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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静静地望着我出神,未久,将香粉盒塞回我手中,郑重地道:“还你可以,但只许私下里闻闻,绝不允许用!”
我嗤笑着,偷偷地用又怎么了,香水不用来搽,难道只用来闻,发神经啊。
“洛”
“嗯?”我笑着收好粉盒再抬头,猛然间被这家伙吻个正着。
“嗯嗯嗯你个死猪放开我淫魔”
“姐,你们”青青的声音突兀地传来。
我惊慌地松开缠在夜寻欢脖子上的双臂,擦了擦唇边泛滥的口水,尴尬地转头看向不远处的青青和厉蒙。
青青一头青丝早已散开垂在身前身后,身旁的厉蒙占有性地拥着她。
两人完事了?我和夜寻欢知道他们俩才“办完事”,而他们俩又撞见我和夜寻欢在这里抱着乱啃,我们四人这真是赛尴尬。
我轻咳了两声,故作镇定道:“夜已深,还是早点回家吧。”说完便扭头先走,走了一半,陡然想起杨氏夫妇和那些捕快还在昏迷之中,正想提醒时,却发现夜寻欢牵着的狗正摇着尾巴跟在我身后。
这警犬啥时苏醒过来的?我靠!祖国人民要是全遇上你这样不负责任的缉毒犬,不完蛋了才怪!
我望了望夜寻欢,只见他冲我妩媚一笑,真是个厚脸皮的家伙。
“晚儿!晚儿!”沉思之际,杨氏夫妇的声音已飘然而至。
“晚儿,你有没有怎么样?”杨夫人急切地道。
青青微微低了下头,不语。
见势,我抢先道:“杨伯母,夜里山间寒冷,先回府再说吧。”
回到杨府,即是一场轩然大波。杨万里连家法都对厉蒙使上了,厉蒙哼也不哼一声地跪在堂中受着棍子,看得我头皮直发麻,若不是青青死命护着情郎,我还真怕他被打残了,很久要进不了洞房哩。
这杨万里气归气,青青毕竟是他的心头肉。终究见他一咬牙、一跺脚,扔了手中的“家法”,丢下一句“三日后成婚!”,吹着胡子瞪着眼睛离开。
正所谓我这场猎夫a计划之第三辑——生米成炊,终是永垂不朽百战百胜的秘笈啊。
三日一晃眼即过,我笑眼望着青青遮着红盖头,被背上花轿,抬至厉府,拜堂,入洞房,心中却感慨万千
我这一生,还有机会能穿上这大红色的嫁衣吗?我真是个苦命的人,借尸还魂前,未穿过婚纱,借尸还魂后,就是他人妇,连大红色嫁衣也没有穿过。
酒足饭饱之后,我打算去闹一闹洞房,想想还是放弃,现代那种闹洞房的招式只会吓坏在场所有人。所谓春霄一刻值千金,青青和厉蒙也确是不容易,又是三日未见,时间还是留给他们小两口为妙。
踏着朦胧的月色,我走在回杨府的路上,不禁想起五年前,寻从康王府背我回瑞王府的情形,如今是物不是人也非。
“你有心事?”夜寻欢道。
我淡淡地笑了笑以做回应。
“明天我们就启程?”夜寻欢又问。
我轻点了下头,为了青青真的耽误了不少时日,如今皆大欢喜,等我办完了事,再拉着笑笑和开心过来长住。
我疑惑地望了望夜寻欢,道:“尊贵的夜使大人,你不用回采花宫吗?”
“是蝶宫,而非采花宫。蝶宫出了霍无影这么个采花的,那只能说是蝶宫的万般无奈。”他顿了顿,又道,“想陪你。等店铺的事处理完了,跟我回蝶宫,好不好?”
我停下脚步,站定,直接驳回他的提议:“跟你回采花宫做什么?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吗?”
平白无故被他占了那么多便宜,还要我跟他回采花宫,除非我变白痴。
“你对我就真的不曾动过心?”他笑问。
面对他,我毫不留情地道:“没有,倘若不是你的声音和他相似,当初在龙门客栈我根本就懒得理你,现在跟你说清楚,你明白了吗?以后少在那边跟只老孔雀一样,没事乱开屏,自作多情。”
他不语,却是满脸笑意。
他的手又趁我走神之际抚上我的脸,我快速打掉他的手,他却像在哄小娃娃一样抱着我,在我耳边低语呢喃:“洛,到底要到何时你才能明白我的一片苦心呢?我该为你的执着感到开心还是难过呢?为何你不能忘了那个‘他’,而接受如今的我呢?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回忆虽美好,却也痛苦,有时候很多东西都要拿生命去换洛,不要再想‘他’,忘了‘他’吧,跟我回蝶宫,让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他到底在干什么?是在劝我琵琶别抱吗?
