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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领主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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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眼红,准备这海量的物资需要花费多少金币啊,北地人一下子都知道了肯麦斯家族实在是财大气粗,富可敌国。

    在很多人暗暗的幸灾乐祸的时候,卡莫拉男爵却花钱买通了子爵府上的一个子爵大人的贴身亲随,得知子爵大人气急败坏吐血昏迷的真正原因就是子爵大人的私房钱都放在红河谷庄园城堡内,现在则成了诺顿家族的战利品。

    那名亲随说这笔私房钱的数额为十万金福德,因为是他亲手装进箱子,在子爵大人的命令下送进红河谷庄园城堡的密室里。他记得很清楚,五个铁皮包角的大箱子,每个大箱子里面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二万金币。

    这笔私房钱是肯麦斯子爵大人十六岁进入家族商会后花了十几年时间利用各种手段慢慢积蓄起来的,除了身边两三个亲信的亲随,连他的父亲都不知道。如今却被诺顿家族一口吞下,怎不叫肯麦斯子爵大人撕心裂肺,就算家族武装到来消灭了诺顿家族,这笔钱也暴露了,会成为家族的战利品,再也回不到子爵大人的手里了。

    卡莫拉男爵为子爵大人这笔私房钱的金额巨大惊呆了,这几乎相当于整个公爵领地年收入的六倍。他很清楚卢金斯公爵的收入和支出,公爵大人组建了北地军团,至今不过两万多人,可每年为这支北地军团的支出已达到四万多帝国老人头金币,而公爵大人的年收入不过六万多点,换算成金福德的话也不过一万六千左右,这也是公爵大人的北地军团只能保持现在的规模无法再进行扩充的原因。

    在很多人的眼里,卡莫拉男爵只不过是公爵大人身边一个幸进的佞臣,象个猴子一般的小丑,一时博得公爵大人的宠信而已。只是他们忘了,卢金斯公爵大人虽然有很多毛病,却不是一个昏聩的君主。他信任卡莫拉,并敕封为男爵并不是宠信,而是为了酬谢卡莫拉为他立下的功劳。

    卡莫拉男爵出生于公爵领的首府吉尔杜斯克城的贫民窟,他从小混迹在社会最底层,做过小偷,骗子,流氓,为了生存无所不为。直到十六岁前在一个集市上偷盗被抓,按习俗要被砍手。这时那个领地贵族因为老来得子心情愉悦,额外开恩豁免了他的罪行,还送了他几件衣物和一小笔钱财。

    那位仁慈的领主说:“我不能在我得到儿子的同时砍掉另一个男孩的双手让他失去生命,这会给我的宝贝天使的未来蒙上一层血色的阴影。所以我豁免了你,还赐给你这些礼物。你不需要感谢我,这是我的宝贝天使给你带来的好运。我能给你的忠告是改邪归正,认真找一份工作,用你的勤劳和努力为你自己赢取一个幸福的未来。如果你不听我的话,那你将会在别的地方被人砍下手死得象条野狗,不过那时就和我的宝贝天使没有任何关系了。”

    卡莫拉从此大彻大悟,他来到希格瓦神殿,白天替神殿免费干活,领取两片黑面包果腹,闲暇时间跟随神殿的祭祀神父们学习各种知识,用了三年时间得到了神父们的信任和欣赏,一位年老的神父推荐他成为一名狱卒。从狱卒开始,卡莫拉只花了十年爬到了治安官的位置,然后又花了十年成为了吉尔杜斯克城的税务长官,进入了卢金斯公爵的眼中。

    如果说克里森帝国最穷的大公是谁,那北地大公当之无愧。卢金斯公爵的先辈曾担任过克里森三世的左相,在史书上有贤相之称,那时的克里森帝国天灾人祸,内忧外乱不绝,全靠卢金斯公爵的先祖施尽各种手段维持了帝国的安稳和统一,最后竟生生的累死在办公桌上。克里森三世感念不已,提升还是子爵的卢金斯家族的爵位为大公,将北地南部封给他们作为世袭公爵领。

    卢金斯家族对克里森三世愤恨不已,虽然成为了北地大公,领地比子爵领大了近十倍,可收入也少了十倍还不止。克里森三世将富裕的子爵领收了回去,却将荒凉的北地丢给他们,在卢金斯家族看来,这简直是忘恩负义。或许这也是克里森三世在暗中报复卢金斯公爵的左相先租大权独揽,将他视做傀儡的怨恨。

    前克里森帝国时代,北地大公的收入也不过是十万帝国老人头金币左右,只和帝国最繁华的中部地带一个男爵领的收入相当。卢金斯家族的先辈也想开发家族领地,却没有先祖掌管整个帝国的才华,不是困乏于资金就是受到北地天险的限制只能不了了之。相反在北地呆久了卢金斯家族反而出了几个军功领主,被人笑称为弃文从武的贵族世家。

    比起先辈,卢金斯大公是文不成武不就,各个方面都很普通,而且有很多毛病,比如好色,比如贪财,比如喜欢享受奢侈的生活,还有性格优柔寡断等等,但卢金斯大公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会看人。他将卡莫拉提拔了起来,命令他负责整个公爵领的税收,参与组建北地军团的事务,并负责后勤辎重补给等。

