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闪苍-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her life, I would promise that I marry you。      
  Fare well, my love。      
  Fare well, A dai。      
  Believe in future!      
  现在再读这封信,没有以前的那股心潮起伏,只是思牵肚念,身边没有什么了,空落落的。一种失落感仿佛在讲诉我一个人活在不夜的城,孤零零地,有点“凄凄,惨惨,戚戚。”我责怪自己当初为何不把信好好地收藏,现在只剩这英文的译稿,想起皓子刚翻完时,曾拿着与原信给一位对英史颇有研究的老师看,得到的评价是:虽有不少错误,话也并不很地道,但是感情却饱含。对此,我很感激皓子,我从不想把它译成汉文,怕的是没了那番滋味。      
  也许大姐大的劝说是对的,如果我不记叙下来,谁知道哪天便会真的忘记了。记忆就是这样:我们把事件存储于记忆,好像一张图画;长时间后再来找时,一些细微笔墨看不大清了,我们就会为它添上一笔。久而久之,脑子里想的,嘴里说的已不是原来的事了。          
我总在看三本书。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我已经看过了而且还将要看不少的书,但我老是翻来覆去地看其中的三本。它们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钱钟书的《围城》以及德国人施林克写的《生死朗读》。三本书都算不上很长,而且也不太深奥,所以我不会在看第一遍时就失去兴趣而中途放弃阅读。其实就算它们很长,我想我也会读完的。前两本书都是买了即开始看的,但第三本却不是。它是我是在书市上发现的。与那里翻印得版本很多的古典小说或哪儿都卖的所谓畅销书不同,我看见它的时候,它就是静静地躺在那儿。那本书小而薄,很精致。携带起来也很方便。我甚至没看前言和后记就把它买下来,尽管那书几乎没被打折。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看,甚至没搭理我以三折价买下来的倾心已久的中华书局版《金瓶梅》。我只看了两分钟,就把那本薄书扔到了一边,就因为看了前言。想想我们(爱寻求过程的那些人)最讨厌的就是看已经知道结局的故事。实在搞不懂在前言里就交待故事梗概的做法是何居心,总之,我把它扔在书架下。      
  阅读《生死朗读》是在买它的半年以后了,我那会儿因穷极无聊才把它从“冷宫”请出来。我没想到自己一口气看完了全书。后来,我更是经常把那本装在包里,闲了就翻翻,随手地翻看。每一次读都有不大相同的感受。我也会把自己的故事和书里的情节作比较。      
  我不像书中的男主人公,但白雲却有史密芝。汉娜(书中的女主角)的影子。我并不是说她们性格相同或是从事着同样的工作或别的什么。她们一样的是对男主人公的感情。但就是在一点上,她们的表达方式又是那么的不同。也许她们还有一点是相似的,那就是书中的汉娜比白格(男主角)大了二十岁,而白雲也比我大,只不过没大那么多,只有六岁。可是朋友说过,五岁的差距就可以产生代沟的。      
  我不停地体会书中的故事,一会儿想想我就是白格,一会儿又觉得我们的性格完全不同。但每当我看到白格和汉娜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肚子里刮着,用力地刮着,仿佛是饥饿的感觉。每一次看到结局,我背上和两臂的汗毛孔就会乍开,要一会儿才能复原。我也总是把我们的相识和分离和书中作着比较,我和白雲的分手与书里的不同,至少没那么不幸。可是从不同的角度上看来,哪一对更不幸呢?      
  我们的相遇与书中一样是邂逅,我那年和白格那年同岁。       
15岁是我最倒霉的一年。刚刚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又和三哥同那夥儿人脱开了关系,这些都是值得高兴的事儿。可是上学不到半年,我就病了。不是器质性病变,是精神方面的。我处于一种元精神(请准许我用这个词)兴奋状态。起先是逃学,后来发展到根本无法在学校里呆上哪怕是一小会儿,我迫切地从那个环境逃出去。一个人呆在家里的结果是我白天无法出门,因为我见到谁都会产生很大的火气,但我又知道自己不能随便动手打人,所以只能压抑自己。这些压抑的结果是使我更加精神紧张,陷入了恶性循环。不得已,我选择了修学。      
