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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庭愿意在这一点上赞同你的意见,梅森先生。不过,现在快到晚间休庭时间。本庭会在明天早晨之前对事态做周密考虑。同时,本庭将休庭至明晨10时,在此期间陪审员不得对本案的是非曲直形成或发表任何意见,不得讨论证据,也不得允许任何他人在陪审员面前进行讨论。在本案案情完全提交法庭之前,陪审员应避免形成任何意见。本庭休庭至明早10时。”
17
汉米尔顿·伯格为上午准备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证人。
法庭刚一重新开庭,查明被告和陪审员确已到庭,他便要求:“传小霍默·加文。”
小加文走上前来,神情坚定地紧闭双唇。
他宣誓已毕,报上姓名、住址,表明自己是前一位证人霍默·加文的儿子。
“好的,”汉米尔顿在证人面前伸出一个手指说道,“我请你仔细听我的提问,你只要回答这些问题,不用主动提供别的情况。你的父亲购买了3支样式、口径和品牌相同的手枪,这一点已经得到确认。为了论证时方便起见,我们已经将给你的那支称为‘小枪’,将今年10月7日傍晚放在他枪套里的那支称为‘皮套枪’,将他锁在保险柜里的那支称为‘保险柜枪’。你明白这些称呼吗?”
“是的,先生。”
“现在似乎无人否认,10月7日晚上,你父亲将我们所称的‘皮套枪’交给了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纳,后来又从保险柜中取出我们所称的保险柜枪放进枪套。看来这三支枪中的一支就是杀人凶器,这支枪已被标为证物第30号。你听明白了吗?”
“是的,先生。”
“那好,我想问你那支你父亲交给你的枪的情况,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小枪’的情况。我想问你是否于今年10月8日将那支枪交给了佩里·梅森先生?”
“我给了。”
“当时梅森先生是把枪拿在手里的吗?”
“他是拿在手里的。是的,先生。”
“梅森先生摆弄过那支枪吗?”
“是的。”
“怎么摆弄的?”
“反对,这个问题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说。
“我建议把这联系起来。”汉米尔顿·伯格说。
“我想我们应该不仅按地区检察官的建议把这联系起来,”梅森说,“我还想询问证人一个只是和本案那个阶段有关的问题。”
“问吧。”德克法官说。
梅森问道:“我们所称的‘小枪’是不是现在我向你出示并已被列为证物第30号的手枪?”
证人看了看枪,说:“绝对不是。那支枪样式与这支枪一模一样,但不是这支枪。”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梅森说,“证人可能如何处理别的枪支,当然与被告没有联系,完全与本案有关事项无关。”
“我认为这种意见正确,”德克法官说,“反对有效。”
汉米尔顿·伯格愤愤地说,“那么,我想换一种问话方式。你看到这支标为证物第30号的枪了吗?”
“是的,先生。”
“你从前见过那支枪吗?”
“是的,先生。”
“什么时候?”
“佩里·梅森把它交给我的时候。”
“什么时候?”
“今年10月8日。”
“你怎么处理那支枪的?”
“反对,这个提问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说,“我不管做过什么都与被告没有关系。”
“本庭裁定反对无效,”德克法官说,“看来证人已经确有把握地辨认清楚了标为证物第30号的枪支。”
“你怎么处理那支枪的?”
“我把枪拿到了斯蒂芬妮·福克纳的公寓。”
“是本案被告吗?”
“是的,先生。”
“然后你怎么办?”
“我没做什么。我像木头似的一动不动地站着,梅森先生拉拉杂杂地说了一大堆话,大意是被告遇上了某种危险,我把枪带来是给她自卫的。”
“你是说梅森先生把这支枪交给了你?”汉米尔顿·伯格问道。
“是的,先生。”
“什么时候?”
“今年10月8日晚上。”
“在什么地方?”
“在我办公的地方。”
“是在你把一支枪交给梅森先生之前吗?”
“是的,先生。”
“那是什么枪?”
“就是我们所称的‘小枪’。那支枪与我现在手中拿的枪外观一模一样,我手中拿的枪是杀人凶器,已被标作证物第30号。”
“你把我们所称的‘小枪’交给了梅森先生吗?”
“是的,先生。”
“梅森先生是如何摆弄那支枪的?”
“他击发了一下。”
“你是说他开了一枪吗?”
“是的,先生。子弹擦着我的桌子飞过。”
“我向你出示这张照片,它表明在一张桌子上有一条长长的划痕,我问你是否知道这个画面说明了什么?”
