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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墓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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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就要考虑被葬的这个主儿,选择此地入葬的原因,比如始皇陵建在西安,那是为啥?因为这老小子的大本营就在西安。假如给你看个墓图,写着始皇陵,然后是在西藏,你说是真是假?”

    我点点头,金不换虽然比喻上还是有些不当,但这般解释也确实有几分道理,心中不由有些期待,盼着哪天谁也能来我铺子里,推销个藏宝图啥的也好让我一展拳脚,到时候可以让大伯对我刮目相看。

    脑子里飘飘然的想着,却突然感觉不太对劲儿,唉?怎么说着说着,又被金不换拐带到墓图的话题了?我靠!这货忽悠人的本领果然是一项绝技:“行了,咱们到此打住,现在起,除了你怎么认识倪天的事儿以外,其他的什么我都不想听,你再说废话,咱们的交换消息的事儿就拉倒,立刻散伙,咱们各走各的。”我阴沉着脸,铁了心的不再听金不换的废话……

第六十八章 秦武王() 
“唉?小子,这就是你不对了,金爷我是想着先帮你普及普及这道儿上的常识,你说金爷我要是上来就丢给你一堆盗墓的切口,到时候,你小子,这儿也听不懂,那也听不懂的,还得给你解释,那不是更浪费时间?”

    我冷冷看着金不换,这货干脆改名叫做常有理算了,怎么都能忽悠出道理来:“行,既然普及完了,那就快说,别再废话,否则交换取消。”

    金不换见我态度坚决,嘟囔了一句:“我靠,年纪轻轻,火气就这么大,也不怕大便干燥。”接下来便又继续讲了起来:“那次,是朱老七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张前秦古墓的建筑图。其实吧,金爷我跟这个朱老七,也是第一次见,跟他哥朱老五的交情倒是不错,有什么买卖,经常跟他一起搭伙儿。

    老五这人吧,手艺不错,人也够意思,就是这脾气有点冲,以前跟他一起倒斗儿的时候,这小子因为那冲脾气还真没少给金爷我捅娄子。

    这一次,老五兴高采烈的带着他的亲兄弟老七,来到金爷我的铺子里,说是这次朱老七搞到了一桩了不得的大买卖。

    说起这个老七,金爷我就一肚子的邪火,都是同一个爹妈生的,这差距怎么就能那么大。这小子娘唧唧的,跟老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瞅那衰样儿,就知道根本不是干这行的料儿。要不是看在老五的面子,这墓图又是他搞来的,金爷我是死活不会跟这么一块废料去倒斗儿的。”

    金不换讲到这儿,故意顿了顿,又扭头看向我:“唉?对,小子,你可别看他们俩一个叫老五,一个叫老七,就以为是他们家兄弟多。其实吧,他们家就他们兄弟俩人,只不过一个生在五月,一个生在七月,你说这名字起的也真是……”

    “别他妈墨迹,我对他们没兴趣!”我没好气的打断了金不换的话,他也不生气,又扭回头去,继续讲着:“行,行,朱老七不知从哪搞来了一张前秦的古墓图,这古墓图中记录内容倒是比较详细,所标记的是一个前秦短命国君的墓。这个短命鬼秦国君王,虽然是命短了点,但是名气还是挺大的,叫做嬴荡,被称作秦武王。”

    说着,他又一次扭过头来:“小子,秦武王认识么?”还不待我说话,又扭回头去:“看你小子那没文化的样儿,就猜到你肯定不认识。

    传闻这秦武王具有天生神力,自幼身高体壮,勇武好战,最喜好跟人比角力。后来,在二十二岁出巡周都时,非要与当时的大力士乌获和孟贲比赛举鼎。秦武王性情执拗,自认神力天下第一,不比还好,一比就玩上了命,是非要死磕到底,到底磕死。宁可两目出血,胫骨折断,也肯不输于人前,最后虽是赢了比赛,但当天晚上,就不治而亡,一命呜呼。小子,你说这货,是不是正宗的不作死就不会死?

    其实吧,要是当时跟着秦武王混得扁鹊还没被害死,兴许还能救了这短命鬼的性命,可惜啊,哎……

    说起这个春秋战国时期的神医扁鹊,其实他自己的名字并非是扁鹊,只不过由于他的医术高超,被当时的人认为是神医,所以才借用了上古神话中,黄帝时期的神医“扁鹊”的名号来称呼他,而他自己的名号,则叫做卢医。

    可惜啊,树大了招风,猪壮了招宰,最后扁鹊因为锋芒太盛,招来了同为太医的李醯嫉妒,便派了刺客,把扁鹊直接给咔嚓了。哎,都说同行是冤家,小子,你说这哪里是冤家啊?这是分明就是赤裸裸的仇恨。

    话说这个李醯,也真是心狠手辣之辈,直接就来个买凶杀人,害的一代名医就此陨落。可惜啊,可惜,金爷我都觉得太可惜了,小子,你觉得呢?”

