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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刚觉得豆浆还能算能喝,结果被老板娘这样一搅和——如此诡异的味道里,加点盐,再打进去个生鸡蛋。
就算我没亲口喝到老板娘所描述的鸡蛋豆浆,可是脑子里想着那诡异豆浆的味道,此刻便觉得舌头上不停冒汗。
熬夜加上豆浆涩口,我瞬间觉得有些反胃。
“老板娘!你别说了!我顶不住。”说着,我便捂着嘴把豆浆推向了一旁。
老板娘的脸上瞬间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
我就知道她是故意整我的!
正想继续抱怨,老板娘却将手掌越过桌子,径直的按到了我的脑袋上。
那双纤纤玉手刚一接触到我的脑门,我便觉得因为熬夜而混沌成一片的脑子瞬间清醒了起来,反胃的感觉也随之消失。
上一次我肠胃炎犯的时候,就是被老板娘这么一摸,我便痊愈了的。这次又是如此,想不到老板娘治病救人的本事竟然也这么强悍。
如果将来我们公司的生意做不下去了,开个小诊所让老板娘当医生,这也不失为一条发财的路子啊。
“你少打坏主意。”老板娘将手收回,脸上的表情瞬间有些虚弱起来:“我这可是损耗命源的法子,要是真造福大众了,恐怕我再长的生命都不够我挥霍的。”
我这才知道原来老板娘的随手之举,竟然有着这样大的代价:“啊?老板娘,原来你给我治病的时候,代价这么可怕的啊!那下次说什么我都不能再让你破费了。”
老板娘一双凤眼忽然眯了起来,以一种十分宠溺的眼神看着我道:“谁让你是我最可爱的小助理呢。”
我的心中瞬间有些感动。
“如果你蔫儿不拉几的,到时候我欺负你就没有乐趣了。”
感动瞬间消失不见。
吃完早饭,我便神清气爽的跟随老板娘再次回到了公司。
老板娘说,最近几天是特别状况,时刻不能松懈,说不定还要赶到苑溪村偷偷的帮晓婉悄无声息的续约,反正荷鲁斯之眼是要随时开着了。
来到公司之后,我再次钻入了老板娘的办公室,开启了荷鲁斯之眼的全息图。
晓婉视角:此刻晓婉和阿雄也正在吃早饭。
农家的早饭,简简单单的,一碗淡粥,半筐白馍,两碟咸菜,仅此而已。
晓婉吃的津津有味,可是阿雄在吃了两口后,却慢慢停了下来。
他想起了杨妮的手艺,还有早上的烤土司、培根和煎蛋。
第六十八章腕表()
“阿雄,怎么了?”见身边的人早饭吃着吃着忽然就停了下来,晓婉忍不住关心问道。
阿雄摇了摇头,放下了手里的馒头:“没什么胃口。”
“多吃点吧,等会儿还得帮郭大伯干一上午农活儿呢。”晓婉出言提醒道。
两人已经在小果子家住了十几日了,白吃白喝不说,郭大伯也从没开口问两人要过钱。
当然,最开始时阿雄交给郭大伯的那块价值不菲的腕表,已经足够让二人在这里心安理得的住上好一阵子了,可是那块腕表,第二天郭大伯便偷偷的又塞回给了阿雄。
郭大伯说:“这表我让村长看了,村长说的那个价格太吓人了,我绝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阿雄拗不过郭大伯,只能重新将腕表收了回来。
但是之后的日子里,阿雄却每天主动要求帮郭大伯干农活,也算是用劳力抵着两人的住宿费和伙食。
其实阿雄已经许久没有干过体力活了,在和杨妮确定了关系之后,杨妮便着意让阿雄离开了工地,到寒杨公司任职。
阿雄一到寒杨公司便成了副总,专门负责跟各个工地的项目人接头,最开始的时候,阿雄还有些不适应别人“李总”“李总”的喊他,更不习惯以高高在上的身份,接受着工地里领导的巴结。
可是这种事情,过的久了,便也就习惯了。这又不是什么让人觉得为难的事,只不过是受人尊重,被人恭恭敬敬的喊着高大上的称呼罢了,任谁都不会别扭太久的。
后来,阿雄只觉得这样的生活,比之以前实在好太多了。
每天西装革履,皮鞋领带,九点到公司视察一圈,接着就让司机拉着他去各个工地上视察工作,视察起来,还颇有种“耀武扬威”的意思。
干惯了体力活,忽然耍起了嘴皮子功夫,阿雄才发现原来自己对于这种无比轻松的活,还更加得心应手。
刚当上“李总”的时候,杨妮每到周末就会带阿雄去百货商场大肆购买衣服,阿雄以前的衣服全部被杨妮丢给了卖破烂的,而后来买的衣服,大多是贵的让人咋舌的名牌服饰,只是这些看起来板正的衣服,穿在身上却完全不似想象中的让人不自在,阿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只觉得唯有那张脸有些土气,倒有些配不上这身西装的意思。
而杨妮后来专门为阿雄在眼镜店中配了一副高级眼镜,金丝框,薄镜片,据说整副眼镜都是钛金属打造的,架在鼻子上,可比医院里给配的眼镜舒服多了。
而带上那副icberlin的眼镜,阿雄只觉得自己完全变了个人一样,早已不复当年的土里土气。
在和杨妮走在一起时,也终于显得能配得上她了。
但俗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穿上西装领带容易,而再脱掉换起以前穿过的粗布衣服,阿雄只觉得怎么穿怎么不得劲。
前几日还好,从今天早上开始,穿上那身普通的农家衣服,阿雄只觉得浑身不自在极了。
这身衣服,还是郭大伯穿过的旧衣,而自己与晓婉逃命时仓促换上的那套普通的卫衣牛仔裤,因为在桥洞里对付的那晚,在郊外穿行时曾不小心在衣服上扯破了几条口子。
可是匆匆吃完早饭后,阿雄便觉得身上如同被蚂蚁啃咬一般,怎么动怎么不舒服,于是又回到屋子里找出了那身城里穿过来的衣服,重新换了回来。
眼见阿雄就要跟着郭大伯去田里干活了,晓婉搭眼一瞧,却发现才一会儿功夫阿雄竟换了身打扮,于是不由得好笑道:“阿雄哥,你怎么又换上这套衣服了,你看都破破烂烂的了,还穿他干什么?”
