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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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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之物本身,而是我们的感性直观的表象。而且,既然象几何学家心里所想的那样的空间,恰好是先天存在于我们心里的感性直观的形式,同时又是一切外在现象(就其形式而言)的可能性的根据,那么这些外在现象就必然地而且极其准确地同几何学家的命题符合一致,这些命题不是从任何虚构的概念,而是从一切外在现象的主观基础,即感性本身得出来的。只有用这种办法,几何学家才能保证用他们的命题的毫无疑问的客观实在性顶得住浅薄的形而上学的各种无理取闹。因为那种形而上学是不追溯这些命题的概念的根源的,所以对它说来,这些命题是非常奇怪的。    
  附释二    
  一切作为对象而提供给我们的东西,都一定在直观里提供给我们。不过,我们的任何直观都只能通过感官而发生;理智性并不去直观,而只是去思索。根据以前所论证过的,既然感官永远而且丝毫不能使我们认识自在之物而只能认识自在之物的现象,而这些现象又仅仅是感性的表象,“那么一切物体连同它们所处的空间都必然地被视为仅仅是我们之内的表象,它们仅仅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之内,不存在于其他任何地方。”这难道不是明显的唯心主义吗?    
  唯心主义在于主张除了能思的存在体之外没有别的东西,我们以为是在直观里所感知的其他东西都不过是在能思的存在体之内的表象,实际上在外界没有任何对象同它相对应。而相反,我说:作为我们的感官对象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物是已有的,只是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们的现象,也就是当它们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时在我们之内所产生的表象。因此无论如何,我承认在我们之外有物体存在,也就是说,有这样的一些物存在,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固然完全不知道,但是由于它们的影响作用于我们的感性而得到的表象使我们知道它们,我们把这些东西称之为“物体”,这个名称所指的虽然仅仅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的现象,然而无论如何,它意味着实在的对象的存在。能够把这个叫做唯心主义吗?恰恰与此相反。    
  外物的很多属性并不属于自在之物本身,而仅仅属于自在之物的现象,这些属性在我们的表象之外没有单独的存在性;这样说并无损于外物的实际存在性:在洛克的时代很久以前,特别自洛克以来,一般来说,这已经是人们早已接受和同意的事了。在这些属性里边有热度、颜色、气味等等。那么,如果我除了这些东西以外,由于一些重要的原因,把物体的其他一些性质,也就是人们称之为第一性的质的东西,如广延、地位,以及总的来说,把空间和属于空间的一切东西(不可入性或物质性、形,等等)也放在现象之列,人们也找不出任何理由去加以否认的;而且,既然对于那些不愿意把颜色当做客体本身的属性而仅仅把它当做属于视觉作为它的变化的人,不能称之为唯心主义者,那么同样也不能仅仅由于我认为还要多的,甚至凡是做成一个物体的直观的属性都仅仅属于这个物体的现象,而把我的学说称之为唯心主义。    
  提供了现象的物,它的存在性并不因此就象在真正唯心主义里那样消灭了,而仅仅是说,这个物是我们通过感官所决不能按照它本身那样来认识的。    
  我很想知道我的这些主张应该算什么,才免得算为一种唯心主义。我不得不毫不犹豫地说:说什么空间的表象不仅完全同我们的感性对客体的关系相一致(这是我已经说过的),而且甚至同客体完全相似:我认为这样的一种主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正如同说红的感觉同在我之内引起这种感觉的银朱的特性相似一样。    
  附释三    
  因此,象下面那样的一个很容易预料到的不过是毫无价值的诘难,就不难予以驳斥了。这个诘难是:“空间和时间的唯心性〔把空间和时间当成唯心的东西〕,这会使整个感性世界变成纯粹的假象。”他们把感性仅仅做为一种模糊的表象样式,按照这种样式,我们仍然可以认识物的本来面目,只是不能在我们的这个表象里把任何东西都做成一个清楚的意识罢了。这就首先把感性认识的性质上的全部哲学理解给破坏了。相反,我们已经证明了感性不是什么逻辑上区分为的清楚和模糊的问题,而是发生上的知识本身的来源问题,因为感性认识决不是按照物本身那样表象物,而是仅仅按照物感染我们的感官的样子表象物,因此它提供给理智去思考的只是现象而不是物本身。在这一个必要的纠正以后,又出现这个诘难,它出自一种不可饶恕的、几乎是有意的曲解,就好象我的学说把感性世界的一切东西都变成了纯粹的假象似的。    
