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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箭的制作比石斧、石刀难许多,弥足珍贵。
还有一支骨笛,是他莫名其妙穿越带过来的,看着这支布满沧桑的笛子,黄子风不由苦笑。
除了这些外,再无他物,黄子风将所有东西都装进藤筐里,背着出了巢居,又看了部落村民们一眼,走向了茅河方向。从现在起,原本就求生艰难的他,要开始一个人生活了。
九色一直紧跟在他身边,抬头看着,亦步亦趋。小东西可聪明了,似乎理解黄子风为救它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一直在他的腿边挨挨蹭蹭。
村民们目送一人一鹿离去,看见这一幕,不知想到了什么,神情都变得迷茫了起来,唯有石牙和一干猎手依旧很生气,目光凶狠。
黄子风带着九色穿行在森林中,心情和他的脚步一样沉重;独居生活,连本地的原始人都不敢尝试,这命运现在却降临到了他头上。
以后究竟该怎样生存?
再次来到了茅河边,走过了独木桥,从此后,这条河就是界限,他不能轻易踏过,虽说名义上仍然是子归部落里的人,其实和野人也差不多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要坚强的活下去,黄子风开始沿着河岸走,寻找合适的筑巢地点。这里的生活其实很简单,就三件事:住的窝,吃的食,还有就是找伴生孩子。
走着走着,九色忽然跳开,“呦呦”叫唤着跑向河边的森林。黄子风连忙跟了上去,由于跑得太急,右脚的鞋底子豁开了一半,差点把他绊了一跤。
情况在加速恶化,黄子风唉声叹气,这鞋子只怕是不能再穿了。
终于追上了九色,那里是一片林间空地,它正在地上吃草,优哉游哉的。
正准备训九色几句,忽然,黄子风发现前面有一大丛黄藤,从一棵参天巨树上垂了下来,好像一蓬巨大的流苏。看着这一丛黄藤,他琢磨一番后,眼睛一亮,老天这是送给了自己一个巢啊!
黄藤极其坚韧,哪怕是枯死了,也能保持强度至少一年,利用这一大丛黄藤筑个巢,可比搭个巢居舒适多了。
腹稿瞬间成型,说干就干,黄子风放下藤筐,开始理黄藤。
他首先把叶子全部摘掉,再在高处打一个结,然后开始编织。
就是最简单的斜纹,先将两根交叉搭在一起,然后左右再各加入一根,一点点向外延伸。不一会功夫,一圈织下来,雏形出现,看上去就好像个特大号的鸟笼子。
对,他就是打算织出来一个特大号的鸟笼,吊在树上。由于这里是野外,地上多得是虫子和蛇类,这样悬空的巢,可以有效避免爬虫的骚扰。
黄子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想到新家的样子,他不由笑了。人就是这样,无论处在多艰苦的环境中,只要不绝望,就总会有欢笑。
“子风,你在干什么?”
身后传来熟悉的呼喊,回头看,是云晓背着藤筐来了。
“来来来,快帮忙,这个东西你最擅长了。”黄子风连忙招手,部落里的女人都会编织,这事情她们比自己干可顺溜多了。
新家才完成了一小部分,后面的工作更繁杂,他原本还担心自己在天黑前干不好,没想到立刻就来了救星。
看着这古怪的鸟笼子,听着黄子风兴奋地解说,云晓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吊起来住,这法子她还从来没听说过,不过看上去很好玩的。
接下来,两个人各自分工,开始编了起来。
有了云晓的加入,进度立刻快了好几倍,她可是部落里著名的巧手,到最后,碍手碍脚的黄子风干脆就被她推到了一边,她嫌碍事。
这比织麻布可简单多了,大约只用了个把小时,就基本完工,黄子风看着半成品傻了眼。他原来想要做个鸟笼子,没想到出来的就是个鸟笼子唯一不同就是这个鸟笼子是椭圆形的。
“你可以这样睡,正好。”云晓得意洋洋比划。
确如她所言,这个鸟笼子长大约两米,宽一米五,睡着正舒服。
黄子风将找来的几根直木根绑在了底部加固,这样睡起来也更踏实,接下来只剩最后一道工序——铺草。
茅河之所以叫这名字,只因河边生满了茅草,两人又是一番忙活,一捆捆扎好的茅草从上到下整整齐齐铺好,再将巢里也厚厚铺上一层,只用了半天时间,黄子风的新家就完工了。
一间椭圆形的茅草屋被吊在了大树上,微微旋转,云晓看傻了眼。这样的巢不但漂亮,而且无论下多大的雨家里都不会湿,比部落里的巢居可舒服多了。
只可惜,这样的屋子需要的条件比较苛刻,很难大规模推广。
“怎么样?”黄子风得意洋洋,自己独居生活的第一步,迈出的还算不错。
云晓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神情变得有些落寞,不过她立刻就将情绪掩盖,从自己的藤筐里向外拿东西,说:“这些是子归酋长让我带给你的,他让你先好好生活,总有一天,你会回到部落里的。”
第8章 大日子()
一根根块茎放在了地上,然后还有各种籽实,甚至还有一块肉,看着这些东西,黄子风感慨万千,得老酋长的庇护实在是太多了。
吃的有一大堆,足够黄子风支撑好几天了,不过最让他惊奇的还是最后一样东西。
“你看,这是什么!”云晓又从藤筐底部拿出两个毛茸茸的东西,看见这玩意,黄子风的下巴差点掉到了地上。
“这是鞋子!”
