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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遇见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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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遇见你,遇见我
作者:蓝河



文案
年轻时以为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全世界。听很多歌,一张专辑接着一张的听,以为总有一天能听完全部喜欢的歌手;看很多书,一个作家接着一个作家的看,以为总能读完喜欢的作家,看完感兴趣的类型。年纪渐长,才发现不管怎么努力,歌是听不完的,书也是看不完的,而人,遇见的人更不是努力就能留在身边……

  这是一个多么遗憾又残酷的世界啊。

  幸好,有的人会以其他方式留下,直到变老……

=

  1、1V1

  2、每天下午6点更新

  3、双主角,双线,剧情比重都差不多

内容标签:年下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峪,何均池 ┃ 配角:叶朔,乔羽函 ┃ 其它:




 ☆、01

  01还未怦然的心动
  何均池只有二十七岁,但已经过起了养老的生活。
  C市是个悠闲的城市,虽为一线城市但生活节奏很慢。何均池更是闲散得令人发指,日常只有四件事:吃饭、睡觉、写作、看书。
  清晨,何均池坐在公园里临河的小凉亭中。
  茶园小妹过来问他,“何先生,今天要喝什么?”小妹没太睡醒似的,笑容有些慵懒。
  何均池笑笑,递给小妹五十块钱,“随便。”
  几分钟后,一杯热气腾腾的青山绿水和找零的二十块钱放在了何均池面前的桌上。这家露天茶楼收费不贵,并且总给何均池打折,常客嘛。
  不远处的鹅卵石小径上有一群老爷子在打太极拳,何均池窝在藤椅里静静地看着。他把双手捂在茶杯上,还是初春,有点冷。
  四年了,想起留下一句“分手吧”就从他的世界彻底消失的那个人,仍然心有余悸。
  何均池止住开始乱跑的思维,更深地缩在藤椅里,继续眯眼看老爷子们打太极。
  我啊,等有一天老了,就买一栋两层的带花园的小楼,天气晴朗的日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早上写小说,下午看散文或杂文,太阳落山后收拾收拾弄点饭吃,然后睡觉,每天都平淡却心安。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样的生活和现在有什么区别呢,现在也是晒太阳、写小说、看书,一晃一天。唯一的区别只是现在住在一百二十平米的公寓里,早上在前阳台晒太阳,下午在后阳台晒太阳。
  书,对了书呢?
  出门时他就觉得手中少了点什么,但一摸口袋,已经带上了手机,也就没再多想。
  在这个人手一个手机,随时随地玩得不亦乐乎的时代,何均池是个绝对的异类——他有手机,手机上的软件却少得可怜,没有游戏,没有视频,没有购物软件,甚至没有微博,因为——他用手机打字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手残,双手操作甚至敌不过十岁孩子用一根手指慢慢地戳。
  慢就慢吧,收到信息后回复一个“好的”总耗费不了多少时间,但悲剧的是他本子上是个话唠,问他一句今天天气怎么样,他恨不得把全国几十个省主要城市天气预报全部播报一遍。
  何均池每次喝茶都会带上书,其实也不一定看。比如今天原本要带的那本《山居笔记》,读了大半年,才读了三分之一,他在茶园坐着,多数时间都是安静地发呆。
  不过,摊开一本书发呆总是比桌上空空的发呆令人自在。不知道是不是学生时代留下的毛病。
  何均池百无聊赖,只得掏出手机摆在桌上。
  他不擅长用手机并不代表不会用。他甚至有一个持续了几年的习惯——贴吧签到。
  签到这种事一旦形成习惯就会很自然的延续下去,就算不看帖,不聊天但一定会签到。
  何均池完成了日常的签到任务,无所事事的摆弄手机,居然鬼使神差的进入了一个贴吧,首页的一个帖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位楼主的名字他有些眼熟。
  何均池想了想,看漫画的时候评论区就有这么一位楼主吧。一样的昵称一样的头像。
  他用堪比蜗牛的手速给楼主发了一条私信,大致内容是楼主说的问题他何均池帮不上忙,但说不定群里有人能帮,并留下了一个群号。
  很快,何均池收到了回复——“加不上群。”
  怎么回事?何均池核对了群号,没有错,但还是又将这串数字在对话框里输了一遍。
  这一次,对方简直是秒回,“还是加不上。”
  “这样吧,你加上我的企鹅,我拉你进群。”何均池回道。敲完这串字,他忍不住抹了抹额头上的汗。不是气温升高了,而是打这一串字他耗费了不少HP。并且,他一个标准的潜水党,只听说过能够拉人进群,具体怎么拉?等等,他先百度一下。
