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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伊之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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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哈!喝!”

    兽人部队高声的欢呼着,接着猛地闭上了嘴巴,紧紧咬着牙开始了冲锋。

    战斗还未打响。兽人部队就已经完全进入了战斗状态了。

    另一边,一名飞马射手缓缓的在格伦的面前落下,随手丢下了一只鹰身女妖的头颅。飞马上的草原射手向格伦汇报起了自己的侦查结果。

    “这次前来劫掠的兽人部队中别说八阶的比蒙巨兽了,连独眼巨人都没有。最强的是大约有六百只左右的七阶毒液飞龙和足有上千的三阶鹰身女妖。地面有八百头左右的六阶阶食人魔部队和三百名左右的五阶萨满祭祀,以及一千五百以上的四阶半人马射手。最后是不计其数的地精。”

    “带队的只有两名英雄,一个部落酋长和一名萨满英雄。”

    听到这些消息,格伦身旁的爱德华顿时翘起了眉头:“只有八百的地面近战兵种?那么就是我的地行龙骑兵们大展威风的时候了!”

    “别太大意了!这个数量远比往常出现的劫掠部队的数量要多得多!如果不是我们在这里,附近的部队还真拦不住这支兽人部队!”格伦呵斥了一声,继续问起了斥候:“那只兽人氏族打得是什么旗号?”

    “是滴血的飞龙头,长官。”

    格伦的眉头顿时松了开来:“驯龙氏族么,这真是个好消息啊。”

    很快的,格伦就和爱德华低声的讨论起了各种战术的实施可能。

    而格伦和爱德华身后的罗杰一行人也在低声的讨论着,斥候的汇报他们也听得很清楚,所以并没有对格伦的话感到奇怪。

    驯龙氏族的兽人自然是以驯养飞龙而闻名的,其主力显然就是炼金飞龙了。可是兽人英雄的血怒特长对于飞龙是没有用的,所以比起其他的氏族,驯龙氏族反而还要更好对付一些。

    而如果是野狼公国的部队,面对会飞的毒液飞龙等等飞龙兵种,多少都还是要有些头疼的,毕竟飞龙类生物实力不弱,好歹也是亚龙族生物。

    但是在格伦这里,高达两千名的七阶飞马射手们足以将飞龙部队和鹰身女妖们揍得找不到北了。

    “这场战斗的关键依然是地面部队。因为在彻底解决那些毒液飞龙和鹰身女妖之前,飞马射手们是很难对地行龙骑兵们提供有效的支援的,毕竟地面上还有数量不少的半人马射手们在。”罗杰很是耐心的为可儿和兔子讲解着这些战场上的关键点。而罗宾王子殿下则时不时的为罗杰的讲解补充一些细节。

    可儿和兔子虽然身为英雄的能力足够强悍,但是真正的战场指挥经验却是低得令人发指:根本就是零!

    即使是人族的那些混日子的纨绔子弟贵族英雄们。好歹也都有上过专门的英雄学校,对于战场指挥等等英雄将领必备的基础多多少少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毕竟即使是贵族出身。真到了万一的时候,这些纨绔子弟也是必须要被派上战场的。而作为一个英雄,连自己麾下的部队都指挥不了,那简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所以即使是那些个废材英雄们,也多多少少有认真的学习过一些指挥的技巧。当然,真到了战场上,这帮废材们还能有多少用处,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而在元素汇合点每天等着要参加元素试练的英雄将领们前来的四位元素英雄们,整天都是无所事事的。

    土之元素英雄的图娜喜欢默默的增强自身。所以时不时的会在元素汇合点附近收集那些特殊的战略水晶;风之元素英雄温蒂因为是在前一位风之元素英雄出了意外自灭后才来到主位面的,所以实力最弱的她也很是热衷于提升自身的实力,不过任性的温蒂和默默行动的图娜始终关系好不起来;水之元素英雄可儿一向淡漠,不过上次她自己说了,在元素汇合点时她常常练习演奏水之乐章;唯独身为火之元素英雄的兔子在元素汇合点时的经历不明。

    艾莎曾经开玩笑说,兔子该不会在元素汇合点的附近养着一大群的兔子吧?

    兔子虽然当时一直涨红着脸,却始终一声不吭。

    无论如何,四位元素英雄中战场经验最多的恐怕就是常常跟着罗杰跑的图娜了,而可儿和兔子的战场指挥经验实在是低得让人无语。

    这也导致了她们难以发挥出麾下的元素兵种的全部实力。

    自带着可儿和兔子袭击格雷斯城的吉尔斯后。罗杰就察觉到了可儿和兔子关于战场指挥上的经验缺失,不希望这几位元素英雄就这么浪费自己的英雄身份的罗杰,时不时的就会给兔子和可儿补补课。

    “兽人族的英雄特长是血怒,能够使得麾下的部队通过在战斗中通过积累怒气从而进入狂暴化。所以兽人部队是相当强悍的部队,属于越战越勇的典范。”罗杰很是耐心的为可儿和兔子讲解这这些属于英雄必备的基础知识。