“那就是我办公室的桌子现在大致的样子,那是在佩里·梅森开枪之后立即拍摄的桌子的照片。”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在枪击之后的混乱中。梅森先生换上了我手里这支标为证物第30号的枪,掉换了我交给他的我们所称的‘小枪’。他把杀人凶器递还给我,让我交给斯蒂芬妮·福克纳,在这种情况下,我会误以为那就是‘小枪’。”
“这样做明显是为了解释那支枪的弹膛里为什么有一枚空弹壳,同进也为了造成证物第30号杀人凶器在谋杀发生时由你持有的假象,是这样的吗?”
“反对,这是一个暗示性问题。”梅森说,“我认为提出这样的问题是行为不端。”
“接受反对,”德克法官说,“我提醒地区检察官避免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是一个纯粹的暗示性问题,是在让证人对所发生事件做出一个结论。请陪审员忽视这个问题,不要由此推出任何结论。现在继续,地区检察官先生,请提出相关的恰当的问题。”
汉米尔顿·伯格因为法庭的指责而面红耳赤,他转身对佩里·梅森说:“进行询问吧。”
梅森说:“你已作证认定,我用你给我的‘小枪’替换了证物第30号杀人凶器吗?”
“是的,先生。”
“你确实看见我那样做了吗?”
“当然没有。你用小枪放了一枪,搞得大家心神不宁,然后做了手脚,当然不会有人看见。”
“如果你没有看见我做,你怎么会认定我做了?”
“这事就跟二加二一样简单。”
“也就是说,你心里已经形成一个推论,认定了发生过什么事吗?”
“是的,先生。”
“那么你并不是在就你所了解的事实作证,而只是就从某些事实中推出的结论作证吗?”
“是某些无可置疑的事实。”加文说。
“但是你有关掉换枪的证词是推论吧?”
“一个建立在无可置疑的事实基础上的推论。”
梅森对眉头紧皱的法官微笑着说:“阁下,我请求将证人有关换枪的说法从证词中删除,因为那是一个推论。”
“批准请求。”德克法官厉声说道:“事情非常明显,地区检察官对证人的证词相当熟悉,而且清楚证人的证词是建立在推论基础上的。”
“等等,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汉米尔顿·伯格说,“我认为本庭在这个问题上对控方过于苛刻。如果本庭允许,我想再次询问证人,确认证人所说的无可争议的事实。这些事实将引出一个毋庸置疑的结论。”
“还是让陪审员做结论吧。”德克法官说。“不要让那些把自己的推论当做绝对事实的人作证。”汉米尔顿红着脸扭头对证人说:“你说过你曾经交给梅森先生一支枪吧?”
“是的,先生。”
“你说过那枪不是这支标作证物第30号的杀人凶器,而是我们所称的‘小枪’吧?”
“是的,先生。”
“你怎么知道你给他的是‘小枪’而不是杀人凶器证物第30号?”
“因为证据表明今年10月7日晚上我手里这支枪被用来杀死了乔治·卡塞尔曼,我交给梅森的‘小枪’是绝对不可能用来杀人的。”
“为什么不可能?”
“反对,”梅森说,“这是控方试图对自己的证人进行反询问。我请求删掉这段话,说什么他给我的枪不可能是杀人凶器,因为这是证人的推测,而不是对问题的回答。”
“批准请求。”德克法官厉声下令。
“但是阁下,”汉米尔顿·伯格抗议道:“我有权利指出……”
“你当然有权利指出事实,也只能指出事实。”
“好吧。”汉米尔顿·伯格说,“你给了梅森先生一支枪吗?”
“是的,先生。我给了他我们所称的‘小枪’。”
“你从什么地方拿来的枪?”
“从我桌子的一个抽屉里。”
“你在此之前是从哪里得到枪的?”
“从我父亲那里,是他给我的枪。”
“什么时候?”
“去年圣诞节前后,我想那是个圣诞礼物。”
“10月7日那支枪在什么地方?”
“在我手里。”
“10月7日那一整天都在吗?”
“是的,先生。”
“你是怎么处理那支枪的?”
“我把枪交给了佩里·梅森。”
“佩里·梅森是怎么处理枪的?”
“他放了一枪。”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
“他又递给我一支枪,建议我交给斯蒂芬妮·福克纳。”
“那支枪和你递给梅森先生的枪是同一支枪吗?”
“不是。”
“现在停一下。”德克法官说,“你已经推出结论,认为那不是同一支枪,是吗?”
“是的,先生。”
“你的回答将被删除。控方应善意地避免引导证人将观点或推论作为证据,现在只许陈述事实。”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