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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夫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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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无视唐十九在怀里瞪眼,足尖轻点,便游离于落英缤纷之间。
  他的怀抱很暖和,浆洗过的白衣味道清爽,毕竟身上的毒没有解,适才的打斗又耗费体力过多,十九靠着他,眼皮又开始打架。
  就像刚买了白大叔的时候,她靠在他怀里那种感觉,恍若初见。
  其实她早就应该意识到,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书生怎么会那么淡定地和天舒周旋。
  其实,沈云谈的掩饰并不是天衣无缝,甚至错漏百出,不过因为她太相信他,所以才什么都看不见。所以,他才能肆无忌惮地,骗了她那么久。
  他的怀抱还是那样安全,躲在里面,什么都不用害怕。然而他这个人,已经让十九心寒,寒得可怕。
  怀里的人终于抵挡不住睡意,沉沉睡去,沈云谈放轻柔步子,生怕惊醒了她。适才他真的害怕,万一去晚了一步,万一再也看不见十九……
  他不敢再想下去。
  他只是知道,这一次,他会牢牢地看住她,再也不让她离开。
  唐十九醒来时,第一眼看见的,是紫奴笑意盈盈的眼,眼角下那枚泪痣恍若一滴将要底下的泪,于是这份满怀示好的笑意,不免多了几分凄凉。
  “十九妹妹,你终于醒来了,”紫奴福了福身,言辞恳切,“先前多有得罪,实在是对不住得很,十九妹妹,如果你还记恨奴家,奴家也让你砍几刀,绝对不还手。”
  唐十九一下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你不是天舒手下的?”
  紫奴浅浅一笑:“我在大公子手下做事,也是听从天秀公子的吩咐。所以,我并不是天舒手下的,奴家一直,一直都是天秀公子的人啊。”说到后半句,双颊飞起一片桃花,已然是娇羞无限。
  想起紫奴先前一脸享受地被天舒糟蹋的样子,唐十九身上莫名其妙一阵鸡皮疙瘩:“原来……天秀喜欢你这样的,呃,于是,这里又是天秀的别院?”后半句话吞在肚子里,没说出来的是“他那么有钱,为啥还欠沈云谈的钱不还啊!”
  果然越有钱的人越吝啬。
  紫奴眼神一黯,低声道:“天秀失踪了许久,生死不明。奴家奴家无处可去,只好求沈公子收留,此处是沈公子租下来的院子。”
  唐十九秀眉一挑:“哦,我才不在乎他收留谁不收留谁。”
  紫奴掩唇轻笑,并没有错过唐十九脸上抑制不住的醋意:“十九姑娘,我也没说你在乎不是?奴家奴家是请沈公子帮忙寻天秀公子的,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谈及天秀,紫奴虽然脸上带着笑,但眉头已经蹩起,显然极其担心。
  唐十九只觉心头一松,拍了拍她的手:“别担心,天秀是个人精,不会有事的。”
  紫奴眼波流转,盈盈看着十九:“十九妹妹,你不怪奴家了么?”
  十九抬手,重重地打了一下她的手背,白皙滑嫩的手背上顿时红了一片:“疼不疼?”
  紫奴咬唇轻笑:“疼。”
  十九也笑:“那就算两清。你弄疼了我,我也弄疼了你,咱们两不相欠!”
  紫奴起身倒水,不咸不淡道:“十九妹妹,沈公子已经给你服过解药,他对你可真好,衣不解带地守了你两天两夜,今日实在撑不住了,才让我看着些。”
  听得沈云谈的名字,唐十九拉了脸:“我没求着他对我好。”
  这般赌气的话说出来,紫奴忍不住“扑哧”笑了:“十九妹妹,相信奴家的眼光,沈公子对你是掏心窝的好。”
  十九淡淡道:“是因为我像唐惟七,还是因为我身上有抟扶心法?如果我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一个唐十九,他到底对我有几分真意?”
  提起唐惟七,紫奴沉默了,过了一会才缓缓道:“唐惟七对沈公子,其实……”
  “我不想听,也不想知道。那是他们两个之间的事情,没有必要牵扯到我的头上。”十九冷着脸,一想起那个抱着自己的男人,其实心里想着是别的女人,就忍不住作呕,“我很庆幸,我醒来以后,第一眼看到的人,不是他。”
  “满怀目的地故作深情,是让我最恶心的事情。”
  刚睡下没几个时辰就起来看十九的某人,站在门口发了许久的呆,终于没有敲门进来。
  第四十三章 重逢(下)
  紫奴端着盘子,推门刚出去,就看见坐在一旁发呆的沈云谈。此时的神隐完全没有了平日气定神闲,意气风发的臭拽样,一脸无奈地托着脑袋,眼睛下面一圈黑青:“阿紫姑娘,女孩子要怎么哄才能不生气?”
