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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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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张开四肢,昂起头颅,奋力长啸,谁能救救我!
  我来救你。一个平缓的声音说道,张开眼睛吧。
  我睁开眼睛一看,地狱炽火已远离我三米之外,千疮百孔的躯体像时光倒流般愈合。
  我惊诧的问,谁救了我?谁在跟我说话?
  一个1/2的我伫立在火中说,是我,你的魔。
  我说,你是我的魔?为何是1/2的我?
  1/2的我说,不管是谁,他的一半始终是魔。
  我说,一半是魔?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发现?
  1/2的我说,在生命的关键时刻,魔自然显现,其余时间里连我都忽略了自己的存在。
  我说,我不要魔,我要纯净的血!
  1/2的我说,没有魔,你如何生存?
  我说,难道生存就必须有魔吗?
  1/2的我说,自从你是一粒精子,在子宫里着床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与魔为伍了。你吸食母亲的血维系着自己生命的孕育,你顺着母亲的殷殷血流才得以来到这个世界,你在危机四伏的草原茹毛饮血才促使生命延续下去,你生吞臭美是因为他危及了你的生活,甚至性命……这一切难道不是魔所为吗?不是你亲手所为吗?完整的我,不要因一半是我而感到羞愧。没有作为魔的我,你体内的血何以能顺延几千万年,又何以能再顺延几千万年。
  我说,即使我死,我也不愿与魔为伍!
  1/2的我说,你做不到,即使你死一百万次我也死不了。我将与新生的你重新组合成一个完整的你,世世代代,永无止尽!
  我捂着耳朵,大声疾呼,不!我不要魔!……
  冬冬!冬冬!……我眯着眼睛见是女主人,她抚摩着我的脑袋说,你怎么了?做噩梦了?瞧一舌头的盗汗!说着,她拿手帕拭去我舌头上的汗水。
  原来只是个梦,这个梦让我什么也没有明白。
  趁女主人上洗手间的空挡,我打开床头柜,取出一瓶写着“三鞭丸”的药丸,准备吃上一粒。药丸是纸巾王的,每每他与女主人交合之前总是要吃上好几粒,顿时神勇无比起来。自从上次牢狱之灾后,我就特别重视身体素质,所以每天总要偷吃上一粒,身体果然像充满无尽的能量,腰不酸了,四肢有力了,脑袋灵光了,有莫名冲动了。
  正当我把药丸吞入口中时,女主人突然从身后一把将药丸打翻在地。我诧异!女主人不会在我大病初愈后连一粒补药都舍不得吧?只见女主人用手抚胸,忐忑不止的样子说,还好,我发现的早,不然你又得住院啦!
  怎么回事?我都吃很长时间了,一切很好啊。我纳闷不已。女主人接着说,前几天我把瓶子里的三鞭丸换成了泻药,看那老东西还有什么力气折腾我!
  天啊!演唱会当天我就是吃了这个!
  女主人察觉出我的异常神态,满脸狐疑的问,你不会那天拉肚子就因为这个吧?
  我什么也不愿去想了,陷入长久的无觉之中。
  吃中饭的时候,女主人蓦地发现不见了臭美,唤了几声他的名字,仍不见回应,便去找他。楼上楼下找了一圈后,不见踪影。女主人问我,可知臭美哪里去了?我麻木的摇摇头。女主人叹了一口气说,算了!一定是我这段时间对冷落他,他负气跑了。他这只鸟儿没什么大毛病,就是自尊心太强,可是生活哪能事事如意呢?不过也没多大损失,他只是我花10块钱买的。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1)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确,帝王将相没有种乎,但帝王将相有运乎,这运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耐。
  女主人借着演唱会的巨大成功出了一张专辑,卖得异常火暴,短短一个星期,专辑就达到白金销量。尤其那首《我的翅膀哪里去了》,更是盘桓全国32个音乐排行榜首位。一时间,上海的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女主人苍美的歌声,犹如悲情就是这个城市的本色。女主人近来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带我开着车在城市里胡乱转悠,目的很简单,就是听自己无处不在的歌声以及看着那眼花缭乱的各式街头海报。倘若她来了兴致,便会把车停在人潮汹涌的街头,戴上宽幅墨镜,鬼鬼祟祟的下车,直至被人识出她就是当下红透天的歌星叶绿素。接着,一大堆狂热的Fans把她里三圈外三圈的团团包围,有的欢呼,有的喜泣,有的晕厥……缓过神来后,纷纷掏出纸笔索签芳名。有笔无纸的也无妨,签在衣服上、帽子上、皮包上……均可。甚者将长裤脱下,提拉起内裤一角,强烈要求签在屁股上,真不晓得他这辈子还洗不洗澡了。
