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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美国文学简史(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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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下,用克莱恩母亲刚留下的一笔遗产于1893年自费出版,这本书出版后的反应令人失望,很少有人购买,也没有引起评论家的关注。但次年发表的《红色英勇勋章》(1894年开始连载,1895年成书)却立即获得人们的喝彩他被称为文学“金童”、最有希望的青年作家。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中肯地评论说:“他有轮廓,有色彩,有跌宕,具备了这些,他应该是大有前途的。”克莱恩大器早成,这使得人们往往把他同济慈相比,就连患肺病早逝这一点,他也与那位诗人相似。克莱恩富于才华,多才多艺,他一生共写了六部中篇小说、100多个短篇小说和两本诗集。无论是他的诗歌还是小说都表现出一种善于创造鲜明形象的巨大才能。他的诗歌受艾米莉·狄更生和惠特曼的影响,接下来又影响了象埃兹拉·庞德那样的意象派诗人。因此,他又常被看作是这一现代诗歌流派的开山鼻祖。

  《街头女郎梅季》在作者的《红色英雄勋章》轰动文坛之后才引起人们重视。故事发生的背景是纽约的贫民窟。梅季的双亲都是酒鬼,对孩子们很粗暴,不是打便是骂,梅季在家里得不到一点温暖。当她“在泥潭里长成了一朵鲜花,出落成一位美丽出众的少女,在那个公寓区成了惊人的奇迹”之后,她在衬衫厂里当了女工。她的美貌使得她哥哥的朋友彼特垂涎三尺。身为酒店伙计的彼特是个油头滑脑的流氓,他利用梅季的年轻幼稚,以金钱衣着为诱饵勾引她,使贫穷不幸而又涉世不深的梅季上当受骗,与他同居。不久彼特抛弃梅季另觅新欢。随之,梅季失掉了衬衫厂的工作,宗教思想很重的母亲,不准她回家,她只得流落街头,做了几个月的妓女,最后在悲愤失望中投河自尽。她的母亲在伤心之余“宽恕”了这个“坏孩子”。

  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中最早的一部自然主义作品,它比弗兰克·诺里斯的《麦克提格》和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早好几年。《红色英勇勋章》也具有这类小说的许多特点。由于作者力求抓住实际生活来表现主题,还使用了生动的意象,塑造类型化人物,并运用日常生活语汇,使全书充满生气。康拉德因此把克莱恩称为“人们之中最权威的人”。在克莱恩去世后,豪威尔斯甚至认为《街头女郎梅季》是克莱恩一生的最高成就。当然,“自然主义”这个标签对于克莱恩的作品来说并非完全恰如其分。因为在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和现实主义作家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也没有任何严格的关键性区别。尽管自然主义作家往往喜欢自诩为叛逆或开拓者,但实际上他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必然而合乎逻辑的继承者。此外,当时的小说家倾向于强调环境对他们书中人物的影响,而克莱恩与此还有一段距离。

  《红色英勇勋章》是克莱恩第二部重要作品,出版于1891年。这是一部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战地小说,它通过一个士兵在战场上的经历反映了当时的战争生活。作者从未参加过战争,而这场战争在他出生前六年的1865年就打完了,但这部小说却被公认为是描写南北战争的作品中最好的一部。据说一些参加过这场战争的老兵们都赞赏作者杰出的想象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认为这部小说是对南北战争最出色的记录。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亨利·弗莱明是北军的一名战士,参战之前打仗心切,向往战争的传奇生活;可是一旦战斗打响,他却临阵胆怯,不知不觉做了逃兵。逃跑途中,他被另一个为战争吓破胆的逃兵打伤头部。回到部队,他谎称自己失散后在右翼战场作战受了伤,同伴们信以为真,夸奖他勇敢。此后,弗莱明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在战斗中冲锋在前,奋勇杀敌,他的英雄行为受到上司表彰。战斗胜利结束,弗莱明还为自己的往事感到羞愧,但他想到自己经历了战斗的考验,战胜了死神的威胁,心灵发生了根本变化,他又觉得问心无愧了,头上那鲜红的伤疤成了标志他勇敢精神的勋章,他要追求的是安宁,和平……。

  这部作品从一个大兵的角度去描写战争,作者的兴趣不在故事情节,而在突出主人公从幼稚到成熟过程中对外界的心理反应。他精心描写的不是战争本身,而是主人公在战斗中的感受,使战争场面局限于个人所见,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至于战争的双方是什么立场,这场战争为了什么,作者并不关心。作者的这一观点无疑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美国人的态度。但总的说来,小说的立场是反对战争,反对一切战争,因而对20世纪的反战小说又有一定影响。

  克莱恩在美国19世纪末叶的文坛上,犹如一颗瞬息即逝的明星,尽管匆匆而去,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照亮后人沿着他短暂的创作生涯去寻找那些文字以外的东西。

