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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小婧姊姊你好。”炽焰很有礼貌的应对。
“喂!你这个臭小子,态度差太多了吧?为什么小婧就是小婧姊姊,叫我的时候就骂笨女人!”
“少啰嗦,值得尊重的人才要尊重,至于笨蛋随便就好了!”
“什么嘛!分明就是小色狼一只!”
“嗤。”谢巧婧掩嘴笑了一声,羡慕地说:“你们表姊弟的感情真好。”
“谁跟他〈她〉感情好!”两人同时抗议。
“算了,算了,你想买什么?快点买一买,别妨碍我打工。”炽焰不高兴的说。
“谁要跟你买东西啊。”
“那就快滚回家看你的连续剧!”
“啊,你们别吵了。”谢巧婧伤脑筋地说:“小芝,小智在这里打工,一定有看到什么,我们可以问问他。”
“呿!”小芝嘟起小嘴,不情愿地问道:“死小智,你有注意到我同学小婷来这里做什么吗?”
“谁会认识什么小婷的。”炽焰没好气地说道:“我是来打工,不是吊马子。请你搞清楚好吗!”
“小智。”
谢巧婧张大温柔的双眼,诚恳地问道:“小婷就是方才站在那的女孩,你有看到她来店里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吗?”
“喔!她啊。”
果然有差别待遇,谢巧婧温柔的请教,炽焰便认真的想了想,道:“原来那位奇怪的女生是小芝的同学。她也真怪,果然是物以类聚,这几天她经常来店里,像是要买东西,但总是东逛西看的花了好多时间,却没买什么东西,小芝你的同学都这么闲吗?”
“咦!小婷常来这里?那她有没有跟什么男生接触?”萧咏芝激动的问。
“跟男生接触?没有吧,没记错的话她都是一个人来,而且一来就待上好久。真是的不买东西也能在seven eleven待这么久,你们女生还真强耶!”
“哼!小婧,我们回去了!问他根本没用,什么忙也帮不上嘛!”
“啊!等等我,小智,我们先走了,谢谢。”谢巧婧很有礼貌的向炽焰道别,才小跑步的追上前去。
炽焰看着谢巧婧叹道:“虽然是物以类聚,不过也有例外,萧咏芝那丫头竟然也有正常的朋友。”
萧咏芝气呼呼地离开便利商店,还在碎碎念:“什么嘛,死小鬼!亏我当时还那么照顾他,哼,臭屁的小鬼头,神气个什么劲嘛!”
“小芝!小芝,等等我……”
谢巧婧追上之后,诚心地建议:“呼……小芝,你不要这么气嘛。我觉得小智是很乖巧的孩子,只是脾气冲了点。”
“岂止是冲了点,他的脾气分明是团火球嘛!”
“也许是叛逆期,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时期。我们不是要找出小婷暗恋的男生,既然小婷常去那家店,不如请他多注意点。也许透过他就可以找出小婷喜欢的男孩。”
“要我求他?门都没有!”萧咏芝气呼呼的骂着。
“别这么说嘛,不是求他,是请他帮忙。”
“这有什么不一样?”
“为了小婷,就拜托他一下嘛,不然由我去说好吗?”
萧咏芝嘟着嘴,不情愿地说:“算了,我去就是了,明天,万一明天的跟踪还找不出小婷的对象,我才去求他帮忙!”
“可是……明天是星期六放假耶。我们连假日也要进行跟踪?要到她家外面集合吗?”
“啊!那就周一,我们会逮到她的恋人的!一定会!”
下公交车后,萧咏芝走向康鲁斯的别墅。
萧咏芝双手撑着脑袋在路上自言自语的抱怨:“今天真是倒霉到家了。跟了小婷半天,还是没收获,还害我错过普森的晚餐,更糟的是还碰上炽焰那个不知感恩的小鬼。
“奇怪了,除魔师这种行业不赚钱吗?帮人家除魔不是可以敲一大笔钱吗?为什么他们姊弟还能穷成这样。之前要追吸血鬼报仇没空赚钱,现在有空了,怎么会赚不到钱?宗教业不是最赚的行业吗?那对姊弟真不会经营。”
“可恶!看他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还要出来当童工。没本事赚钱自尊心还那么高!叫小鲁提供生活费又不会怎样。嗯,看他那样是不可能接受小鲁的施舍……
“对了,炽焰那个小色狼对白雪好像挺没辙的,麻烦白雪出面好了。白雪应该肯帮忙吧?只要是对小鲁有帮助的事,应该很好商量才对……”
想到要跟高深莫测的白雪打交道,萧咏芝就觉得头皮发麻,不过为了帮助火焰除魔师姊弟,她还是决定冒险。
“可恶!我为什么要为那个嚣张的小鬼操心,气死我了。回去一定要拿小鲁出气才行!”
女孩气冲冲的返家,走到一半,巨大的人影拉住她的目光。
小芝看到身高超过二公尺的巨汉。光是瞥过背影,这种型号的背影,就足以认出那就是普森。
普森很少在晚上出门,况且这个地方既非超市,也非花市,普森其实没理由在住宅区逗留啊!
