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课他要回报他。
这一次女孩没再拒绝,女孩和男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女孩也会经常照顾男孩,但两人的关系始终没有突破。在外人看来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其实只有男孩知道女孩从未说过喜欢他。但男孩觉得至少现在他们的关系已经比以前好了,男孩相信有一天女孩会接受她。
很快一年过去了,女孩自信地走进了考场。高考分数出来后,女孩如愿的考上了大学。女孩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去找了男孩,女孩想知道男孩去了那所学校,顺便,告诉男孩,那一句藏了三年的话语。
但当女孩敲上男孩的家门时,开门的是男孩的妈妈,女孩向男孩的妈妈叫了声:“阿姨好!”便问阿姨男孩在不在家?
男孩的妈妈却摇摇头,“若轩已经去了韩国。”
女孩仿佛晴天霹雳般,两边耳朵嗡嗡响,听不到任何声音。男孩的妈妈给了女孩一封信,说这是男孩特意叮嘱她一定要交给女孩的。女孩打开信里面的字确实是男孩的字迹,当女孩看到信,她的泪水像泉水般涌出。
雪晴,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这个称呼在高一的时候我就想这么称呼你了,也许你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个国度。我想你会拿到你理想学校的通知书。雪晴,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累了。这样的生活我真的累了。没有希望的日子,很不好受。
雪晴,我走后没人在你身边,要记得按时吃饭,胃药要记得买,我记得高二的一天晚上,你因为胃痛而晕过去,从那天起,我就常常帮你把胃药放在你桌上并提醒你要记得吃;我走后没人在你身边,要记得把创口贴带在身上,你常常会受伤,每次班级出去玩你都会贴上几片,而我也常常为你准备着;我走后没人在你身边,你要记得······,女孩再也忍不住,冲出了男孩的家门,回到家里女孩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直哭一直哭,爸爸妈妈以为是女孩高考考砸了,也没敢问她,只是默默地守着她怕她做傻事。
上大学后,女孩身边不乏追求者,但女孩都一一婉拒了,只因她还放不下那个人,那个陪伴了她一整个青春的男孩。
五一放假前一天,女孩和室友一起去看了一场午夜电影,在看完《致青春》后,她哭得一塌糊涂,倒不是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太感人,而是在郑薇身上她发现了那个当年的男孩的影子,他和郑薇在表白后对女孩(影片中是男孩)穷追猛打,最终她们获得了男孩的爱情,可是两个人因为一些变故而最后没在一起,但她比郑薇幸运,她的爱情很纯洁,男孩到离开的时候都是在为她着想,而郑薇却是在毕业之际,她的男友却为功名利禄选择抛弃她。她想她的青春没有充实圆满,在她的青春里出现过一份真挚的爱情。
这正如徐志摩诗中所言。
浮华一生,淡忘一季,空有回忆,打乱缠绵,笑容不见,落寞万千,弦,思华年,那些年华,恍然如梦,亦如,流水,一去不返,不泣离别,不诉终殇。
第七十八章 回家()
第七十八章回家
回忆如潮,涌过之后也如潮水一般,缓缓退去,消失不见。
林若轩收回自己的目光。
曾经的这些那些,都只是曾经。不管从前如何,他只关注现在。现在,他爱的人叫,金泰妍!
“好了,同学聚会现在才刚刚开始呢。”见林若轩转过身,老班长拍了拍手,大声说道。
大家也都是成年人了,对于颜雪晴这种天之娇女的突然离开即使不满也没有表现出来。
颜雪晴的背景有多深厚?四九城最古老的一批家族。你说呢?只不过,和他们没什么关系罢了。
林若轩也清楚这一点。但对于他来说,拥有了幸福的生活远比拥有财富要珍贵的多。
同学聚会在颜雪晴离开之后也算是得以真正开始了。
大家坐在一个个圆桌前。最中央的那张桌子都是混的比较出众的。
同学聚会,说白了就是显摆一下现如今的地位,顺带着回忆一下青春记忆。这种让人无奈的虚荣心,充斥着整个社会。
林若轩也算是出众的一批人了。亚洲著名高等学府的明星教授,在以前的班里称得上成就最高的几个人了。
“若轩啊,你这次怎么没有带女朋友过来啊?”王志阳好奇的问道。
林若轩笑了笑,“她有事情,就没有过来。”
王志阳撇了撇嘴,“你那天说的女朋友该不会是骗我的吧?还韩国人呢,有没有都两说。”
林若轩不在意的笑了笑。“这个就要看你怎么想了。反正我是有女朋友的。”
“切。”
“哈哈,下次如果还聚会的话,若轩你可要带上你的女友让大伙见见。是什么样的韩国女人能俘获我们林教授的心。”老班长笑着说道。
其他人也是纷纷点头。对于这个能让林若轩心甘情愿的放弃美貌、才华、家世都极为出众的颜雪晴而选择的女人,他们都是很好奇,会是什么样子呢?
