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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遇见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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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去玩吗?何均池有些期待。
  【未完待续】
  

  ☆、23

  23他喜欢和程峪一起吃小吃,比吃大餐更有恋爱的味道
  和程峪在一起后何均池觉得自己越来越能睡,常常醒来时都已经是中午了。
  晚上睡得迟,早上多睡一会儿也无可厚非,但何均池每次早上睡太久都会眼睛酸涩胀痛,脑袋也闷闷的,最要命的是胃不舒服。
  虽然身体说不上多舒畅,但何均池想到今天要出去玩还是很开心。
  程峪和何均池收拾妥当后出发去了一条民俗古街。
  世界很大,各个地方都去旅行需要很大的财力精力和欲望。何均池对旅行欲望不大,如果不是因为程峪在这座城市,也许他很多很多年后才会来这座城市,甚至根本不会来,虽然这是一座旅游名城。
  因为不在计划之中,所以何均池对这座城市有什么景点一点认识都没有,不过,他可以把一切计划都安心的交给程峪。
  “走吧。”程峪说。
  何均池紧随其后走了出去。
  何均池心想,虽然是景点,但毕竟是民俗街,那么肯定就在市区里。果然如他所料,他俩坐了四个站的地铁,出了地铁站步行两百米就到了民俗街。
  一路上,程峪时不时对何均池讲讲这座城市的特点,“中心城区的楼房都不能超过六层,因为这样才不会破坏和古建筑之间的协调性。”
  何均池环顾四周,果然完全看不到高楼大厦。眼前全是掩盖在繁茂树木中充满古代气息的白色小楼。
  “这座城市很舒服吧?”程峪问。
  何均池连连点头,他喜欢这里。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他住在C市的郊区,走出门满眼都是绿色植被,虽然人口不少,但因为他既不坐公交车,也不挤地铁。去的都是图书馆、茶园这种人烟稀少,清静悠闲的地方,自然最习惯的就是这种精致又平和的城市。
  青石板铺就的小街在何均池眼前延伸,他的左边是条缓缓流动的清澈小河,河道两边的垂柳在这已经有些凉意的季节仍旧葱葱郁郁,河对岸的房屋透露出水乡特有的温柔,街上行人稀少,耳边明明只有水声,他却总想起江南小调里婉转的唱腔。
  何均池单手撑着胃部,眼前景色很美,他集中全力的欣赏,但胃部的不适就像这一天阴霾的天空,刻意的忽略都无法改变事实。
  出门之前何均池就对程峪说了他胃不舒服,但状况并不严重,他俩都没有重视。直到此时,何均池的动作引起了程峪的注意,“很痛吗?”
  “还好。”何均池说。真的还好,如果支撑不住,他早就没心情看风景了,但胃部的疼痛也不是可以忽视的,如果一点不痛他也不至于一路都用手撑在胃部了。
  “真的没关系吗?”程峪说。
  “没事,真没事。”
  “没事就别用手捂着了,”程峪看何均池,“你的动作就像怀孕了一样。”
  “……”何均池无言以对。怀孕?怀孕的女人应该是撑着后腰,而不是捂肚子吧,只有来姨妈的妹子才捂肚子。咳,不能想了,再想就要把自己弄在很尴尬的位置了……
  “那里有卖糖粥的,喝一点热的或许你会舒服一点。”
  何均池的胡思乱想被程峪一句话打断,他随着程峪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见了一家卖糖粥的小店。
  糖粥店的店面非常小,只有一条走廊的宽度。店里摆放着两张玻璃小桌子。程峪给何均池点了一碗糖粥,他自己点了一碗红豆汤。
  “喝点暖和的你就舒服了。”程峪说。
  何均池点头。他喜欢和程峪一起吃小吃,比吃大餐更有恋爱的味道。
  一碗糖粥很快摆在了何均池面前,他脑中想象的糖粥只是一碗放了白糖的白粥,然而,放在他面前的小碗中盛的竟然是一个神似八卦的图形,白色的一半是糯米粥,黑色的一半是黑米粥,粥面上还撒上几朵干桂花,星星点点的相当好看。
  好看归好看,粥毕竟是吃的,而且要趁热才好吃,何均池拿起勺子就要开动了。
  忽然,后桌走过来一个中年阿姨,“可以让我拍张照片吗?我的已经吃了才想起来还没拍照。”
  “可以的。”何均池把糖粥推到阿姨面前。这才是来旅游的嘛,吃过的小吃都要留下照片纪念。而我,就算是旅游也不会拍照吧。
  何均池不喜欢出门是这几年的事,从前他也是一个喜欢四处游玩的风一样的少年,那时候他也不喜欢拍照留恋,因为尽情的看过玩过才是他认可的旅行方式,而不是在景点前留下一张自拍就是证明来过的方式。
  吃完糖粥,两人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家猫咪咖啡厅两人心照不宣的走了进去,但还没看见猫咪何均池就返回了大路,他怕看见猫咪就移不动腿了——他很喜欢动物,尤其喜欢猫。并且,一屋子的猫会不会引发他的过敏性鼻炎实在不好说,他不敢冒这个险,一天三十多个喷嚏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程峪比何均池有定力,进去拍了几张猫片才出来,拿着手机对临阵脱逃的何均池炫耀。
