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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让我出庭辩护。
我埋头整理有关资料,并与诺女士沟通,去餐馆查证有关情况。但是,那时我心中依然无底。谁知道法院最后会如何判决呢?这样的案件会不会改变英国法律历史呢?在翻阅法律资料中,我产生了一种预感。
事情是这样的:诺女士与一朋友去一家餐厅吃午饭。朋友给她买了一瓶啤酒,该啤酒瓶是不透明的。
诺女士先倒了一半啤酒到杯子里,然后和朋友畅所欲言。喝完这杯啤酒后,她又将酒瓶里剩下的酒倒出,却发现啤酒里居然有一只未完全腐烂的蚊子。
诺女士平时最厌恶蚊子了。盛夏时,她的体质总是最招惹蚊子来袭,常常让她防不胜防,总是带着大红包游走在白日里各个场合,还奇痒无比。所以一看到这蚊子,想想已经喝进肚里的啤酒,她立刻心生异样,变得焦虑不安,以致身体不适,忍不住低头,开始止不住地呕吐。
之后,诺女士起诉了制造商。
我从一开始便随着此案履行法律程序,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一路纷纷扰扰、沸沸扬扬的,各大媒体全程跟踪,我们便一直打到了英国最高的审判机关,也就是贵族院。
最后,法官金勋爵认为:“你要爱你的邻居”,这条规则已经变成了一种法律,它要求你不能危害你的邻居。
我尖锐地质问:“法官您所提出的问题是在法律意义上的‘谁是我的邻居?’的问题么?这个范畴该如何界定?或者说,邻居的确切定义是什么?
金勋爵说:“这个问题是有严格的含义。那就是,你必须采取合理的注意去避免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你要合理地预见你的行为可能会损害你的邻居。所以,在法律上,“谁是我的邻居?”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有些人受我行为的影响是如此地紧密和直接,以致于我应该合理地考虑:当我打算去做或不做某种事情的时候,这种行为的结果会如何?
‘过失’这种行为,在侵权行为的种类里,从来都不是静止和封闭的,它应该不断地发展,从而包含新的内容。这种责任的基本原则就是,被告对原告负有某种注意的义务。原告应该证明,由于被告违反了该注意的义务,结果导致了他的损害。”
我一听,立刻感觉到,呵呵我的大好时光来临啦。
在本案中,二个相对的法律原则发现了一个交合之处。
每一个原则都想具有优先性:
一方面,非合同的当事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对合同的当事人提出自己的权利要求,这是合同法已经确立的原则,这个原则称为“合同相关性原则”;
另一方面,一个过失的行为导致了损害,受害人就有权利提起诉讼,并得到法律的救济。
这个原则同样已经确立,这是侵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如果存在合同关系,那么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合同纠纷的诉讼。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排除同时存在合同诉讼和侵权行为诉讼的竞合。
我认为这是一种新的法律责任。如果最后被判决我方获胜,那么我便要著书立传的。加油,蒿嫣然,我看好你的敏锐和智慧!当时的我就是这样分析着,这样为自己加油的。
果真,最后,贵族院合议庭以多数支持了原告,认定了制造商有责任采取合理的注意义务,保证它的产品对最后的消费者不发生损害!
于是,我要开始我的第一本法律论著创作的第一个字的书写。
因为媒体参与了大讨论,我知道了英国的法学家们大都认为,这个案件是英国法律历史上“最著名的案例”。
从文献上看,这个案件是英国“过失”责任的源头,也是“危险物”严格责任的源头,更是“产品责任”的源头。
所以必须要从国家法律条文上来规范这个源头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我将我的思考和想法,告诉了诺女士,希望得到她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想不到,诺女士兴奋得出乎我的意料,简直将我奉若贵上宾。
她当即决定要感谢我,给我一个大惊喜。
所以,今晚的大餐,就是在她家的豪华大院子里吃的,或者说呆着的,因为那一院子的熙熙攘攘,简直就是人山人海一样,估计来宾至少得有千余人。整个院落也是峰回路转的,草坪上摆放着各种各样丰盛的自助餐食品和酒品,诺大的心形泳池也洒满了五颜六色的花瓣,一簇簇灌木和小树上,也插摆上了霓虹灯和彩色装饰物与气球,就连城堡四周的参天大树和墙体上都挂出了闪烁着各种各样造型的星月。
这时候,我才知道了她的皇族血统。真的,我太蹊跷了,至少赫赫有名的BBC,不可能不清楚她的皇族血统吧?为什么所有的媒体都不仅跟踪报道了一年多,而且还没有一家公开过她的皇族血统?
我蹊跷极了,不由得说出了口:“天啊,您原来这般的高贵呀!难怪我们一见面,我就觉得您特别优雅知性呢!可是,怎么可能呀!BBC难道都不知道您的身份么?”