晓婉今日穿了一件小果子妈的旧外套,头上也因为村里土路灰尘荡的凶的关系,包上了个大红的头巾,阿雄心中也觉得纳闷,怎么以前没有发现晓婉这样打扮起来,竟然是说不出的怪异。
有些土味儿不说,那大红色,趁的晓婉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都显得有些俗气起来。
阿雄摇了摇头:“那身脏了,回头你帮我洗下吧,今天我就穿这套了,破的不很,还能穿。”
晓婉应了声,然后对阿雄继续说道:“郭大伯说今天你俩要去地里除草,记得带上个草帽,看今天日头挺大的,到了晌午估计太阳更毒,多喝点水。”
说着,晓婉将一个用过的脉动瓶子递给了阿雄,这瓶子还是小果子前几日喝过的饮料瓶,被晓婉刷了刷,给阿雄当作了水瓶使。
阿雄有些不情愿的接过了那个外面一层汗渍的饮料瓶子,匆匆跟晓婉点了个头,便随着郭大伯一起往田里去了。
杨妮曾送过阿雄一个保温杯,叫什么象印的,还是个日本牌子,冬天里装热水进去,关上盖子放一天,里面的水还是烫嘴的。
阿雄还经常用这个杯子帮杨妮买麦当劳的圣代吃,把圣代装进去,半天都不会化。
那杯子保温效果好的很,哪像现在这个破饮料瓶子,还不到半晌呢,里面的水就已经有了一种让人十分不舒服的温度。
打开瓶盖喝了一口,一股子自来水的怪味渗进了嘴里。
阿雄皱着眉头,硬逼着自己将水咽下,实在是忙活了快一上午,又累又渴,就算水再难喝,也总比嘴唇干裂着要强。
地里的杂草,才除了一半不到,远处的郭大伯依旧干的热火朝天,而此刻站起身来的阿雄,只觉得腰酸背疼,手上起的那几个水泡,也开始火辣辣的疼了起来。
这种农活儿,阿雄小时候是干过的,只是长大后,就算出来打工,也都不曾干过这样难为人的活计,就算在工地上,阿雄还是半个技术型工人呢,哪里像现在这样——长时间的弯着腰,干着拔草这种枯燥无味,又磨人的活儿。
停下来的阿雄再次喝了一口味道难闻的自来水,心中忍不住又想到了杨妮。
杨妮是不让自己喝自来水的,阿雄和杨妮的房子里,装修的时候特地装了好几万块的净水装置,就那给整屋循环净化自来水的装置,每个月换里面的滤芯都要上千块钱,就算这样,杨妮都不准阿雄直接拿杯子接水龙头里的自来水喝,她说自来水就算再怎么净化,也是有着杂质的,为了阿雄的身体着想,只准阿雄喝瓶装水和大桶装的纯净水。
阿雄初时还不习惯,只觉得人哪里有这么金贵了,自来水还都不能喝了?
只是喝了一阵子的纯净水后,有次回家渴的紧了,阿雄偷偷的跑去厨房接了一杯自来水喝,可水龙头里的水刚一入口,阿雄就忍不住将水又吐了出来
以前哪像现在,连口干净的自来水都喝不到,还得喝这种半温不温的破饮料瓶子里的水。
在田里站着的阿雄,望着远方发呆,只觉得以前的生活好似一场美梦,而唤醒了这场美梦的不速之客,便是晓婉。
若当时在街上没有遇到晓婉
阿雄摇了摇头,他不敢想,也不想让自己后悔。
晓婉到底还是对他有真感情在的,不然也不会这么不顾一切的、宁愿破坏他和杨妮的婚礼,也要和他在一起。
逃亡的这段时间里,阿雄只觉得自己对晓婉的感情好像又回到了年少时那样,纯真又炙热,晓婉依旧是那个自己一心想娶的对象,但自己,却好似不再是曾经那个质朴单纯的少年。
阿雄摸了摸那块随身收着的腕表,也不知道现在到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