  往前又走了一段,两人看见一家颇文艺的书店,程峪知道何均池抵抗得住猫,但根本抵抗不住书店的魅力,于是两人走了进去。
  这是一家可以借书在大厅中坐着看的书店。空闲时借一本书,点一杯咖啡坐在装修别致的大厅里看可是相当不错的体验。何均池读高中的城市就有两家这样的书店,空闲时他会带一个笔记本一支笔去书店,点一杯碧螺春或者咖啡,一坐就是一整天,米切尔的《飘》,李碧华的《霸王别姬》、《胭脂扣》,以及《西方哲学史》都是这样读完的。
  书店大厅里摆着的藤椅中坐满了人,何均池一看就有些头大,他喜欢看书,并不表示他不挑剔看书的地点。他最喜欢的是周一至周五的图书馆,最不喜欢的周末的书店——每次看见小孩子把一摞书放在地上当凳子,或者有人把书折角他就受不了,书只是知识的载体,他不会迷信到对书有偏执的崇拜,不认为书本神圣到不容亵渎,但他实在不喜欢这些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惜他不是管理员,管不了,于是他选择要么不去看这些陋习,看见了就通知书店管理员。
  “我们还是继续逛街吧。”何均池说。
  程峪点头,先跨出了书店的木头高门槛。他和何均池一样,不喜欢拥挤和热闹,别说拥挤的书店了,就算市里举办世界第一的博览会,如果人太多他也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呆在家里。
  路过一家银器店,程峪说:“我们去买一对戒指怎么样?”
  “走。”何均池说着已经进了银器店。
  “银戒指,最简单的款式是哪种?”何均池低头看着玻璃柜子中的戒指。
  “这种。”店主拿出一枚小银环放在柜台上。
  何均池起来看了看,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在手指上试了试,戴无名指大了,中指小了。
  店主嘀嘀咕咕说了句什么,将戒指拿了回去,因为是方言何均池没有听清,正想问问有没有其他尺寸,程峪拖着他往外走。
  “为什么不买?”何均池不解的看着程峪,他们已经距离那家银器店足有三十米远了。
  “很薄,质量太差了。而且,我不喜欢那个店主的态度。”
  “哦。”何均池回想着店主的态度,似乎确实不太好。
  “那边有家小吃店卖的鸡脚很好吃,我每次过来都会买一点。”程峪指指右边一条岔道。
  何均池看过去,果然看见了一家挂着红色大旗的店铺,大旗上写的自然是“鸡脚”两个大字。买白斩鸡,叫花鸡的店铺何均池见过不少,但这种专门买鸡脚的店,他还是第一次见。
  “要吃吗?去买吧。”何均池说。
  “你不吃?”程峪问。
  何均池指指自己的胃,表示想吃,但胃不答应。
  “算了,我下次再来吃吧。”程峪一脸将就何均池的表情,何均池有些感动,还有些心疼。
  “我还想着带你去吃火锅,看来没办法了。”程峪一脸遗憾。
  何均池一听“火锅”两个字,眼睛亮了亮,胃也不疼了,“要吃,有段时间没吃火锅了。”
  “没问题吗?”程峪的目光从何均池的胃一路移动到何均池的脸,一点病人的状态都没有。火锅威力这么大?
  “完全没问题!”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何均池原本支撑着胃部的手捏成拳头向程峪挥了挥,“火锅暖和的,吃了胃就舒服了。”
  “好,你说舒服就舒服。”
  “走吧。”何均池迫不及待。
  “现在就去吃?你饿了?”程峪看着何均池。
  “不饿,火锅店远不远?”
  “不远啊,从这里过去二十分钟就到了。”程峪朝着左手边的方向指了指。
  “哦。”何均池望着火锅店的方向,一脸热情渐渐熄灭,“那就逛逛再去吧。”
  两人走走停停,竟然走到了藏在街道深处的一家动漫周边店。两人相视一眼,二话没说就进去了。他们都喜欢动漫嘛。
  程峪继续寻找在D市动漫城没找到的手办,结果仍旧没有找到。何均池看上了一个初音的小手办,可惜制作不太精美,他犹豫再三最终没有入手。
  走出周边店的大门,两人惊讶的发现天都已经黑了。
  二次元真是消磨人的意志,竟然沉迷在里面几个小时都不知道。何均池感慨。
  “走吧,去吃火锅。”程峪说。
  “好!”何均池应道,这才是今天他最期待的时刻。虽然,和程峪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他都觉得开心,但吃火锅的时间,幸福是可以翻倍的。
  【未完待续】
  

  ☆、24

  24和我在一起,你觉得累吗
  让何均池心心念念的是重庆的火锅,全国各地挂着“重庆火锅”招牌的店数不胜数,但只有重庆本地的火锅店才做得出最正宗的香和辣。他吃过很多城市的火锅,但地道的重庆味道离开重庆他再也没有尝到过。
  这一天的火锅当然也没有让何均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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