坏。
他变成了活脱脱的万人迷、花花公子。像波浪一样自然卷曲的蜂蜜色头发,白皙俊朗的脸蛋儿,宽大充满男性魅力的下巴,还有那双二十四小时不停放电的蓝色双眸。再配上那身笔挺的名牌西装和不时外露在空气中的镶钻名表,一个足以让所有女性醉死的流动毒药诞生了。
明知是毒药,还要把他吞下去,这就是魅力难挡的冷血。
男士们虽然反感于他的极度受欢迎,可是却又不得不佩服他的魅力。
同样戴着变色龙面具的他,大方磊落地乘电梯直奔85楼。
“噢!是斯蒂夫先生么?桃丽莲经理等你好久了。”
听到前台小姐的招呼,冷血脸上绽放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挥挥手,直接步入经理室。
“亲爱的,你终于来了,想死我了。”刚开门,一个香润丰满的软躯就扑入冷血的怀中。
好比碰上火星的干柴,两人几乎等不及关门就开始利索地除去对方身上的衣服,开始一番抵死缠绵……
十分钟后,冷血用不带感情的眼神冷眼看了看倦睡在沙发上的美艳裸女,嘴角掀起轻蔑的笑容。从皮箱中拿出反监视、监听器材搜探一番,确认房间里没有对自己不利的东西之后,冷血拿出了一对听诊器似的小东西,贴在经理室旁的独立洗手间的铁制水管上。
声音在空气中传播的距离跟在铁管中相比,是那么的短小。然而,并没有多少人想过,如果采用特殊器材的话,可以通过铁管清晰地听到几层楼以上房间里的人的说话声。
现在,冷血不但听到了,而且录了音。
听着那些从自己正上方93楼房间里传来的说话声,冷血的脸上少有的露出了笑容。
“嘿嘿!追魂错了,这里才是天怒的总部。”冷血轻轻地自语着。
一个小时后,浑身上下依然染满激情红霞的桃丽莲从沉睡的混沌中醒来,却一如既往地发现,自己的心上人已经不见踪影了。
“真是的。每次都是这样。”如果不是激情的痕迹依旧存在,她大概会以为,这个在一星期前突然间让自己堕入爱河的男子今天根本没有来过。
可是,天怒真的那么简单地被追魂或者冷血找到的它的心脏么?答案是否定的。其实,秘密集会的地点是很考究的。
第一,所谓的秘密就是不能给外人知道。如果单纯从屏蔽外人的角度来看,那间沼泽里的古屋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二,地点必须满足人员来往的方便性要求,同时还要满足最重要的一点——不能引起外人的注意。从这点看来,古屋显然就不合适了。突然有一大群人出现在这种乡村小地方,不惹人注目才怪呢。
所以古屋只是幌子。
商厦虽然满足了第二点,却无法满足第一点。商厦虽然能让天怒干部假扮商人或者上班族,进去开会,但它无法阻止其他人用同样的方式接近会议室,就像冷血。
因此,商厦也不是。
那么,天怒的总部在哪里呢?答案揭晓——机场的全自动货运大楼。
首先,拥有天怒杀手和机场保安双重身份的家伙,巧妙而合理隔开了可能的侵入者。
其次,极度嘈杂的全自动货运中心使得所有的远距离收音器材成为了废物。
最后,天怒干部可以通过假扮全球速递公司人员在不引起外人注意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