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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意女儿,这是很正常的,水儿也能感觉出高飞此时为了孩子甘心去做一切的幸福,但正因为这样,她才担心。
她担心,高飞会把孩子带走,带到属于他的那个世界上去。
水儿此前曾经听人说起过,在外面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很大,有她从没有见过的大海,直插云端的高山,就算放一万只老虎吃十年都吃不完的人——更多的,则是到处充斥着勾心斗角,承诺就像****那样被踩在脚下。
楼兰的生活条件相比起外面那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世界来说,缺少了太多太多,但这儿却有着水儿最依恋的平淡,这儿是她的根,她的归宿。
高飞这样在意孩子,假如要是把孩子带走呢?
水儿该怎么办?
是不是也跟着离开,去给他当小妾,每天都得低眉顺眼的看大妇脸色?
想到这些事情真有可能发生后,水儿更加焦虑起来。
就在这时候,高飞说话了,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别担心,我不会单方面的带走孩子……她是我的,更是你的,她的未来由你说了算。”
水儿吊在半空的心,咚的一声落了下来,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在她十五岁之前(楼兰的女孩,长到十五岁就算成年人了),我希望她能留在我身边。”
高飞抬起头,笑了:“就按照你所说的——哦,她是不是饿了?”
孩子这会儿张开嘴巴,就像要找到****的小猪那样,四处寻觅奶香的味道。
水儿伸出手,高飞慢慢的把孩子放在了她身边。
水儿犹豫了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掀起了衣襟,孩子马上就把小嘴凑了上去,吸住一颗用力吸了起来。
高飞看出水儿是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守着他的面给孩子喂奶。
笑了笑,高飞看向了别处,想到了外面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金奶奶,银奶奶,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奶。
这儿的奶奶,自然是女人哺乳孩子的骄傲(为了避讳那些违禁字眼,写起来很别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女孩子没生孩子之前,把她那俩奶奶看的比啥都珍贵,但生了孩子后,这俩奶奶的身价就一落千丈了,当孩子饿了时就算守着公公小叔子大伯哥的,也会从容的掀起衣服给孩子喂奶。
看着在怀里用力吸奶的孩子,眼角瞥着坐在一旁的高飞,听着外面传来的母鸡咯咯叫声,水儿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想让时间停在这一刻。
这是家的感觉,有个男人,有个孩子。
陪着水儿发了会呆,高飞说话了:“孩子,你打算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
水儿柔柔的一笑,细声细气的说:“还没有想好——要不,你来给孩子取名?”
高飞知道她在撒谎。
他不是女人,却知道女人在开始孕育一条小生命时,就已经考虑孩子叫什么好了,绞尽脑汁。
所以,他说:“孩子是你生的,名字你来取。”
水儿犹豫着看了高飞一眼,确定他是真心让自己给孩子取名后,才低声说:“我从小,就很喜欢小鹿,在草地上奔跑的那种小鹿。我妈活着时,告诉我说,小鹿是大地的精灵所变。”
高飞用力点头:“好,那孩子就叫小鹿,高小鹿!”
“高小鹿?”
水儿一愣,喃喃的说:“我们这儿,普通人家女孩名,都没有姓氏的。”
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就算在女人地位最高的大唐帝国时期,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也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则天大帝,武媚的名字也是唐太宗赐的,入宫之前只叫武氏。
地下楼兰秉承汉唐遗风,普通女孩子就一个名字,出嫁后也只称作张氏、王氏,从没有连名带姓都有的名字,所以水儿觉得女儿叫高小鹿,好像有些逾越了。
“这是我的女儿,我女儿的名字又怎么会没有姓氏?”
高飞微微抬起下巴,在说出‘这是我的女儿’这几个字时,语气里带着无比的骄傲。
水儿很喜欢这种骄傲,为此沉醉,轻声道:“好,那她就叫高小鹿。”
高飞忽然笑了下,水儿奇怪的问:“怎么,我说错了吗?”
