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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了,他说过,他的一生,三言两语便可以说完了。
☆、二十五、八十六岁 四十一岁
八月十六日
将茉莉放在你的墓前,播放着当年录下来的《嘎达梅林》,拉起你送的二胡,唱着:
“南方飞来的小鸿雁啊
不落长江不呀不起飞”
初见时,你还小,不喜欢说话,只会傻笑。那短短的一个多月,是我生命中最单纯的岁月。
还记得西湖的那场雨,还记得你回首的那一瞬间……
“西子湖畔,佳人在侧”的情话,也只会说给你听。
那几千本初版的《海人谣》,一本不差,全在我这里。
苏州的茉莉,温州的油菜花。
小巷,廊棚,河埠。
那串少了一颗的无患子,我依旧戴着。
只是,时至今日,我还是写不好这个“情”字。
☆、番外(一)
凉巷,服安眠药自杀,享年八十七岁。死时并未留下遗书。我们只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张老旧照片。照片上是一名纤瘦的男子,他在雨中,撑着伞回头。
《百代过客》(《史疏》)是凉巷的代表作。他几乎是用了一生的时间写这个作品。从二十一岁到八十七岁。《百代过客》一共一百零三本,两千多万字。从秦朝一直写到了一八四零年。
他仿佛看得见时光。他喜欢看着时间缓缓流走,就像小孩子们喜欢看沙漏里的沙子慢慢漏光。但是重要的事是铭刻在心上的,是时间抹不去的,是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凉巷对众人来说就像是一个谜。他很少在人前露面,也很少向众人阐述自己的写作思想及理念。他三十二岁时在上海做的那场讲座,是他人生中唯一一场讲座。
有人觉得凉巷的行为难以理解。半个身体埋在土里的人,还有自杀的必要吗?其实,《百代过客》写完之后,凉巷就再也写不出东西来了。自杀是身为一个作家的骨气。
畸人,是庄子为汉语贡献的一个名词。他认为这样的人,“畸于人而侔于天”,也就是说他们在人世间孤独无匹,却与天道完美契合。凉巷正是这样的人。
凉巷年少成名,靠的是他唯一一本穿越小说《逝》。后来因为舆论而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真正使他走向事业巅峰的,是《海人谣》。
《海人谣》被誉为“遗失在深海中的明珠”。它的初版和第二版都无人问津。现在市场上已经找不到它的初版,它的第二版已成为收藏家们的宠儿。
凉巷凭《海人谣》而获得了十几个大奖的提名,他因此被称作“现代文学史上的奇迹”。
《海人谣》用轻松的笔调叙述了一个不那么轻松的故事,读起来略显沉重。它和《我的名字叫红》一样,用了多视角叙述的手法。但这并没有使这个故事变得扑朔迷离。故事不难读懂。它让读者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俯视故事里那些弱小而又了不起的人。
与《我的名字叫红》复杂的叙事手法不同的是,它只有三个视角——珍珠蚌,采珠人,民谣歌手。珍珠蚌的自述让这个故事有了浪漫主义气息,像一篇瑰丽的神话。采珠人则是在用乐观演绎悲剧。民谣歌手的存在是为了赋予这个作品以社会意义。他本是埋没在现代都市生活中的庸碌之人,因为一个在海边的假期而开始了流浪。他的一生就只有这一部作品——《海人谣》。
凉巷晚期还有一部关注度较高的作品——《因为生命只是一场梦境》。它是自传,但是行文风格像散文,而且里头有一些很明显就是虚构的情节。有人拿John Gassner批评《Our Town》的话来批评这部作品: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
凉巷的一生跌宕起伏,让人不禁感慨万分。
最后,我们应该庆幸,没有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番外(二)
我不会写文章。但是我太太跟我说,这篇悼文,我必须得写。因为我见过他卸下凉巷这张面具时的真正模样。
他确实是属于被世人所鄙视的同性恋群体。他的同□□人很早就过世了。听父亲说,他那时很颓废,夜夜酗酒。失去爱人后,他对佛祖更叫虔诚了,将佛经抄了一百零八遍又一百零八遍。后来,他将《史疏》改名为《百代过客》,继续创作。他先是手写,然后再由我父亲转为电子稿。一本书完成后,他会将手稿烧了。烧给与他阴阳相隔的爱人。焚稿之举,是为怀念故人。
他答应过他的爱人,要将此书写完。也因为如此,他才会在完成《百代过客》后自杀。受他的消极情绪影响,《百代过客》多了一种世事沧桑中的历史无奈和幻灭感。
他在加拿大待过一段时间,为了陪伴我临终的父亲。
那日,我与他一同去城中购置日用品。在路边遇见了一位流浪汉、用破旧的钢琴弹了一首相当凄美的曲子。他驻足,侧耳倾听,许久许久。后来,我与那名流浪汉进行了交谈,那首钢琴曲是他自己写的,纪念亡妻。