    “因为血怒特长的关系,爱德华麾下的地行龙骑兵最好是在格伦的飞马射手们牵制住了飞龙部队和鹰身女妖部队时。直接碾压了那些食人魔部队!”罗宾王子曾经经历过十年前的魔灾,战场指挥的经验远比其他英雄将领要丰富得多。说起话来也是头头是道。

    不过两人教导的对象着实很不给面子:可儿一脸的淡漠,不过一看她的眼神。罗杰就知道她又在发呆了。而兔子则满脸的迷惘,虽然有将罗杰和王子殿下的话都听进去,不过兔子很显然不怎么理解这些经验之谈。

    这让罗杰和王子殿下很是无奈。

    不过当罗杰正准备再细细的讲解一遍的时候,可儿忽然伸出了她的手点了点前方:“兽人部队正在迅速接近。”

    “诶?”罗杰当时就是一愣。

    反倒是经验丰富的王子殿下立马提醒爱德华和格伦:“你们两个别争了!兽人军团已经来了!”

    正在争执中的爱德华和格伦齐齐一怔,接着格伦马上翻身下了坐骑,直接趴在了地上倾听了起来。

    很快的,格伦就皱起了眉头,翻身回到了坐骑上。

    “飞马射手部队听令!全部起飞!”大声的向麾下的部队下令,格伦扭头向着爱德华叮嘱道:“你小子给我注意着点,要是再像上次那样冲锋在前,结果搞得满身伤回来,就别怪我到时候不拦着你姐了!”

    爱德华顿时连连点头,格伦这才坐在飞马上,直接飞向了天空。

    等格伦一走,爱德华立马神气了起来,大声的向麾下的地行龙骑兵们下令道:“统统都有!等一下听我的号令!直接跟在我后面碾压了那帮子原始生物!都听到了没有!”

    地行龙骑兵们顿时高声的呼喝了起来:“听到了!老大!”

    爱德华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驱使着座下的地行龙跑到了部队的最前面。

    从头到尾他都没看罗宾王子等人一眼。

    罗杰向王子殿下挑了挑眉,王子殿下只能无奈的耸了耸肩:“这是他们的家事不是么,我们这些外人怎么好插手呢。”

    不过紧接着,罗杰和王子殿下就让可儿和兔子跟着他们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土坡上。

    罗杰很是严肃的板着脸对着两位元素英雄说:“等一下我和王子殿下会轮流施展透视大气,你们都要看仔细了!这么好的现场教学机会那可是很少有的!”罗宾王子殿下也板着脸点了点头。

    对此,兔子和可儿只能是无奈的屈服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天生我才() 
平心而论,爱德华殿下长得挺帅,毕竟独角兽大公一脉有着精灵族的血统。其实力也不低,只差一步就能够进入传奇领域了。

    这样一个要相貌有相貌、要实力有实力、要地位有地位的贵族,又相当的和蔼可亲,能够和平民打成一片,很显然是很受所有人欢迎的。

    可惜他是个逗比。

    很让人难以置信,独角兽大公一脉会出现这种问题儿童。

    毕竟独角兽大公一脉,一向是以人才辈出而闻名的,爱德华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是出了名的优秀人物。尤其是爱德华的两个哥哥,优秀到了让独角兽大公难以决定由谁来继承独角兽公爵的位置。

    而爱德华的姐姐艾琳娜则很早就嫁给了草原精灵一族的杰出英雄将领格伦,所以早已经自动的放弃了继承权。

    唯独第三继承人爱德华殿下,自一开始就没有被独角兽大公考虑过,因为爱德华自小就是个笨蛋。

    如果不是爱德华长得和独角兽大公年轻时一模一样,大公恐怕都要怀疑爱德华究竟是不是独角兽家族的血脉了。

    独角兽大公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这个小儿子,而爱德华的母亲则在爱德华五岁的时候就病死了,所以爱德华并没有获得过多少来自父母的关爱。

    但是或许是因为爱德华这个笨蛋对他们两个没有威胁,爱德华那两个水火不容的哥哥们倒是都对爱德华很不错,而爱德华的姐姐更是宠爱德华宠的不行。所以爱德华倒是有着一个相当快乐的童年。

    而随着爱德华的长大,独角兽大公也渐渐的老去。爱德华的两个哥哥的矛盾也日益尖锐,所以爱德华后来是一直跟着自己的姐姐艾琳娜和姐夫格伦生活的。

    格伦对于爱德华倒是狠狠的下了一番功夫教导。爱德华之所以能够在这个不过二十八岁的年纪就达到了二十级巅峰,大半都要归功于格伦的细心教导。

    有句老话叫做: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十年前魔灾时,独角兽公国在那可怕的魔族大军面前节节败退,甚至一度威胁到了都城乌托尔城的安危。

    爱德华的两个哥哥和独角兽大公,以及格伦都先后领兵出征了,然而还是控制不住前线的颓势,使得一支魔族偏师来到了乌托尔城下。

    看到最疼爱自己的姐姐艾琳娜也打算踏上战场了,年轻气盛的爱德华终于是爆发了。

    当时不过十八岁的爱德华已经拥有了十五级的实力。他偷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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