“没有,你没说错什么,我就是想到了有趣的事。”
高飞赶紧摆了摆手,解释道:“我在这儿有个干儿子,我给他起名叫高大命,现在又有了个女儿,叫高小鹿。哥哥是大命,妹妹叫小鹿,嘿。”
高飞在楼兰有个干儿子的事,水儿已经听拓拔千钧说起过了,所以也没感到惊讶,想了想后也忍俊不住了。
俩人相对着傻乎乎的笑了半天,吃饱了的高小鹿沉沉睡了过去。
给女儿盖好毛毯,水儿张嘴好像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高飞知道她想问什么,低声说:“我陪你两天,就得走了,因为有件事,我必须得赶回去。”
水儿也听拓拔千钧说过,要不是她生孩子的话,高飞可能已经离开了。
听他说陪自己两天,水儿感觉很满足:“嗯,其实你必须要走,也不用在意我的。”
高飞摇了摇:“你是小鹿的妈妈,我的女人,必须得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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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章 别怕,我会罩着你的!()
今天是7月19号,农历的六月初五。
东南边陲的天气就像往常那样,潮湿、闷热,趴在树荫里的狗儿,把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不停喘着粗气,就算有陌生人从眼前经过,都懒得搭理。
下午时,天色阴沉了下来,刮起了西北风。
风不大,却总算带来了一丝凉爽,狗儿站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随即夹着尾巴向家里走去。
六月的北风当日的雨,这是民间关于天气的一则谚语,意思是说六月里起了北风后,今天就会有降雨,风越大,雨越大。
果然,当街边的路灯慢慢亮起时,随着一道闪电划破乌云,豆大的雨点就这么突兀的砸落了下来。
大雨,在岭南的六月从来都不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也早就适应了这种天气,路边的行人马上就撑开了雨伞,骑车的人也穿上了雨衣,五颜六色的雨衣和雨伞,在街灯下的雨雾里,就像一朵朵盛开着的鲜花。
一般来说,植被越是茂盛,溪流越是繁多的地方,降水量就会越大。
岭南最南边那个叫争差的地方,就是这样的地貌,纵横连贯的溪流,在内地少见的大暴雨中,水势迅速上涨,很快就漫过了旁边的灌木丛,仿佛要淹没整个世界那样,来势汹涌。
争差西北五公里处,就是外界通向争差的公路尽头。
公路来到这儿后,就再也无法前行,复杂的地形,和无处不在的深洞,都成了制约修路的要命缺陷。
公路尽头的东侧,有几栋高脚楼,以前曾经有人在这儿居住过,不过后拉随着内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儿的居民也都逐渐搬迁到了县城内,这些高脚楼就空了出来,被进山采药、打猎的人当做了暂时歇脚的地方。
兔子。
提到这俩字,人们就会想到那种一对长耳朵,短尾巴跑的飞快的小动物,其实这却是个人名。
兔子是少数民族人,原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甚至连他本人都已经忘记了。
人们称呼他兔子,是因为他俩耳朵额外长,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是个裂唇。
兔子不都是三瓣嘴的么?
兔子今年三十三岁了,还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兔子,所以只能是个光棍。
兔子是靠采药、打猎为生的,每个月都会钻进边境的大山中,过两天再出来时,猎枪上就会多了一串野兔之类的野物,背篓里装满了草药,拿去县城上卖掉后,就够他大半月的花费了。
光棍从来都是一群‘一个人吃饱,全家人都不饿’的群体,生活轻松,处世潇洒,就是晚上睡觉时,没有一具暖烘烘的身子供他搂抱,也没人喊他爸,这可能算是不多的遗憾了。
当暴雨天漏了般的往下洒雨时,兔子好像一只兔子那样,背着背篓扛着几只野物,连蹿带跳的跑向了那几栋高脚楼,边跑边骂这老天爷,就不能等他回到县城后再下雨吗?
看这雨势,估计前半夜是不会停下了,他只能在高脚楼内暂住一晚上了。
做为土生土长的边境人,兔子当然明白在这种环境下,是绝不能赶路的,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会不会有股子山洪忽然冲向公路,把路上的一切东西都卷走,卷到那不知道通往何处的无底洞里。
想到无法在晚上十点之前赶回县城,参与大黄牙开的赌局,兔子真的很郁闷,在经过一棵芭蕉时,没好气的抬脚踢了过去。
老天爷可以给兔子作证,他无故要把这棵芭蕉踢倒,就是为了释放他无法回县城参加赌局的愤慨,真没有别的意思,真没有!
兔子狠狠踢向芭蕉的那一脚,就在刚要碰到芭蕉时,那棵芭蕉忽然活了——并长出了一只人的手,一把就攥住了他脚腕,猛地向上提起。
然后,兔子就以一个非常潇洒的姿势,脚不沾地的狠狠摔在了地上。
幸好他背上有背篓,没有让后脑砸在地上,可率先落地的屁股,却几乎摔成了两瓣。
哎哟!
兔子很想看出这俩字,来释放他身体的疼痛。
只是这俩字还在嗓子眼里打转,又有一只手猛地捂住了他的嘴巴。
兔子这才惊恐的发现,那棵芭蕉根本不是芭蕉,而是一个人,一个头上、身上都绑着芭蕉叶的人。
或者说,是一个树精。
这么大的暴雨,还在外面装芭蕉的东东,真有可能是树精的。
山里人不信鬼,只信树精,兽精什么的。
这是什么……兔子脑海中翻腾起这个念头时,就觉得耳边传来轰的一声雷鸣,眼前攸地发黑,整个人都陷入了黑暗。
暴雨还在下,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