音乐无国界。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杭州西湖。岸边一位银发老人立在余晖里凝视远方,安然慈祥。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带着音乐走进坟墓的。他的葬礼,我没有用哀乐。父亲生前曾告诉过我,要用哪两首歌。
《茉莉花》和《嘎达梅林》。
☆、番外(三)
我弟弟叫夏寒,他的小名叫阿小,因为他倒小学毕业了还只有小小的一只,好像长不大似的。他和母亲一样,很晚才开始长个子。
阿小的出生是母亲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那个夏天,天气很闷热。阿小出生的那天下了场雷雨,反而让我觉得有些冷。那一天,我的母亲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给我留下了一个弟弟,他有一双和母亲一模一样的眼睛。
阿小是早产儿,在恒温箱里呆待了很久。出院后,父亲直接把他丢给了远在苏州的外婆,以生意忙的借口,对阿小不理不睬。我和父亲生活在一起,过很平静的日子,好像从很久很久以前便只有我们两个人一样。我只有每年的暑假会跑到苏州住上个把月,陪陪阿小。外婆把他当女孩子养,直到他四、五岁开始记事起才没有再这么做。
我对外婆的教育方式很反感。外婆从来就只会叫母亲拼命读书,别的事情很少教她。我母亲成年后依旧不太会用筷子,吃饭都用勺子,也是拜她所赐。如今,外婆又在阿小身上重演了一遍。
外婆在教育局工作,经常开会,不回家。阿小便自己搬了板凳,站在灶台前,熟练地淘米做饭。他还那么小,就学会了自己煮饭,就学会了用儿童营养肉松下饭。外婆口口声声说爱他,却在最基本的方面忽视了他,让他过早地学会了照顾自己。长大后,他就潜意识地不去理会那各色菜肴,因为他只记得米饭可以填饱肚子。吃饭时目的,是任务,吃菜是无关紧要的事。
阿小十岁生日的时候,父亲终于去看了他。见着父亲来了,阿小便傻乎乎地朝他一笑,朝着这个他完全陌生的男人。而后,在这个夏天,阿小被父亲带回了义乌。
阿小还是不幸福。
我比阿小大五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我可以和父亲到处旅游、应酬,而他不能。
他太脆弱。生命短暂如夏虫。就连童年,也是倏忽而过的痛苦。
☆、番外(四)
我们温州这边的生意人其实挺有创造力的。我们有一种很特别的借钱方式。比方说有个人手头紧,想借点钱,就会组织一次酒席。一般来说都是借十万,这和会酒的规矩有关。借钱的人会找九个和他关系不错的商业伙伴或朋友,因为这个会酒很考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十个人,每个人带着一万现金赴宴。第一次酒宴,这十万是给借钱人的。一个月后,十个人再次齐聚吃酒,这次还是每人带一万现金。这一次的十万给谁,是靠抽签决定。从剩下的九人中抽,抽中谁给谁。然后再过一个月,再次聚首吃酒,再从剩下的八人中抽签,抽中谁这次的十万给谁。十个月过后,借钱人的十万还清了,十个人,大家彼此谁都不欠谁了。这样的借钱方式,如果和不熟的人做,风险很大。万一他在抽签的时候动了什么手脚,前八次抽中的都不是你,最后一次人又跑路了,那你不是白白赔进去了九万?
这次的会酒是吴愁邀请我去的。吴愁他爸是暴发户,但他自己并不是败家子,相反,是个比他爸还要成功的商人。我和吴愁生意上往来比较多,算是熟人。但是,参加会酒的另外八人,我和他们还是初次见面。他们不认识我,但是我知道他们。他们之中有皮鞋业、胶鞋业、皮包箱业的大佬。还有个在重庆坐灯的,也很有钱。他们的身家都在千万以上,过亿的也有,比如吴愁。只有我,是个年入三十万的小老板。我是做布鞋的,和另外几个股东合资开了鞋厂。最初的几年生意还算可以,现在生意慢慢冷下来了。
十万对那些大佬来说不算什么,他们参加这种饭局就跟玩一样,目的无非是想认识一些商业伙伴。可十万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参加这次会酒,我其实很慌,害怕被骗。
这次的会酒是夏寒发起的。这个人的名字我连听都没听过。吴愁说夏寒才刚下海,这十万算是创业基金。那些大佬是吴愁帮他请来的,借钱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会酒这种形式来增加感情,建立关系网。我可能被吴愁当做小商人群体的代表给请来了。
夏老板人长得漂亮,待人也温和。只是,他不喝酒也不抽烟,一点也不像商人,让我们对他很有距离感。虽说他是身体不好才有这么多禁忌。但是我们心里难免会有疙瘩。温州人很重视吃饭和喝酒。出来应酬,不喝酒总说不过去,人情没到还谈什么生意。
三个月过去了,两次抽签都没抽到我,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