林若轩笑着点了点头。“好的,有机会我会让她来的。”
来?来你妹来!金泰妍天天忙的连和自己约会的时间都没有还来给你们看?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不过呢,面子上倒是给足了这些人。
同学?现在不过是一群认识的人而已。社会这个大染缸早就把当年懵懂无知的少男少女给污染的不成样子了。如果是以前,他会拿心相交,现在如果这样做。纯粹嫌命长。
不怪林若轩这样想,社会如此。
这场聚会也没有吃多久,很快就结束了。老班长邀请大家去KTV唱会儿歌,不过林若轩拒绝了。
道别了当年的同学们,林若轩就开车回家了。
回家,自己的家。
“小轩?你怎么回来了?同学聚会结束了?”林母看到林若轩有些惊讶的问道。
“嗯。他们去唱歌了,我没兴趣就没过去。”林若轩解释道。
“哦,坐下吧,我给你倒杯水去。”
“嗯。对了妈,我爸呢?还没回来吗?”林若轩问道。
“没有。估计还要再过几天才会回来。”林母一边接水一边说道。
“这样啊。”林若轩点了点头,有些失望的说道。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林智晨了,有些想念。
“怎么?想他了?”知子莫若母,林母一看就知道自家儿子想他老爸了。
“嗯。是有点儿。快半年没见他了,怪想他的。”林若轩坦然承认了。他明白,既然爱着父母,那就要表现出来。对于已经步入老年的父母来说,什么都不如子女的关心自己来的感受更美妙。虽然林母现在的模样只是刚刚四十岁的样子,其实她已经五十了。至于看起来也就中年人的林智晨,更是奔六了。
“想他就等他回来吧。”林母笑着说道。
“不了。学校那里还有工作,等有空再回家看看吧。”林若轩摇了摇头说道。
“你看着办就好。”林母也不强求。林若轩怎么做她不管,只需要在背后支持就好了。更何况,不是还有那个萌萌的小丫头吗?
想到金泰妍,林母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对于这个儿媳妇,如果给打分,满分十分的话,金泰妍现在已经到了九分。唯一扣的一分就是太矮了,林母虽然不要求身高,但金泰妍,的确太矮了。(一米五八,能不矮么?才到肥皂胸口)
林若轩不明觉厉的看着突然露出满意表情的老妈,一阵莫名其妙。这是咋了?怎么突然露出这种表情?怪渗人的。
“好了,你自己玩吧。我去睡觉了。”林母毕竟老了,精力不如成年人,这才九点就要睡觉了。
林若轩点了点头。“您快去睡吧,我过一会儿就睡。”
“瞧我这脑袋,差点儿忘了问了。你明天几点的飞机?”林母一拍头,问道。
“明天再看,反正明天走不了就后天。就这两天了。”
林母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卧室。
林若轩摸了摸鼻子,在大厅玩了一会儿之后注意到了林智晨的卧室那紧闭的房门。
林智晨平常都是和林母睡在一间屋子的,但有时候会自己一间屋子。就是那间屋子,林若轩从来没有进去过。唯一一次偷看,里面啥也没有于是就失去了兴趣。现在又看到了这间房门,林若轩有些好奇。
这间林智晨从来不让他进去的屋子里面到地方了什么?
p。s:下面一章高能。还记得肥皂说过么,这本书会有一些玄幻的因素。
第七十九章 金色的血()
第七十九章金色的血
林若轩做贼似的看了眼林母的卧室,小心翼翼的走到这间房门前,看着那个门把把手放在上面。
突然,明明是木制的房门上居然出现了现代化的科技纹路。在林若轩震惊的目光下,房门中央的木块向下一陷,充满了金属质感的方块带着一个小凸点映入映入林若轩眼中。
林若轩好奇的看着这个小凸点,用手指轻轻碰了一下。
“撕!”林若轩猛地缩回手,看着手指上这个破开的小洞,皱了皱眉。他开始对林智晨的身份有些怀疑了。这种高科技产品他是听都没听过。林智晨房间居然装了这东西?
就在这时,房门上传来一声响声。“DNA识别成功,身份,林若轩。”随后,房门轰然打开。
林若轩愣愣的看着这通往地下的银白色金属台阶,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这真的是自己家吗?自己老爹真的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吗?我咋感觉是神盾局局长?咳咳,不对。那货是个死独眼龙,还黑的发亮。林智晨帅多了。
林若轩也不说话,迈步走了进去。
地球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一潭古井无波的潭水中央缓缓升起一个人。诡异的是,这个人的出现竟然没有让着潭水泛起哪怕一丝的波纹。
睁开双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