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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晨自己也叹了一口气,坐在一块青石上,一拍旁边的空位道,“来,坐下说。”
徐世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与林晨一道,罩在一颗松子树下乘凉。
“徐大哥,其实这几天奔命下来。我算是想通了。以前,我命运坎坷,到过万重山修炼,后来经过自己的一番奇遇,好不容易功力长进,考进了天武学院。也算是吃百家饭长大。身边没有什么亲人,连爹娘的下落都不知道!虽然有一大户人家的秀对我十分不错。可真正让我觉得有了依靠和借助的,只有自己。还好,我认识了好兄弟你,徐大哥,你境界似乎比我高明得多,英明神武,以后可得多罩着点我。”
徐世绩被他这么一赞,立即脸上一红,摇摇头道,“其实不然。论本事,你或许日后才及得上我。但论智慧及雄心壮志。也许我徐世绩拍马也比不了你。从我听到你的响亮名声开始,到见到你的真人,啧啧,牛皮不是吹的,你小子谦虚而夯实,是个可以论交的兄弟,连秦云都要畏惧你三分,我就已经知道兄弟你日后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再者,雷电忧可是千年难遇的神物,并非人人能够得到的。世上的强者对它的崇拜,几乎达到了痴狂的地步。你的那位菲儿师姐说得不错。自打你得到了雷电忧之后,搅动得各方人马竞相追逐,死追不放。你现在想过回以前无忧无虑的日子,去过那与世无争的生活,想想已是不可能了。”
林晨听他分析起自己的过往和现下的情况,心有所感,站了起来,握紧拳头道,“莫说我身后还有天武学院,是他们不放过我的。如果我林晨再不奋起反抗,就只有等死一途了。因此,不管如何,即使是下一刻就被敌人擒拿住了。我也要像那打不死的螳螂一样勇敢地抗争下去。”
徐世绩眼神热烈,命运的安排,让他们两个有着近似相同过往的年青人走到了一起。而林晨的志气,这几天才被激发起来。就像他所说的一样,只有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愈挫愈勇,才有资格问鼎明天,才能够见到明天升起的太阳。
徐世绩顿时伸出两手,搭在林晨的肩膀上,大声喝道,“好兄弟,那我们以后无论干什么事业,都打死不离开了。有我徐世绩一份,就有你林晨一份,总之我们同出共进,一起面对我们共同的命运即是。就算有天大的灾祸,我徐世绩也要与你一起承担。”
林晨认真地点点头,深遂的眼神里,充满了无限的感激之情。
这些时间下来,要不是有徐世绩在左右照顾和帮助。想必即使是能逃出众多势力的摆布,也会更加的艰险和不确。
正在这时,远处一道林子里突地飞出了几只野鸟,林子里面还同时传来了一阵希松的声响。最让他们吃惊的是,居然还有一阵犬吠之声,似乎有一大波人,正往他们立身之地开来。
两人同时喝道不好,立即伏在山峦之上的隐秘处,缩卷了身子,林晨问道,“不会是秦云带着鹰犬亲自来了。”
“除了他们还会有谁能闹出这么大动静?要是魔极宗魔婢长老的话,以她的身手,再傻也不会傻到去惊动飞鸟。兄弟,我们得想办法奔命了。”
林晨点点头,眉头起皱道,“那我们应该往什么地方逃呢?”
几乎是同时,两人轻声向对方坦露主意道,“别院!”
别院就是秦云在青龙山公干时的临时居所,此子是秦家的少主,即使入了天武学院去修炼,也处处讲足派头。远离几百里开外,到青龙山里来执行任务,仍旧是风风火火,手下一大批的纨绔高手争先跟随。其中一部分早已经被林晨解决。
林晨兴奋一笑,徐世绩在他腿上重重拍了一记,痛得他嘴歪眼裂,骂骂喝喝时,这才带路往意识之中或然的方向逃命而去。
他们一边奔命,一边商议着。
林晨接住了徐世绩挥开的一道荆棘,往身后别开,紧随在他身后,向密林内的纵深往目的地方向而去。
“我奇了怪了,这秦云好像长了狗鼻子一样。怎么能够这么精准地捕捉到我们的所在呢。”
经林晨这么一提醒,徐世绩发出一声啧啧声,摇摇头道,“不清楚。你之前向我提起过。在青龙山下的河道的一艘巨舰里,你与那宝阁长老大战之后。有一道黑影突然窜出为你解围,要知道在密林山间,行动不便,此人凭什么就可以快速地认定目标人物,执行高效且精准的截杀呢。”
林晨随口一说道,“也许他通过种种手段得到了信息,比如说秦云的手下里有内奸,以信鸽或者老鹰向他通信,让其得知了情况也不一定。”
两人几乎是同时抬头望天,林晨记起刚才林间轰然惊起的一群飞鸟,脑袋摇摇,像拨浪鼓般左右椅,否定道,“可是刚才我们站在山峦上边,往山脚下的旷野里扫视。根本就没有见到那天上飞着,能够跟踪人的畜牲啊。”
徐世绩也同时排除这种可能,只是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何处。