    我沉着脸,态度很坚决:“交换取消,出了高速,找个地儿,我下车,咱们各走各的。”此时我算是明白了金不换是如何打发掉去找他套话儿的木警官了,估计对木警官来说,那绝对是一番别样的难忘体验。

    金不换见我真准备跟他分道扬镳,思索了一下,反而笑了起来:“哈哈哈,行,行,小子,金爷我不说废话,保证再不说废话,可以了吧?不就是调剂一下沉闷的气氛吗,不喜欢就算了,那接下来,咱们就进入正题。”

    我一言不发的斜着眼儿瞅着金不换,这小贱胖子扯皮的本事,这次我算是真正领教了,一张嘴嘚嘚起来,绝对是把人忽悠个半死。

    金不换收回了笑脸,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进入了正题:“按照那张古墓图标记,这秦武王的古墓处于当时的咸阳城附近。从现在的地图上来看,那地方是陕西省咸阳市外一个叫草头岭的小荒岭子。

    这墓是个国君墓,那宝贝自然是少不了,更何况还是个战国时期的国君墓。战国墓啊!那摸出来的,个个都是神器,都是宝贝,随便摸上一个卖掉,都足够金爷我逍遥个三五年了。所以金爷我也觉得确实是一桩有大油水的好买卖,便也一口应了下来。

    哪知道,老七不但要跟着去,还非要带另外两个人一起去。金爷我心里自然是不乐意,这锅儿里平白无故多出三张嘴,自然每个人分到的就少了。但也确实没办法,谁叫这图是老七这孙子搞来的,顾着老五的交情,又不能生抢硬夺,最后金爷我也就只能应了下来。

    应了下来之后,第二日一早,金爷我便跟着老五和老七一同赶往了西安。在西安的一家酒店之内,见到了老七口中的另外两人,他妈的!”金不换说到这儿,面显厌恶之色仿佛想到了什么极其讨厌的人,啐了一口:“呸,竟然是那两个王八羔子!“然后,冲我伸出手来:“小子,给金爷我点根儿烟……”

    我愣了一下,随即掏出烟来,递给金不换,又帮他点上,不晓得这两人究竟是谁,竟然会让金不换感到如此厌恶,心中也不免产生了好奇……

第六十九章 万国饭店() 
金不换吸了一口烟,眼神之中划过一丝忧郁,陷入了回忆:“在这古都西安郊外,有一家名叫万国的饭店,一周只有周末开门营业两天,其余时间全是闭门谢客。这饭店没有声势浩大的规模,没有富丽堂皇的装潢,但做生意的这两天里,却总是人声鼎沸,门可罗雀,最奇葩的是来此万国饭店的食客,大多是远道而来,世界各国的洋鬼子。”

    听他说着,我心下略感好奇:“难道说万国饭店的饭菜口味儿就做的这么好?备受外国人的喜爱?”

    “好个屁!”金不换呸了一口,有些不爽:“这万国饭店的名字,在道儿上可是响的很,这些洋鬼子去那儿,可不是为了什么山珍海味的饭菜。比起饭菜更诱人的,可是饭店地下拍卖行里,拍卖的那些个中华千年的旷世奇珍。”

    “我靠,你是说这饭店在背地里干着走私文物到海外勾当?”我看着金不换那愤愤不平的样子,突然间发现金不换与我似乎具有一个相同的价值观,那就是对于“贩卖国宝,走私文物”的厌恶。

    我对于盗墓的态度,其实是处于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虽然不喜欢,但也不会有过多的厌恶,毕竟这世间之事本就如此,有埋就会有挖,不是我这样一个小人物能左右的,当然,这种态度的前提是绝对不要把我牵扯其中。

    但对于这种将华夏几千年遗留的古秘珍宝贩卖到国外的行为,却是彻彻底底的厌恶。这倒不是说我具有什么高尚的爱国情怀,我只是单纯的觉得,既然这些都是是咱们华夏老祖宗留下的财富,要是被外人搞了去,就怎么也说不通了。

    这道理就好像是自家的两个孩子为了一个玩具在争抢,最后无论哪个孩子得了玩具,这玩具始终是在自家里。但倘若是一个别家的孩子抢走了这个玩具,这个玩具便不再是自家里的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暗叹了一口气,因为我又想到了另一个人,四叔……不得不说,我的这种观念确实跟四叔从小的灌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金不换似乎并未察觉我内心的惆怅,无奈的叹了口气:“哎,小子,所谓盗亦有道,金爷我虽然贪财,但这种靠卖祖宗宝贝给洋鬼子发财的勾当,金爷我当真不想再干了。”他顿了顿,吸了口烟,又继续讲了起来“所以,当金爷我知道了来的这两人,竟是这万国饭店的两位掌柜马五爷和胡大中时,就立刻明白了老七那孙子心里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当时金爷我就真有心想撒丫子不干了,不再趟这浑水,可他妈的已经被老七这孙子拉上了贼船,要是反悔,那以后金爷我这碗饭就算是砸了。”

    我皱了皱眉,不太明白金不换口中所谓的不能反悔到底是指什么意思,怎么盗墓这玩意还带强制性的?

    金不换看我又皱起眉头,一脸的疑惑,便知道我没太听明白,又补充解释:“所谓行有行规,倒斗儿这行当里,要是应了买卖,除非是你自己一命呜呼,否则就算是你爹妈死了也不能反悔。当然,你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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