  给了对方企鹅号,很快就收到添加好友的请求。还是和贴吧一模一样的昵称、头像。何均池嘴角露出一抹笑,他喜欢这位朋友的昵称和头像,非常喜欢。
  ********
  日子如常。
  何均池没有再和那位朋友聊过。他的企鹅号里不过是多了一个不说话的好友罢了。
  他的列表里这样的人有且仅有这么一个。
  他的朋友几乎都是在他还只话唠不闲散的那段时光里交到的,曾一起掏心掏肺的畅聊不切实际的未来和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梦想。现在这些朋友大多都出国了。因为时差和环境的差异,从话题变少直到不再联系……何均池不知道朋友们的梦想有没有实现,现在的生活是不是当年想要的未来,但他仍为能遇到这些朋友感到由衷的开心。
  至于他自己,想起曾经那个说着想当小说家,想写《海贼王》那样宏伟的大长篇小说的自己,只能苦笑一下了。梦想既没有实现,也不再有当年的热血。
  打开电脑,何均池鬼使神差的又进了贴吧,相当醒目的位置上又是那个熟悉的昵称。他点了进去,是一篇温暖的小说,虽然才更新了几章。他一口气读了两遍,篇幅不长,却花了近一个小时。
  别人看书都是用眼睛一扫而过,何均池却是近乎默读,一个字一个词的慢慢看。
  这篇文,他看得更是尤其细致,剧情全都记得一清二楚,最喜欢的描写手法也分析了个七七八八。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看得最仔细的一篇小说。只有一个原因,这位作者的文风他太喜欢了!
  文中有一段对主角赖床的描写,何均池尤其喜欢,激动不已的抽出键盘噼噼啪啪开始敲字,他用手机打字非常慢,但电脑打字还算能看。把心中想说的全部写下来,按下“发送”,他自己先怔住了,居然有这么多!
  几小时后,作者回复了,对长长的一段评论相当惊喜,也给了何均池一个昵称——赖床君。
  何均池看着“赖床君”三个字,忍不住扬起了微笑,真是一个宠溺的称呼呢。
  他晚上睡得早,清晨七点多就自然醒了。但偶尔看书到凌晨三四点时,他也会赖床到第二天中午。
  他笑着回复了几句。抬头看向窗户,瞥见自己灿烂的笑容,这才发现,和这位渐渐熟悉起来的陌生人说话时从始至终都在笑。
  “有什么好笑的。”他对着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挤了挤眼睛,“一定是喝醉了。”
  但他既不喝酒也不抽烟。
  那就是寂寞了。
  但他二十多年来压根不知道寂寞为何物,天亮了看书、写小说,饿了吃饭,闲了喝茶,天黑了睡觉……哪怕四年前失恋时,他也不寂寞,只是痛彻心扉……
  *********
  何均池吃过晚饭后照例慢慢的走到公园,沿着人工湖边缘的鹅卵石小径走一圈,再步行回家,一共六公里左右。因为他走得极慢,心中什么也不想,从来不会觉得累,他称其为真正的散步。
  以前,何均池散步后会洗个热水澡,然后躺在沙发上听音乐,他喜欢七十年代的摇滚,九十年代的港台流行歌和电影原声。
  现在,何均池散步回家后,总是迅速冲一个澡,打开贴吧看作者君(何均池不知道该称呼他什么,于是暗自这么叫着)连载的小说。
  一段时间里,作者君几乎每天晚上八、九点都会更新小说,何均池也习惯了在这个时间看作者君的小说,而暂时停掉了每晚都会听的音乐。
  对大多数人来说,一边听歌一边看书,是极高的享受。
  但放何均池这里就行不通了,他不能一边听音乐,一边看书。他这个人,说好听了是专注,同一时间只做一件事。说不好听,就是蠢,他人太蠢了,所以看书时会被音乐牵走注意力。
  不过,万事有也例外,比如写作,何均池尤其喜欢在写作时听歌,有没有听进去却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或许只是一个习惯罢了。就像他的一个朋友,只要在家就会开电视,习惯在电视里传来的热闹声音中做事,至于电视中播放的究竟是什么却不大重要。
  这天晚上,何均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贴吧(这也是何均池最近的一大变化之一,他发现,用手机看小说非常方便)。今晚上的他和最近一段时间每天晚上都一样,但作者君却不大一样——今晚没更新小说。
  何均池放下手机,拿了一本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勉强翻了几页,却完全看不进去。再拿村上春树的《1Q84》,村上是他最喜欢的作家,应该没问题了吧。但还是完全看不进。
  他满脑子都是作者君的小说,那么简单干净的文风,那么细腻的情感描写。像恋爱。
  他放下书,刷新了两遍没有更新的帖子,留下了简简单单的两个字——“等更”。
  晚上十一点多,作者君回复何均池:“我现在就写,一个电话打了三个小时,思绪好乱啊,感觉。”
  何均池看着,他自己都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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