  紫奴忍不住一乐,指了指他的眼圈:“首先女孩子就不喜欢你这乌青眼,你再不去睡,等会儿眼纹出来几条,更加不堪。”
  沈云谈打个哈欠,摸了摸泛青的下巴:“恐怕不至于。”
  紫奴忍着笑,一本正经地戏弄他:“沈大侠,您今年二十四岁,十九才十七岁。等十九妹妹二十四岁的时候,您老人家就三十一岁,过了而立之年的男人啊……啧啧啧……”她的眼睛不怀好意地从沈云谈的头顶一直扫到肚子,摇了摇头,“鸨子爱钞,姐儿爱俏,神隐沈大侠,你一不懂女孩子心里想什么,二来不算大富大贵,十九又不喜欢打打杀杀的。啧啧,你这本钱……也就剩下男色了。”
  她一脸惋惜,仿佛沈云谈已经成了半秃顶加将军肚。沈云谈被她看得毛骨悚然,一时间竟然没有反驳关于他“以色侍佳人”的观点,只下意识地摸了摸头顶,生怕一下子就拽下来一把头发。
  他从未曾对一个女子的喜怒哀乐这般上心,更从未曾试过,被一个女子的喜怒哀乐所左右。纵使以前曾爱过唐惟七,两人也不过是君子之道,他总觉得有些事情不用做出来,也不用说出来,总想着对方应该能了解自己的心情,直到最后,他看见唐惟七望着天秀的眼神,才幡然醒悟。
  原来,当一个女人看着深爱的人,是那样一种神情。
  唐惟七死后,天秀曾问过他:“你口口声声说自己爱着惟七,你可知道她喜欢吃酸多过吃甜,你可知她爱什么颜色的花?你可知她与平常女子不同,怕热不怕冷?她最爱莲香斋的杏仁饼,你可曾买过赠与她?”直问的沈云谈哑口无言,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觉得看着她会觉得欢喜,却不曾问过自己,可有为她做过些什么。
  更不用提,为她改变些什么。
  或者,他之所以多次放过不断挑衅自己的天秀,便是因为他知道……天秀是真真正正地爱过唐惟七。
  原来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时,真的会为她改变她不喜欢的事情,会尝试去做她喜欢的事情。
  紫奴侧首想了想,道:“我与十九妹妹不熟,不知她有什么特别喜好。不过女子都喜欢花,或者她也喜欢?”
  沈云谈摇摇头:“十九不爱那些花花草草的,她对有些敏感,最怕花粉。”
  “嗯,漂亮衣服!没有女子不爱打扮的!”紫奴言之凿凿,煞有其事,“不过,你知道她的尺码么?”
  沈云谈眼睛一亮,恍若在翻腾的江海中抓到一根救命稻草:“知道!”腾地站起身来,一把拉过紫奴,“走走走,我们挑衣服去!”
  那一日,凡是光顾镇子裁缝店的女人回家都扭丈夫的耳朵,因为一个“又英俊,又多金”的男人,为自己爱的姑娘,足足在裁缝店泡了一整日,从贴身小衣到足下丝履无一不细心认真地顾及到。她们都看着眼红眼热,巴望着自己家的男人能学上一学。
  次日,十九打开窗子,第一眼就看见窗台上的一整套衣衫,与当日在枕霞客栈时的情况,一模一样。
  这……算是认错么……
  十九的脸由红变青,由青变白,按照沈云谈的意思是,一套衣服,就算是完事了?她二话不说关了窗子,由得那衣服放在彼处,恍若无视。
  紫奴把衣服拿到沈云谈面前,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是什么意思?”沈云谈还不死心,“没撕烂是不是证明有希望?”
  紫奴叹口气:“你果然是不懂女儿心。要是撕烂了,兴许还没那么糟。这个意思就是,视若无睹,简单俩字——没戏。”
  沈云谈错愕了,悲剧了,难受了,绝望了。
  紫奴皱着眉头,想了想:“文人雅士追求姑娘时,都写情诗唱小曲儿……”
  沈云谈脸一僵:“这……不太好。”是太不好!堂堂神隐去写那些个酸不拉几的情诗,传出去不笑死人!
  紫奴一脸正经:“十九不是曾经说过‘倘若你文采再高一点’之类的话?你写首感天动地的情诗,展现一下你的文采也好。”
  沈云谈一脸疑惑:“真的可以?”
  紫奴两眼盈盈含泪:“倘若有这样一个男子,天天给奴家一首情诗,奴家愿意放弃一切。”
  沈云谈咬了牙:“我写!”
  紫奴说了,情诗一首不够,要天天写,沈云谈心急,觉得天天写太慢。于是接下来的四天,每天早午晚,十九的桌上便有一首哀怨忧愁的小诗。
  到了第四日傍晚,沈云谈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地站到窗前,准备将新鲜出炉的情诗塞入窗缝时,唐十九猛然推开了窗。
  塞情诗的时候,难免太过激动。太过激动的时候,就容易忘乎所以。
  忘乎所以的结果,就是被推开的窗户撞到脑袋。沈云谈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但是好不容易看见唐十九尊容,还是兴奋地手直哆嗦——这样,是不是证明她不生气了?
  唐十九手上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劈手甩到他怀里,也不问他撞得疼不疼,碰地一声又关上了窗户。
  回信!回信啊!
  沈云谈兴奋地一路小跑回房间,颤抖着手打开信封,只见厚厚的一叠,全是自己这几日的大作。
  正当失望之时,忽然见那些大作间,夹杂着一页清秀的小字,正是唐十九的手笔!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死得早。”
  于是,沈云谈彻底郁闷了。
  送衣服到塞情诗,唐十九彻底被沈云谈烦了个够,料想着昨日那一句歪诗,估计可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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