诺女士大笑不止,开心地说:“蒿律师,你这个小女孩不仅美若天仙,还如此娇嫩纯真呢!好难得的呢。要知道,媒体也是要为皇家服务的。不让说出的秘密,就是不能说的。”
我这才明白,原来自己一不小心挤入了英国的最顶级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啦。
是的,今夜星光为我而璀璨。
每一个到场的人,都在诺女士面前夸赞我不休。
每一个到场的人,都塞给我名片或发出了盛情邀请。
每一位彬彬有礼的男士,都朝我抛着媚眼,眸里闪烁着欣赏的光。
我知道了,如果我的论著能够快速写出来,便会成为一本畅销书。
我就会成为英国法律界内外都可能会的知名人士。
好吧,曙光就在前头,蒿嫣然,你现在只需要沉浸于文字创作中就好!加油!
第118章 律所入党(第二更)()
三月八日,女人节。
细致一算,我回到BJ已然两年了,最为著名的京城VIP律师事务所也叫我厌倦,就像贾哥厌烦了我一样。
刚开始,贾哥教诲我说:“在国内,要入党。”
于是,我申请。
两年的繁琐考察,终于加入了,昨天号称陪伴着过三八节,律所为我们两个预备党员转了正,宣了誓。
贾哥说,厌烦了律师行当,那就考公务员去吧。
我不乐意,怎么呀?难道还要让我一切从头从最基层干起?在这三十三岁的时候,再一切从头做起?
我发牢骚,说:“改革改革,开放开放,为什么就不能另眼相看一下我们这帮海归人士?我们有知识有文化有力量有能力为社会主义国家添光增彩,为什么不能高聘我们成为政府中层或高层领导干部?你们呀,就是官僚!”
贾哥说:“我们有试点,还有千人计划!”
我说:“可我们这些社会学科的海龟不是还是只能在海洋最底层潜伏着?——为什么国家不能给我们一些机会?”
贾哥说:“嗯,最近还真听说一些政府部门要吸纳你们这样的博士海归啦,你呀,稍安勿躁,等待时机吧。或许,不久的将来,就会赶上好政策呢?”
我欢呼雀跃,说:“那我要进公安局!我要去实践我妈妈——一个二级英模的遗愿!”
贾哥刮了我的鼻子尖,说:“好,好,我会替你留意的。”
但是,之后,我开始感觉他在耍滑头。
比如,我只要主动联系他,当然只能电话联络,他总是忙、忙、忙。
昨夜,我在互联网上查到了通海市公安机关正在招聘局长助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呀。可是,贾哥居然还是不肯给我以说话的机会。
我,蒿嫣然,难道是好招惹的女人吗?哼!
本来,我能够借助了诺女士的臂膀,完全可以在伦敦上流社会迅猛发展壮大起来自己的羽翼的。
当我阐述新论点的法律论著出版发行时,伦敦上流社会人们几乎是奔走相告,互赠新书。走近伦敦大街小巷的书店门口,看到的也基本上都是排队购买我这本畅销书的队伍。最为重要的是,我的论著居然成为当年新书排行榜的销售第一名。
我的风光在皇家贵族诺女士和媒体的关注下,熠熠生辉。
可是,我高兴过头了,我忘记了自己是个异族,在英格兰的土地上,不可能真正成为他们的一份子的。
有一天,诺女士又邀请我去她的城堡夜宴。
我一袭玫瑰红的晚礼长裙,衬托出了一个成熟又靓丽知性女子的飘逸风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于西方这种晚宴,提不起精神头来,总觉得是一种浪费时间,所以我坐在草坪的椅子中,百无聊赖。
当然,时不时的,还需要与人沟通一下,搭讪着每一个来与我交流的达官贵人。
诺女士冰雪聪明,便很神秘地告诉我:“亲爱的,不如你去我家大书房择书去看好了。反正我家的书都是经典,有看好的,你是可以借阅的,虽然我从来不借书给他人,但是亲爱的,你是个例外!我相信你会特别喜爱的,我也是个书虫的,我收集了全世界最经典的书籍,整整一大屋子呢。用你们华人的成语,就是这样形容的,嗯——对,‘汗牛充栋’,呵呵,快去吧,那里的精神食粮会让你如同那个什么来着,对——久逢甘露的感觉的。好了,我的小女孩,我现在就让我的贴身女仆带你去!”
我开心极了,立刻随着女仆去了她的大书房。
我在那里流连忘返,爬上爬下,一下子整理出来了至少三十多本大部头的英文经典书籍。
我将她们放在书桌前,走出去,本来是想告诉诺女士一声,自己先行告退了,需要拿走她的藏书三十本,书单已然列好了,放在书桌上啦!三个月后,必定归还。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