    卡莫拉没辜负公爵大人的信任,他花了三年的时间整顿了公爵领的整个税收系统,将因内乱而导致民生稠蔽的公爵领的收入恢复到以前和平时期的六成多,使公爵大人不再入不敷出,并协助将原本是三千人的公爵领守备队扩充成两万多人的北地军团,还保证了武器装备及后勤物资的补给供应。

    三年过去了,公爵大人很满意卡莫拉的表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敕封他为男爵,当然这只是个宫廷爵位,并不是封地领主,也就是说卡莫拉成为了一个荣衔贵族。

    成为男爵的那天晚上,卡莫拉回到家把自己锁在卧室里面哭了大半宿。他知道别人把他当成了小丑,却不知道他走到了今天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心血,他还不到四十五,可头上的头发已经掉了大半。他感激公爵大人的知遇之恩,也相信公爵大人的承诺,只要他继续兢兢业业的为卢金斯公爵大人效力,总有一天他会获得封地,成为一个真正的领地贵族。

    有了肯麦斯子爵亲随提供的情报,卡莫拉男爵悄悄的把这消息告诉了公爵大人。卢金斯公爵当即就红了眼,十万金福德啊,哪怕是出动北地军团也要把这笔钱财弄到手。不过卡莫拉男爵劝公爵大人不可大张旗鼓让人发现,既坏了名声又被他人横插一手,这个他人公爵大人也明白,指的就是二王子。比贪婪的话,二王子比公爵大人是有过之而不及。

    找个借口对付诺顿家族倒是很好找,自二王子建立伊比利亚王国敕令北地所有的领地贵族都归属于北地大公管辖已快到三年时间,诺顿家族虽然按时缴纳税费却一直没来觐见大公殿下。尤其是上一代的诺顿男爵过世到新任家主继位,他们即不通知公爵大人也不向公爵大人报备,而且也不等待公爵大人的同意就自行上任了新领主,这几乎是无视公爵大人的存在。在北地所有的新老领地贵族中,诺顿家族已成为了特立独行的一个领地贵族。

    公爵大人和卡莫拉男爵商议就以此为借口向诺顿家族派出使者,担当使者非卡莫拉男爵莫属,为了使诺顿家族低头,公爵大人还特意将自己手下五名黄金阶的骑士派了一位陪同卡莫拉男爵前往,又抽调了二十位白银骑士,两小队精锐的北地军团士兵担当护送任务。

    卢金斯公爵大人吩咐卡莫拉男爵,如果诺顿家族识相的话除了交出那十万金福德,还要把那些从肯麦斯家族抢过来的物资上供三分之二才能得到公爵大人因诺顿家主不去觐见产生不满的谅解。若是诺顿家族敢违逆的话,那么凭这些护送的武力足以颠覆诺顿家族了。

    自那个诺顿大少爷和诺顿男爵挂了后诺顿家族早就没黄金阶的好手了,一个黄金骑士,二十个白银,还有两小队黑铁阶的精锐士兵,这么强大的护卫武力说不定会把诺顿家族吓个半死,除了举手任由宰割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当时的公爵大人和卡莫拉男爵都是这般认为,公爵大人甚至开玩笑说这些武力派去的真实原因是把十万金福德安全的运送回来。

    公爵大人和卡莫拉男爵并不知道诺顿家族的真实情况,还不止一次嘲笑过肯麦斯家族和诺顿家族的战争,那么荒凉的地方有什么好争的?要知道北地的精华地域都在南部,公爵大人的领地里。

    如果公爵大人知道飞羽佣兵团已全军覆没的话,那至少不会这么轻视诺顿家族了,要是知道洛里斯特杀了那两个大名鼎鼎的黄金阶的双胞胎盾卫者兄弟,那他就得考虑要这十万金福德是不是该把手下的五名黄金阶骑士都派过来,还要带上五六千的军队。不过那样做的话所有人都知道他要去诺顿家族抢金币了。

    为公爵大人效力以来,卡莫拉男爵见识过很多贵族光鲜背后的无耻和污浊,做为公爵大人的使者,卡莫拉男爵去过很多领地,有去挑拨,有去调解,有去威胁,有去勒索,还有最多的是去征税。即使他还没被公爵大人敕封为男爵,那些领地贵族见了他还是毕恭毕敬的,为了利益,卡莫拉甚至还碰到过无耻的将自己的妻女送到他床上的领地贵族,就为了让他答应减免三成税收。

    出使前卡莫拉男爵也把诺顿家族当成了那些领地贵族,谁知在磐石城堡下面就挨了当头一棒。在那新建好的城墙下面,陪同他一起出使的黄金骑士塔别克破口大骂,要诺顿家族所有人都出来恭迎什么的,然后一个年轻的骑士出现在城墙上,就一箭让嚣张的塔别克闭了嘴,老实的象只鹌鹑。

    卡莫拉男爵没想过诺顿家族会在这里建造城堡,也没想到诺顿家族还有一名黄金阶的神箭手,在通过磐石城堡时,那些身穿铁甲的士兵,闪耀着寒光的守城车弩的巨大弩箭,一切都显示公爵和他似乎忽略了诺顿家族的真正实力,他心里开始担心起自己此行能否达成目的。

    一直到了枫林山庄,卡莫拉男爵才突然发觉这里和磐石城堡的不同,那里所有的人不管是士兵还的管事的,对公爵大人派来的使者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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