  法兰克·诺里斯 (FRANK NORRIS,1870—1902)出生在芝加哥,在旧金山长大。由于家庭的影响和环境的熏陶,诺里斯从小对绘画产生了强烈的兴趣。1887年他前往巴黎学习绘画。使人感到意外的是,他在那里的两年学习并没有显示出绘画才能,而是迷上了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吉卜林、法国作家雨果和左拉等大师的作品,尤其是左拉的自然主义对他影响最大。在那里他开始了写作。他的处女作是由三章组成的浪漫主义叙事诗《伊弗奈尔:一个法国世仇的传说》。1889年,诺里斯带着这部诗稿回到美国,第二年夏天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读书。1894年毕业后又到哈佛大学路易斯·盖茨教授主持的写作研究班继续深造。毕业后他以记者为业,长期活动在美国西部,并到南非、古巴等国当战地记者。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时他就开始了长篇小说《麦克提格》的创作,在哈佛又得到盖茨教授的指导和鼓励,1896年他又带着未完成的《麦克提格》手稿从哈佛回到旧金山,打算在工作之余把它写完,谁知一搁就是两年。其间他创作了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海上传奇小说《莱蒂夫人号的莫兰》。直到1898年,他才决心请几周假,写完了《麦克提格》这部书。

  《麦克提格》于1899年正式出版后,诺里斯立即蜚声全国,连当时赫赫有名的大作家豪威尔斯也撰写长篇书评,称《麦克提格》的问世是“美国小说发展史中的一个里程碑”。诺里斯把这本书献给了自己最尊敬的老师——盖茨教授。同年,由豪威尔斯推荐,诺里斯到新成立的道勃莱兑出版公司当编审。不久,他又发表了长篇小说《布里克斯》(1899)。和《一个男人的女人》 (1900)在采访西部农场时,他深感代表垄断集团的铁路资本与农场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他决心写出《小麦史诗》三部曲来表现这种矛盾和冲突。第一部《章鱼》出版于1901年,诺里斯把它献给了自己的妻子。1902年10月25日,诺里斯患急性阑尾炎,在旧金山医院动手术时,因受感染不幸逝世。1903年,即诺里斯去世半年后,《小麦史诗》第二部《深渊》出版。他去世前写的另一部小说《凡陀弗与兽性》出版于1914年;《作品集》共10卷,包括诺里斯所有小说和评论,出版于1928年。而《小麦史诗》第三部因他的突然去世而没有完成。

  《章鱼》在诺里斯所有作品中是最杰出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摩埃托斯农场,外号“州长”的曼克斯奈·德力克虽年过60,却精力旺盛。他有两个儿子,老大在大学毕业后当了律师;老二哈伦成了他的得力助手。铁路筑好后,这一带农场的土地都由政府拨给了南太平洋铁路公司,公司原答应低价把土地租给农场主,但先是提高运粮价格,后又提高土地出租价格,致使农场主们纷纷破产。德力克老汉向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一家农机公司订购了一批农具,也受到铁路公司的盘剥和刁难。愤怒的哈伦忍无可忍,率领众人上法院告状。然而,他们非但没有告赢,反招来大祸。铁路公司动用武力强行没收了铁路沿线的土地,农场主为保卫农场同对方发生了武装冲突。结果“这些农场都让章鱼的腕足紧紧地吸引住了……这头怪物害死哈伦。害死奥斯特曼,害死了勃格德森,害死了胡芬。它使得曼克奈斯变成了穷光蛋……被逼得神经错乱。”

  小说以那场械斗冲突为高潮,以德力克家族和其他农场主的死、伤、衰、败为结局。也许这样的结局太压抑,作者在小说的最后一章安排了一个意味深长且大快人心的情节:那个趾高气扬的铁路公司代理人斯·贝尔曼掉进大轮船的麦仓里被活活淹死了。这似乎象征着小麦的洪流有一天会滚滚而来,淹没铁路公司这头吃人的怪兽,“善”最后战胜“恶”的一天终将到来!

  《章鱼》气势宏大、生活气息浓厚,矛盾冲突尖锐,是一部真正的美国西部社会斗争史,也是第一部以经济斗争为主题的美国小说。章鱼是一种软体动物,它有八条长而有力的腕足,腕内侧有许多吸盘。它经常潜伏在海底捕食各种鱼类和甲壳动物。诺里斯用它比喻那些贪得无厌、专以掠夺他人钱财为职业的铁路公司老板是十分贴切的。那些乌黑闪亮,向四面伸展的铁轨就象章鱼那长而有力、还会喷射墨水的腕足。就农场主题材而言,诺里斯的研究较加兰更进了一步。尽管作品的某些部分还残留有自然主义的痕迹,但这并不损害它作为一部具有杰出的现实主义主题的小说在美国小说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诺里斯只活了32岁,创作也只有短短的10年,但他却经历了浪漫主义到自然主义最后过渡到现实主义的过程。他那出色的创作实践,杰出的作品以及在文学理论上的精辟见解,使他成为19世纪末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中一位出类拔萃的小说家,并为20世纪的新现实主义和“黑幕揭发运动”起了先导作用。

  欧·亨利(O·HENRY,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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