  女主人会根据体力心情控制签名时间的长短,另一标准就是道路堵塞情况。有时赶来的交警竟也忘了疏导秩序,挤在Fans中索要签名。他是一定要给签的,不然他会拦住车子不让开走,理由很多也很合法。即便如此,在无限的热情、有限的时间里,女主人还是能以相当高的效率签名,秘诀就是她未大红大紫之前的无聊日子里就靠练签名打发。
  我呢?受欢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女主人,合影的、索吻的、馈赠美食的……太多太多,应接不暇。开始我还不习惯,羞羞答答的,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甚至喜欢上这种场面。为此,我也学习女主人练习签名,以高效率应付这种场合(我算过了,合影一次起码10秒钟,还不包括因镜头没打开等原因重来的时间,而签名只需一秒)。我签名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脱了鞋子,在印泥里踩一通,然后再在铺地上的纸啊衣服啊等上面胡踩一气,效率比女主人还要快。据说,有我和女主人一起签名的东西有收藏价值。不知晓准不准,若真有其事的话,我完全有条件囤积一大批签名拿到黑市上贩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噢!况且成本几乎是零。
  还有更意外的惊喜,就是某国外宠物食品公司看中了我的人气,邀请我做形像代言人。虽然钱不多,只有同等名气艺人的1%,但在全国人民面前时常露脸也是美事也!女主人自然就成了我的经纪人,她乐得比我还要High。
  自从女主人真正意义上的成名后,上门拜访的人便络绎不绝,门庭若市。最后搞得女主人和我都厌烦无比,身心疲惫,整个就是为他人活着。逼不得已,女主人罗列了一份名单,名单外的人一律佯作不在家,概不接见,连电话也改成录音。名单上幸运的人包括媒体记者(这可不能得罪,吹牛就靠他们呢)、唱片公司老板范胖子(星途在他掌心之间)、纸巾王(房子是他的,总不能反客为主吧,况且……地球人都知道)、情人冬冬(与纸巾王在时间上不能冲突)。倘若名单外的人实在想瞻仰女主人和我的风采,唯一的法子就是在人多的地方守着,说不准哪天我和女主人经过签名5分钟。
  这不,门铃又响了。我从猫眼朝外窥视,是帝王和他的主人万里香。他们不在名单之上,我全当耳聋回到楼上。女主人见我表情,连问是谁都没有。这时录音电话响起,两声“嘟嘟”后:这里是冬冬官邸,我和主人外出不在,有事请留言,汪汪(女主人捏着鼻子学我叫)!嘀嘀……嗨!叶绿素,开门啦!现在成大明星脾气也大了,连我都不见啦!是万里香的声音。我看着女主人有何反应,只听她说,去开门,其实我最想见的就是她。
  我打开门,万里香和帝王带着尘埃进来。恰时,女主人从楼上春风迎面的妖娆而下,老远就寒暄道,唉呦!稀客啊,要知道是您大驾光临,我铁定门外十里相迎!
  万里香说,别恶心了,你肯让我进门就是我的荣耀了!
  话落间,两个女人走到一起,又是一通虚情假意,然后并肩坐到沙发上。我和帝王也如此客套一番后,双双盘坐在茶几下。她们在上面聊着,我们在下面聊着,各有空间。
  帝王流露歆慕之情说,老弟,你拍的那个广告帅呆了,倘若我有一天像你这样该多幸福啊!
  我宽慰道,别灰心,好运迟早降临在你身上。
  他说,说真的,在呼和浩特见你第一眼时,我就觉得你异于常狗,乃福星下凡也,定有一番创世纪的丰功伟业!
  我说,没那么玄乎吧!
  他说,不骗你,我会看相,每只狗的命运都是被注定的。
  我说,当年你凭一眼就知道我现在有出息,那你今天再帮我仔细看看,我的未来会如何?
  他说,把手给我。我顺从的把手递给他,他俨然考古专家似的研究着掌纹。我是不相信他是有这个本事的,不然也不会把预示命运的手给他,就当娱乐一把。
  我说,嗨!快点,我究竟有怎样的未来?
  他沉思了一会儿说,你的未来实在奇特的很啊!
  我说,怎么奇特法?
  他说,从你的手相上来看,你的未来会被一望无际的草原包裹,那草原应该在北方。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2)
  我几乎跳了起来(有茶几顶着),真的!我果真有那样的未来!
  他诧异的盯着我说,难道你喜欢天苍苍地茫茫的草原?
  我说,那是你不了解草原,对草原有偏见。
  他说,我还真想了解,你能给我描绘一下草原到底是什么样子吗?
  我说,草原……我忽地警觉起来,我正走在前往真实自我的途中,不能……不能暴露真实的我,于是我巧妙的改口道,草原我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因为我的未来在那里,而我却对它一无所知。
  他说,不一定准的,你不要听我胡说八道!你是富贵命,怎么可能有流落草原的悲惨命运。
  我心想,草原生活怎么会是流落与悲惨了?对一只寄居在城市摇尾巴的狗来说的确如此。
  我说,那你可知自己的未来?
  他得意的吐出四个字,帝王将相。
  我刚想问“帝王将相”是什么意思,忽地听见女主人拍案大怒道,你也想的太天真了吧!震得我耳朵嗡嗡的。出了什么状况?我和帝王探出脑袋看个究竟。
  万里香把一沓照片摔在茶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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