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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复骑着一匹枣红马,跟在沈碧空的马车边,一边走一边擦汗,细嫩的肌肤都被擦红了,映着眼角上的那粒红痣,越发显得妩媚可人。
沈碧空笑笑,道:“那我就沾了郑舍人的光了。”
秀女乘坐的船只,当然是又大又稳,这辆马车再舒服,行于途中,总难免有些颠簸,不比行船舒适。何况还有郑复这样妩媚可人的小太监同行,虽然他不是沈碧空喜好的皎皎若明月的那一款,但也观之赏心悦目。
所以沈碧空的心情挺不错的,即使郑复的刻意亲近明显是有所图的姿态,不过这世上真正一见如故的知交能有多少,陌路之人初逢,必然是对方身上有值得去图一图的地方,才会彼此相识相交,就像他对郑复,不一样是看到了这个年少的内侍舍人的身上有可以被利用的地方吗。
“哈哈哈,什么沾光不沾光的,顾公子真是见外,咱们是朋友啊”
虽然生得女相,虽然是个太监,虽然很怕热,但郑复还是半个男儿身,所以有时候的言行,还是挺大气的。这一点让沈碧空尤其欣赏,他一向不喜欢扭扭捏捏没了睾子就真当自己是人妖的那些内侍。
小泽城虽有个小字,但事实上,却是吴国有数的繁华大城,处于水陆交通之要地,故而人口众多,货运频繁,光是入城时,看着排队等着进城的那人群长龙,便知此地是如何的昌盛。
郑复说要在小泽歇上两天,自然不是虚言,安置好那些秀女之后,他就拖着沈碧空在小泽城里到处转,也不往别处,只往那些酒楼食馆,竟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
这让沈碧空越发觉得这位内监舍人很有意思,横看竖看,都没有一丝阉人身上那股抹之不去却又藏得极深的戾意,他更像是个邻家的少年儿郎,爱笑爱闹还贪嘴儿,瞧着都还没有年纪更小的白玦老成。
“快尝尝这家点心铺的莲子酥,里头还洒了荷花粉,味道真心不错,比宫里头的还好吃些。”
郑复拿了一块莲子酥逗着白玦,一副你不吃就错过了这世上最好吃的点心的模样儿。
白玦才不理他,自打路上遇到这个郑复后,这人没事儿就围着公子打转,老把白玦这个正儿八经的侍童往边上挤,早看他不顺眼了,偏郑复是个热情的性子,白玦越是不给他好脸色,他就越爱逗这童儿,得了多少白眼也不气馁。
沈碧空随手拈着一块玉露糕吃着,含笑望着这一幕。大抵是白玦自幼被拐,经历坎坷的缘故,因此常爱故作老成,偏他的年纪又在最该天真浪漫的时候,面相又生得如金童般秀美可爱,强烈的反差带来的矛盾感,让遇见他的人都忍不住要生出逗弄之心,如范九斤,如郑复,皆是如此。
每到这时,沈碧空都会任由之,白玦只在他和罗峰面前,还存着几分小儿纯真之态,对外人却是防心甚重,这样下去,于日后不利,亦入歧途,男儿还是要放开胸怀,种种坎坷,是为磨砺,若因之而固步自封,将自己拘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终难有所成。
如果是范九斤,逗白玦几下,见他快要到生气的边缘,也就不逗了,对于分寸,这位千户大人是拿捏得极好的,但郑复却是典型的少年人脾气,白玦越不理他,他就越凑上前,一定要把白玦逗得气爆失态才觉得过瘾,此时见白玦不理会他,便笑嘻嘻的自顾自掰了一块酥,强往白玦的嘴里塞去。
白玦本来就不耐烦郑复,见他举止轻浮,顿时就真恼了,一挥手拍掉了那小块酥,顺手还推了郑复一把,怒道:“你若再无礼,我就哎哟,我的玉玦!”
却是郑复被推得站立不稳,下意识的要抓住什么稳住身体,结果把白玦挂在胸口的那块玉玦给扯下了,然后连人带玉玦一起摔坐在地上,结果那块玉玦又脱手飞出去,直接从点心铺的窗口飞到窗外去了。
白玦顿时眼都红了,攀着窗沿就往外跳,却不见地上有玉玦,连块碎片都没有,只道被人捡了去,眼泪顿时就掉了下来。这可是公子送他的,连他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他向来爱惜有加,特地挂在了胸前,就为了时时抚摸。
第三十章剑客()
郑复从窗口探出半个身来,见白玦竟然掉了泪,不由笑道:“哭什么,若是碎了,我赔你还不成。”
那玉玦虽有羊脂色,但润度不算顶尖,是块好玉,却非极品,他还是赔得出的,因此也不觉得算什么事儿。
“谁要你赔。”白玦的声音带着哭音,恶狠狠的瞪着郑复,“你混蛋,我我”
“白玦,莫哭,回头我再送你一块。”沈碧空倒是知道白玦有多重视这块玉玦,白玦的名字都是从这上头来的,此时见白玦如此伤心,好笑之余,也有些感动。
白玦这才一抹眼泪,心里好受了些,却忽听到旁边传来声音。
“小哥儿,这玉玦是你掉的?”
