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别笑,这是大清正史-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后这个说法,却是一点也没有瞎掰,这实际上是把明朝嘉靖皇帝的遭遇移花接木给挪了过来。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证明,此事又曾在雍正的身上重演。但民间舆论人士却坚定不移地认为:此事必然的,百分百的会重演。皇帝一个大老爷们儿,守着数量如此庞大的青春美少女,这种事怎么可能不重演?重演是必须的,搁谁身上都得重演。

    总之,雍正之死,疑窦重重。在其死亡的阴影之后,确有一个或几个女生的神秘影子,于历史的深处晃来晃去,搞得史学家头皮发麻,亢奋莫名。

    而写《红楼梦》的曹雪芹小朋友,其家族的神秘历史,又从另一个历史的侧面与雍正之死渐然贴近,越靠越拢,让人难以释怀。

    (2)神秘家族

    话说早在后金天命六年,明天启元年,也就是公元1621年,那时候正值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这厮英雄了得,耀武扬威,一举攻克了沈阳城。

    城下之日,逮到了好多好多的俘虏,于是大家将俘虏划拉成几个小队,要挑选合适的,拿到自己家里去用。先来挑选俘虏的,是驸马佟养性。一对读书人模样,怀里还抱着个吃奶娃娃的父子,引起了佟养性的注意:喂,你们俩,说你们呢,就是你,叫什么名字?

    谁?我?说我吗?那名读书人上前一步,禀报道:咱叫曹世选,旁边这个抱孩子的,是我的儿子曹振彦。他怀里的吃奶娃娃,是我的小孙子曹玺,才刚刚两岁。我们曹家世代,都是读书的知识分子。

    佟养性一听大喜:知识分子好,老子最喜欢奴役知识分子了,以后你们就是我家的狗奴才了,快点管我叫主子!

    曹世选大怒:休想,我们曹家铮铮铁骨,可折不可弯,从来是不畏强暴的。

    啥玩意儿?佟养性大怒,策马上前,以手中的马鞭指着两岁的曹玺:你再说一句我听听?信不信我把你家孩子,抽成个死孩子?

    曹世选大怒:我们知识分子宁折不弯,不许为难我的孩子,有什么话,好好说,好好说……

    佟养性:少来掰扯,快点管我叫主子,否则你家孩子小命难保!

    曹世选流泪了,说:我们读书人,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了孩子……为了孩子我认了,不就是管你叫一声主子吗,这有何难!主子,喳!

    佟养性大喜:哈哈哈,老子逮到一窝读书识字的知识分子,这下可赚大了。

    就这样,曹世选、曹振彦及刚刚两岁的曹玺,一家人全都成了努尔哈赤的包衣奴才。

    现在说起来“奴才”这个称呼,感觉很没品位,但在当时,奴才却是极高的政治荣誉,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自称奴才的。满清时代,能有资格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的,都是和皇帝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亲近之臣,而汉人大臣是决没有资格这样自称的,只能称臣。

    所以在满清时代,奴才,是比臣更高一个等级的称呼。而曹氏一家三代,因为书香门第,发奋读书,受到了努尔哈赤的尊重。于是这一家人,比汉人大臣的社会地位要高得多,都有资格在清室皇帝面前自称奴才。

    到了明崇祯七年,也就是公元1634年,曹氏一家三口,已经成了多尔衮家的家奴。多尔衮对其极是信任,还专门带了曹振彦出征打仗。不晓得是哪一场战役,多尔衮这厮时运不济,不幸战败,身负重伤,委顿于乱军丛中。这时候曹振彦发挥了读书人的玩命精神,背着多尔衮连滚带爬,竟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最惨的是逃亡路上,没得水喝,曹振彦弄到了半片叶子的露水,拿来喂半死不活的多尔衮,而他自己渴到发疯,干脆喝马尿活命。

    这段故事,对小曹雪芹影响非浅,于是他义不容辞的,将这段历史写在了自己的代表作《红楼梦》中。但因为祖宗喝马尿这事,太过于缺少品位,于是曹雪芹当机立断,将喝马尿的艰苦岁月,硬是安到了贾府的焦大身上:

    尤氏叹道:你难道不知这焦大的?连老爷都不理他,你珍大哥也不理他。因他从小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见《红楼梦》第七回)

    见曹振彦为了救自己,心甘情愿喝马尿,多尔衮被感动了,说:小曹啊,你很不错,我看好你。喝吧喝吧,多喝点马尿,大补啊……健脾生津,开胃养颜啊。

    逃得性命回来之后,清廷发布通告:

    墨尔根戴青(多尔衮的谦称,意思是超级聪明,超级富有智慧的意思)贝勒多尔衮属下,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因有功,加半个前程。

    这道命令,至今留在《清太宗实录》上。曹家的第二代人曹振彦,以其大无畏的喝马尿精神,为曹家人后来的荣华富贵、抄家灭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惊世巨作《红楼梦》的问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曹家的第三代人,就是曹玺。他长大后,随多尔衮东征西讨,但没听说有什么成就,也没机会弄到马尿喝。顺治小皇帝后来将曹家人全部搬到了宫里,曹玺拨入内廷任二等侍卫,管銮仪事,升内工部……官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国旗班班长兼城建局局长。

    不久清室入关,顺治搬到了北京城做皇帝,曹玺要维修北京城的宫殿,忙得团团乱转。正忙着,顺治过来了:喂,那个谁,小曹,就是你,过来过来,朕问你一件事,你有老婆也无?