林子里清新的气息还没有散去,朝露很重,不片刻,两人的衣袍全都湿透了。手上脚上,还有不大的几处口子,全让荆棘给划的。
在这静谧的野林里行进,比之在平地上行路,还要来得缓慢。两人几乎是在夹缝之中前行,过许时晨只走了几里地,连平时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这野林里时不时可以看到野物,诸如兔子之类的。如若不是急于赶路摆脱敌人,则早就可以坐下来吃上一顿美妙的野味了。
除了野兔等野味外,还有无数的叫得出名,叫不出名的花儿。娇艳而又矜持,轻易不肯示人,就像是长在深闺之中的美人,它们的荟萃荟萃,让人见之动心,闻之神爽,在逃命的路途上,也不失为一道特别的风景。
绕过一道水沟,从长满了青苔上的巨石跃过。汩汩的流水之声,再配合那山间清幽的鸟叫声,的确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宁静心灵感受涌上心头。林晨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再一阵野花的芬芳之后,脑海之中灵光一现,顿时停步不前,失声道,“我知道是为什么了。”
徐世绩转过身来回头看他,见林晨的脸上粘着几片树叶,几根乱草插在头上,苦笑着说道,“不要停下来,除非你想被对方给捉住。想到了什么,我们一边走一边说。”
林晨阴阳怪气地咕噜一声,一边走一边说道,“气味,是气味。徐大哥,一定是在我们的身上有特别的气味,否则秦云凭什么要动用那嗅觉特别灵敏的猎犬参与到追踪我们的行动中来?”
徐世绩心下豁然开朗,点头应是,不过马上又愁容满脸,他们两只穿山甲,无论速度再快,也逃不过那些长着四条腿的猎狗。这些畜生又凶又滑,钻林入山的本事,跟老虎狮子都差不多,他们哪是对手。这怕是不消片刻,即会被那些带着猎狗追踪的秦家家奴追上。
林晨又停下了步子,徐世绩不悦地回身道,“你是不是不行了。兄弟,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呢,越是艰难难行,越是要坚持下去。哪怕只能够抗争一秒,我们也决不放弃。”
第70章 巧计()
第70章 巧计不过林晨这一回并没有问什么问题,更没有回应他的问话,而是径直奔向了一处充满着沼气的泥潭。当着徐世绩的面,从清浅的泥地里掏出一把沙子了,这些泥巴因为是生长在深山老林里面的树叶和其他的**东西交替着搅和在一起,经过长年累月的变化而生成的。因此气味特别的重。
林晨一边往自己的身上抹泥,一边向徐世绩招呼道,“徐大哥,现在不动手更待何时。”
徐世绩终于明白过来,脸上喜形于色,哈哈大笑一声说道,“真有你的,这的确是一个妙招。不过千万不要抹得太多,只要能够勉强盖住我们身上的气味即可。”
林晨答应一声,立即再掏一把泥,帮徐世绩涂满了整张脸,手上身上到处都是,一阵极之难闻的气味,立即扑面而来,两人却闻之如饮甘露,兴高采烈地一阵忙活后,又续前路,向目的地而去。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徐大哥你果然才智高绝,秦云只怕是打破脑袋都想不到我们会返回去。”
徐世绩并不是十分的笃定能够用这个办法避过敌人的耳目,但至少在一定的程度上,这种策略可以避开敌人的心理攻击之重点。是普通办法之外特别的办法。
他们能不能够成功,此刻还不好说,不过正说话间,那隐藏于两道沟谷间的破院落已经印入他们的眼帘。
两人立即发足狂奔,只因一天的时间所有的精力,全用在逃跑之上。基本未有进食,一路上只吃了几个野果子,腹中早已经是不争气地咕咕作响,在向他们热烈地抗议。
饥饿之余剩下的就是劳累,如果能够觅地清修,在干燥安静的地方好好地睡上一觉,这比吃什么美味都要来得重要。
院落的旧门早就已经洞开,碎了一地的木屑铺满了门口。院子里面,乱七八糟地印上了无数的马蹄印。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从院落中延伸到了其中一间破屋子里,林晨认了出来,那屋子正是地窖所在的地方。他和菲儿师姐几天前就在这里。
看来在他们两人逃离此院落之后,这里似乎还发生过什么。即是秦云的临时“行宫”当然与对方有干系。
好奇心大起,顾不得一身的疲惫,立即向那已经废弃了的厨房方向奔去。
入眼处,林晨立即惊呆了。
只见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四五个尸体,其中一具特别眼熟,林晨失声地啊了一声,徐世绩忙问怎么回事。顿时来到他的身边,同时见证了地上的乱象。
“这一定是秦云干的,卸磨杀驴呀!这就是当走狗的下场。”
原来死在地上的那几个人,居然是马贼头子贺知章的手下。此人曾经在青龙山下的猎户家出现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