一只手斜伸过来,掌心中躺着的,可不正是那块玉玦,完好无缺,连个边都没磕着。
白玦一见大喜,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忍不住欢呼一声,扑过去一把抓回玉玦,死死捂在胸口,再不肯放手。
沈碧空看着他又哭又笑变化急速的表情,不由得失笑,绕门出了点心铺,对那送还玉玦的汉子揖了一礼,道:“多谢兄台拾回我这小童儿的玉玦。”
那汉子身材高大,留着一脸的络腮胡,看着有些凶相,但双眸明亮清澄,毫无戾气,捡到玉玦,并不贪没,可见心胸坦荡,品格高尚,是可结交之人。
“哈哈哈,小事一桩,这玉玦飞出来,正好砸在我的胡子上了。”那汉子哈哈大笑,顺手还捋了一把胡子,很是豪爽。
白玦这时也反应过来,举着袖子抹了抹脸,道:“大叔的胡子真好看!”
小脸蛋上全是羡慕之色,显然这小童儿认为胡子浓密才是男子汉大气概,可惜公子嫌弃喝药时总要弄湿胡子,不肯蓄须,而罗峰不知是不是因为当药人时被某种药物损了身体,毛发生长缓慢,三年来,唇上才只生了一层薄薄的绒毛,又细又浅,若不仔细看,还难以察觉,这让一心想长副大胡子好增加自己的男子气概的白玦私下里惶恐不已,他也是药人,眼下是未到长须之龄,可将来长大了,不会永远都是这副玉面小仙童的模样了吧?
所以此时他瞧清那汉子的模样,一时情难自禁,忍不住就脱口赞起那副大胡子来。
那汉子显然也是得意于自己的这一把大胡子,闻赞顿时眯起双眼,眼神中透出说不出的愉悦欢喜。
“哈哈,小哥儿谬赞了!”
那边,郑复还趴在窗沿上,对着那汉子上上下下的打量,见汉子一身灰色劲装,打理得却是干净整齐,身后还背着用黑布包裹的长状物,他估摸了一下长度和形状,便开口问道:“壮士可是剑客?”
吴国有两样东西最富盛名,一是东山玉,其色青,其质透润,据说,当年有人献了齐冠一方极品东山青玉,玉面上天然生成了“命天”二字的纹路,齐冠着匠人依这纹路雕琢成字,又添了“受于”二字,是为“受命于天”,这一方东山青玉就成了吴国国玺,齐冠也是凭此自立称帝,聚拢民心。
第二样便是剑客,吴国西北之地,今称豫阳,古称燕赵,自来燕赵多义士,人皆悍勇,好武成风,所用兵刃,多为剑,故而燕赵剑客名闻天下,齐冠称帝后,便在燕赵古地设立了剑兵府,同时在各县下设剑学,延请剑师教授剑技,择其出类拔粹者收入剑兵府,成为吴国供奉的剑师。
这些剑师的出路有四条,一是成为吴皇的近卫,护卫吴皇安全,二是接受权贵招揽,成为门下客,主要负责的,也是权贵们的安全,或是教授权贵子弟剑技,三是进入军中,依靠军功出将入相,四是接受剑兵府的派遣,前往剑学充当教头。
要说第一条出路肯定最好的,天子近卫,干得好了,便能一步登天,晋升容易、危险性小还受人尊敬,可以说,每逢天子近卫军招人时,剑兵府里的供奉剑师们几乎要打破头抢名额。
第二条出路,论前途肯定不如第一条和第三条,但第一条名额有限,不是谁都能抢得到的,而第三条出路虽然前途无量,危险性也高,一旦出战,那真是脑袋搁在裤腰带上,有没有命回来还不知道,所以相对而言,还是第二条出路更安稳,钱途也不错,机会也多。
至于第四条出路,那是前三条路都走不通的倒霉蛋们才会走的路,一般都是没靠山背景、又不懂得做人、还穷逼逼的拿不出钱来通门路的剑师们的出路。
而眼前这汉子,却不像是剑兵府出来的剑师,因为他没有穿宽袍广袖的罩衣。剑客当然不适合穿宽袍广袖,但自齐冠之后,吴国接下来的三任皇帝都喜文厌武,到了齐治,更是把读书人宠上天,读书人喜爱宽袍广袖,觉得穿着倍儿有风度,齐治也就跟着喜欢,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于是吴国从上到下,都流行宽袍广袖。
剑师们为了抢天子近卫这条出路,争得都能打破头了,为了能得吴皇的眼缘,自然也穿,只是他们靠本事吃饭,宽袍广袖又不适宜活动身手,因此都是内穿劲装,外罩一件宽袍,动手时,只要把外袍一甩,不但不会影响身手,在甩袍子的时候,还特别显出风度来,以至于很多剑师光是为了甩袍子好看,都得苦练许久。
所以剑兵府出来的剑师,最典型的打扮,就是内劲外袍,长剑都是挎在外袍内的。但在吴国还有另一种剑客,为了与供奉剑师区别开来,一般被人称为古派剑客,这群人的剑技,不是从剑学里学来,要么是家族传承,要么就是师徒传承,他们推崇的是燕赵古时的剑客侠风,喜欢作布衣劲装打扮,长剑不挎腰,而是缚于背后,为防风沙水汽侵蚀,还常用黑布裹剑。
这些剑客行走天下时,以侠义为先,且多有傲骨,不愿向权贵折腰,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