小芝并没有贬低普森的意思,可是就算带上人皮面具,普森还是颇为吓人。光是超巨型的身躯,就像头危险的巨兽;况且拼凑出来的脸本来就没什么表情,戴上人皮面具,脸上的表情更加僵硬。到了晚上,灯光不足的情况下,简直就像张死人的脸孔。
为了别让普森把附近的居民吓着,萧咏芝决定去将他带回家。
小芝心想,有位可爱的美少女待在身旁,超巨型的壮汉很容易就会被当成保镖,如果是当成保护美少女的保镖,当然可以长得可怕一点啰!
想到能帮康鲁斯解除危机,萧咏芝便得意地走向普森。
距离越来越近,随着方位的改变,萧咏芝突然瞧见普森不是一个人!
“女孩!”
看到待在普森旁的人,萧咏芝反射性地躲到电线杆后头。
“咦?我干嘛躲起来!真是的,这几天充当侦探跟踪小婷,都躲成反射动作了。”
女孩偷偷地探出头,观察普森与他身旁的女孩。
她竟然能跟普森正常的交谈,而且还是在晚上!太强了!
萧咏芝虽然不受黑暗的影响,清楚地看到普森旁边的女孩,但她没有超人的听力,无法听见两人的对话,不过从女孩的表情看来,她与普森谈得还颇愉快。
女孩长得娇小可爱,待在普森旁边,那种美女与野兽的对比就更强烈了。
“原来普森大哥喜欢这种可爱、柔弱型的小女生。说的也是,平常光收拾粗鲁的黑纱制造的烂摊子就够累了,怎么可能会对健美型女生有兴趣。不过为什么她在晚上还要戴黑色的墨镜?她养的狗好乖巧,如果像这样的狗狗,诗蕊也能亲近吧?”
“黑色墨镜?可鲁……导盲犬?啊!”
这下女孩不怕普森的谜底出来了!
萧咏芝心想着如果看不到,就不会被普森惊人的外表吓到。撇去普森的外表,温柔、体贴的普森可谓超级好男人,只要克服外观这个第一印象的难关,善良的普森也许是受欢迎的男子。
“春天真的是爱的季节!
“嘻,我就别当电灯泡打扰普森的约会,让他好好享受美好时光。”
第五章 盲目之爱之四
清晨七点,周六的早晨街道上,少了上班上学的人潮,多了份闲情逸致。
许多的学子与工作者都利用美好的假日,在床上多赖几分钟。难得的星期假日,没必要赶着上班上学,正好名正言顺的赖床。
不过也有例外,蓝婉婷特别利用周六起个大早!
还没六点就已经起床梳洗,比平常要上学的日子更早起。
她赶上第一班公交车,在七点之前来到学校附近的seven eleven。
特别早起,赶着出门的女孩该有的行头一件也没少。她不但配装可以随时进行采访、捕捉新闻的装备,而且还特别换上甲种战斗记者服——狗仔套装!
灰色的小扁帽,黑色的太阳眼镜,兼任雨衣的薄外套,自动对焦智能型犀利相机,配上方便拆装的长镜头;笔记本当成项链挂在胸前,不会断水的2B铅笔放在胸前的口袋,外套口袋藏有录音笔,至于PDA还有其它的基本配备当然也没少。除此之外她还带了个小背包,里头则放有面包与矿泉水,蓝婉婷似乎已经决定要长期抗战了!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藏在便利商店外头的女孩,不禁这么问自己。
当她发觉时,就已经完成这样的准备。既兴奋又紧张的两种情绪,让脑袋变得乱烘烘的,这种感觉就像第一次采访新闻,久违的百分百热情又回到身上。
然而这跟采访新闻时的兴奋又不一样,她知道不一样的。
这回她也不是要追什么新闻,赶到这里纯粹是为了多知道他一点。
想要与他接触,想要多了解他一点,可是又不敢直接跟他搭讪,最后女孩拿出看家本领!
新闻社头号采访记者,与狗仔训练班第四十二期第一名毕业的班员头衔,绝对不是挂假的,蓝婉婷将目标在便利商店的活动情形已经摸得一清二楚。
经过数日来的情报活动,蓝婉婷已经探得许多关于他的资料,可是越观察,他身上的谜就越大,对他的兴趣也变得更浓厚。
他在这家seven eleven打工,一周六天,基本班是八至十二点,正是填补午班与大夜班之间的人力空缺。另外一周有三天会值大夜班,由晚上八点一直工作到次日清晨七点,以劳基法而言,这种排班法已经违法,不过他并无抱怨。
其它的店员对他的评价呈两极化,有的人喜欢他认真、尽责,有活力又会打抱不平的个性,但也有人讨厌他冲动易怒,有时说话大声,嘴巴坏,而且会跟澳客起冲突制造麻烦。
他有留电话,留的是住宅的电话,而不是手机,他有留住址,但是经过访察,他留的是假住址,透过特殊管道,调出电信局的数据,蓝婉婷找到的电话住址已经有很多年无人居住。
他不是一般人家的子弟,这是蓝婉婷做出的结论。
现代人没手机怎么过活〈习惯依赖手机的蓝婉婷,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