倚在他胸前,我咬了咬下唇,低声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一定会在你回去之前,拿回我的簪子。”
他拥着的我双臂加深了力道,将他的脸用力地埋向我颈间的发丝里。
“自以为能摆脱命里的束缚,原来无论怎样逃还是逃不掉,命中注定的事,不过是来得早或来得晚而已”
第76章 情人泪()
与青青一别,犹如洪水泛滥成灾,好容易换上许久不曾穿的窄袖轻罗,却惨遭蹂躏。
杨万里得知我去白虎国退店的银票全部被毁,二话不说给了青青一叠银票,让她转交给我,而我那个真的很想收,但脸皮又没那么厚,再三客气之下,我打了张借条给杨万里,方才收下那叠银票。
有了上次的经验,我学乖了,准备了一个精制的羊皮袋,专门装银票和契据,除非我在水里泡上一天,否则想它烂掉,过个几百年再说吧。
启程之后,与夜寻欢一路狂奔。
自那一夜之后,他所说的话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他的人,依然还是像个八爪鱼一样痞痞地死黏着我不放。
天黑之际,抵达了皇朝与玄武国交界的临山郡。这里之所以叫临山郡,是因为越过临山郡西侧的白虎山,便是山区较多的白虎国了。
刚入城,城门便“轰”的一声关上了,我从震惊中回过神,望向这经过城门一片漆黑的道路,死一样沉寂,若不是还能见着那几个守城的士兵,我一度以为这是一座死城。和夜寻欢牵着马沿街往城内走了没多远,眼前赫然明亮了起来,远处人群的欢呼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我张望着,街两边每隔三五米处便悬挂着一盏花灯,每盏花灯代表了一种花。
花?
“今天几月初几?”我问夜寻欢。
“三月初一。”他道。
“啊?这么快又是花神祭了?”我低呼。
“嗯。一年一度的花神祭,走,先找客栈落脚,然后去看看这里的花神祭与中原的有何不同?”夜寻欢的心情万分好。
晕!每个地方的花神祭还不都差不多,这里虽处两国交界地,但还是属于金碧皇朝的地盘,无非是几个女人扮花神游游街撒撒花而已,年年都一样,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早点休息,明日早点上路。
未久,我和他两人停在一家客栈的门前,抬头所见那招牌,极度震撼。
“必胜客”栈?我靠!正确读法应该是“必胜”客栈吧。不知道有没有比萨外卖。这家必胜客也真是怪,就算不是大白天,也不至于关门这么早,黑灯瞎火的,莫不是又是一家黑店?
夜寻欢刚要敲门,我拦住了他,努了努嘴,担忧道:“确定不是黑店?”
“确定。”他说完便伸手敲门,敲了好久,才等到有人来应门。
开门的是位上了年纪的老妪,她一见我们要住店,摇了摇手,道:“今日是花神祭,过了酉时三刻,所有店家都不会开门做生意的。”
我惊道:“啊?还有这一说?”
老妪又道:“唉,就是这样的,你们若是昨日前来就好了。”
我道:“可是其他地方,并没有这样的习俗啊。我们就住一晚,明日一早就上路。”
她道:“临山郡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若在今晚这样时分,还开门做生意,就是对花神的大不敬,会受罚的。不行,不行!”说着,她欲关门。
夜寻欢轻轻地阻挠了一下,诚心道:“老人家,天色已晚,照您所说,今夜我和内子就要留宿街头了。花神本是庇佑这天下间有情人的,您若是这样做了,花神不但不会责罚你,反而会赐给您更多的福气。况且,这会儿并无他人瞧见,若是我不说,您不说,谁又会知晓?”
“这唉,小兄弟说得极是,进来吧。马,你们就得自己牵到马厩了,牵完了,就快点进来吧。”老妪总算首肯了。
呃?难道这是所谓的异性相吸?
好个有情人!现在我已经弄不清楚自己是怎样一种心态,对于他无耻的行为,虽然仍在不断抵制,但也渐渐欣然接受,是无奈还是什么,我自己也弄不清。
“花神祭一来,客栈生意就冷清一些,本就没几个客人,他们还有我家孙女和附近年纪稍轻的人,都到市集鼓台等花神散花呢。我老了,经不起折腾只能守着客栈。”老妪一路领着我们上二楼客房,一路说着。
是我思想太龌龊了,还是这里人思想高尚,倘若有些个什么人来打家劫舍的,这老太婆能扛得住吗?
“喏,这是你们小两口的客房,你们自便吧,老太婆我先下去了。”
“那那”我刚想问怎么就一间房,便被夜寻欢拖了进去。在他开口之前,我已截了他的话:“我知道,甭说了,今天是花神祭,反正要两间房,那间对你来说,也是浪费。”
他嬉笑着,扶在邻街的窗户上张望了几下,便揽过我,用手指轻弹了下我的脸颊,道:“走,去看花神。”
“怎么去?难不成还要下楼再去骚扰人家可怜的老太婆,给你夜使大人开门?”我揶揄道。
“你说呢?”他瞟向那窗户。
晕!比画了一下那个只有我们身体一半高又窄又小的窗户,难不成他还能像superman一样带着我横着飞出去?这高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