  当现象提供给我们时,我们仍然完全有自由去随便怎样判断。因为现象是根据感官的,而判断则是根据理智的。问题只在于在规定对象上是不是真实的。然而真实和梦幻之间的差别不在于对于对象的表象的性质如何,因为在两种情况下,这些表象都一样,而差别是在于表象如何连结,即如何按照在客体的概念里规定各表象的连贯性的规则来连结,并且看它们能不能在经验中并存。假如我们的认识把假象当成了真实,也就是说,假如直观(客体就是由直观提供给我们的)被当成了对象的概念,或者也当成了对象存在性的概念(这是只能由理智去思维的),那么这个责任也决不应该由现象来负。感官把行星的运行给我们表象为有时前进,有时后退,在这上面并没有什么假和真的问题,因为只要把这仅仅看做是一个现象,那么对行星的运行的客观情况就还一点也没有加以判断。不过,假如理智不留心防止把主观的表象样式当做客观的表象样式,错误的判断就很容易产生,那么人们就说它们似乎是后退。然而假象不能算在感官的账上,而应该算在理智的账上,因为根据现象来下一个客观的判断的是理智。    
  这样一来,即使我们丝毫没有考虑到我们的表象的根源如何,当我们把我们的感性直观(不论它们包含什么)在空间和时间里按照一切知识在经验中的一些连贯规则连结起来时,假象或真象就能够随着我们的疏忽大意或小心谨慎而产生;这完全在于感官的表象在理智中的使用如何,而不在于感官的表象的根源如何。同样,如果我把感官的一切表象连同它们的形式,即空间和时间,都仅仅当做现象,把空间和时间仅仅当做感性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是不存在于感性之外的客体里边的,如果我仅仅在有关可能的经验上使用这些表象,那么就一点也不会由于我把它们仅仅当做现象而引起错误或造成假象;因为它们无论如何可以在经验里按照真理的规则而正确地连贯起来。这样一来,几何学的一切命题对于空间以及对于一切感官对象都能有效,从而对于任何可能的经验都能有效,不论我把空间仅仅当做感性的形式也罢,或者当做附属于物本身上的什么东西也罢。不过,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我才能够理解怎么可能先天认识以上所说的涉及外直观的对象的这些命题;否则,在一切可能的经验上就会一切如旧,就如同我没有从事于脱离世俗之见一样。    
  但是,如果我用我的空间的概念和时间的概念来冒险超出一切可能的经验(这是不可避免的,假如我把空间和时间说成是属于自在之物本身的话,因为,尽管我的感官不是那样做成的,并且不管它们对自在之物是否合适,有什么能阻止我去使它们对自在之物有效呢?),那么就可能由于一种假象引起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那样一来,我就是把物的直观条件这种仅仅属于我的主观的、当然是对一切感官的对象有效的、因而是对一切可能的经验有效的东西,当成了普遍有效,因为我把这个条件归到自在之物本身了,而不是把它限制到经验的诸条件之内。    
  因此,我的空间和时间的唯心性的学说,远远没有把整个感性世界弄成为仅仅是一个假象;反之,它是保证最重要的知识之一(即数学所先天阐述的知识)得以应用于实在的对象上去以及阻止人们去把它当做仅仅是假象的唯一办法。因为,不注意这一点,就决不可能确定是否定间和时间的直观(它们不是我们从任何经验搬过来的,而是先天存在于我们的表象之中的)不是没有对象与之相对应或者至少相对应得不够妥当的凭空的幻想,从而也不能确定是否几何学本身不是纯粹假象。但是,相反,恰恰因为感性世界的一切对象仅仅是现象,所以我们才能够指出几何学对它们有不可驳辩的有效性。    
  其次,我的这些原理虽然使感官的表象成了现象,但是它远远没有把经验的真实性变成仅仅是假象;相反,它们是避免先验的假象的唯一办法。这种先验的假象一向欺骗形而上学并且引诱它做幼稚的努力去捕捉肥皂泡。因为现象无非是表象,而人们却把它当成了自在之物本身,这就是理性的互相冲突所提供的一切引人注意的事件的来源。理性的互相冲突(关于它,我以后将谈到)就是在这一见解上被消除了,即现象什么时候用在经验里,什么时候就产生真象;然而一旦超出经验的界线,变成了超验的,它就只能产生假象。    
  因此,对于通过感官而表象出来的事物,我保留了实在性,我仅仅是限制我们对这些事物的感性直观,让它(就连在空间和时间的纯直观里也一样)只表象事物的现象,永远不表象事物的本身,因此我就没有给自然界捏造全面假象;而针对别人说我的学说是唯心主义,我的抗议是如此明确、清楚,假如没有那些毫无资格的评论家准备用他们的奇特的幻想来代替已经确定了的概念,从而把这些概念加以破坏和歪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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