黄子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两个东西是用皮子缝出来的,好像两条小船,可不就是鞋子吗!最离谱的是,每只鞋子侧面还用麻线缝出了个大大的“l”,和自己运动鞋上的logo一样。
“对,就是鞋子,我做的!”云晓满脸兴奋,好像在献宝。
小姑娘一直都对他的穿着打扮非常感兴趣,经常问,也知道了鞋子、衣服、裤子都是什么意思,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做出来了!
这么前卫的原始人小姑娘,简直超乎想象。
“试试看,合不合适。”云晓将鞋子塞了过来。
黄子风接过这双很可能是人类第一双皮鞋仔细打量,做工很粗糙,甚至左右都不分,不过很实用,鞋底足足用了三层皮。鞋子有舌头,两边打着孔,穿着搓好的麻线,完全就是仿运动鞋的款式。
要知道,现在只有骨针和麻线,做到这一步,就相当不容易了。
原以为鞋子穿坏后,就只能打赤脚,没想到,居然还可以有鞋子穿。
这里的人脚下都有厚厚的老茧,即便是踩到了尖锐的东西都不怕,可他黄子风细皮嫩肉的,走草地都受不了。原本他一直在为这事发愁,不能走路在这里就是死路一条,现在这问题居然解决啦!
兴奋之下,黄子风立刻脱了自己的坏鞋,把这双新鞋套在了脚上,系好鞋带。还别说,大小肥瘦都刚合适,并且里面有毛,暖融融的,一点都不磨。
这下可把他给乐坏了,站起来不停的跳。
云晓有些疑惑,然后居然变戏法般又从筐里拿出一双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和黄子韬一起蹦跶了起来,“为什么要跳?”
别看小姑娘没黄子风高,脚却比他还大一些,蹦的也比他高。
黄子风挺挫败的,摸了摸鼻子掩饰尴尬,“新鞋子要多蹦蹦,这样就会越来越合脚。”
“还真是,穿着鞋子好舒服啊。”云晓佩服万分,“你就和子归酋长一样,真的懂好多好多,我以后把这法子教给部落里的女人,让大家都穿鞋。”
看着脚穿皮鞋蹦跳的小姑娘,黄子风一怔,难道,先民穿鞋子的习惯,就是从自己这里开始的?
这实在是有点荒唐,不敢想
一番蹦跶下来,天也快黑了,云晓背上了自己的空藤筐,把黄子风不要的坏鞋装进去,挥着手倒退,嘱咐说,“你在这安心生活,我会经常来看你的,缺什么东西就跟我说,我去跟子归酋长讨。”
云晓走了,蹦蹦跳跳哼着歌,对她来说,穿鞋子的感觉可太好了,九色也跟在她后面撒欢。
“南风之熏
悠之我思
南风之时
心兮所往
”
听着逐渐远去的歌声,黄子风愣了一瞬,随即了然,雎鸠鸟就要下蛋了,芭茅花也要开了,各部落最重要的时间就要到来,小姑娘这是动春心了
这里的人,满十四岁后就算是成年,可以寻找自己的伴侣了。其实他也想找个伴的只可惜这里不会有女人喜欢他这个废物,反过来说,也没有合适他的。
黄子风今年二十三,而这里二十出头的女人,只怕都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至于那些还没有伴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小了,并且长相下不去嘴啊。
要说起来,云晓长得其实不错的,如果像后世那样保养打扮,绝对会是个美女,只可惜人家是全部落最漂亮的姑娘,又怎会看上他,再说,她才十六岁
“想这些干吗啊。”黄子风苦笑,收起纷乱的思绪,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难说,饱暖才思那玩意,还是先想法填饱肚子吧。
黄子风开始往自己的新家里搬东西,不管吃得用的还是工具,统统堆在巢的角落。然后他钻进去,珍而重之把新鞋子脱下摆好,躺下开始嚼葛藤,心里琢磨着,明天该换洗下衣服,都臭了
嚼着嚼着,累坏了的他咬着一截葛藤,就这样呼呼睡去。
九色回来了,抬头看了看巢,又啃了一会草,在巢下面蜷成一团也睡了,耳朵偶尔扇动,保持着警觉。
翌日清晨,黄子风被一阵阵歌声吵醒,睁开眼看,雾霭那边的茅河畔影影绰绰有许多人正在唱歌。伴着歌声,还传来阵阵“关关”鸟鸣,那是雎鸠在求偶。
“唔”黄子风这才发现自己嘴里还咬着一截葛藤,连忙拽出来,把头伸出巢门向那边看。
对于各部落来说,这一段时间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