  父亲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也很不配合。经常是预约了,但由于我心情不好懒于等待而甩手就走。我去过北医,也去过中医医院,没有人说得清我有什么毛病。其实也不怪医生无能,实在是我根本不愿理会医生的提问,或者也不愿把我初三到当时心理上巨大的变化说出来。我一般是坐在那儿,听大夫问,然后胡乱说几句,其余的由父亲代言。他不知道我怎么了,当时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还曾去过积水潭,尽管也是收效甚微,不过我倒是很喜欢给我看病的那位老先生。最后我落到了安定医院,这可是一件挺恐怖的事儿。现在分析自己的病因,我很明现地看出与我的经历有关。十四岁以前我所树立起的善良友爱的世界观(如果可以叫的话)在一瞬间被摧毁。我眼见的是弱肉强食,为了不使自己成为受害者,我努力变强。我跟了三哥,当然还有那一帮哥们儿混在一起。作为一个孩子,我们很难理解父母对自己的爱,因为他们不会大声地说出爱。孩子看到的只有父母严格的要求。我根本无法领悟父母的爱,在外面混的那一年里我却深刻体会着友情。在外面混的孩子没有我们普遍认为的那么坏,甚至有真正的好人。混的那一年,我形成了新的理想,但是三哥苦口婆心地劝告使我最终考上了高中,而且跑出了圈子。我告诉自己应该在新学校里好好地学,但生活方式的骤变使我无法适应,我在初三时几乎是不上课的,到了高一我必须认真上课,而且是身在强化班。我压抑着自己的意愿。压抑是不会随时间推移而减弱的,它只是越来越强,终于强到我无法忍受了。(多拉德与米勒的“挫折——攻击”学说)      
  这些当然只是我现在的看法。在安定医院里我被当成了轻度精神病患者。定期的看病,吃药,只是没到住院的份儿。我不得不吃含有激素的药片:红瓶的是“罗拉”,蓝瓶的是“舒必利”。我没有看见精神转好,但是在激素“催肥”作用下变得臃肿了,初三毕业不到一百三十斤的我在身高不变的情况下,吃药仅两个月体重就直逼一百九!药物使我的身体蠢笨,大脑也不那么灵光了。我的骨骼定了形,三年高中只长了三公分。假设药有疗效的话,这些我也能忍,但是一切照旧。      
  那段日子三哥曾来找过我一次,可那次我几乎没搭理他。事实上我的眼睛不会长大,但是脸却肥胖,再加上我的嘴很小(他们说我远看三只眼!),所以脸差不多是一团了!三哥看见我的样子差点儿掉了眼泪,没说几句就走了,临走时只有一句:保重!      
  我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脾气,而且这团烂肉走在街上难免被人笑话,这只会更加激怒我。我白天只有呆在家里,或玩玩游戏或睡觉。我讨厌看父母和邻居那难过而同情的目光,他们不愿再说我或者不敢再说我(这真的很可怜!)。母亲买来了兔子(母亲是很讨厌脏的,但她为我还是买了!),不过被我并无恶意的拎起脚摔在箱子上了,原因是我想让它老老实实地呆在我腿上而它不干。这一摔的结果大概是摔坏了它的内脏,半个小时后它开始抽搐:侧着身子,腿一蹬一蹬的,红眼睛像是充了血。最后,它发出了一阵叫声,全身僵直,死了。我从来没听过兔子的叫声,也没听说过兔子会叫。但这只兔子在它死的时候却叫了,很凄历。这成了我以后恶梦的一个来源,但在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感觉,抓起它冷硬的身体扔在了垃圾筒里。      
  那一年里,唯一能让我暂时忘却痛苦的时候就是入了夜。大约十一二点时,父母都已睡熟,我从床上悄悄坐起来,穿好衣服。用十分稳健的动作打开屋门,然后走到院子。声音如此之小,以致从没有吵醒过他们。我有时会骑车出去,不过更多的时候是走着。      
  我总得上街,不能老是呆在家里。我夜复一夜地绕着后海和它周围的那些胡同转。后海离我的家很近,慢慢腿儿着也不过半个钟头。我喜欢那里,特别是那儿的夜景。没有人,但是有树,有风。风是夹杂着水草的腥气的,不过对于成天闷着的人来说是非常好闻的。我很喜欢在后海边的石亭里站一小会儿,盯着远处的灯火或是干脆就看看水面。水草有不少伸到了水面,一片片蓝黑色的,很深沉。我喜欢那水草,不过游泳的人就不然了。事实上,后海淹不死六七个人这一夏天就过不去。我也曾亲眼见打捞淹死的人。      
  我之所以后夜里才出去,大概是因为人少吧。      
  夏天过半的时候,有那么一次我不想再走后海那边了。我想也许换个地方会更好,我这样告诉自己,总围着一个地方会烦的。我于是换了别的路,那以前我也偶尔走过。我十二点出来,走到那立交桥下已是凌晨一点了。      
  我看见从桥下一直到远处排满了红色夏利。我好奇地走过去,那些司机有些靠在车里听收音机,有的出来喝点儿啤酒吃吃烤串。怎么会有这么多司机?我大惑不解。      
  继续走着,我看见了有人坐进出租车。有的是一个男的带两个女的上车的,也有只带一个的。人们多是从前面的迪厅出来的。小姐们一个人脂粉性感,男人们多是脑满肠肥,大概也和我当时的体型差不多吧。不过穿着是不同的,他们都西装革履的,而我不过是一条牛仔裤,一件短衬衣。我不太傻,知道了这里还夹带作些“人肉”买卖,卖的乐意,买的倒也心甘,只不过我看着一阵阵地作呕。      
  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