    曹玺摇头:没有,俺是快乐的单身青年。

    小顺治:快乐你个头。宫里这么多的美女都闲着,你居然还好意思快乐单身,真是太不像话了。朕给你介绍个美女,我的二儿子玄烨的奶妈,天天被我儿子嘬奶头,吸得全身火烧火燎,正所谓欲火焚身。有道是我佛慈悲,善哉善哉,阿弥陀佛,你干脆做件好事,娶了她吧?

    曹玺把头一摇:陛下,不是哥们儿不给你面子,你这件事……我还真不能答应。

    小顺治:小曹,你丫竟然敢抗旨,为啥呢?

    曹玺:陛下,你二儿子玄烨,不是因为生了痘,气息奄奄半死不活了吗?所以你把他扔到了和尚庙里,不要这个儿子了。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苏麻拉姑救了他……你让我娶六十多岁的老太太?陛下,干脆你宰了我算了。

    小顺治:……小曹你那脑子,亏你还是读书人,我怎么可能让你娶六十多岁的苏麻拉姑?我给你介绍的是玄烨在宫里的乳母孙氏,人家才刚刚十九岁,皮肤白腻……你要不要娶?

    曹玺大喜:要娶要娶。

    于是曹家第三代人,娶了未来康熙皇帝的乳母孙氏,次年生下了曹家第四代人曹寅。

    曹寅和康熙相差四岁。由于曹寅出身书香门第,读书世家,这孩子书本扫一眼,就能够倒背如流,是个不世出的读书天才。所以他自打懂事起,就和康熙并排坐在一起,两人一块读书。

    (3)皇亲国戚曹雪芹

    康熙八年,执政的小皇帝康熙,打倒了鳌拜,而这件工作,就由和他自幼玩大的小曹寅负责执行的。

    这起大冤案,还是孝庄皇太后在幕后操纵的。孝庄皇太后制造了一把怪椅,把一条椅子腿锯断,再拼接上,然后放在那里等傻兮兮的鳌拜来坐。而小曹寅则吩咐宫里的小太监,把要给鳌拜上的茶杯放在火里炙烧,烧到滚烫滚烫,然后端了上来:敬爱的鳌爷爷,请您喝茶。

    鳌拜哪想到这几个小东西要祸害他?乐呵呵地拿手一碰茶杯,被烫得手上神经猛一弹射,“哗啦”一声,茶盏掉地上摔碎了。鳌拜心里惊讶,本能地俯身去捡茶杯,身体一侧,椅子的那条伤腿受力,“咔嘣”一声折断,鳌拜不察,惊叫一声,“扑通”一声栽倒于地。

    这时候小曹寅率一伙小太监疾扑而上,死命地压在鳌拜的胳膊腿上,并大声喊叫:鳌爷爷,你没事吧?没事就不要乱动……

    一次小玩闹,竟然搞掉了开国名将鳌拜,这事说起来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事情过后,康熙和曹寅越想越后怕,于是康熙就吩咐道:那什么,小曹,你先去鹰犬处,替朕喂鹰养狗,练练胆气,等过几天,我有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

    于是曹家人的第四代曹寅,就去了鹰犬处磨炼胆气。没过多久,他的父亲曹玺被派江南,特监督理江宁织造。这个职务,听起来好像是纺织局局长,但实际却是康熙设在江南的秘密监视哨,主要的工作有两桩:一是狠命地捞钱,二是监视江南的知识分子,看他们谁敢不老实。

    到曹寅27岁那年,父亲曹玺死。于是曹寅接替了父亲的职务,继续在江南花天酒地,胡吃海喝,同时弄钱用以应付康熙南巡。

    又过了9年,曹家的第四代人曹寅,已经36岁,这一年他终于有了儿子,喜不自胜,遂为儿子起了个小名叫连生,意思是希望再多生几个儿子,大名则叫曹甬。甬这个字念永,源于《易经》,意思是超级巨大、极端的仰慕之意。

    所以曹甬的字,又叫孚若,因为《易经·观卦》是这样解释的:观,盥而不荐,有孚甬若……所以曹甬既然名字叫曹甬,字非得是孚若不可,如果不是,那这名就起错了。

    到了曹甬出世,这已经是曹家第五代人了。

    整整五代人伺候皇家,这时候的曹家,已经成为了康熙最信任的家臣。所以曹甬到了15岁那一年,就入宫当差,康熙把他叫过去,问:小伙子,娶了老婆也无?

    少年曹甬响亮地回答:启奏陛下,青少年早恋,对身心健康不利。

    康熙道:去你娘的,朕是皇帝,朕说不利就不利,利也不利,朕说利就利,不利也利……刚才朕跟你说啥事来着?

    少年曹甬道:陛下问我娶老婆没有。

    康熙听得连连摇头:你这孩子啊,毛还没长出几根,就天天惦记着娶老婆,真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